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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 我点了一道,李木接过去又补了两道,还给我叫了甜品和水果捞。 菜上得很快,他点的两道菜居然十分合我的味口,“你怎么不吃啊。” 李木夹起根青菜放入口中,目光还是全部都投在我的身上,专注中带着不易察觉的热烈。 “快两年不见,小月,你好吗?” “好啊,要不是我爸身体出了点状况,我会直接在林大读研。” “叔叔真好......咳,叔叔的身体现在怎么样,是哪方面的问题。我在这边认识几个医院的人,说不定能够帮上忙。” 吃了不少菜,有点撑,我拿起小叉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吃水果。 “心脏有点问题,不过已经没事了,谢谢。” 天南海北的聊,最后话题归于南城我们一起读过三年的高中时代。 这么多年在外边读书,经常会想起南城的许多人和事,高中同学是其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部分。 李木非常健谈,他说的好多事我甚至没有印象,他却讲得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的清晰。 说到高三毕业那年他有些小得意。 大家都站在操场上拍毕业照,他花了十块钱和我身后的男生换了位置,成功拥有了离我最近的一张合照。 “李木,毕业照我存在手机相册里,你要不要看一看。” 他眸光一亮,柔和的笑道,“当然要,打开我看看。” 我找到照片打开,放在餐桌上推到他那边,用手指着他的位置,“你这时候已经瘦多了,初见帅哥雏形。” 他没有理我的调侃,而是盯着照片默默出神,眼底有什么东西在跳跃。 手机屏幕黑了,我正要拿回来,他却突然抓住我的手握在掌心里。 我的脸腾的又红又热,怎么用力也挣脱不了他的手。 他抬起头凝视着我,轻柔的说,“小月,那年我真的以为我们再也没有相见之日了,伤心难过好久。可今天我又遇见了你,便不想再苦着自己。小月,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以后结婚生子守望一辈子那种,你愿意吗?”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我写的那些信你都读了是不是,信里的每句话都是真心的,永远有效。小月,我们试试好不好,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很想,想了很多年,好吗?”这个矜贵的男人近乎讨好的恳求着我。 从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有一个大男孩在阳光下握着我的手,请求我做他的女朋友。 我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那双盛满深情的眼睛和他手心里的温度,让我张不开口说拒绝。 应该答应吗?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 可是,李木,那些信我只看了两行,就被罪魁祸首的哥哥给扔了。里边写的什么,我不知道啊。 “小月,答应我好吗?我知道你还不喜欢我,但我们可以试试对不对。如果你感觉不好,或是找到喜欢的人,你随时可以离开,我不会让你为难的。” “李木,给我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 “好啊,好啊,我等你的答案。” 我用力的抽回我的手,他不好意思的把手收回去放在裤子上攥紧,直到到吃完饭离开,都没有松开过。 这里离学校有一段距离,开车至少半小时。 过来的时候,我们还是在人海中相遇的高中同学,你一言我一语的相谈甚欢。 回去的路上,因为他刚刚的那个问题,气氛变得意味不明。 他一直努力的寻找话题活跃气氛,我垂着头装鸵鸟,嗯哈的应和着他,不敢抬头。 豪车在我公寓楼前停下的时候,我尴尬的想要推开门逃跑,可怎么也打不开门。 第69章 等你 豪车在我公寓楼前停下的时候,我尴尬的想要推开门逃跑,可怎么也打不开门。 他控制着车门锁,我的心忽然乱了,车厢小小的空间气氛粘着。 “开门啊,我要回去了。”二十二年,不论面对谁,哪怕是当年喜欢得要死要活的魏清风,我都没有这样窘迫过。 李木他侧过身认真的凝视我,眼底的光五彩斑斓。 我被他看得抬不起头,一直嘟囔着让他开门。 他伸出手在我头上用力的揉了两把,哑声说道,“小月,别让我等太久。” “嗯,我要下车。”我发现,除了大哥,似乎对于哪个异性,我都有种本能的距离感。 他把车熄火,自己先下车,再打开我这边的车门,并绅士的伸出一只手想要扶着我。 我想了想,终究还是没有搭上他的手,而是自己蹦下去。 李木有些失落,却还是打起精神跟在我身后。 “没几步路,我自己去就好,你去忙吧。” 吃饭时他就电话和短信提示音不断,他没接电话,也没打开手机看看谁找他,只坐在对面看着我大吃特吃。 推开公寓的门,就见室友周敏慧站在窗前对着我笑得高深莫测,弄得我毛毛的。 “干吗那么看我,脸上长花了?” 新室友周敏慧是个典型的性感美女,听说还是个富二代,吃喝穿戴不俗。没什么深入的接触,脾气什么的还没摸透。 我换上舒服的软底拖鞋,准备睡个午觉养精神,下午还有事情要做。 洗把脸我就瘫在了床上,扯过被单胡乱往身上一搭,哈欠连天的闭上眼睛。 “吃个饭也会累成这样吗?” 我抬起沉重的眼皮瞄了眼周敏慧,她抱着双臂站在我床前,感觉今日的她不是太友好。 我和她住同一个公寓几天了,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她总是很忙,不时响起的电话里说的都是些生意之类的事情,我并不太懂。 她的穿衣打扮和首饰包包等配件看起来都非常精致而昂贵,显然家庭条件优渥。这种出身的女孩有点傲气也很正常。 只不过不太好相处。 两个基本没什么交集的人,我不知道她对我的不友好或是敌意哪来的,为点什么。 “不累,困,早上起得太早了,你随意,不用管我。” 她没有再说话,后退几步坐下来,直到我睡着,都觉得有两道凉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四点一刻,李木打来电话说他很快过来,接我出去吃晚饭,还说会有惊喜给我。 我并不太想去,中午刚刚说要考虑,晚上就见面,我很怕他会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主要是我睡了一下午,还没来得及考虑。 再说开学好几天了,大哥几次发微信过问我的状况,都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给耽搁了,草草的应他两句了事,没有时间细聊。我是打算吃过晚饭和大哥多聊一会儿,把最近的情况都和他汇报一下,省得他隔山越海的惦记我。 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李木说,“我已经到了,就在楼下等你。” 他说小月我知道你还没做好准备,我也不是马上就要答案,只求你公平一点,给我个追求你的机会先。 李木是第一个把追求我说得这么明确的人,我一时找不着说不的理由,只好答应。 洗脸的时候我还在想,在林大整整四年,除了刚开始那段时间总是会有男同学莫名其妙的给我送花、要微信,其他那几年,我身边干净得像是被肃清过一样,弄得我好几次看到男生捧着大束的玫瑰对着某个女同学表白时,都蛮羡慕的。 那时我以为可能是我个子太高,性格太淡,并不招人喜欢,或者林大的同学都热爱学习,以至于有我这样的大美女存在都无暇问津,才会让我看上去那么没有行情。 可京大完全和林大不一样,我到这里报道的第二天,就被一个大四的男生堵在小路上要微信。那天的后来是魏清风正好经过,也不知和那男生说的什么,反正男生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再没找过我。 现在又来了李木,虽然说是刚刚开始,他的攻势比较于那个大四男生要猛烈得多。 前路如何,我和李木最终会不会有结果,我都不知道。 但我二十二了,大学的同学好多在大二就和男朋友出去住,我却连男生的手都没牵过,一直被大家视为怪物,我想我也到了谈谈恋爱的年纪,该有个男朋友。 而李木和我算得上发小,对他也有一定的了解,他又喜欢我那么多年,和他试试,未尝不可。 我把长发梳顺披在肩上,换了件淡蓝色长裙,拿着小包包出门。 关上公寓的门时,感觉身后有两条光箭就快要穿透我的背。 忐忑的迈出公寓大门,眼前一片火红 李木换了身浅灰色西装,很正式,头发好像特地做了造型,看上去更加的玉树临风。 他手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就站在公寓大门前五步远的地方,看着我静静的笑,眼底满是欣喜和热烈。 “小月,这是我亲手摘的玫瑰,送给你,喜欢吗?”他把花送到我面前。 身边有两个女孩子经过,看到我们这么正经的交接玫瑰的仪式,抿嘴笑着跑过去,喊着姐姐加油。 第一次被送花,心情还很激动的,我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涌到头上,脸上热得像发烧一样。 我讷讷着接过花,因不敢抬头,而矫情的把脸埋在花心。 李木轻笑着前来牵我的手,被我侧身躲开了。 我看到他眼底淡淡的失落,回给他一个微笑。 他倒很豁达,转瞬就收拾好心情,转过身站在我身边,说“走吧,带你去吃大餐。” 车里开着空调,温度适宜,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真皮的味道。 我坐在副驾驶专心的摆弄玫瑰花,余光看到他的手机屏幕亮了,来电号码看上去有几分熟悉,却没想起来是谁的。 左右是他的来电,和我没什么关系,也就没深想,收回目光去看外边不断倒退的风景。 十字路口正好赶上红灯,李木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回了条简短的信息。 第70章 张烈 十字路口正好赶上红灯,李木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回了条简短的信息。 把手机放回原位时,他还有意看我一眼,好像有点紧张的意思,我不明所以的回他一个浅笑。 我和他目前只是同学关系,他和谁发什么消息都与我无关,我也无权过问。自然,他也无需紧张。 到了那里才知道,根本不是中午那种比较正式的饭店,而是会所。 这种地方我是第一次来,不论氛围还是装修风格都和饭店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过很高端好看就是了。 尤其是一楼大厅深处的花圃,高高矮矮的珍贵植物参差林立,仿佛一座小型植物园。 来来往往的饮食男女清一色的衣着光鲜、暗香浮动,和我所成长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简单的裙装在这片香衣云鬓之中显得很是寒酸,不免有些后悔跟着他来了。我过惯了自己的生活,别人怎么看我并不在乎。可李木不一样,他是李家的公子,带着我这样的女伴现身会所,丢的可是他的脸。 “想什么?”李木就走在我身边,很绅士的和我隔着一拳左右的距离,他很细心的感受到我情绪上的变化。 “李木,我想回去,我不太喜欢这里。” “里面有几个非常好的朋友,我们坐一会儿就可以离开。”他拍拍我的肩。 推开包厢精致的雕花木门,原本的一室喧闹立刻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跟在李木身边的我。 包厢中央摆着张很大的圆形餐桌,里侧摆着的似乎是麻将机,远处应该是副台球案,墨绿的颜色,墙壁挂着大幅的投影,正在播着某首歌的MV。 “木哥来了,慧慧姐呢,不是说你带她一起过来吗?” 说话的是个约莫十八九岁的大男孩,长得唇红齿白,忽略他脸上明显的敌意,应该是个难得的小帅哥。 我和包厢里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次见面,他为什么会对我有敌意? 我不能理解。 “慧慧发过微信了,她一会儿自己过来。”李木虚环着我坐在靠窗那边的位置上,自己在我身边落坐。 “还好吗?”他弯着腰凑近我低声的问。 我点点头,“这里视野开阔,转过身就是夜空,挺好的。” “木哥,这位美女看着面生,是谁呀,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还是那个男孩子,他冷冷的盯着我,高耸的眉头暗示着他的不悦。 小小年纪便如此锋利,绝非善类。 李木原本温和的眸一顿,周身的气息变得冷冽,他抬眼看着男孩,“张烈,你是在质问我?” 男孩的白皙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他哽了一下,哂笑着开口中,“看木哥说的,我哪敢啊。我这不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美女吗,羡慕嫉妒恨,一时没把握好,嘻嘻,木哥别和我一样的啊。” 桌上的另外几个人紧跟着开口,说了几句就岔开话题,聊些生意啊股票之类的事情。 我从来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听得一知半解,无聊得拿出手机自己玩儿。 尽管我尽量缩小存在感,一桌人还是在偷偷的打量我,我想她们都在猜度我和李木的关系。 菜很快上齐,服务生把醒好的红酒给在座的人一一斟满,轮到我的杯子时,李木伸手挡住,“她不喝酒,来点现榨的果汁就好。” “哦,木子也会疼女孩子啊。” “有木子护着,美女好福气。” “木子,美女又漂亮,气质又好,有没有想过发展成女朋友啊。” 前边说的那些,李木全都当作没听见的不予理会,最后这一句似乎很称他的心,会心的露出进来之后的第一个笑脸,“很想啊,正在努力实现。” 大家集体起哄,要他加把劲,早日把我追到手。 我没经历过这种场面,也没想到会有人把这样的事情拿到桌面上来明说。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是站在台上供大伙观赏的小丑,很不舒服。 面对大家的调侃,我报以淡淡的笑容。 有了酒的加持,饭桌上的气氛渐渐的热了起来,推杯换盏的。 饭菜不错,我却没有什么胃口,只觉得自己怎么也融不进这种氛围,干巴巴的坐着很尴尬。 “咦,慧慧怎么还没到,再不来都吃完了。”一个穿着大红色短裙的女孩说道。 李木翻开手机看了眼微信,“她说有事不过来了。” 先前那个男孩听了,眼睛霎了霎,似乎想要说什么,又忌惮李木的脸冷,抿紧唇不甘的转过去不再看我。 他们一直讨论着很专业的话题,我是唯一一个听不懂的,感觉自己被他们隔绝在外界。 突然觉得好无趣。 “李木,我想要回去。” “你没吃什么东西,再吃点我们就走。” 我摇头,“不想吃了,你要是和他们有事谈,我可以自己走的。” “不,我和你一起。”李木和那些人简单的说了几句,拿起随意挂在椅背上的外套带着我走出包厢。 离开会所,双脚踏上门前的青石板小路,呼吸着空气中夜来香的味道,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一脚天堂,一脚人间。 “不开心吗?”他一边开车,一边观察我,“整晚都不说话,是不是太吵了。” 我侧头看着外边不断掠过的路灯和行人,突然觉得自己和李木可能不会有什么未来。 毕竟,两个世界的人,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喜好等等,怎么可能构建出美好的未来呢。 “没,就是,不太适应。” 他低低的笑,伸出右手似乎想要握我的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那几个臭小子确实太粗鲁了,以后还是少和他们见面,我更喜欢和你的二人世界。小月,还要考虑多久,我很想牵你的手啊。” 话题转换得太快,目的性太强,我的脸又不中用的红得彻底。 李木开心的哈哈大笑,“小月你红着脸的样子,超级好看。” 我抱着那束玫瑰回到公寓,李木留在门前目送我上了电梯。 时间不早了,我以为周敏慧已经睡下,开门时便格外小心。 钥匙插进锁孔,我推门进去,一室的明亮。 第71章 成名 周敏慧躺在床上不知摆弄什么,听见我开门进来,她抬眸看着我怀里的玫瑰几秒钟,便移开视线。向后拉伸的嘴角,是愤愤的不甘和厌恶。 我又没说什么,更没做什么,这位大姐究竟看我哪儿不顺眼啊,怎么一天比一天更加的仇视我呢,难道同性相斥在室友身上也适用吗? 按理说不应该,在林大,我和两个室友相处得非常非常不错,怎么京大的室友就这么难相处呢。 没来由的敌意,好奇怪。 把花放在我的桌子上,正琢磨找个什么养起来,周敏慧发话了,“我花粉过敏。” 啥,花粉过敏? 那不是说这么漂亮的花只是个扔货吗,这可真是愁人。 扔,太可惜。 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束红玫瑰,刨去送花人的用意和花本身的含义,光凭花朵本身就值得真心对待。 留,留不成。 人家过敏啊,听说过敏严重了会死人的。不管她为什么抵触我,人命关天。 我是热血沸腾又擅于为他人着想的新社会小青年儿啊,什么样的取舍是正确的,心里门儿清。 拿出手机,给花束全方位的拍了几张美照后,抱出去放在开水间的窗台上。 花儿啊,对不起,我没有能力保护你。 谁最先来拥抱你,你就和谁走吧,愿你平安喜乐,阿门。 回屋后,周敏慧的床头灯已经熄了,我悄没声的洗漱完爬上床,准备看会儿手机就睡觉。 相册里,玫瑰花以各种姿态安静的躺着,挑了两张最好的就给大哥发了过去。 有好事,当然要和大哥分享。 说实话,分开快两个月,早就习惯了他全方面照顾的我,还挺想他的。 大哥那边秒回,“很漂亮,哪儿来的。” 别人这样问我,我可能会很坦荡的告诉她。 大哥这样问,我莫名的些心虚,下意识就想撒谎。 可上幼儿园时老师就说过,撒谎不是好孩子,我是好孩子,我不撒谎。 “李木送的,还带我去会所吃饭,刚回来。” “那个被清风藏情书的小胖子?” “对啊,人家现在不胖了,高高瘦瘦的,挺帅。我过生日那天你不是见着了吗?” “为什么送你花?” “没什么啊,他说想要我做她女朋友。” “你答应了?” “没,哪能随便答应啊,我说我要考虑。这种事又不是菜地里拔萝卜,随便哪棵都行啊。” 大哥那侧一直显示输入中,可过了五分钟了,居然一个字也没发过来。 我盯着屏幕等着大哥和我说话,把眼睛都瞪酸了,那边正在输入的提示消失,还是没有一个字儿过来。 “大哥,你还在吗?” 大哥沉默。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回我。 还想着问问大哥呢,要不要答应和李木试试,要不要想点什么办法考验考验他。 而大哥,他莫名其妙的突然和我玩消失。 抱着一肚子遗憾睡着了,梦里都在纠结这两个问题,纠结一夜也没纠结出什么结果。 第二天我上午没有课,便赖在床上,连早饭都没有吃,醒醒睡睡的发懒。 八点半不到,魏清风的电话进来,彻底惊醒我的朦胧睡意。 “什么事?”他给我打电话,还挺稀奇的。 “兰月,你和李木在一起了?”魏清风似乎刚刚做完什么剧烈运动,声音急切中带着喘息。 “和你有关?” “有没有关先不说,你看看学校的贴吧,这回你可成了大名人了。” 什么啊! 我打开学校的贴吧,只见里边已是乱作一团。 最上方贴着一张昨天下午在公寓大门前的照片,主角是我和李木,介质是那束与我无缘的玫瑰花。 照片的角度选得特别好,他满含深情的把玫瑰花递给我,我则咬着唇含羞带怯的抬眸看着他,活脱脱的一副有情人凝眸深情对视。 要不是我亲自经历了那一瞬,也会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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