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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以在银行理财的协议流程上面进行操作。 林峰如果走的都是正规的流程,那么就算是这四十多个亿,没有了。 那也没有什么事情。 最多是受一些处罚,就算是真的有了刑事责任,至少也不会说判个死刑。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去操作,流程应该怎么去补全,怎么样才能够让林峰不受责任,把这件事情的责任转嫁给那群理财的人。 好在,经过询问,林生也得知了,林峰所挪用的这些钱,并不是保本理财协议,而是打了一个擦边,实际的协议内容是非保本协议。 如果是这样.…那这件事情,还是有着一定的回旋的余地的。 只是.… 那四十多个亿,那么多人投资的心血,可能就要打水漂了。 不过这些就不在林生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他只看中他的眼前的利益,只要能保护好自己的儿子就行,至于那些投资人,这些钱打水漂了,要怪只能怪他们太贪心了。 .…. 而与此同时,上都东区法院,在通知各方庭审准备以后,宣布了开庭时间。 开庭上午十点。 各方进入庭审席位。 原告席位上是苏白等人,而被告席位上是来海银行的合作律所,上都的红圈所,尚峰律所。 这一次来海银行给出的诉讼委托就是,目前原告方并不清楚具体的理财协议内容。 只要原告方提出了理财协议内容是保本协议,这个案件直接走正常的诉讼程序,让法院采纳他们被告方的诉讼证据,让对方一审败诉即可。 其他的没有什么太大的要求。 尚峰律所在看完被告方也就是来海银行提供的证据,直接表明了这个案子,他们一定会胜诉。 不说其他的。 首先从证据上来讲,作为被告方的他们,掌握的证据是实质性的,是有效的。 而对方掌握的证据,则是从个人收集得来的证据,说白了,就是对方掌握的证据并不全面。 掌握不全面的证据,来打这个官司,很明显会是一个败诉的案件。 另外,尚峰律所也非常清楚,八大红圈所的评比,再过两个月就开始了。 白君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内的影响力,不算小,除了在金融案件方面的表现有些弱之外,在其他方面其实已经能够和八大红圈所相比较了。 这一次的案子,白君律师事务所败诉,那么想要在这一次的评选中晋升到八大红圈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这个案子尚峰律所已经经过了全面的分析和处理。 这一次的庭审,单单从证据上面来讲,白君律师事务所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负责这个案子的尚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余曼春,在审判长进入庭审场之前,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手中的证据材料。 紧接着将目光放在了对面的原告席位的苏白身上,微微笑了笑,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原告席位的李雪珍在看到余曼春的态度,眉头微皱,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安静的等待着庭审的开庭。 很快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进入庭审。 这场庭审的内容相对来说不是那么复杂,但是所涉及到的金额不小,对于这个案子,合议庭成员,在没有开庭前也经过私底下的商讨。 最终一致决定,在这个案子中,还是要看看双方所出具的证据,以及答辩的观点。 很快,庭审流程走完,审判长直接让原告方,在庭审上出具证据,并且表明一下自己的诉讼申请。 原告方席位上,苏白简单的陈列了证据,并开口陈述: “在本案当中,来海银行在第三方平台,上线了自己的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名称为来海保本理财。” “这一理财产品得到了第三方平台的大力推广,而且给出的保本理财利率非常的高,远超通常银行给出的保本理财利率。” “这也吸引了众多的投资人进行投资,其中也包括我方的当事委托人。” “按照法律规定,保本理财应当给予理财当事人保护本金的责任,可是来海银行,却没有尽到义务。” “在我方当事人保本理财到期以后,想要进行兑付,却被告知我方的保本理财本金全部损失。” “保本理财的本金全部损失是什么情况?” “按照法律金融有关条例的管理规定,保本理财要保证投资者和理财人的本金。” “这是有着明文规定的。” “来海银行不兑付我方的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利息。” “这严重损害了我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和法律权益,我方要求来海银行对于我方进行赔偿,归还本金以及利息。”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这一次庭审的委托和陈述。” 苏白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内容陈述的非常的清晰。 简单来说,就是来海银行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来进行兑付。 打官司,是为了要求来海银行支付应当对于他们委托人,当事人应当兑付的本金和利息。 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审判长扭头看向被告人席位。 “被告,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你方有没有需要进行陈述的。” 余曼春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平静的抬头看向原告方席位,然后开口: “审判长,我方申请驳回原告方的所有诉讼请求。” “并且我方认为我方没有任何的责任,不承担任何的赔偿。” 在这话一说出来,原告人席位上的姜维瞬间就不淡定了。 啥意思,说这话是啥意思? 他的本金全部都给爆雷了,买的保本理财产品现在一毛钱都不想赔偿,还不想承担任何的责任? 这不耍无赖嘛! 只是还没有等姜维开口,余曼春就继续翻了翻证据材料开口: “审判长,我方要提交新的证据。” “在刚才的证据交流环节,我方已经看过对方的证据了。” “对于对方提交的保本理财证据,以及购买的是保本理财产品这一点我方并不认同。” “我方提交的证据则是,当初原告方购买理财产品中具体的协议内容。” 说着这些话,余曼春将具体的协议,交给了一旁的工作人员。 而后工作人员将其交给了审判台上的审判长。 余曼春继续开口: “根据我方提交的材料当中很明显的显示,当初在第三方平台签订购买我方理财产品的协议当中,就有一句理财风险大,该产品并不是保本产品。” “原告人一直在陈述我方的理财产品是保本产品,这完全不符合事实,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我方认为应当驳回原告方的所有诉讼申请。” 面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苏白愣了一下,购买的产品并不是保本产品? 这是什么意思? 很快,合议庭在翻看完被告方提交的新的证据以后,将其转交到了原告方席位。 苏白着重的将刚才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非保本理财这一块的协议内容看了看。 然后又对比了一下自己这一边提交的证据。 自己这一边提交的保本证据,是当初在第三方线上购买时的标签,标签上显示的是保本理财,无理财风险。 通过这一证据,来认定购买的是保本理财。 可是对方呢.…对方出具的是购买的协议! 购买的协议条款内容是非保本理财。 相比之下,对方的协议条款内容显然是更完整的证据。 原本苏白也想要看一看具体的条款协议,可是姜维并没有下载具体的购买理财协议。 而第三方平台也下架了该产品,找不到了相关的证据。 这也没什么,毕竟这一截图也可以来证明,属于购买的保本理财。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的情况对方直接拿出来了理财协议内容,说其中的内容不是保本协议。 对面的证据更充足,审判长肯定是更倾向于对面,因为对面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不是保本理财,具有风险性! 而自己这边一开始的诉讼请求就是错的。 说白了—— 在一开始的时候,这个理财产品的负责人,就是利用打着保本理财的标签和高利率,来吸引投资人和理财人进行购买。 实际上把所有人都骗了,这根本不是什么保本理财。 这种做法已经类似于非法集资的手段了! 非法集资四十多个亿,还全部亏空! 这.…谁胆子这么大? 在苏白翻看着对方提交新的证据期间,余曼春嘴角含笑,其他不说,只冲着他们一方提交的新的证据,这个案子直接可以判决了。 原告方提出的诉讼申请肯定要被驳回。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余曼春继续开口:“审判长,目前案件的情况已经非常的明了,我方证据充足,对方的陈述和诉讼申请根本没有证据来立足于事实。” “因为对方所陈述的是我方属于保本理财,而我方很明显在协议中的内容规定并不是保本理财。” “本金亏损,属于正常的一个投资的亏损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理应由投资人和理财人自行承担,这在内容协议上也是说的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 “基于以上。” “我方申请审判长判定,驳回对方的诉讼申请!” 余曼春望着原告席位,平静开口。 她知道,苏白作为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在庭审上有着极高的胜率。 可是在这场庭审上,无论苏白有着什么样的答辩技巧,现在的情况是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已经在庭审场上。 有再多的答辩技巧也是无用的。 她已经向审判长提出来了驳回原告方的诉讼申请。 这个案子没有任何意外,审判长绝对会驳回原告方委托律师的诉讼申请,让苏白败诉! 网上号称百分百胜率的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苏白。 这一次要折她手里了! 余曼春心里默念。 .… PS:求求月票~ 第529章 合理怀疑!撤诉! 庭审场上,面对现如今的情况,苏白保持着沉默。 在这场庭审当中,被告方准备的非常的充分。 先不说别的,就说被告方准备的这一手证据。 现在证据直接摆在面前,在这场庭审上被告方就会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因为他们一方并没有充足的证据来反驳对方,可是对方的证据明显比他们准备的要充分。 重点是!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这场庭审上,他们提供的证据明显只是单纯的标签证据,不是实际上的法律合同证据。 说白了。 他们作为原告,提交第三方提供的保理财等证据,只是通过第三方所显示的保本理财而认为的保本理财。 而对方则是依照协议内容,来确定为非保本理财。 就相当于一个是口头协议,一个是签了白底黑字的内容合同。 审判长听谁的? 审判长会采纳哪个证据? 显然审判长肯定是要采纳协议内容中的证据。 因为在购买理财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要阅读协议内容,承认自身风险由自身承担。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庭审,很难办。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看向原告方席位上的苏白,开口询问: “目前被告方已经出具了相关的证据,根据被告方出具的证据,可以明显的看出根据协议内容,原告当事人购买的是非保本理财。” “对于这一点,原告方委托律师有着什么样的看法?” 苏白缓了口气,开口:“审判长。” “我方刚才已经出示了证据来证明了我方当事人在主观意愿上购买的是保本理财。” “并且第三方购买显示的也是保本理财。” “所以原告方虽然出具了相关的材料,但是我方在本案当中认定的自己购买的是保本理财,是作为一个善意第三人的存在。” 这时候余曼春打断了苏白的陈述: “无论原告当事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可是根据原告方提出来的证据,证明了这只是平台上的责任,以及当事人的责任,不是我方银行的责任。” “我方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非常的清楚是非保本理财。” “原告方当事人没有看清楚协议中的规定,那是原告方当事人的责任,协议中明明写的非常清楚了,原告当事人也没有看清楚协议中的内容就购买了这一款非理财保本产品。 无论是不是原告当事人主观意愿的购买,事实发生,责任已经很清楚了,当事人承担自身的过错责任,怎么能把相应的问题交给银行呢?” “在这个过程当中,银行也是作为一个次要受害者的身份。” “所以按照原告委托律师的陈述,原告方当事人不应该与我方来海银行打官司,而是应该与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涉,确认第三方平台是否有违规的行为。” “再说。” “无论平台是否有责任,在这场庭审上,来海银行是不存在责任的。” “?” 面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苏白微微皱眉。 紧接着开口:“我不明白被告方委托律师为什么要说这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是我方当事人的责任,还有陈述银行是一个次要受害者的身份。” “第三方平台明显的标注了这是保本理财,我方询问过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告知我方的是他们标注保本理财这是通过银行的告知,以及银行提交的材料,来确认这是保本理财才进行显示的。” “第三方平台只是进行一个平台的分销责任,没有承担其他的责任。” “所以这个标注保本理财,同样是银行方面的问题。” “银行方面用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来吸引投资者进行理财难道说符合相应的规定吗?” “既然不符合相应的规定,那就不是购买者的法律责任问题,购买者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 “我方有合理的怀疑,所谓的备注保本理财和协议中的条款不一致就是来海银行通过违规违法的操作,来达到吸引投资人进行集资,故意坑骗投资人的行为。” “审判长,对于这种情况我方认为应当进行休庭调查。” “来进一步的确认,是否是来海银行通过违规违法的操作来达到吸引投资人进行集资,故意坑骗投资人的行为。” 余曼春继续反驳:“我方不同意委托人的看法。” “委托人刚才的诉讼申请中明确的表示了,申请的委托诉求是为了保护原告委托当事人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 “可是我方已经提交了原告委托当事人购买的属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证据。” “原告方虽然对于我方是否属于违规操作提出了怀疑。” “但是证据呢?” “原告和委托律师只凭借着口述,来陈述我方做了什么违规的操作,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是第三方平台出现了问题,出现了打错标签的情况?”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原告方委托律师不应该这么污蔑我方吧?” “我记得原告方委托当事人,可是著名的全国知名律师,作为一名知名律师,应该清楚在庭审上,需要依靠足够的证据才能够有说服力,获得法律的支撑。” “现在原告方委托律师,仅仅凭借着怀疑想驳回我方的观点,这明显不太合适吧?” 余曼春微微笑了笑,抬头望着苏白,这一次,她算是抓住了机会,直接将这名全国知名的律师,问的哑口无言了。 当然.…在这种庭审上,其实法律的知识大家都差不多。 主要是看在庭审上,大家对于案件的切入点,以及认为这个案件应该怎么打才能保证当事人的委托诉讼权利。 像一般的大公司,在签订某种协议的时候,都是要经过法务和相关律所来回核实的。 确认没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法律漏洞,才会签署法律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对方找到再知名的律所,找到再知名的律师也不可能推翻这种法律合同。 所以.…在目前证据偏向于被告一方的情况下,她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 其他什么的都不用讲,只要求对方拿出证据就可以在这个案件中形成逆转。 可是对方有证据嘛? 至少现在目前是没有证据的。 余曼春心里也清楚,苏白说的基本上都是事实。 在她的调查当中,来海银行的确有违规的打标签的行为,这在法律中是严禁禁止的,如果被判定为非法行为有可能面临着非法集资的控告。 可是在这个案子上,她站在的观点是来海银行的观点上。 她需要保证的是蓝海银行的法律权益。 对方说的的确没错,可是你没证据你说什么? 我就抓住你没有证据这一个点,直接可以把这场庭审控的死死的。 面对着被告方委托律师一直要求拿出相应的证据,苏白眉头紧锁。 在这个案子当中,他们作为原告方在一开始的准备当中,证据准备的已经可以控告被告方了。 可是.…谁也没能想到,对方竟然在这个案件中有违规操作! 并且是以欺骗的形式,进行的违规集资行为。 的确…. 在目前的庭审,他拿不出证据,不能对来海银行形成有力的控告。 可是.… 这场庭审即使一审败诉了,对方也暴露出来了一个致命的关键点,那就是有违规的操作。 这种自曝,可以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苏白心里也非常清楚,这场庭审由于对方掌握着实际性的证据,继续打下去,绝对败诉。 于是没有在与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争论,而是向审判长申请: “审判长,方认为这个案子中所存在的还有很多的问题情况,就比如说,我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所售卖的理财产品是保本理财。” “可是对方提供的证据证明来海银行所售卖的理财产品是非保本理财。” “双方的证据存在着一定的争执,并且双方的证据都是确切而又存在的。”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休庭来确认双方的证据是否存在着违规情况。” “审判长,我方提出休庭申请。” 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 这个案件如果继续审理下去那么肯定是被告方胜诉。 可是被告方存在着一个什么情况,就像是苏白所陈述的那样,被告方所售卖的理财产品所展现的情况,与原告方所呈现出来的证据,相符合。 可是与售卖理财产品中的协议,不相符合。 这中间是否存在着违法违规的情况呢? 大概率是! 审判长再理清楚这一点以后,扭头看向原告方席位:“原告方。” “你刚才提出休庭的申请,具有一定的依据。” “可是你方目前提出来的这个诉讼申请,也就是一审的诉状书,与现在答辩的情况不相符合。” “你方也别提出休庭了,暂时撤诉吧。” “撤诉在整理好证据以后,再提交庭审请求吧。” 对于审判长的建议,苏白点了点头,同意了下来。 在没有宣布判决结果的时候,在民事案件中原告方是有权利进行撤诉的。 这个案子,无论是进行休庭还是进行撤诉,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只是进行了撤诉,也就意味着这场庭审实际上是他们一方败诉。 即使没有宣判.…在正常的律师眼里,也等同于败诉。 决定撤诉,走出法院,李雪珍小脸严肃。 “苏律师.…这个案子,原本就是一个板上钉钉的胜诉案件,对方基本上是作为法律的侵犯者,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可是.…对方拿出的证据竟然是依照内容,依照购买理财的条款,条款中的协议属于非保本理财。” “这种涉及到的情况不是更严重吗?” “这涉及到非法集资了吧?完全的欺骗了投资人,卷走了四十多个亿!” “这人未免也太大胆了,来海银行这么做,负责人难道就不怕受到刑事责罚吗?” 苏白点点头:“这个案子涉及到的情况还是比较严肃的,要比咱们之前想象的还要复杂一些。” “先不说其他的.…一般人谁能在第三方的平台审核上写着保本理财,但是协议中的实际内容却用的是非保本理财?” “第三方是有着监督权的!” “一般的第三方,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为一些银行做这种事情,因为这是砸饭碗砸招牌的事情。” “这个来海银行的胆子的确是比较大的。” 李雪珍:“那咱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苏白沉默了数秒: “来海银行在这一个案子中,肯定有着违法违规的行为,针对这一点直接向银监会进行举报。” “要求银监会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 “法院方面对于这方面的监管权其实不是很大,没有能力去要求第三方平台调取相关的数据,主要看银监会那边的态度,在这件事情上属于银监会的监管权。” “如果说银监会对于这件事情调查,认为来海银行属于违规违法的情况,那么咱们就可以直接拿着证据来进行控告了。” “现在就是所走的程序麻烦了一点。” “先看看银监会那边的调查情况吧。” “嗯!” 李雪珍认真点了点头。 另一边,余曼春在离开法院后,朝着苏白等人的背影扫过几眼。 作为来海银行的合作律所,也是负责这个案子的委托律师。 余曼春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内情的,至少在小道消息的流通上,余曼春很清楚。 苏白如果想要通过正规手段来认定来海银行有着违法违规集资的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这一次的庭审,现在撤诉了,苏白也算是已经没有了机会了。 这一点是余曼春和律所中的很多主任合伙人讨论出来的结果。 “这一次白君律师事务所恐怕要栽在这一个案子上了。” “栽到这个金融案件上,那以后想要插足金融案件,恐怕难了。” 余曼春心里默念,同时也庆幸。 同行之间都是竞争关系,白君律师事务所以后不能插足金融性案件。 那么对于他们来说,明显是一件好事! .…. PS:求求月票~ 第530章 致命三问,这四十多个亿到哪里去了? 案件撤诉,想要再提起控告,只能找新的证据。 找到新的有关于被告人,恶意在第三方平台,打上保本理财但是与实际理财内容相不符合的证据。 来证明来海银行在这个理财产品中存在着非法集资的可能性,以及其主观故意性。 但是这个新的证据,很难找。 法院方面,虽然在名义上有权利去调取这些证据,可是找到第三方平台,想要让第三方平台拿出相关的证据,这一点是非常的困难的。 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这个案子还涉及到了第三方平台的信誉和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划分问题。 第三方平台有着验证和监管来海银行在协议的内容中是否如标签中所描述的一致的责任。 让第三方出具来海银行违法违规的行为和证据,这无疑是让第三方平台自己拿出自己的罪证,自己拿出自己的责任证书。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会拿出自己的责任证据吗? 肯定不会! 所以即使法院出面,要求第三方出具相应的证据,可是第三方可以以很多理由来推辞,拒绝法院的要求。 毕竟.…法院只是上都中级法院,从归属地的责任来讲,如果第三方平台是在上都,第三方平台还能卖法院一个面子。 可是第三方平台是在江省,你法院又管辖不到人家的地盘,人家干嘛要理你?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法院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这样一来,事情就相对来说比较麻烦了。 这也是证据找寻的难点。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因为法院虽然没有强制执行调查的权利,可是银监会有。 银监会对于金融,银行,第三方平台,都有着监督的权利,也可以去强制执行相应的调查。 像目前的这种情况,被告方已经自曝了他们在标识的保本理财当中的其内容与标识完全不同,已经构成了对于投资人的欺诈行为。 针对这一点,可以直接向银监会提起投诉,提起举报。 离开法院后,苏白带着李雪珍,来到了上都的银监会。 向银监会出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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