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小说

韶华小说> [剑三]小僧戒色 > 第142章

第142章

他为什么要动手进行阻止?”唐亮反问了一句。 “刚才我方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广有志为什么要动手进行阻止的原因是因为他一开始进行了呵斥行为,但是王强完全没有听取,所以动手了。” “但是这一拳并没有对王强造成太大的伤害,而是在王强反击以后,进行防卫的情况下,对王强造成了重伤!” “我想请检方不要抛开事实不谈,根据在刑事诉讼中所依照的具有因果关系。” “是指一定的人的社会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一开始起因阶段是由于王强骚扰其他女性。” “这是本起案件中最主要的因。” “我方当事人上前进行阻止,并且提前进行过言语上的阻拦,只是没有任何的作用,而后才进行的行动上的阻拦。” “所以我不认同检方的说法,在我看来,我方当事人完全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陈述。” 唐亮听到苏白的这种说法,当场开口反驳:“检方也申请反驳被告方的陈述。” “造成的伤害是既定的事实,在行为上为主观故意。” “为什么不能认定故意伤害?” “如果硬要从主观上面来讲的话,王强在遭受到广有志的攻击,是不是也完全可以看做正当防卫!” “因为王强骚扰女性是王强的事情,广有志进行阻拦,是广有志的事情。” “见义勇为没有错,可是广有志用错了方法,从这一点来讲,广有志就是有罪。” 苏白反驳开口:“那么按照检方的说法,广有志是不是不应该进行见义勇为?” “进行见义勇为是不是他的错?” “他之所以今天坐在被告席位上,是因为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 “而根据检方的辩诉理论来讲,一切的起因,只是因为广有志进行见义勇为。” “那我方是不是可以认定为这件事情是出于广有志自身的问题?” “是不是他不进行见义勇为就能够避免这种情况?” “请检方能够正面的回答我方提出来的这个问题。” 在面对苏白的询问,唐亮深吸了口气。 这个问题他怎么回答? 从苏白的角度而言,一开始的起因的确是因为广有志的见义勇为行为。 他的辩诉是抛开了广有志见义勇为的行为,从刑法的角度上面进行控告。 如果他回答了,认为这个案子是广有志见义勇为所造成的。 那么后果是什么? 后果就是告诉大众,见义勇为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怎么回答?! 根本回答不了嘛! 这个问题算是让唐亮,陷入到了为难当中。 PS:求月票~ 第249章 质问!防卫?你满嘴胡扯是吧! 检方席位上,唐亮的目光落在被告方席位上。 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反驳。 苏白同样将目光落在检方席位上,一言不发。 在唐亮沉默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后。 苏白知道唐亮不可能也绝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将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我还没有陈述完毕,不知道能不能够继续补充内容?” 秦勇开口:“可以继续陈述。”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继续开口:“我接下来的陈述是根据检方的陈述来进行分析的。” “检方陈述,王强也可以完全看作是正当防卫行为。”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检方,检方,你知道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中的必要条件有一点是,是处在正在被不法侵害的时间点,而不是预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后做出的攻击行为,处在预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后的这些行为不能被称作是正当防卫。” “在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当中,王强是在实施不法侵害还是被不法侵害?” “按照检方的说法。” “王强仗着自己有身份,有地位,欺负弱小,被人阻止,是被不法侵害,所以进行正当防卫是吧?” “正当防卫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限制的,我不理解检方陈述王强正当防卫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想请问检方能不能够解释解释以上几个问题?” “我想详细的听一听检方是如何认定,王强是正当防卫的。” 单从刑事责任的划分上来讲。 广有志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需要从他的行为第一点看来。 他对王强的第一次攻击属于什么性质? 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这一点才是真正的首要关键。 按照唐亮说的,如果判定广有志第一时间为正当防卫,那么王强是不是也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王强属于正当防卫吗? 当然不是! 从这一点能够看出来检方就是满嘴的胡扯! 为什么?! 从正当防卫的解释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具体的情况。 在正当防卫的法律解释中,有着时间限制。 那就是,一定要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才是正当防卫行为。 如果按照检方的陈述,王强是正当防卫行为,那么王强是不是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 从总体的事件来看,当然不是! 王强当时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不是被不法侵害的当事人。 这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基于这一点来看,那么王强就不可能是防卫行为! 再有。 如果按照检方陈述的那样,抛开对于正当防卫的解释。 那还真是抛开事实不谈的话,王强的确属于正当防卫。 苏白的质问也是从这一点进行出发的。 他不知道公诉人为什么会提出来这么一个说法,但是这是漏洞。 公诉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都不清,还提出来了王强是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纯纯搞笑吗? 不依照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来进行举例,列举王强属于正当防卫这一观点。 不是菜就是坏! .…. 与此同时。 本次庭审是直播庭审进行公开审理,并且苏白已经让李雪珍进行过预热了。 本次公开庭审关注的人数本来就多,在听到苏白的这一串反问之后,当即就有人提出来对检方的质疑。 “对啊!说什么王强是正当防卫,咋滴?恶人先告状是吧?” “真的是纯纯大无语了,真的不理解这种行为,我感觉公诉人问的有些着急了,一时之间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脱口而出了!” “对啊!如果苏律师不提出来的话,我还没有想到这一点,可是现在提出来了,对方怎么说?” “苏律师这一质问,必须无罪释放啊!见义勇为还要被判刑是吧?对方还正当防卫,正当防卫TM!” .…. 直播庭审中的评论非常的激烈。 全是针对公诉人言行的不满。 唐亮在听到苏白提出来的问题以后,整个人有些发愣。 他刚才只是想要进行辩证,一不小心说出来了,这种话完全没有经过思考.… 现在导致了被苏白抓住了这么大的一个问题。 作为一名公诉人,指证被告方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用错了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 这一点他应该怎么解释? 只能够继续保持沉默,默默的低着头,看着诉讼材料一言不发。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能回答。 审判长席位上,秦勇在听到苏白的两个问题以后眉头紧皱。 刚才唐亮陈述的的确有问题,说王强正当防卫,可是正当防卫是有限制条件的! 作为一名公诉人,难道对这一点都不清楚吗? 秦勇不由得抬头看了一眼公诉人席位,心里产生了一丝的不满。 开口询问:“公诉人知不知道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唐亮不得不回答:“知道。” “嗯!既然公诉人知道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那么,驳回公诉人刚才的陈述。” “公诉人,有意见吗?” 唐亮心里也非常的清楚,刚才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公诉人在这种直播公开的庭审当中,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不清,并且遭到了对方辩护律师的质问。 这在庭审场上,属于严重的失职行为。 审判长驳回他刚才的陈述,没有任何的问题。 唐亮低着头开口:“审判长,我没有任何意见。” “嗯!” 秦勇点了点头,没有意见就好。 如果有意见的话,在庭审场上陈述出来: 被告方只要稍微一进行反驳,就会显露出公诉人的法律水平。 这妥妥的打检方的脸。 秦勇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唐亮,心中默念:“这个检察官的水平有点低.…” “就算是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也不能在庭审场上瞎说.…” 事件影响力低了还好,可是如果事件影响力高了。 回头来说,这场庭审对于审判人员和公诉人都是严重的污点。 说不定还会被打上其他的标签,钉在法律界的耻辱柱上,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秦勇深吸了口气,没有再去管公诉人,敲响法槌,看了一眼控告方席位: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补充的?” 王强听到审判长的询问,不停的暗示着张硕。 快说快说,快点回答.… 张硕注意到了王强,但是并没有理会,深吸了口气: “审判长,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陈述的正当防卫。” 秦勇开口:“仔细陈述你方的理由。” “不过记住!” “陈述需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脱离事实和法律条文。” 有了刚才唐亮的表现,秦勇特意提醒了一句。 “好的审判长。” 张硕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继续开口: “我方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根据正当防卫的条件来讲,我方并没有对于广有志实施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是在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产生的。” “既然我方没有对广有之实施不法侵害,那么广有志就没有正当防卫的理由。” “同样,在案件的整个过程当中,广有志也没有紧急避险的条件。” “综上所述.…广有志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所以需要对于我方当事人造成的重伤负应有的法律责任。”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 法锤敲响。 从这一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控告方委托律师的水准。相对于公诉人来说较高。 张硕的答辩思路,相对来说更精准一些。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通过刚才的陈述已经很明确的表明了,无罪只能有两个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从正当防卫的角度来讲,必须要在不法侵害实施的过程当中。 张硕刚才的陈述就是从这里讲的,意思就是王强没有对广有志实施不法侵害。 基于这一个条件,广有志不能称得上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秦勇再次开口:“针对控方的答辩,被告方有什么需要陈述的吗?” 苏白:“我方保持我方的观点,认为广有志无罪。” “认定的理由是:我方在一开始对于王强造成的伤害是阻止王强对于他人实施不法侵害,并不是故意伤害。” “后续之所以继续对于王强攻击,是因为在阻止王强过后,对于王强的攻击行为进行的反击和防卫行为。”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 针对苏白的陈述,原本唐亮还想要再继续陈述反驳。 因为他刚才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所以想在庭审上继续表现,挽回自己的这个错误。 正举手示意。 可是却被秦勇直接忽视,或者说故意忽略过去了。 刚才你都已经不讲究法律解释,在那里直接纯输出。 现在还想要继续陈述? 完全没有必要。 这就是秦勇对于唐亮的看法,让唐亮继续陈述的话,说不定还整出什么幺蛾子。 他心里面也知道,检方进行控诉,如果辩护无罪,那么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并不算是太大。 刚才唐亮就闹出来一出没有法律依据的陈述。 这种责任相比较承担败诉的责任更大。 这一次庭审已经进行到了一定的阶段,唐亮完全没有继续陈述的必要。 万一他想一出是一出.… 其他的先不说.…只是单单说,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 还有那一句,王强也相当于正当防卫。 如果传播出去的话,那么唐亮肯定是要被调离的。 看到秦勇完全忽视了自己,唐亮不知道怎么想的,依旧在示意举手。 面对这种情况.… 秦勇直接开口:“没有需要检方继续补充的了。” “检方需要听从审判长的指挥进行发言。” “不用再继续示意。” 听到审判长这么直接的回答,唐亮这才停止示意。 只是.…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一些忧虑, 不知道是在忧虑自己不能表现和挽救了,还是在忧虑审判长对于他的态度。 紧接着,秦勇敲响法槌:“现在进入休庭。” “修庭结束后,继续审理。” 说着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离开了审判台席位。 .…. 庭审现场。 休庭。 苏白轻呼了口气,这一次的庭审,进入到了休庭,对于他们一方来说是一件好事情。 因为如果审判长在心里面判定,广有志属于故意伤害的话,那么也不会进行休庭了。 这一次休庭,大概就是对于这些进行一定的讨论。 只是他心里清楚,根据目前的辩论情况,还不足以让审判长认定广有志无罪。 与此同时.… 无论是控方席位还是检方席位,脸色都不是太好看。 主要还是因为.… 审判长决定休庭,明显和他们的想法不一样,他们想要得到的是广有志有罪。 可是很明显,休庭是针对广有志是否有罪进行讨论。 如果讨论出来认定广有志无罪,那么对于他们双方来说都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尤其是针对唐亮而言,他本身就在庭审场上犯了一个大错误。 如果在判定广有志无罪,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故意针对广有志。 虽然说他是清清白白的,可是广大的舆论不会相信,再有就是出现了这种重大的错误,肯定会被调离。公诉人,检察官。 说不定以后就坐上了冷板凳。 基于这一点,他才更加想要让广有志被判定有罪。 另一边。 控告方席位上。 “张律师.…这个案子进展到现在了,咱们还有几成把握?” “那小子我肯定要给他弄进去!” “可千万别弄不进去啊!” “律师费我还能再加一点,但是人必须要送进去。” 张硕:.…. 加律师费的确不错。 但有几成把握这件事情,他还真的说不准。 毕竟.…槌子不在他手上,而是在审判长手上。 不过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审判长的倾向性还不太确定。 不知道审判长对于见义勇为这件事情怎么样进行判定,导致了做不出来相应的判断。 说实话.… 以前这种案子没有出现过判无罪的情况,他不太认为合议庭会针对这件案子,判决无罪。 只是.… 怎么说呢,在庭审场上,苏白的切入点的确没有任何的问题。 他也不能够保证,他认为的就是正确的。 “再看吧,我不是审判长,也不知道审判人员到底怎么想的。” 面对张硕的话.…王强还想要说什么,但欲言又止,最后又憋了回去,只是点了点头,吐出来一个字。 “嗯.…” .…. 合议庭商讨室内。 秦勇看向另外两名审判员,李修和温宝俊。 “针对这一次庭审,你们两个有没有什么看法?” “我指的是广有志的故意伤害行为,和见义勇为行为以及被告方陈述的正当防卫行为,你们两个怎么看?” 广有志的故意伤害行为在刚才的答辩中。 控方,检方以及被告方,三方都陈述的非常清楚,从各个角度都进行过陈述。 李修作为刑事方面的审判人员,开口: “我不知道审判长你是怎么想的,我只是谈谈我自己的个人看法。” “按照以往的判决条例.…没有判决过见义勇为的人员无罪的.…但是在我所知的见义勇为行为当中,这些案例和广有志的见义勇为行为还不太一样。” “说说。”秦勇点了点头示意李修继续说下去。 李修继续开口:“以前的案例是建立在,没有进行提前的阻拦行为,以及中间不存在间接性的攻击。” “不存在间接性攻击的意思就是说,广有志在进行阻拦王强的不法行为时,在第一次只是对王强进行了点到为止的攻击,而不是有强度的攻击。” “从这一点上来讲,广有志的行为可能并不是故意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的话有些勉强….” “我的看法和意见是从后续的行为中来进行判断。” “也就是说.…以前案例中的情况,和广有志这个案件的情况不太一样。” “主要不太一样的点就是这里。” “不过我认为咱们应该判的保守一点,可以借鉴一下以往的案例,在刑期上,判的轻一点。” 秦勇在听完李修的陈述,微微点了点头,紧接着,将目光转向了温宝俊。 “你怎么看这个案子?” “我?”温宝俊疑惑的开口说了一句,沉默了几秒,翻了一下诉讼材料,才继续开口: “我没有什么其他看法,但是我觉得还是要依照法律依据,不过我觉得如果说判定广有志无罪,不是不可以,而是要搞清楚法律依据。” “就像是控方所说的,广有志的伤害行为的确对于王强造成了重伤,关键的是能不能看做广有志正当防卫的行为。” “或者说能不能够看作广有志阻止不法侵害发生的行为。” “如果能够判定成立,那么广有志可以看作是无罪,但是如果判定不成立,那么广有志就是有罪。” “一切依照法律。” “嗯!” “我明白了!” 秦勇微微点了点头,显然把温宝俊的话给听进去。 这个案子.… 很具有典型性,说不定还能入围省内的典型案例。 针对于究竟该怎么判决,秦勇心里面有倾向性,但是还没有决定下来。 “再听听其他角度的辩诉!” 秦勇在心里默念。 PS:求月票~ 第250章 判决结果!小李:我想把他们全送进去… 其他角度,无非就是李修和温宝俊说的几点。 事实上,秦勇很赞成温宝俊说的几点内容。 在这个案子当中最关键的判定是—— 广有志的行为能不能够看成是正当防卫或者是阻止不法侵害。 这两个判定点才是最重要的。 从正当防卫的概念来讲.…怎么说呢。 广有志的行为还是有些太勉强了。 不过,既然被告方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 他倒想听听,被告方委托律师能不能拿出其他观点。 或者说能不能够拿出准确且直观的法理。 .…. 很快,再次进入开庭审理。 审判长席位上,秦勇在刚才和李修,温宝俊针对这一次的案件进行商讨过后,心里面已经有了确切的想法。 法槌敲响。 “休庭结束了继续开庭审理本案。” 在秦勇的声音中,各方当事人都将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 紧接着,秦勇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能不能够陈述一下你方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具体的描述一下。” 这是秦勇第二次开口询问。 苏白也明白其中的意思,简单来说。 就是审判长倾向于判定广有志无罪,所以要再进行确认。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心里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 “审判长.…” “我方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和刚才的陈述一样。” “广有志在对王强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是属于阻止王强的不法侵害,因为王强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 “在阻止完王强的不法侵害以后,王强当时的态度是非常的气愤,从而对广有志进行了攻击行为。” “我方认为在这一点上,需要着重的去分析,并且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广有志对王强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是不是阻止王强的不法侵害了?” “是!” “因为刚才审判长已经判定,判定了广有志的行为是属于见义勇为。” “那么就是阻止了王强的不法侵害。” “从这一点上来看,广有志对于王强的第一次出手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他在主观上并不是故意去伤害王强的,而是去阻拦王强的不法侵害。” “第二点,在广有志阻止王强以后,王强进行的攻击是一种什么样的攻击?” “是一种在实施不法侵害却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结果后的愤怒,从而转型成为了另外一种不法侵害,那就是对于广有志的攻击。” “我方表达的正当防卫是处在王强在实施不法侵害,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结果,从而继续对于阻止他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了不法侵害。” “从这一点进行考虑,广有志的继续反击则是正当防卫行为。”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陈述的观点。” 这一次的陈述,苏白陈述的非常的清楚,把其中的关键点都抛了出来。 因为他知道这一次审判长不是问他,而是在给自己的倾向性加一个砝码。 苏白的陈述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解释,很合理,完全可以通过这方面来判定广有志无罪。 这一番陈述说白了.… 就是将刚才的陈述更加清晰的描述了出来,并且囊括进去了王强的心理状态。 描述清楚后,从而让审判长更能够理解当时的场景。 .… 在听到苏白的陈述以后,检方席位上的唐亮瞬间有一些坐不住了。 不等审判长开口,就进行了反驳: “那我能不能够请问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师。” “在你的陈述中,认为广有志的行为,在第一次属于见义勇为,去阻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可是.…” “我想请问的是,那么王强在反过来对广有志进行攻击的时候,对于当时的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是不是已经结束了?” 苏白:“是的。” 唐亮继续开口:“那好,按照你说的,王强是停止了对于那名女性的不法侵害,转而对于广有志进行不法侵害。” “可是在体型和力量上而言,王强身高一米七,体重120,他的攻击对于广有志来说是完全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所以说广有志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能够阻止王强对他的不法侵害,可是为什么还要下重手致王强重伤?” “这难道不可以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吗?” “看成是两人的互殴行为,那么广有志对于王强的伤害就是致人重伤,同样达到了犯罪的行为。” 苏白:??? 按照这么说,的确没有任何的毛病,可是.… 公诉人,你是不是忘了你以什么罪名起诉的? 你记不记得起诉状上写的什么? 起诉状上写的是广有志以故意伤害导致王强重伤,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你现在来个互殴,互殴行为和故意伤害是一样的吗? 两者的本质都不是一样的! “我想再次提醒公诉人,请公诉人注意你的用词。” “公诉人所陈述的互殴行为并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认证,并且公诉人所阐述的证据链都是基于故意伤害罪去定义的,并不是根据互殴行为去定义的。” “如果公诉人想要以我方和王强互殴,造成王强重伤提起公诉行为的话,那么还请公诉人进行撤诉。” “再进行立案。”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审判台席位上,秦勇眉头紧皱。 这名公诉人是想要干嘛? 不是,他有病吧? 这场庭审讨论的是,广有志对王强造成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到现在公诉人突然提起了互殴! 想要在庭审场上提起互殴,的确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来这种意见,决定是否由法院进行采纳,要求检方补充其证据。 可是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 ??? 检方提出来这种说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还是狠狠的抽的那种!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这个罪名是由公诉人进行提起的。 你

相关推荐: 嫡女谋:邪王盛宠倾城妃   元卿凌楚王   群雄   皇华似锦   总裁:非爱勿碰   都市偷心龙抓手   万事屋的顽皮天师   我想是自由鸟   团宠妹妹六岁半   极品仙妃:帝少的心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