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 “我希望你不要再纠缠我了,我们好聚好散,给彼此都留一点体面。” 闻言,莫雪凝凄然一笑,她哽咽道:“阿辰,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你的。” “我只是想在离开前,再最后跟你说说话。” “和其他几个童养媳不一样,他们都有父母,但我没有,我从出生开始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 “我也没有亲人,身边也没什么朋友,我的全世界,曾经只有莫鸣风。” “后来你走了进来,你带我回了家,虽然我从来没有说过,但我真的把你和段老爷子当亲人看待。” “......如果......如果没有莫鸣风的话,我想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结局。” “阿辰,你听说过平行时空的理论吗?也许在另一个时空,你我之间没有莫鸣风这个阻碍,你会成为我唯一的救赎,我也会把你当成全世界来爱。” “我们......我们本可以拥有这样的结局......” 只可惜,这一切都只是如果。 现实里,他们只剩下物是人非。 “阿辰,你爱过我,对吗?”莫雪凝像是要求证什么一般的,有些急切的问道。 段西辰沉默了片刻,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我曾经也把你当成过我的全世界。” 闻言,莫雪凝终于笑了,她的笑容不再充满绝望,而是充满了释然与满足。 “被你爱过,我很荣幸。”莫雪凝说:“只可惜,我醒悟的太晚,错过了你。” “如果有来生的话,希望我还能有机会,和你相爱。” 说完这句话后,莫雪凝突然一把抱住段西辰,然后按着他的脑袋吻了过来。 “莫雪凝,你在干什么?”看到莫雪凝强吻段西辰,宁心怡一下子急了,她冲上去就想跟莫雪凝拼命,却被孟晚溪按住了。 其他人可能不懂,但同样身为孤儿的孟晚溪,太明白莫雪凝接下来会做什么了。 这也许是她此生唯一一次吻她的爱人了。 吻到几乎要窒息后,莫雪凝终于松开了段西辰。 她用力的把段西辰推了回去,然后微笑着说:“阿辰,不要为我难过,也不要流泪,我不值得。” 说完后,她转过身去,毫不犹豫的从顶楼上跳了下去。 这一次飞翔,不再需要翅膀。 “莫雪凝!”段西辰扑过去,想要拉住她,却拉了个空。 他看到莫雪凝微笑着下降,然后在下一秒粉身碎骨! 曾经莫鸣风是她的全世界,可莫鸣风背叛了她。 曾经段西辰可以成为她的救赎,可是她却背叛了段西辰。 两次背叛,切断了她和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 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也不再有任何在乎的人了。 往后余生,只剩痛苦,她扛不住...... 怎么会有人这么命苦,从出生开始就是独自一人,孑然一身,没有牵挂,穷尽一生只想找一个能永远爱她,永不背叛她的人,好不容找到了,最后却又错过了? 这样可笑的人生,不要也罢。 纵身跳下去的那一瞬间,莫雪凝想:要是能穿越到那个没有莫鸣风的宇宙就好了。 要是最开始遇到的人是段西辰就好了。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她已经错过。 莫雪凝死前,摘下了绑在自己身上的炸药,所以这场坠楼,除了她身死以外,没有其他伤亡。 段西辰和宁心怡成功的结了婚,而孟晚溪则出面安葬了莫雪凝。 “莫雪凝,你活着的的时候我其实很讨厌你。”站在莫雪凝的墓碑前,孟晚溪拿出一瓶酒来,她将半瓶酒倒在了地上,另外半瓶,则倒进了自己的喉咙里。 “可现在我反而理解你了。” “穷尽一生,能找一个可以相守一生的人不容易,我们都有过机会,能和阿辰厮守,可我们都错过了。” “阿辰现在过得很幸福,你就安息吧。” “人生而孤独,但我不会寻死,我会忍受这份孤独,然后替你,替大家,一直守护阿辰的。” “说起来,你会变成这样,也是我害的......等我死了,到阴曹地府再向你赔罪吧!” 说到这里,孟晚溪停顿了下,她用酒瓶碰了碰莫雪凝的墓碑,做出个干杯的姿势。 “莫雪凝,我们地狱见。” 第1章 第1章 ===================== 我是一个赶尸人,最近圈里很流行内卷,于是我也跟着卷,本来一次只能赶十具尸体,我偏要赶二十具,卷死同行! 然后,我的僵尸们跑了。 二十具僵尸,好难追回来的说。我很生气,问我的副手,一个死了八百年的僵尸王:“你咋不管好他们?” 副手很生气,默默对我翻了个白眼:“尸太多,管起来很累,不想管。” “又不是管不住,你为啷过不管?”我对副手的摆烂行径感到不耻,对他进行了强烈谴责! 副手气得把额头的黄符揭了:“你一次加那么多具尸体,给我加报酬了吗?” …… 我是一个赶尸人,我现在很害怕。首先,我带来的二十具尸体只剩一具了,其他的都跑了,如果不把其他尸体追回来,我要赔雇主很多很多钱。 其次,我很穷,非常穷,穷到没有钱给尸王加报酬。没有报酬的尸王会摆烂,不给我管尸体,尸体会跑,我会赔钱,没钱给他,他摆烂…… 陷入了恶性循环。 而且现在尸王很生气,这荒郊野外的,要是他咬我一口我都喊不到人来救我。 我是一个赶尸人,赶尸行业最惨的人。 为了让我的职业生涯继续下去,我忍痛和尸王睡了一觉。对,没错,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 我家在二十年前一跃成为整个赶尸行业最牛的赶尸世家,就是因为我们掌握住了尸王。 至于怎么掌握住的,大概就是尸王之前是埋在我家底下的,一个圈内大佬把它挖出来,但是尸王懒,秉着从哪里被挖出来就在哪里住下的理念,尸王住到了我家。 摆烂这二字从他被挖出来的时候他就开始执行了。 好了,话说回来,别人家的小孩从小玩的都是骑木马,有钱的家里还给买自行车。 我不一样,我从小就是骑在尸王脖子上长大的,他那口黑木棺材我都摸清楚了,心情好了就和他挤挤,心情不好就把他轰出去自己睡棺材。 就是这么吊! 大概五岁那年,和我玩的很好的一个小屁孩拉来一个小姑娘,他给我炫耀:“他们说这是我的童养媳,你没有吧!” 事实证明小孩有时候的攀比心真要不得,我那时候急吼吼回家找我爷一顿哭,想要一个童养媳。 大概是我哭的太吵,我爷没了耐心,烟斗子指指外面站着晒太阳的尸王,说:“童养媳童养媳,以后那就是你童养媳!” 我当时很开心,终于我也有童养媳了,大太阳底下的尸王眯眯眼睛,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就点头了。 然后我爷牙都吓飞了,哭了一个晚上,没想到因为他一句气话,我家差点绝后,还好后面我妈给我添了个妹妹。 尸王自己其实也只当那是个玩笑,但在我二十岁那年,我和他还是结婚了。 为什么呢?怪我,我馋他身子。 我觉得没有人可以在尸王的美颜攻击下保持本心,何况他还是我童养媳。 尸王很白,真的特白,用网络语言就是,死了三天都没有他白。 废话,我媳妇可是死了八百年的,那死了三天的能比吗?他埋在地底下那么久,一点太阳都没晒到,白的跟纸一样。 但是巨好看。 肤白貌美大长腿,我家尸王样样占,而且后面还翘。 我第一次对尸王动涩心很早,做那啥梦都是梦到他。第一次敢把涩心化成行动,是我十八岁,高考完,尸王陪我喝酒,他喝普通酒喝不醉,我给他灌95%纯度的酒精。 僵尸喝醉了也会脸红的,我实验过,白白的脸颊上跟涂了胭脂一样,晕起淡淡的红,贼好看! 我当时就扑上去了,然后被一脚踹飞了好远,还好亲到了,不然我白飞了。 事实证明,人死了,嘴也还是软的。 我很快乐,快乐到尸王喝醉了把我家拆了的时候我都还咧着嘴傻笑,然后被我爷打了一顿。 他不理解我为什么要给尸王喝酒精。 很简单,第一,灌醉他,趁他醉,亲他嘴!第二,消毒,他死了八百年了,不吃不喝的,也不知道这肚子里有没有细菌,喝点酒精杀杀菌挺好的。 我觉得尸王有点小气,从小到大睡一口棺材的未婚夫夫,亲一口怎么了? 当然,他踹我也是可爱的。 大一寒假,我回来的时候没看见院里那口大黑棺材,可给我慌的,以为有人偷尸。 问了我爹才知道,是尸王叫我爹埋的。 他在躲我?!!! 躲得过吗?埋的了棺材跑不了坟,我拿起铁锹挖了三天没歇,终于连尸体带棺材给挖了出来。 埋的可真深啊! 我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挖老婆坟的人了吧?郑重声明一下,我不是渣男,不是。 那天尸王被挖出来,看到我之后只问了一句:“不后悔?” 我点头。 “以后可没有悔的机会了。” 然后我们就结婚了,中式的,他穿着黑红配色的喜服,长袍广袖,素白的手指放到红的布料上,攥着拳头的时候骨节分明,微微颤抖着冒汗。 是个人都忍不住。 我反正没忍,问我这么菜为什么是上面的?因为我媳妇懒,我家尸王能躺着绝不站着,能不动就不动的。 他平时就喜欢靠在棺材板上晒太阳,懒散地半阖着眼,睫羽下一小片扇形阴影,唇是淡色的苍白。长发铺在脑后,枕着一直手,黑袖垂落,随风轻轻的动。 抬眸看过来的时候,眼珠格外的黑,泛着淡淡的光泽。他全身上下没一处不好看的。 动情之后身上某些地方总会浮现如霞雾一样嫣红,神色疲懒地靠在我怀里。 就很好看! 鸡儿梆硬! 但是不行,僵尸的体力真不是人类能比的,我还年轻,不想肾虚。 结婚后尸王的棺材就搬进了我房间,天热的时候我们做完会一起睡大床,他的身体凉凉的,免费空调,就是有点鸡冻。 天冷了我们有暖气,还是可以睡温暖的大床。 那个棺材只有玩情趣的时候可以用到。 继续说回来,我那么大的二十具僵尸跑了,我现在需要出卖色相让尸王给我追回僵尸。 一次过后,尸王终于收到了自己想要的报酬,蹦着去找其他僵尸了。 而我还坐在树底下度过贤者时间。 我,一个赶尸人,最终靠出卖肉.体卷死其他同行,走上了不破产的巅峰。 哦,有人问我媳妇那么懒为什么还要跟我出来赶尸?当然是因为我每次赶尸的时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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