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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是他高宠狭隘了。 正想着要不然直接上去干得了,但突然之间,他又想到了一点。 然后,刚要迈步的马儿,被他一靳缰绳,直接原地抬起前蹿,然后调转了半个马身。 这个动作看的孔彦舟牙齿直痒痒! 这厮的骑术真好啊,嫉妒死本将军了。 随即他就怒声骂道: “哼,说不过本将军就阵前耍帅? 你耍帅也没用,本将军还是劝你快快投降,看在你这一身本事的份上,本将军可以帮你在元帅面前美言几句,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 听到孔彦舟这么说,高宠一下子乐了。 “呵呵,就你家那个被我家元帅吓的得了马上风的元帅? 呸,本将军可不像你,干不出来这种弃明投暗的事儿。” 这一句话,可算是戳到了他的麻筋儿。 说他投降,他一点儿心理包袱都没有,但说他弃明投暗,他可忍不了。 他惯常就是个见风使舵的人,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先投了伪齐,再投金国。 因为当时的形势,他怎么看都觉得大宋没一点儿前途。 所以,他投的时候,心里是一点儿犹豫都没有。 可是,一个惯于见风使舵的人,其实也是擅长观察风向的。 刚投过来那几年,无数次午夜梦回之时,他都在庆幸自己的这个决定。 他的道,走宽了啊。 可是,自从绍兴十一年开始,他突然感觉到了不对劲。 大宋的官家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竟然没有杀了岳飞。 非但没杀了岳飞,还让他重新掌兵了。 岳飞掌兵,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以前岳飞也不是没掌过兵。 但是,从他们后来得到的消息来看,这一次岳飞掌兵,跟以前完全不同。 因为,大宋的官家竟然给岳飞完全放权了,让他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的话,上一次岳飞绝对不可能取得那么大的战果。 确认了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算是完全的破防了。 老子在大宋当将军的时候,你拿武将当贼一样防着。 老子投到了金国了,还没过几天舒心日子,结果你丫的给武将放权了? 那我这算什么? 小丑吗? 真的,看到大宋的武将现在一个比一个过的好,他比吃了屎还难受。 因此,听到高宠当面说他弃明投暗,他是一点儿都忍不了了。 “高宠,你找死。 本将军这是弃暗投明,你们大宋是永远没有前途的。 早晚有一天,你们大宋的所有国土都会沦陷在我大金的铁蹄之下。 你......” 用手中的长枪指了一下高宠之后,他又指了指高宠身后的大军。 “还有你们,都将成为我大金国的奴隶,你们终将会享受到和徽、钦二帝一样的屈辱。 而你们的妻、女,也会像那些帝姬一样,成为我们大金勇士的玩物。” 孔彦舟一句话,直接拉满了高宠身后所有人的怒气值。 “将军,不要再和他废话了,干死他吧!” 但高宠却是一伸手,拦住了身后的人。 然后,轻蔑的看向孔彦舟: “你在心虚什么?” 第276章 想死的人,拦不住啊! 高宠的声音并不大,似乎只是问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但孔彦舟一下子炸了。 “你.......你胡说,本将军怎.....怎么可能心虚?” “没有心虚的话,你结巴什么?” “我......” 一句话没说完,孔彦舟直接提枪向着高宠杀了过来。 “我杀了你!” 一见孔彦舟提枪向他冲来,高宠微不可察的得意一笑。 然后,便提起自己的錾金虎头枪拍马向他对冲了过去。 两人马头相交的一瞬间,孔彦舟含怒一枪刺向高宠。 高宠枪着轻轻一挑,挑开了孔彦舟的长枪。 趁他长枪被挑开的功夫,高宠一枪直刺孔彦舟面门。 眼见枪尖电光火石一般奔向自己面门,孔彦舟下意识偏头躲闪。 下一秒,只听啊的一声惨叫,孔彦舟的左耳朵便被高宠的长枪直接刺了个对穿。 而高宠枪势不减,竟是顺势直接将孔彦舟的耳朵给切割了下来。 趁着两马错开的功夫,孔彦舟伸手一摸,竟摸了满手的血。 满手的鲜血让孔彦舟的眼睛都红了,连失去一只耳朵的疼痛都忘记了,提起枪就再次向着高宠杀了过来。 或许是因为被鲜血激发了凶性,孔彦舟这一次完全用了不要命的打法,每一次都抱着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态度。 因为打法过于凶狠,出招又太过凌乱,一时间就达到了一种无招胜有招的境界,高宠左支右拙的与他高手的三十余回合,竟然丝毫没占到便宜。 眼看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又一次交手之后,高宠直接拍马便退。 眼看高宠要跑,孔彦舟哪能愿意,想也没想就追了出去。 这一追就追出去三十多步,眼看已经追上,孔彦舟手中的枪甚至已经可能捅到高宠的马屁股。 就在这个时候,高宠突然一个回身,使出了一招回马枪。 而孔彦舟躲闪不及,竟是直接撞了上去。 高宠都没用力,孔彦舟已经自己把自己扎了个透心凉。 眼见回马枪一击得手,高宠直接将还挂在虎头枪上的孔彦舟那还冒着热气儿的尸体举了起来。 “主将已死,跪地投降者不杀!” 高宠大喊了一声之后,在他列阵观战的将士们第一时间齐声附和。 一时间,满山遍野都响彻着‘主将已死,跪地投降者不杀!’的声音。 见对方阵营之中大多数人还在犹豫,高宠想都没想,大喊一声‘随本将杀敌’,然后便率先冲了出去。 孔彦舟一死,而且他带领的是汉人军团。 其中除了个别将领是货真价实的金人之外,大部分都是之前投降的宋军。 此时眼见主将已死,而且对方已经杀到了眼前,眼皮子活的已经扑通一声跪地。 对于跪地之人,高宠连看都没看一眼,就直接绕了过去,专门追杀那些逃跑之人。 眼见投降真的能活,于是...... 当天夜里,看到满营满营的俘虏之时,负责在上游拦河筑坝的何长卿人都麻了。 他带着五千人吭哧吭哧挖了五天,命都没了一半儿,终于算是完成了任务。 然后,他就一直守在上游,等待着放水的命令。 只要大水一放,他就是大功一件。 好嘛,现在功劳没了,他的堤坝白挖了。 如果高宠是凭着硬实力打败了对方也就算了,可他竟然是阵前单挑,干死了对方的主将。 然后,一万五千人啊,就这么投降了。 岳家军打仗,都这么离谱的吗? 虽然心里满是无语,但他脸上还是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 高宠可是元帅的心腹爱将,而元帅现在的地位,那更是不要提。 所以,跟这位高将军搞好关系绝对是有利无害。 而且,这么大的胜利,自己吹捧几句,不是应该的吗? “高将军真乃霸王在世,竟然能以一已之力大破敌人一万五千大军,末将对你的敬仰之情真如涛涛黄河一般奔流不息啊。” 对于何长卿的吹捧,高宠完全无感。 “非也,此战能如此顺利,主要是将士们用命。 如果说还有原因的话,就是那孔彦舟实在太蠢。 本将军,只不过是作了自己该作的事而已。 而且,你能在五天之内筑好堤坝,也是个有本事的。 虽然最后没有用上,但该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元帅那里肯定会为你报功的。” 见高宠对自己的吹捧完全无感,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毫无与自己亲近的意思,何长卿心里暗叹了一声自己命苦之后,也不准备再继续吹捧了,只是顺着高宠的话说道; “末将惭愧! 此战能胜,完全是因为元帅用兵如神,与末将毫无关系,末将又岂敢贪功。” 他本是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高宠却是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猛的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说的好,此战能胜完全是因为元帅用兵如神。 走,都是自家兄弟,随本将军一同庆功去。” 被高宠拉着走的时候,何长卿整个人都是懵的。 我特么夸你霸王大世,你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还一副跟我不熟的样子。 我就随口夸了一句元帅用兵如神,就成了你自家兄弟了? 你要不要这么离谱? ....... 高宠离不离谱,岳飞不知道,反正他收到战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儿晕。 这就......拿下一个镇了? 他原来的计划,是用三镇再加上许州,拖住金兀术的大军。 然后,他再带领小股精锐奇袭尉氏,看看能不能抓到金兀术。 毕竟,官家上次在朝堂上可是跟万俟卨说过,给他一万大军,让他去把金兀术给抓来。 虽然他知道官家是在故意难为万俟卨。 但是,这又何尝不是官家内心真实的愿望呢。 所以,他就想试一试。 不成也无所谓。 但是,万一成了呢? 官家应该会很开心的吧! 可是,他没想到高宠的动作竟然会这么快。 当然了,他最主要是没料到孔彦舟会这么蠢。 一个激将法而已,竟然能让他上头到阵前斗将。 你斗就算了,竟然还挑了猛男高宠斗将。 对于这种行为,岳飞只能说,想死的人,拦都拦不住啊。 第277章 玛尔甘部落的盘算! 感慨了一会儿孔令舟的作死行为之后,他就开始郁闷起了眼前的事情。 金兀术调集大军围攻许州,早就在他的算计之内。 因此,金兀术的大军一到许州,他露了几次面之后,就已经悄悄到了临颖。 在这里,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三千背嵬军。 他们的计划,是绕过鄢陵,从扶沟沿着贾鲁河悄悄的北上,然后奇袭尉氏。 可高宠的动作太快了,宋楼镇一破,他的一万大军便可随时支援朱家镇或者许田镇。 有了这一万生力军,这俩镇估计最终哪一个也保不住。 所以,金兀术必然要调集大军增援。 增援他倒不怕,他怕的是,金兀术直接跑了,那他的计划可就泡汤了。 想到这里,他一边给高宠、张宪、梁豫、何长卿四人传信,让他们在援军到达之前尽快拿下许田镇和朱家镇,一边加速向着尉氏行军。 来都来了,总要去看看金兀术是不是真的跑了。 万一他没跑的话,说不定真能实现官家的愿望。 ....... 岳飞向着尉氏加速行军的同时,在金国的西部边境,同样是一幅兵慌马乱的样子。 金国临洮路守将俺答此时已经快疯了。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一直与他们相安无事的杨政和吴璘两个人是不是疯了,竟然莫名其妙的同时调集大军,向着来远寨和皂郊堡两个地方发起了猛攻。 侦察到了对方调动的兵力之后,他一边调动兵力组织防守,一边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向金兀术汇报。 对方这次明显是来者不善,所以他非常明确的向金兀术表达了增兵的意愿。 可是,金兀术的回信却让他绝望。 金兀术在信里告诉他,援军是没有的。 地盘,你也是绝对不能丢的。 而且,还不许你主动出击,要结硬寨打呆仗。 最后,还给他画了个大饼。 只要你能坚持住,本帅早晚会派兵来救你的。 可是,这个早晚到底有多晚,却是一个字儿没提。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当场就把能砸的东西砸了个遍。 你他娘的玩我呢? 杨政和吴璘俩人调集了三万大军。 我特么能动的兵力一共不到一万,你让我怎么守? 而且,还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被动防守,你怎么不上天呢? 但是,纵然他心里极为愤怒,可军令如山这四个字儿他还是知道的。 于是,他分别在来远寨之后的宁远寨和永宁寨,以及皂郊堡之后的赤谷口和远亭部署了三级防御。 面对杨政和吴璘的进攻,在兵力有限的情况下,一城不失,他自认压根儿就做不到。 所以,他只能采用这么个办法拖延时间,希望元帅真的能派来援军吧。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来远寨和皂郊堡的防御之时,一支来自于吐蕃的军队,悄悄进入了边境。 只不过,这支队伍,目前看来好像并不是特别的和谐。 这支队伍一共两万余人,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岳云、杨再兴,以及玛尔甘部落首领的女儿格桑梅朵。 到于玛尔甘部落的首领格尔玛,则是远远的缀在了后面。 此时远远缀在后面的格尔玛,看着那正在和自己闺女斗嘴的岳云,脸上的姨母笑怎么都掩盖不住。 他们玛尔甘本来在吐蕃众多的部落之中只能算一个三流的部落,有自己的地盘儿,日子过的不差。 但是,想要再进一步的话,那基本也是没什么希望。 能够保住自己的部落不被其他部落给吞了,那就算他格尔玛英明神武了。 但是,自从他闺女上次将这两个来自宋国的男人带回了部落之后,他们玛尔甘部落的好日子就来了。 当初他闺女刚将这两个男人带回去的时候,他恨不得第一时间干死他们。 因为,他们竟然干死了自己部落几十条汉子,这对他们部落来说,绝对是一个不能承受的损失。 可是,当他闺女告诉他,这些汉人答应一个人赔偿两个铁锅之时,他顿时觉得,他们其实还可以承受更多。 收到了岳云他们从行军锅里面挤出来的赔偿之后,格尔玛当场杀了几十头牦牛,办起了篝火晚会,用来招待这些尊贵的客人。 呃,不对,不是客人,而是他格尔玛的亲兄弟。 对于他这个行为,他闺女是极其反对的。 “你要认了他们当兄弟,那我岂不是要叫他们叔叔?” 对于闺女的问题,格尔玛是极其嗤之以鼻的。 叫叔叔怎么了? 叫叔叔有铁锅啊! 而且,还是产自大宋的极品铁锅。 但是,他闺女竟然宁死不从。 鉴于十二岁之后,他就没从自己闺女手下赢过一回,最后他从心的决定。 咱俩各论各的。 他们是我的兄弟,也可以同时是你的兄弟。 一声篝火晚会,在他们提供的牦牛,以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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