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字?” 杭锦书没想到荀野突然提出这个要求,难道是他终于看清了她的欲迎还拒,决心疏远了她? 杭锦书心口微紧,忍不住抬眼,向荀野询问:“夫君不喜我称呼——” 荀野摇头打断:“我想听。只是想听。” 见杭锦书踌躇着,就是不肯张口,荀野立时以为自己提了一个很过分的要求,急忙要撤回。 杭锦书却开了口:“荀……野。” 荀野呢,那厮就像一朵乍逢春雨的山花,抖落满身的霜重料峭,一股脑抽出花穗子来,张扬地翘起嘴角:“我单名野,表字是径明。夫人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 不记住,怕也是不行。 杭锦书毫不怀疑,倘使自己拒绝他,那双凌厉而灿然的黑眸会瞬间失去它的光泽。 就是这么奇怪,人都说,男子太重于皮相,未必等到色衰而爱驰,便会提早转移注意力,将心不再放在曾令他一见倾心的女人身上。而荀野,可能是多年行军作战,让他没有那个功夫去心猿意马,所以两年多了,他这种对美色谄谀巴结的状态,似乎总在持续。 杭锦书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听夫人说记住了,荀野不再说话,只是原本鹤势螂形的姿态,摆得更正了一些,眼神之间闪动着某种期待。 杭锦书只当作是看不懂,默然收回了视线。 荀野果然好一阵失望,但思及夫人此刻遍布冻疮的脚,他也没有闲情再去计较什么称呼,嗓音发紧:“荀氏儿郎自小生活在北境,习惯了北境严酷的风雪天气,长冻疮是极少的情况,我太疏忽了,才让夫人罹受此难。夫人,日后只要我在,你不要担心,我每晚都来抱你的脚睡。” “……” 那倒是大可不必。 可荀野打定了主意,杭锦书顾着两家的联姻也不会拒绝,便让荀野得逞,两只脚被他的怀抱轻薄了一整晚。 他就睡在她的床头对面。 这一整晚杭锦书思潮起伏,心绪不定,就像把柄被荀野攥在了手里,难以成眠。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荀野这人能征善战是个赳赳武夫,浑身上下充斥着血气和体味,好在竟没有脚气。 这竟是他身上唯一的优点了,苦中作乐一番,也算是能捱过这夜罢。 要是单说她这位夫君的皮相,荀野的五官掩盖在麦黄的皮肤之下失了精致,其实细看无不妥帖,也符合武将画像里浓眉大眼的俊朗之相,只是—— 若是和零州有口皆碑的美男子比较起来,难免会相形见绌。 或者,杭锦书钟意的就是那等更加温润清隽、清瘦昳丽的皮囊,而非睡在她身旁,鼻息沉重、肢干庞大的夫君。 既嫁之,则认之。看习惯了,也算能看吧。 日子不能精细着过,只能凑活。 人总是不能十全十美的,杭锦书也不会脸大地觉得自己能改变荀野,所以,忍忍就过去了。 雪后初霁,苍古原上的积雪开始消融,露出一圈圈伤痕累累的地皮,满目疮痍的江山里,放眼望去,到处是枯黄灰败的死寂,看不出一丝积雪将尽、春信将至的喜气。 大军休整之后跋涉上路,途径鹤鸣山。 当晚,荀野命令左右就在鹤鸣山脚下二十里外安营扎寨。 荀野只身入了帅帐,与严武城、季从之等人谈到深夜。 反王割据,群雄逐鹿,鹤鸣山在其中,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也是荀氏大军收复长安的最后一块绊脚石。 严武城对鹤鸣山颇具了解,当晚用地形图反复推演,都觉得如果强攻,想要取胜势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对于我军在攻克鹤鸣山之后抵达京畿非常不利。 严武城道:“成聂曾经是大随怀化将军,可惜大随朝廷的狗皇帝宠信奸佞,听信谗言,将成聂流放,成聂便在途径鹤鸣山时,趁着天下大乱,窃取了这块土地,此后两年,苟图衣食求得生存,到今日竟然也拥有草寇五千之众。他曾是天下一等的武将,栖云阁英雄榜上排位十一的高手,他夙夜匪懈地练兵,这五千草寇也曾大败冯氏,其实力不容小觑。” “再加上鹤鸣山地势复杂,易守难攻,”季从之接口道,“正面强攻,对面拥地利之势,从山头放落滚石,佐以硝石木炭,可致我军重大损失,将军,直接从碧云坳入山,绝非上上之策。” 大随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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