第228章
。又花了一些时间和钱,打通了鸦片南下印度洋的通道,此后的财源滚滚,便如伊洛瓦底江般滔滔而来。 戈怀沙自认是个枭雄,生平唯一憾事就是子嗣不丰。年过五旬只有戈鸣这一根独苗,他担心自己看不到戈鸣长大成人,于是认真考虑了很久,在戈鸣五岁那年,认了那个从小照管他的小兵做儿子,给了这个克钦族孤儿一个名字:戈啸。 他选中了戈啸当然并不是因为他带孩子带得好。 那个小兵从一开始对小主人的照顾就非常有特点。他那时自己不过才十岁出头,凭着做事踏实和背景干净才有机会到戈怀沙身边,他的父母都是战士,死于一场流亡政党与政府间的火并。如果不是运气实在差,他原本应当有个非常好的出身。但那个软嫩无知的小婴儿却从天而降,成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和事。 他不得不将那小婴儿束在背上或胸口,继续练习拳脚功夫,并且很快习惯了这份额外的不确定配重,重新稳定了自己端枪的手。 所有的克钦族战士都是从小抱着枪长大的。这个小兵也是这么过来的,在戈鸣会走路以后,他想也没想地也给了奶娃一杆褪掉了弹匣的巴雷特。 戈鸣便经常坐在遍地黄叶的地上,一边啃着枪管流口水,一边看着这小哥哥行云流水地一套招式打下来。之后练习体能,上百伏地挺身间,戈鸣会手足并用地爬过去,揪住衣服攀上去,趴在男孩正在发育中的脊背上享受起起伏伏间涌动的肩胛和腰背肌群。 当戈怀沙看到走路还没稳当的儿子,在有模有样地跟着那个精瘦而沉默的小兵在比划泰拳的弹腿和挥臂时,他在院子的篱笆外面站着看了很久。 之后他派人去查这小兵的上溯五代家谱,确认清白之后,他开始给那小孩花式施压。 一开始只是让他去参与成年士兵的对抗训练,十一二岁的小孩自然是被打个半死,但是很快,他的胜率开始上升,从每战必败到十之一二、十之三四。最终定格在十战五胜,戈怀沙不再让这个疯狂而可怕的小孩再去打击自己的亲随卫队。他让他去参与丛林游击,那小孩扣下扳机时的眼神冷静到近乎麻木。 他终于忍不住问:你之前杀过人? 那小孩说:没有。但是要么对方躺下,要么我躺下。我选前一条。 戈怀沙被挑起了兴趣,笑道:别人也希望躺的那个是你,这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 这回那小孩垂下头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慢慢道。 “我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就是为了面对对手时,由我说了算。” 戈怀沙大笑,站起来拍他的脑袋,说:口气不小,好了,去给少爷换尿布吧。 在戈鸣终于满了五岁的时候,戈怀沙收获了两个小战士。十五岁的半大青年已经长得极为高大,像头沉默而枭猛的兽,对戈怀沙忠诚,对戈鸣友善。对其他人,他煞气不需外露,已经足够震慑住戈家军的绝大数。 而五岁的戈鸣,灵巧结实,粗生粗长摔打大的他,偏继承了母亲的秀气容貌,娃娃脸看起来像个小女娃。但当他跨上专门为他弄来的矮种马,在满星叠的军马场里打马狂奔时,所有人都捏着一把汗,只有戈怀沙和养大他的小哥哥心胸广大地看那一列烟尘奔至尽头,又一路滚滚而回。 之后戈怀沙赐了那个名字给五年辛劳的小保姆,收他做了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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