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有种可能,”姜厌敲了敲桌面,“夏晴是人参。” “人参的特殊性代表着谁当这个祭品都可以。如果夏晴先于袅袅死了,那袅袅就没有必须去死的理由,”姜厌说,“袅袅的尸体一直没有被找到,所以很可能还活着。” “可是…”沈笑笑下意识想反驳,可眉心越皱越紧,她发现姜厌的说法竟然很有道理,于是倒抽一口凉气,无脑跟:“听你的,你说的都对!” 姜厌看向沈欢欢。 沈欢欢低头沉吟,她总是想得深些:“夏晴跟踪黄精的那晚,村民们在祠堂应该就选定了袅袅当人参,可为什么会忽然改了呢,只是因为夏晴先一步死了吗? 但袅袅很可能目睹了同学与老师的死,她不像那三个祭品,她可以说话,上课会回答问题,有基本的判断力,按照蚕村人的冷血程度,理应会灭口才是…” “但如果有人不想让她死呢,”姜厌回得平静,“比如说袅袅的养父母?” 姜厌斜靠在椅子上,挑了个舒服的姿势:“就如同你所说的,袅袅是临时抽签下被选成了人参,她有情感与判断力,她和另外三个从小就被当成祭品的小孩不一样,她是被当做人养大的,养父母很难不在她身上倾注感情。” “设身处地去想,既然养出了感情,那么袅袅的养父母在发现她不是必须去死后,很可能会争取让她活下去,比如向村民做出保证,保证袅袅这辈子都不会把所见所闻说出去。” “所以袅袅很可能只是被困在了哪里,并没有死亡。” 沈欢欢张了张嘴,一时没有说话。 许久,她揉着眉心,由衷感慨:“你真的好厉害。” “一般吧,也就是个推测,”姜厌随意道,“这些猜测都是建立在袅袅没死的基础上的,所以需要你妹妹确定一下,她能不能引袅袅上身。” “如果不能,那袅袅就还活着。” 沈笑笑的眼睛逐渐亮起来。 她从没想过她的能力还有这种利用角度,她以前固性思维很严重,上身就是引死人上身,从没想过其他方式,而姜厌当前的提议让她发现了她能力的其他用处——没有人能在她面前装死。 这个能力听起来稍稍鸡肋,但在竞技比赛里非常管用,而且一旦引导上身不成,她根本不会耗费上身机会。 怎么以前就没往这方面想呢? 沈笑笑跃跃欲试:“那我现在就试了?” 姜厌点了点头,“去吧。” 沈笑笑立即抓住那个属于袅袅的发圈,媒介有了,上身的流程她早就重复过不知道多少次,所以一定不会出错。沈笑笑坐在姜厌对面,熟练地念起引魂咒,左手抬起,无名指与小指自然弯曲,食指中指伸得笔直,两指相贴严丝合缝,神情是不同往常的严肃。 姜厌看不懂,只觉得吵人,她拉着椅子往旁边坐了坐,看向专心致志的沈笑笑。 沈笑笑这么听话她是没想到的,毕竟一旦猜测失误,上身机会就会浪费,但沈笑笑因为相信她,并没有询问这点,真听话啊…想到这儿,姜厌的余光扫过身旁一眨不眨盯着妹妹的沈欢欢,沈欢欢也很有用,既然她擅长缚灵,那理应也擅长捆人,灵体就在肉.体中,捆住了灵体,肉.体还能怎么动呢? 就在姜厌越想越深的时候,沈笑笑忽然睁开了眼睛,她似乎有些茫然,并没有开口说话。 她的眼睛瞪得很圆,瞳孔是一如既往的浅淡,这是独属于白化病患者的瞳色,而按照常理…沈笑笑上身成功后,瞳孔会变成黑色。 沈欢欢猛地看向姜厌,几乎同时间,沈笑笑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艹!”沈笑笑满脸震惊,“上身失败了,袅袅真还活着?!” 姜厌耸了下肩:“这样就简单了。” 她站起身,“我去找袅袅,你们现在引导夏晴上身吧。如果夏晴能正常沟通,那你们就按照刚才的计划直接把她放出来。如果夏晴的人性已经被污染至彻底丧失,你们就等我回来再把她放出来,到时我会带着袅袅。” 沈欢欢懂了:“你觉得袅袅是夏晴死亡那刻的执念?” 姜厌重复了一下夏晴记在日记本里的话:“这一生,我谁都没点亮。” “我猜她死去的时候,应该不知道袅袅还能活,也来不及怨恨村民。” 姜厌没再废话,转身出了房门。耗费的时间已经足够让黄叔发现几人并没有去蚕房,也足够让他把这件事告知村长,时间很紧迫,不能再耽误。 不过… 她已经猜出袅袅被藏在哪里了。 沈欢欢目送走姜厌,转身对着沈笑笑点了下头:“开始吧,我在旁守着。” 沈笑笑再次抬起左手,闭上眼睛前,她问了沈欢欢最后一个问题。 “姐,来不及恨村民,那夏晴在恨什么啊?” 沈欢欢沉默片刻,轻声回,“或许在恨自己。” 夏晴死的时候,并不知道还可以活一个袅袅,她的执念不是救下某个具体的孩子,而是她作为老师,却没有救下哪怕一个孩子。 “她在生前死后都在怨恨村民,如果我们不来,夏晴若有脱离祠堂镇压的机会,她大概率会在灵体污染情绪放大下屠杀掉整个村子。” “但我们作为通灵师只看现在,也只找她死亡那一刻的执念。” “她死亡那刻或许就如她日记的最后一页。” “她恨自己一个都没守住。” * 雷声大到如同在耳边擂鼓,脆弱的耳膜当不了那层鼓皮,被敲得嗡嗡作响。姜厌从夏晴家往村长家里走,她被雷声吵得心烦,倾盆大雨把伞刮得根本就拿不稳,雨水浸透了她的鞋与裙子,就在姜厌紧皱着眉心把湿透的额发从眼前拨开时,一扇门突然在她前方打开。 一个村民从屋里走了出来。 姜厌像是没看见人般继续往前走,男人往前走了几步,伫在了姜厌的正前方。男人三十岁出头,块头壮,个子也高,比一米七四的姜厌还要高半个头,他站在姜厌面前,就像一堵密不透风的肉墙。 姜厌侧了下肩膀,试图避开他的接触。 但很显然,男人没给她这个机会。 “你在做什么?”他扫了眼姜厌的鞋跟,不屑地嗤笑一声,女人为了美貌在这种村子穿上跑不快的鞋,简直是弱智行为。 他一把抓住姜厌的胳膊,“跑,你还能跑去哪?你刚才去哪里了?!” 姜厌被迫停下步子。 “我耳膜疼。”她像是没听见他的话。 男人愤怒的声音短暂地盖过了雷声,让姜厌本就刺痛的耳膜雪上加霜。 “艹,问你去哪了?!” 姜厌没说话,她缓缓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男人。 没有任何生机的眼神,无端让人害怕,男人下意识吞咽了口唾沫,松开手,姜厌从他手里抽出胳膊,抬眸问他,“不是说我跑不掉吗,你在害怕什么?” 男人低骂了声,恼羞成怒地举起拳头,“你个臭娘们,看老子把你头给…” 在拳头碰到姜厌头的瞬间,姜厌侧垂的手迅速攥成拳,一拳砸在男人的耳朵上。 “轰隆——” 一道闪电刺破漆黑的天色,紧接着伴随着雷声,男人的右耳嗡的一声,他感到什么东西在他的耳朵里碎裂,一道鲜血从他的右耳流出,啪嗒,滴落在地上。 男人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耳朵,手心湿漉,全是鲜血。 这一拳的效果实在太惊人了,把耳膜砸到破裂只用了短短半秒,直播间还没反应过来,男人脸庞一歪,直挺挺坐在了地上。 姜厌并没有忘记补刀,她揣测着人类能承受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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