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小古板,你说我这是不是为了跟乔依赌一口气,赔上自己的终生啊。你怎么不说话,发什么呆?」 她穿着短裙,坐在我的腿上,勾着我的脖子说话。 浑身绵软,带着香气,就这么贴着我,我根本没办法思考。 我只能脱下衬衫,盖住她的腿。 明珠气得咬了一口我的喉结,我就失控了。 也许是老天嫉妒我,所以让我脑子里长了个东西。 医生说这个手术风险很大,做完以后很可能失忆,手术不好的话还攸关性命。 我从医院回来,精神恍惚。 我看到明珠跟我哥站在一起。 明珠笑得那么灿烂,我哥还点了点她的额头,明珠很不好意思。 她跟我在一起很少害羞,也许她真的很喜欢我哥吧,跟我在一起就是赌一口气。 那晚,我做了平生最错的一件事情。 我跟明珠提了分手。 明珠当时气得说道:「元霄,我给你机会,你再重新说一次!」 「分手。」我咬着牙又说了这两个字。 明珠怒气冲冲地说道:「分手就分手!你以为我喜欢的是你?我喜欢的一直是元盛!你只不过是替身罢了。」 我后悔得要命,整晚没睡觉。 我想了一晚上,就算我只能再活一天,我还是想跟明珠在一起。 谁知道,我根本没有机会了。 第二天乔依生日,我们几个聚在一起。 乔依竟然在我们酒里下了药,还好那晚我跟明珠都没有多喝,否则豆丁就不能健康地出生了。 那晚,过得太混乱了。 明珠认出了我,故意跟我赌气,喊了我一句「元盛」。 我平时聪明,偏偏在爱情上犯了傻,以为明珠真的是想跟我哥在一起。 我像个卑鄙的怯弱者,丢下她一个人跑了。 没过多久,就传出我哥死在明珠床上的消息。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在我哥的葬礼上听到我妈用尽一切恶心的话骂明珠,心如刀割。 可是我没有站出去保护她,我怕她知道那晚的人其实是我,我怕她从此恨上我。 明珠出了国,而我做了手术,耽搁了两年的时间。 等我恢复好,想起一切,明珠已经被顾叔叔藏到了国外,没有一丝一毫的踪迹。 我日日去求顾叔叔,顾叔叔说:「元家就是个火坑,你爸爸风流,你妈妈疯癫。你哥的死,害得我女儿被人骂。元霄,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让珠珠跟你在一起的。」 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掌控了元家的一切,把我爸逼到国外。 我妈追着我爸爸出国了,元家也清静了,这样就算明珠回来,我在顾叔叔面前也能争取一点分数。 明珠终于回来了,她还带着一个女儿。 我算算时间,就知道豆丁是我女儿。 可是明珠不说,我也没有提过。 五年了,她对我几乎没有什么感情了,只不过还剩下一口恶气,怪我当年提出分手。 我知道,如果我不做任何事情,我从此以后就会成为明珠的路人。 我迫不得已,问金金怎么才能挽回明珠的心。 金金却说:「挽回什么挽回,五年了,明珠又不是盼夫石,能等你这么久。」 我一瞬间心如死灰,金金是最了解明珠的人,她这么说,我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金金又说:「你既然还爱着明珠,再追她一次不就好了。明珠只是不再喜欢你了,又不是心死了。再追一追,说不定她还会爱上你。你这个大蠢驴,这点事情都要我教。」 我:……谁说金金呆的,她可一点都不呆。 金金说得对,既然明珠对我不再动心,那我就再追她一次。 我处理好家事,没想到逼得乔依发了疯,竟然开车撞明珠。 推开她的那一瞬间,我心里全是庆幸。 等我在医院重新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她坐在我的床边,低着头看电脑。 好像又回到了五年前,她挨着我看电视剧的模样。 我成了二十岁的元霄,忘记这五年来的分别,跟她重新开始。 我太庆幸,明珠能再一次对我动心。 我抓住她的爱欲,愿意典当来世所有的情,换这一世跟明珠相爱到老。 15 明珠的秘密日记 我叫明珠,掌上明珠的明珠。 我爸爸是本城赫赫有名的富豪,我妈妈是性格爽朗的小学老师。 我成长在一个并不缺爱的家庭,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受过任何挫折。 我小时候梦想着拥有超能力,做一个漂亮的女侠。 可是长大以后才知道世界上的苦难那么多,而我能做的太少。 正好身边就有一个小古板,让我发挥了一下行侠仗义的热情。 元霄的妈妈陈素秋,在整个莫奈花园都是出了名的。 一个被婚姻逼疯的女人,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我第一次见元霄的时候,是他们搬过来的第一天。 元霄穿着黑色的长裤,白色的衬衫站在花园里,黑黑的头发,润润的眼睛。 我当时心里悄悄笑话他,打扮得跟个小古板,小学究似的,什么品位。 但是不得不说,十三四的男孩子,别人穿这样可能老气、土气, 但是元霄身上有一种沉静的气息,就像是雨后空山能够荡平所有急躁。 嗯,我当然对他有点兴趣。只是我顾明珠,可没那么轻易去交朋友。 我要观察一下,这个小古板有没有资格当我的朋友。 初中升学以后,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元霄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元盛。 元盛虽然跟小古板长得一模一样,可是他们的眼睛一点都不像。 元盛的眼睛平静得像是一潭水,没有任何波澜。 而小古板的眼睛,藏着山风,呼啸而过的时候能看见他心中波涛。 我跟小古板的关系越来越好,是因为他总让陈素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欺负。 今天罚跪,明天不许吃饭,每天我得到消息后气势汹汹地杀过去。 最过分的一次,陈素秋把小古板关进地下室,两天只给了一口水。 我带着保镖冲过去,砸开地下室的门。 光亮透进去的时候,看到小古板蜷缩着身体,躺在布满灰尘的地板上。 他逆着光看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个笑容:「啊,明珠你终于来救我了。」 气得我差点哭出来,我过去想伸手扶他起来。 元霄却躲了一下,低声说道:「会弄脏你的。」 我打了他一巴掌,把他生硬地拽起来。 出去的时候,陈素秋挡在门外骂我:「干嘛!你是谁啊!入室抢劫!要拐走我儿子吗!」 「你不要元霄,我要!你不想养他,我来养!」我怒气冲冲地说道,「你有本事去顾家抢人!看看元叔叔回来,会不会跟你闹离婚!」 我早就拿捏住陈素秋的法门了,她一听「离婚」这两个字,就跟个鹌鹑似的。 我把元霄带了回去,让他在我的浴室里洗了澡。 他穿着我给他买的衣服,小狗似的坐在沙发上擦头发。 「你妈说什么你都听,她关着你,你不知道跑吗?」我抓过毛巾,胡乱地给他擦头发。 元霄任我蹂躏,也不吭声。 晚上,他睡在我床边的地毯上。 我睡不着,翻个身看他。 而他,也睁着眼睛。 元霄抬起手,握住了我搭在床边的手。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躲开。 十四岁仲夏的夜晚,外面蝉鸣阵阵,风从窗户吹进来带着窗纱晃荡。 元霄握着我的手,我躺在床边,彼此对视了一会儿,就那样静静地睡着了。 后来想想,在我整个少女时代元霄永远在我的身边。 我甚至不用扭头,只用余光就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我上初三的时候,有一次看到他的小本子, 上面写着我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记着我大姨妈的日子。 难怪,我每次大姨妈前后都有一杯姜茶放在我桌上。 陈素秋罚元霄的时候,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断了他的零花钱。 可是我们才不怕,我有的是钱,养八百个元霄都绰绰有余。 我闲着没事儿,就拉着金金跟元霄逛商场,给他们两个买衣服买配饰。 我的宝贝金金越长越白,越长越漂亮,可惜迷上了外校一个叫「江白」的穷小子。 唉,儿大不由娘,我只能由她去。 还好元霄没有早恋的迹象,成天陪着我,不然我要伤心死的。 我们上了个高中以后,元霄个子噌噌往上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每天他书桌里的情书,都塞不下了。 我有时候会听到女孩子悄悄议论元霄。 「元霄真的好迷人啊!!快看,我刚偷拍的。」 「唉,什么时候能够偷拍到一张单人照啊,又有顾明珠!」 我悄悄地站在后面瞄了一眼,看到了那张照片。 刚上完体育课,我扎着的公主辫子散开了。 我坐在台阶上咬着吸管喝红豆沙,元霄站在我身后帮我编辫子。 他低着头,十分认真的样子,光纤朦胧,他好似在割裂的梦中。 我也不知道脑子哪根筋不对了,花了两百块钱买了那张照片。 我高二的时候,迷上了看小说。 小说里的男女主角每次接个吻,描写得都特别迷醉。 我想来想去,晚自习的时候拉着元霄悄悄出去。 「肚子饿了?」元霄看了看时间跟我说,「去吃酒酿圆子?」 「不吃!」我带着他躲到安全通道的走廊里,小声问他,「喂,你想不想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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