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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了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假药”。”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售卖“假药”作为牟利的目的。” “在一审的判定当中,认为林勇是以售卖假药作为牟利的目的。” “对于这一观点,我方并不认同。” “另外还判定林勇所销售的“假药”,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 “对于这一点我方仍然不认同。” “不认同的理由是,我方并不是以售卖假药作为牟利的目的,另外,并没有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 “所以在此提出,驳回一审中关于这两点的判定。” “二:我方认为,一审判决对于我方的判决过重,尤其是在刑期的认定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的罪刑判定。” “林勇所代购的药品,并没有对被代购人的身体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是有什么其他严重情节。”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甚至帮助了被代购人缓解自身的病情。” “所以我方认为从这方面而言,应当从轻进行判决。” “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 “一审判决四年有期徒刑已经超过了应有的判决刑期,在这一方面我方认为不合理。”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应当驳回一审判决结果,对于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决。” 这个案子,苏白做的是减刑判决。 为什么这么做,而不做无罪判决? 因为走私罪是事实认定条件,没有驳回的余地。 另外,未经国家允许,国家批准或者是不按照《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都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 按照法律规定,林勇销售的是假药吗? 算是! 所以这两个罪名都是具有客观事实和客观依据的。 证据明晃晃的摆在眼前,这一点肯定反驳不了。 所以在罪名的认定上面反驳不了,只能从罪行方面进行反驳。 那从刑期方面来讲,四年有期徒刑,对于林勇来说多吗? 肯定多! 先不说别的,根据苏白走访调查的证据。 林勇在代购中的确没有赚一分钱。 要知道,一般的国外代购赚的都是盆满钵满。 可是林勇代购了两年,又是代购的必要药品。 一分钱没赚,甚至有补贴,从这一方面来讲,林勇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真正的“药神”。 对于这种行为,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于情理上来讲,根本说不通。 在苏白的认为中,虽然说林勇的犯罪事实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观目的来讲,最多判个缓刑! 判实刑就算是判重了! 苏白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着审判长做出下一步的庭审安排。 .…. PS:求求月票~这个案子会有名场面~ 第358章 经典时刻,证人出庭! 审判长席位上段清水整理着苏白刚才的陈述内容。 苏白刚才的陈述非常的清晰。 就是推翻一审判决中的部分判定请求。 来实现对于林勇的减轻判决的想法。 段清水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微微点了点头。 这些都是苏白提出的新证据,高院方面进行采纳,他都已经看过了。 对于某些方面也比较认同。 不过.…具体是否维持一审判定。 还是需要检方和控告方能不能够提出来不同的观点进行反驳。 段清水看向检方和控告方。 这一次的庭审,检方作为对于本案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和审理的一方。 在庭审上进行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客观。 检方公诉人开始陈述:“有关于林勇的犯罪事实以及证据。” “检方认为,犯罪事实充足,客观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关于走私罪和销售假药形成的贩卖假药罪,是既定的事实。” “对于以上,检方认为一审判决合理,符合相应情景。” “认为应当维持一审原判。” 同样,在公诉人表述完自己的看法后,控告方席位上的正版格列药法务委托律师方奇以及张远。 同样表达了想要让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的情况。 只不过正版药法务委托律师所表述的观点是,林勇侵犯了正版药的销售额作为出发点。 “审判长.…” “对于上诉方的上诉申请,我方并不认同。” “首先,我方认为一审的判定是合理的,并且在整个案件的相关过程当中,林勇的确是触犯了走私罪和销售假药罪。” “售卖假药,盗版药。” “是严重侵犯了我方的权利。” “我方请求法院能够从保护正版的权利来对于林勇的罪行进行判定。” 关于各方的陈述,现在表明的都非常的清楚。 作为上诉方,苏白希望能够减轻判决的刑期。 而检方和控告方也就是格列正版药的委托律师,则是希望能够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庭审上的三方答辩方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了各自的态度。 对于以上情况,段清水作为审判长,也对整体的情况理清楚了。 紧接着继续开口:“上诉方刚才所陈述的,认为一审判决不合理。” “并且认为一审判决存在着判定错误的情况。” “关于这一点,能不能以具体的情况和证据进行详细的阐述?” “可以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 “首先在一审的判决当中,判定我方以牟利为目的销售假药,这一点我方并不认同。” “从主观性上讲,我方进行代购销售,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病友。” “而不是为了牟利进行销售。”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表明,能够清楚的显示,我方在销售药品上,并没有将利润用到自己的身上。” “也就是说,从结果上看,不存在牟利的情况。” “既然在结果上不存在牟利的情况,那么就不足以说明我方是故意销售盗版药品进行牟利。” “所以一审中的这一相关判定不成立。” 在苏白进行陈述的时候,控告方的方奇进行了打断。 举手示意。 “审判长,对于这一点,我方表示上诉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具有偏袒性。” “并没有将完整的事实陈述出来。” 段清水:“控告方委托律师认为有异议,那你具体说说上诉人委托律师有什么偏袒性?” “审判长,关于上诉人委托律师陈述的,是从结果上面来进行认定,不存在牟利的情况。” “可是根据上诉方委托律师提供的证据来看,只是从大致的收支银行流水上来体现林勇家并没有从售卖假药上牟取大规模利益。” “具体的呢?” “这两年具体的相关流水以及使用外币在国外进行消费的情况,并没有在证据中得以体现。” “那么利益是不是在国外进行消费了?” “对于这一点,我方的怀疑非常的合理。” “再有一点。” “刚才上诉人的描述也非常的清楚,从结果上来看并没有牟利的情况。” “可事实上呢?” “事实上是,林勇从国外购买盗版药,只需要花费1500到1800,就能够购买一瓶盗版药。” “但是却以2000的价格,出售给他的病友。” “在这个过程中中间的差价从200元到500元不等。” “这个差价就是获得的既得利润。” “只从结果上面来看有没有牟利,而不从利润和事实上来看有没有进行牟利,这一点是非常的不客观,不理智的。”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我方认为上诉方委托律师没有将完整的事实和观点表达出来,而只是站在上诉人的情况下来对本次案件的情况进行概括。” “这一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定义的。”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对上诉方陈述的看法。” 对于方奇的陈述和反驳,苏白保持着沉默。 刚才方奇的陈述说白了,就是一个问题。 你说你没有牟利,那么你在国外的消费花的是什么? 从银行流水上来证明你没有牟利,那在国外的消费是不是用牟利进行消费的? 一瓶药这么多的差价,这差价都到哪里去了? 所以双方的答辩,都有一定的道理。 关于有没有谋利是从结果还是从经过上面来看。 这一点是存在疑惑的。 从结果的事实和证据上来看,的确不存在着牟利的情况。 但是从过程上来讲,有牟利的空间,这些钱是否属于林勇的个人消费,还是为病友花了,这一点存在着争执。 苏白清楚这差价的利润肯定不是林勇个人的消费。 可是从另一边来讲.… 苏白相信,那么,等同于法律就要相信吗? 并不等同。 因为法律说到底还是需要讲证据。 关于利润,苏白之前问过林勇。 林勇的回答是这些差价都让他以国外货币来兑换给了当地的经销商。 让当地的经销商预留这种盗版药。 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例如说走私的运输等情况,消费掉了。 只不过,这些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不过.… 关于过程产生的利润这一点,林勇虽然给不出直接的证据。 但是从结果证据上能够证明林勇的确没有进行牟利。 所以在判定结果上是存在着一个模糊的可能性。 再有一点儿,这个案子所讨论的是,存不存在主观性的牟利上。 不需要太多直接证据来证明林勇没有谋利。 只要讨论主观性目的没有进行牟利,在结果事实上没有进行牟利。 那么一审的相关判定自然而然的会被驳回。 审判台席位上,段清水在听完苏白和方奇的答辩。 开口:“关于上诉人委托律师以及控告方委托律师的答辩,合议庭已经听取。” “关于林勇有没有牟利的情况,双方都已经经过了详细的说明以及相关的证据作为补充。” “那么基于有无牟利的情况,双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需要进行补充的?” “例如说补充其主观性有没有故意等其他情况。” “审判长,我方有想要进行补充的。” 苏白举手示意。 “请补充。”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苏白继续开口: “关于盗版药的利润问题,这一点由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可以证实,已经给予了经销商和用于走私费用。” “控告方怀疑我方将其利润在国外进行消费,这一点是合理的。” “可是我想请问一下控告方,如果我方在主观上想要牟利,那么为什么根据银行的开支来看,我方并没有因为销售盗版药而产生收益?” 对此,方奇开口:“刚才我方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从结果上来看,没有牟利,但是在过程中已经获取了利润。” 苏白继续追问:“可是一审判定的是以故意牟利为目的。” “如果我方是以故意牟利为目的,那么为什么在结果证据上显示的是没有牟利,我方想要询问的是如何判定这一个故意性。” 方奇反驳:“在结果上没有进行牟利,并不代表着在主观上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就好比做生意,有些人做生意赚钱,有些人做生意赔本。” “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说有些人做生意赔本就是不想要赚钱吗?” “他们不是不想要赚钱,而是没有能力去赚这个钱。” “从结果上来看,没有进行牟利,并不代表是从主观上不去故意牟利。” “所以我方对于上诉人委托律师的答辩,认为存在漏洞。” “申请驳回。” 方奇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苏白的方向。 苏白在听完方奇的陈述,没有立即进行反驳。 根据现有的辩诉情况,方奇的一些观点都站得住脚。 如果仅仅从现有的辩诉证据以及观点来论证。 判定林勇不存在以主观牟利为目的的情况,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状态。 但是.…怎么说呢,对于这一点,可以提交其他的证据。 苏白举手,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开口: “审判长,我方想提交一些证据,并且请证人发言。” 法槌落下,申请通过。 苏白将证据转交给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将证据交给审判长后。 苏白再次开口:“审判长,以上是我方,提交的有关于林勇售卖药品的病友的留言签名。” “上面描述的很清楚,每个人都写了对于林勇售卖药品的看法。” “其中有好的,有不好的.…” “但是他们都承认一个情况,那就是林勇的确实实在在的帮助过他们。” “甚至,在某些时候,那些病友连2000块钱的盗版药都吃不起,林勇会主动的降低价格。” “有些甚至比购买价格还要低。” “如果一个人,他以牟利为目的的话,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扣除掉走私费用,进行低价销售,牟利,谋的是什么利?” “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的说法,有些人做生意有利润,有些人做生意会赔钱。” “可是,控告方委托律师是不是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作为一个基本的外贸人员,想要通过走私药品进行牟利,进行获利,这一点应该很容易做到吧?” “林勇只需要把药品的价格抬高到3000元,就完全可以做到。” “并且依旧远低于正版药的价格。” “购买人群想要维持自己的病情,这3000块钱他必须还要出。” “那么林勇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没有做的原因是什么? 把药品提高到3000块钱,会影响销量或者是会出现病人不购买的情况吗? 还是说把药品提高到3000块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都不是!” “把药品提高到3000块钱,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林勇为什么不去做?” “他不去做的原因就是不想牟利,想帮助他人。” “这就是他的出发点。” “否则的话,一个有着巨大垄断和牟利的销售人员,怎么可能在结果上没有牟利?” “从法理的情景来进行判断,这可能存在吗?” “完全不可能!” “所以从这一点进行出发,无论是从林勇的个人口供,还是从客观的事实证据,都能够看得出来,林勇并不是以牟利为主观。” “以上证据是病友在得知了林勇想要申请二审,主动提交的。” “我方还请了几名病友,作为证人,想要在庭审上陈述关于林勇这两年以来的一些事情。” “还请审判长能够批准我方证人进行发言。” 苏白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申请证人进行发言。 .…. PS:求求月票~ 第359章 证人陈述: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证人出庭,从侧面来证实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主观。 关于判定的这一项就稳了! 所以苏白向审判长申请证人出庭。 面对苏白的申请,段清水作为审判长,并没有拒绝。 毕竟这是正常的庭审诉求。 再说,证人已经坐在了证人席位上,没有理由不出庭陈述。 看着证人席位上坐着的几名患有慢性白血病的人员。 段清水敲响法槌:“同意上诉方要求。” “现请证人开始陈述。” “请第一名证人回答,对于林勇代为购买盗版药,进行出售的行为,作为购买者,你有着什么样的看法?” 现场的证人一共有三位,第一位证人是一名30多岁的中年男人。 第一名证人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站起身开口: “审判长。” “说实话,我是在了解到林勇二审想要上诉,需要证人,所以第一时间就想要出庭帮林勇作证。” “我的看法很简单,林勇他根本就不是为了挣钱。” “说什么林勇是为了牟利,给我们代购药品,全是胡扯蛋!” “林勇家里也不缺我们那点钱,他本身就是做外贸的,这我们大家都知道。” “在有些时候我们缺钱的情况下,甚至给我们打折,免费送,帮助我们这些老病友。” “如果他这是牟利,那其他人算什么?” “说他是主观故意进行牟利,我觉得这都是污蔑!” “谁家故意牟利?不赚钱还倒贴钱呀?哪个做生意的这么慈善?” “说白了,这肯定是有人故意搞他!” “审判长,我个人觉得很有可能就是坐在控告席位上的律师对林勇的刻意污蔑。” “我觉得这应该调查清楚!这一点才是重点!” 第一名证人在说到这些的时候,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并且一直在强调这件事情就是正版药商,刻意去诬陷的。 对于第一名证人表现出强烈的主观倾向性,段清水作为审判长当即叫停了第一名证人的陈述。 “嗯.…关于你对于林勇的看法,合议庭已经了解。” “但是有没有污蔑,相关部门已经调查清楚,请你坐回自己的位置。” 紧接着又继续开口:“请第二名证人,陈述一下对林勇的观点。” 第二名证人年纪看上去在40岁左右,没有那么激动。 表达的看法,也是好的,认为林勇没有牟利的主观故意,并且还说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审判长,刚才苏律师已经陈述的很清楚了,如果林勇想在我们身上赚钱,那么他完全可以把价格提到很高。” “提到5000块钱也有人买,因为正版药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 “他为什么不提?” “而且还愿意帮我们代购买药?” “要知道,从国外购买一些国内不允许的药品,并且带回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再有就是做这些事情是犯罪的,关于这一点,我想林勇心里面也很清楚。” “冒这么大的风险,结果在国内调查不出来任何盈利的事情。” “为的什么?” “还不是因为我们这些病友,他关心我们这些病,担心我们买不起药。” “还有一点,我也想表达出来,那就是林勇就算是真的赚钱了,一瓶药扣除完走私费用才赚多少钱?” “承担了犯罪行为,这些钱难道多吗?” “我一直认为林勇是一个好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好人。” “不过没有如果,我的观点就是林勇并没有因为这个而去故意牟利。” “因为从各个角度上来讲,都说不通。” “审判长,这就是我对林勇的观点。” 在第二名证人发表完意见后,紧接着第三名证人开始发表意见。 审判长看向第三名证人。 第三名证人,是一名将近60岁的老太,脸色沧桑。 不过整个人在衣装上,看上去很整洁。 在面对这段清水的询问时,老太沉默了几秒,然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紧接着又扭头看向上诉人席位上的林勇,看了几秒后,再次看向段清水。 “审判长.…” “对于林勇的看法,我不知道说些什么.…” 段清水:“没有关系,想到什么说什么。” “我会按照你陈述中的关键内容,对于相关的法律进行判定。” “好的谢谢审判长.…” 老太点头:“这场出庭是我主动向苏律师申请要过来的。” “我的确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能帮助到林勇。” “但我心里面非常的清楚,林勇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和我老伴,都是慢性白血病患者。” “我们都是四年前确诊的慢性白血病,列宁这个药.…正版药,说实话我们真的吃不起.…” “一瓶两万块钱,我和我老伴加在一起我们两个人一个月就是四万块钱。” “一个月四万块钱一年就是将近50万.…” “我和我老伴还没有退休工资,平常就靠稍微帮人家打打零工,捡点破烂去卖,赚点钱。” “但是我和我老伴两个这么大的年纪,能挣多少呢?” “我们两个一个月加起来也不过才3000块钱。” “一年就才四万块钱,我和我老伴两个人一年不吃不喝,才能吃得起一个月的药。” “一个月四万块钱的药,我和我老伴吃了三年。” “房子吃没了,家吃垮了,我们有个儿子,每天从早上六点出门到晚上11点下班,一个月挣一万多块钱,钱全给我们吃药了。” “儿媳妇受不了这种日子跑了.…” “只留下了一个孩子,才五六岁.…” “怎么办?” “这种情况了,我们还能怎么办?” “家都已经吃垮了,儿媳妇儿都已经没了,我们再继续吃药,难道把我们儿子也吃垮吗?” “我和我老伴一直想着,这么活着只会拖累家人,不如死了算了.…至少也能给儿子减轻一些负担。” “能给孙子留个未来,至少我们不成为累赘,儿子和孙子能够轻松一些。” “就当我和我老伴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知道了林勇卖的便宜药,代购药。” “虽然在效果上弱一点点,但是它便宜呀,它能够压制住病情啊。” “我和我老伴两个人一个月才花4000块钱,甚至林勇在知道这种情况下,说是走私的费用都不要了。” “一瓶卖我们1500,一个月花3000块钱。” “相比较之前这整整少了十几倍啊!” “如果有能力的话,谁能想到去死呢?我不想,我老伴也不想。” “这一年我们一直吃着便宜药,给我儿子,给我们家减轻了不少的负担。” “可是现在呢?” “好不容易吃了一年的便宜药,你们非说这药是假药,假不假的我能不知道嘛.…” “那药才卖我们1500块钱一瓶。” “你说林勇牟利了吗?在我看来根本没有。” “他为什么去代购这些盗版药.…为的不就是让我们这些病友们吃不起正版药的,能够活下去吗?” “现在没有林勇,很多人都有去买正版药了,可是正版药我们吃得起吗?” “一个月四万块钱,把我们卖了,我们都不值这个钱。” “有些病友甚至为了不拖累家里人,有了自杀的想法。” “我和我老伴这两个月只买了一瓶药.…我们两个人分着吃,为什么?因为买不起.…” “我们不想这样,可是我们真的没有办法.…” “你们现在把林勇给抓了,我们没了盗版药,我们吃不起正版药,我们就只能等死。” “谁能保证自己家以后不遇到一些什么难事?” “这一年,林勇有没有牟利,我们大家都看在心里。” “说实话.…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我们也知道,买盗版药不好,可是呢.…我们真的没有任何的办法。” “.…如果有钱了,谁不愿意去吃正版药?” “谁不知道正版药要比盗版药好?” “可是我们吃不起呀!我们穷呀!一个月一瓶两万块钱,就算是拿我们的命填,我们都填不够啊!” “这是根子上的穷病!我们没办法呀!” “审判长,你们说林勇牟利了.…可是牟不牟利我们心里最清楚.…1500块钱原价卖给我,哪里可以牟利?” “我的看法,林勇就是没有牟利.…他就是我和我老伴的救命恩人。” 陈述完毕。 老太的脸上充满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眼睛中不禁有些湿润。 抬头看着审判长,又扭过头看了一眼林勇。 此时的林勇,在看到老太后,同样眼圈通红。 这些病友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他最清楚。 没钱.…买不起正版药,看不起病,在他没有代购盗版药的时候,很多人都处在一种等死的状态。 他难道不知道走私和贩卖假药犯法吗? 他知道。 可是面对这么多的病友,他能束手不管吗? 不能。 对于林勇来讲,今天出席的三位证人能够出庭来,证明他的清白。 在他看来,他前两年所做的一切,都值了! 非常值!! .…. 庭审场上,在第三名证人开口陈述完毕后。 庭审上陷入到了相对的安静之中。 从老太的口中不难听出来,对于林勇的感激和感恩。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老太清楚的讲述了患有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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