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一种向下的喜欢,是带着惋惜跟遗憾的情感。 但是当外来人一夜之间成了名门望族流落在外的亲女,且受尽宠爱,那一切就不一样了。 这份向下的爱一下变成了高不可攀的意外。 像贺风这样的男人他们看起来是慕强,是喜欢强强联手的感情。 但实际上骨子里几乎都带着自视甚高,他们对女人的慕强多是希望她够高贵又不失柔弱与依赖。 外来人可以说是完美地满足了这份心思,所以这份感情大概率是随着外来人身份的转变而变得更加浓烈。 外来人对贺风来说,就像是从田野间一朵美丽,但想采摘就要走过泥泞路的花,变成了高高悬挂在展示柜里,可观可隔着手套触碰却无法拥有的稀世珠宝一般。 他知道这个珠宝他无法拥有,却又留恋,同时他还有自己的野心。 那么只要外来人适时地抛出橄榄枝,他一定会接住。 我就是那根橄榄枝。 论学识论样貌论能力论综合素质,我都有自信虽不是顶尖但也足够优秀。 如果我还是金家大小姐,自然是贺风这种身份够不到的。 但我现在变成了养女,一个没那么重要,但是却站在阶层上的身份。 是他使劲踮踮脚说不定就能够到的跳板。 只要得到我就实现了阶级跨越,一个养女并没有多重要,特别是他还有亲生女儿这个盟友。 吸我的血吃我的肉来丰盈自身,榨干了就可以一脚踢开,还能用来讨好心上人。 双赢的生意。 这些事情我能知道,外来人也能猜到,这也许就是她选中贺风的原因。 有欲望的人最好拿捏。 「喂。」 我想得太出神,碘伏摁在沈牧手上很久没动,被他拍了一下才发现。 他从我手里夺过棉球捏把捏把扔了:「一看你这表情就知道你又打了什么新主意,你一天到晚对那些人那么上心,不是说好了去青海嘛?」 他伸手捏住我的腮晃了晃,碘伏凉丝丝的。 「青海啊……」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一个帮着贺风早点达成目的的好主意。 「好啊,我们去青海,叫上贺风一起。」 「嗯?」沈牧疑惑的微微眯了眯眼睛,下一秒,他响亮地吹了下口哨:「金宝珠,你胆子不小啊,我可不会每一次都扮女人。」 「这个随便你,只要不被人认出来你是沈牧,你就是扮成老头子都没关系。」 沈牧亢奋了起来,耳朵染上薄薄一层粉:「嘶,有意思!这简直跟背着人偷情一样。」 他低下头,瞳孔因为兴奋猛烈收缩着,突然伸出舌头在我唇上舔了一下。 「金宝珠,我们三个睡一间房。」 「……什么?」 他这句话实在是惊世骇俗,震得我对唇上滑过的温热都做不出情绪反应了。 「沈牧,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我是这个意思。」 「……」 沈牧似乎是被我呆滞的样子逗得闷声笑了起来。 「别害怕,我没说要明目张胆的三个人睡在一起,我想想啊……就是我以前看过一部电影,有个女的结婚了有老公,但是那个房子里还住着她的情人,他的情人每天都跟他们两个一起生活,跟影子一样挂在她老公身后,她老公根本发现不了,你想想多有意思多刺激!」 ……这种事有意思吗?! 我完全理解不了一个变态的脑回路,只能在心里懊恼,沈牧最近乖了不少,我掉以轻心了。 话都说出口了也收不回来,这下可怎么办…… …………… 我真搞不懂沈牧到底是怎么从我眼皮子底下搞来那么多的行头,又是从哪学的这些技术。 从出现在同一架航班,到飞机落地酒店入住,再到去餐厅吃饭。 不到一天时间他已经见缝插针换了两套行头了。 从都市成熟少妇变成清秀男大学生,跨度要多大就有多大,如果不是知道他是军火贩子,我都要怀疑他有什么特殊身份了。 …… 贺风跟我介绍着他做的几个游玩攻略,体贴得让我根据自己的喜好去挑选。 手上还拆着烤羊腿的骨架,最嫩的肉都被他挑下来夹给了我。 前些日子为了计划能顺利进行,贺风的约会邀请我从未拒绝过。 等到感情进度铺垫得差不多了,我便在金家的餐桌上,顺口提了一嘴上次去青海看到的盐湖很漂亮,有时间想再去一趟。 没两天,贺风就主动告诉我,他有个很重要的客户在青海,他最近想去拜访,正好也可以在青海游玩几天,放松一下工作,邀请我跟他一起过去。 我自然是爽快地答应。 于是此刻我就跟贺风坐在青海当地有名的特色餐厅一起吃饭了。 沈牧就坐在离我们不远的另一桌。 我听贺风说话听得有些无聊,便在心里分析着沈牧的装扮打发时间。 他那个棕栗色的日系短发大概率是顶假发,他很宝贝他的头发,肯定是舍不得剪的。 美瞳遮盖了他的绿眼睛,黑棕色自然的像是他本来的瞳色。 脸上能看出带妆的痕迹,让他的脸看起来跟平时不太一样,极大的中和了他的混血气质。 但这妆容并不突兀也不浓郁,搭配上韩式休闲风格的服装,像什么偶像明星一样。 贺风没有见过沈牧,就算金楚涵曾经告诉过他,给他看过照片,那应该也挺难认出来的。 他点了一大桌子菜,这个吃一口那个叨两口,活蹦乱跳的那个劲,就差在脸上写着我是第一次来青海旅游,我很高兴了。 可等服务员上了一道鱼的时候,他的活泼到头了。 他应该是顺着菜单一通乱点,没注意到自己点的鱼是什么样。 他捏着筷子把鱼翻来覆去翻了好几遍,突然抬头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有些想笑,沈牧不会挑鱼刺,但他很爱吃鱼。 平时吃鱼要么吃无刺鱼,要么就是我给他挑鱼刺。 现在我可没空给他挑刺。 「看来你喜欢坎布拉?」贺风声音清朗,语气温柔:「刚才给你介绍了好几个景点都没什么反应,提到坎布拉你倒是笑了。」 「我上次来的匆忙没去成,所以一直记得,丹霞地貌嘛。」 「我明天上午去拜访一下客户,我这边的事情就结束了,那我们第一站就去坎布拉?」 「先去盐湖,我们一站站的来。」 我这边跟贺风说着话,那边的沈牧迎来了一个小姑娘。 细腰长发大眼睛,在跟沈牧搭讪。 沈牧这家伙啊,在外面永远装的人模狗样的。 平时是穿花衬衣的美式绅士,今天是清爽亲切的邻家哥哥。 他阳光的笑脸,礼貌的谈吐,可一点都看不出昨天因为我不让他给贺风下安眠药,就气得满屋乱窜的幼稚德行。 贺风在青海除了重要客户以外,还有一个需要回访的公事,用完餐,他把我送回了酒店,就去处理了。 我拎着打包盒回到了房间,这是离开餐厅时我单独点的特色鱼外带。 我脱下高跟鞋,赤脚半坐在地毯上开始挑刺。 一条鱼还没挑完,阳台传来咚的一声响。 沈牧跟个贼一样挑开窗帘缝隙往里望了一圈,悄无声息地溜进来,回身又顺手把阳台门给关上了。 「贺风去哪了?」 他话刚说完,人就跑进了卧室,接着是浴室,挨个房间乱转,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来抓奸的。 「去处理公事了,他跟我又不是一个房间,别转了,过来吃鱼。」 沈牧遛完一圈跑到我旁边坐下,我挑好一块喂他一块,他吃得高兴,直眯眼睛,跟喂小狗一样。 等吃完了,他往沙发上一趟,斜着眼睛上下扫了扫我:「别以为这样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我准备好的计划都被你破坏掉了。」 他提起这件事我就头疼。 之前还没等我想好怎么劝说沈牧放弃那个可怕的念头,外来人就添了把火。 她知道我跟贺风要出去旅游,高兴得不得了,非要插手订机票酒店的事,然后自作主张地以好姐妹帮忙撮合的态度定了一间套房。 两个卧室,我跟贺风一人一间,既保证了隐私又充满了暧昧。 沈牧知道这个消息高兴得不得了,闹着也要住进去,跟我睡一个房间,隔壁就是贺风。 客厅,餐厅共用,约等于三个人住一起。 他甚至打算给贺风每晚下安眠药,带着我一起住到他的床上,把贺风扔到床下去。 很多时候我根本不能理解沈牧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这种荒唐又危险的事情我自然不能答应,所以想办法推拒了外来人的『好意』。 又在出发前扔掉了沈牧的安眠药。 等到了酒店,沈牧的房间,我的房间,贺风的房间一字排开,阳台靠得很近。 沈牧刚才就是从他房间的阳台翻过来的。 「我们明天去看盐湖吧。」 我不想跟他提这个事,假装没听到。 「哼。」 沈牧老大不高兴。 我一看就知道他憋着坏呢,计划被我打乱了他怎么能甘心,绝对要在其他地方找补回来的。 「沈牧,我好像还没跟你说我的计划是什么吧?」 「我管你计划是什么。」 沈牧骂骂咧咧地翻了个身背对着我。 「哦,你不想知道啊,可我特别想说,你就勉为其难听一听吧。」 「哼。」 沈牧又翻回来了。 不管沈牧再怎么变,有一样永远都不会变,就是孩子气。 他没能好好长大,所以他永远都在寻找弥补。 「既然那么想让我跟贺风在一起,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指不定会做出一些事情来逼我,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打算主动出击提供给他们一个合适的机会,一来可以避开未知的风险,二来可以让他们对我爱上贺风的事情多几分可信度。」 「那你准备要做什么?」 「这种事无非就是,英雄救美,生死考验,我们来个加强版,英雄救美的时候遇到生死考验。」 「可是?」沈牧摸了摸下巴:「如果这样的戏码不是他们安排的话,你确定贺风会去救你么?」 「不救也没关系,反正是我安排的,不会真的伤了我。更何况我本来就是得了抑郁症的人,受到了刺激,变得更严重了也在情理之中吧,弱者总能得到更多的宽容跟同情,我后面做事也会方便一点,贺风这步棋也算废了。」 「那你是怎么安排的。」 「不是我怎么安排,是你。」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手机递给沈牧:「这里面的联系人都是我挑选过能做灰活的人,但是需要你去联系,你去给钱。因为这种摆在台面上的事,难保不会有人去查,特别是金楚涵,所以不能是我去布置。之前在纽约的事情,我代表金家跟你闹得并不愉快,你对金楚涵爱恨纠缠无法亲自对她动手,便挑中了我来威慑发泄。」 就像放风筝,要紧一下松一下,线才不会断。 我抓住沈牧的手,将手机塞到他的手里,在他的手背上一下下摩挲着。 「沈牧,那份鱼不是补偿,这个才是,这种事难道不比安眠药更有意思吗?」 沈牧突然抬起另一只手盖住眼睛,仰头笑了起来:「哈哈哈哈有意思,金宝珠你还真是……真是有意思。」 「为了让你玩得更开心,你不需要告诉我你是怎么安排的。」 沈牧足足笑了好几分钟才停下来,他手指往上抬了抬。 客厅本来就只开了一盏小台灯,在手指阴影的掩盖下,我看不清他的眼神。 「你难道不怕我失控真的给你带来危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既然想从你这里得到一些东西,必然也要付出一些东西,比如信任。」 「我不是那些蠢货,我可不相信你这句话。」 「你信不信对我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给了,更重要的是我需要让你足够开心。」 沈牧沉默了很久没说话,我虽然看不清,但我知道此刻他的眼睛里只看得到我。 「金宝珠。」 他挡在眉眼间的手,滑了下来,他躺在沙发上,轻合上了眼,微微向上仰了仰头,喉结上下滚动了两下。 「金宝珠。」他又叫了一声我的名字:「过来吻我。」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好像起了风,有很多东西一些画面,如同尘土一般在我心头被吹来吹去。 大概过了几秒,又或者一两分钟,我能感觉到膝行两步时地毯摩擦小腿的瘙痒,还有我与沈牧衣服蹭到一起的悉索。 他的唇是热的,热的让我能更清晰的感觉得我嘴唇的冰冷。 他的手搭上了我的腰,还有一只摸到了我的后颈,一下一下轻轻捏着。 我能感觉到他舌头的笨拙与僵硬,但我想我应该也是如此。 我没有睁眼。 他似乎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应对陌生的情况,越吻越深。 好像在跟一只山鬼精怪亲吻,我体内所有的热气都被他吸走了,只剩下我的五脏六腑在缓慢结冰。 在发现沈牧对亲密行为怀有一种诡异的抗拒时,我曾松了一口气。 为了报仇我早已变得扭曲,一次次选择了从前嗤之以鼻的做法。 但有些东西我不想付出。 却没想到还是会有这一天。 我与这个曾撕碎我灵魂的男人,在一张狭小的沙发上紧紧缠绕在一起,交换着彼此第一个吻。 我无法后悔,因为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 我更不能后悔,因为我只能往下走,不管这路上遇到什么事情,都不会比我停下脚步要面对的结局更凄惨了。 这个吻花了很长时间才结束。 我早在不知不觉中被沈牧抱到了沙发上,我支起身子,挽起耳边散落的发,但那些发丝仍然垂落在沈牧的胸膛上,像是未尽的缠绵。 灯光很暗,但我能看到沈牧的眼睛里满是血丝,他的呼吸很粗重,直勾勾地盯我,不像欲望又是欲望。 他的手还搭在我的脖子上,他缓缓地伸出舌尖舔了下湿润的唇,嗓子很哑。 「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啊……」 他的脸在昏暗中明明没有动,明明还带着那对棕黑色的美瞳。 却又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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