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纸,一张画了直升机的螺旋桨设计,一张写有她注解过的物理基础公式。 赫瑟尔废寝忘食地研究了十几天,昨天找到她说,她制作了一个缩小版的直升机,让她今晚一起去看看飞行效果。 夜幕降临,两名少女登上了蔷薇城堡的楼顶。 赫瑟尔将直升机放在地上,催动风之魔纹,直升机顶上的桨叶飞速旋转,带着直升机飞了起来。 “怎么样,”她问罗薇,“里面是空的,可以装东西,窗户也可以打开,前面我做了一个船舵,可以控制方向。” “很棒,我都没想到你能这么快就把模型做出来,”罗薇夸赞道,“不过,这架模型机的动力全都是魔纹提供的吗?” “是的,魔纹没有重量,如果用燃料的话,它会笨重很多。”赫瑟尔解释。 “想法是没问题,只不过,”罗薇停顿了一下说,“如果飞机的动力都来自于魔法元素,恐怕没有办法穿越大洋,抵达雾原。” “为什么?”赫瑟尔不解。 “你知道海上的迷雾带吗,”罗薇叹着气,“那是一片禁魔区,任何魔法到了那里都会失灵,雾里还有一种魔虫,如果飞机上有缝隙,它会钻进去把人啃成白骨。” 赫瑟尔面露震惊:“禁魔区,还有魔虫!” 原来如此,怪不得那么多厉害的冒险家和雇佣兵都会消失在迷雾带里。 “海上也太危险了!” “要不然我也不会被困在这里。”罗薇苦笑着说。 赫瑟尔同情道:“放心吧,等我成为炼器大师,一定先把你送回去。” “好,”罗薇笑了起来,“那我等你。” 第203章 圣特诺神学院 晚风吹起两名少女长长的黑发,她们并肩站着,望着繁星闪烁的天空。 星星会帮她们铭记随风而散的诺言,直到她们的梦想实现。 半刻钟后,赫瑟尔收起直升机,和罗薇下了楼。 蔷薇城堡很大,分成了三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有一座单独的堡楼,楼与楼之间靠悬在空中的长廊连接。 赫瑟尔住在中区,罗薇住在下区,两人在连廊上道别,回到了各自的宿舍。 三月就在绵绵的阴雨里结束了。 四月,郊外的荒坡染上了绵延的绿,桑树园里的桑树苗也去除了麦秆的遮盖,带着新长出的绿叶迎接温和的阳光和润泽的雨水。 星罗居后院的堆肥发酵成功,罗薇让雇工用耙子扒开看,牛粪已经腐化成了褐色的粉面状泥土。 接下来就是开沟翻地,种植小麦了。 四月初,刚好播种春小麦。 贝拉根据罗薇的要求,早就选好了不同的麦种。 高杆的,低杆的,长芒的,厚皮的……全都经过选种和冷处理,去掉了瘪粒和病种。 春小麦从播种到收获只需要三个月时间,生育期短,其实该提前半个月播种,让种子在土里进行春化的。 不过现在播种也不算晚,罗薇吩咐雇工,把粪肥均匀地分摊到田地里,进行耕翻。 “耕深至少要达到二十厘米,上面再撒一层土,每条土垄的要间隔的行距是……” 罗薇努力回忆着上一世在乡间学到的种地知识,尽量用简洁明晰的语言讲给下面的人听。 处理完实验田的事情,她又去巡视了一遍陶瓷厂。 去年在艾斯可瑞甜品屋咨询过陶瓷生意的商人今年又来过两次,特洛伊调查了一下他,这位商人名叫堤姆·斯威夫特,来自南部的一个小公国,没落贵族出身,父亲是个男爵,不过爵位会传给他的哥哥。 提姆经常活跃于各大王城,专门搜罗珍贵稀奇的货物高价售卖给王城里的大贵族,是个很有信誉的商人。 罗薇示意特丽萨,可以答应跟这位商人合作,将店里的瓷器交给他来销售。 一只白色瓷盘定价一枚金币,但提姆要自己负责包装和运货,提姆爽快地答应了。 他的胃口很大,一次订购了一千套碗盘汤勺组合,为了这笔订单,瓷器厂的工人最近都在加班加点地赶工。 特洛伊也忙得不行,要带着狮鹫去西海岸挖瓷石和高岭土。 窑炉的温度太高了,站在旁边热得出汗,罗薇没待多久,便回了学院。 学院里也很热闹,大家都在讨论下个月的魔法大赛。 “听说了吗,除了十大学院,今年圣特诺神学院也要来希瑞亚呢!” “圣特诺神学院也要来?教廷不是说不参加俗世的比赛吗?” “没说不参加,只是神学院的人高傲得很,以前不想来罢了。” “那今年怎么又来了?” “是阿尔弗烈德亲王主张的,他说教廷的存在是为了救赎俗世的困苦,教廷的人不能高高在上,应该多走出来看看,就让神学院的学生来参加魔法大赛了。” “阿尔弗烈德亲王真好!” “是呀,阿尔弗烈德亲王是九位亲王中最亲民的一位了,我希望下一任教皇是他来当。” “阿尔弗烈德亲王的呼声最高,他肯定能当选!” 罗薇正竖着耳朵偷听周围人的对话,温妮脸蛋红扑扑地朝她跑了过来。 “罗薇小姐!” “温妮?”她往前走了两步,“怎么跑这么急?” 温妮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破布,不好意思地说:“我接到了家里的回信,他们同意来希瑞亚看我了!” “太好了,恭喜你,”罗薇笑着说,“只要他们来了希瑞亚,就肯定不会再逼你嫁人了。对了,他们什么时候来,我让仆人收拾两间客房出来。” “不用不用,怎么能总是麻烦你,”温妮忙摇头道,“我已经订了旅馆,他们住旅馆就好。” “哪有麻烦我,”罗薇不赞同地说,“马上就要举行魔法大赛了,来希瑞亚的人会越来越多,让你的家人住在旅馆里并不安全,还是住我那里吧。” “可是……” “别可是了,我们是朋友,难道这么一点小忙你都不让我帮吗?” 温妮感动得眼里泪花花:“罗薇小姐,谢谢你。” “你要是真的想谢我,就好好学习,早日成为一名魔剑士,”罗薇拿出手帕给她擦眼泪,半开玩笑道,“说不定到时候,我还要寻求你的保护呢。” 谁知温妮立刻坚定地道:“罗薇小姐,等我成了魔剑士,就去给您当侍卫,我一定会保护好您的安危!” “说了不准用敬语,”罗薇板着脸,“你是不是不把我当朋友了?” “没有没有,”温妮赶紧改口,“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罗薇眉眼带笑:“好了,快告诉我,你的父母什么时候过来?” 温妮打开手上的破布,看着布上圈圈叉叉的图画说:“他们要把,嗯……豌豆,豌豆和小麦种下了才能来,哦,还要等……这个是……是猪猡,等猪猡下完仔,估计要这个月下旬才能出发。” “从我们村到希瑞亚要七八天时间,他们过来的时候,应该就到月底了。” 她二月底就寄了信回去,当时家里捎过来的口信是不来,三月她又寄了两封信,家里人才终于同意过来看看。 只不过三月四月刚好都是农忙季,所以才会耽搁到月底。 “居然要这么久,”罗薇问道,“你们村在哪里,离希瑞亚很远吗?” “嗯,很远,在希瑞亚的北边,离这里有三百多公里呢!” “三百多公里,不远啊,怎么还要七八天?” 就算是最差的马,一天也能跑个八十公里吧? 罗薇询问地看着温妮,温妮低头小声说:“他们不会骑马,要走路过来。” 罗薇怔了怔,走路……真是好陌生的词语。 她想问,要不要她派人去接,想了想又作罢,最后只问了一句:“安全吗?” 温妮飞快点头:“安全的,他们会把狗也带上。” 关于这个话题就此结束,两人一边散步,一边闲谈。 路上遇到的学生都在讨论神学院要来参加魔法大赛的事,罗薇听多了也开始好奇:“这个圣特诺神学院,很厉害吗?” 温妮回答:“很厉害的,神学院的魔法学徒都有光元素亲和力,他们毕业后就会在教廷担任高级神职,最厉害的还会竞选圣骑士。” “他们所有人都是双系法师,主修魔咒语,辅修剑术。” “听说阿尔弗烈德亲王的教子、凯洛公国的二王子斐瑞·布尔韦尔去年也入了神学院,他的魔法天赋非常高,虽然只亲和光元素和雷元素,但魔力很强,估计今年也要来希瑞亚参赛呢!” 第204章 你知道墨镜吗 温妮絮絮叨叨地说着话,罗薇的注意力却被一个词给吸引了——光元素。 神学院的学生都有光元素亲和力,那他们肯定都会光元素魔法啰? 她一直愁找不到办法让罗曼学习光魔咒,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罗薇眼珠一转,问温妮:“神学院的人都是双系法师,那他们比赛的时候是拿魔法棒还是拿剑呢?” “我也不知道,”温妮说,“神学院以前没参加过魔法大赛,不过我猜他们应该会拿魔法棒的吧,毕竟剑术只是辅修。” 罗薇:“我猜也是。” 厉害的魔法师都是不屑于用剑的,神学院的学生那么高傲,估计也不喜欢拿着剑跟别人对砍,那样会有损他们优雅高贵的形象。 “他们战斗的时候,会用光魔法吗?” 这个问题是罗薇最关心的,她对光魔法知之甚少,图书馆的羊皮册上也没有光魔咒的介绍,她还不知道光魔咒是什么路数。 万一光魔咒只对黑暗生物起作用,那神学院的学生在比赛时就没有必要吟唱光之咒语,她也没机会偷师。 “肯定会的,”温妮显然比罗薇知道的要多,“阿尔弗烈德亲王最厉害的魔法就是光之净化,据说他当初就是用这一招击败了竞争者,夺下了东教区亲王的冠冕。” “教授们上午还说,阿尔弗烈德亲王已经把光之净化的秘诀无私地传授给了神学院的学生,就是为了让他们在魔法大赛里夺冠呢!” “光之净化?”罗薇眨了眨眼,“听起来攻击力不是很强的样子。” 温妮头一回反驳了罗薇:“要是觉得它不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光之净化是连发咒语,一次吟唱可以攻击三次,三次攻击靠短咒释放,速度特别快。” “第一次短咒是圣光普照,被圣光照耀到的人会短暂失明,无法攻击;第二次短咒是神旨感召,受到感召的人会萌生出忏悔之心;第三次短咒才是光之净化,被净化的人会失去凶性,彻底放弃战斗。” 罗薇听完咋舌:“这么厉害,对上他们的的人岂不是必输无疑了?” 温妮也在发愁:“所以呀,我们正在研究对敌的办法。” “你们?”罗薇被她的话勾起了好奇心,“话说,光之净化是神学院的杀手锏,他们应该不会透露出来吧,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是我们,”温妮附到她耳边,激动地说,“因为我已经被选上魔法小组的替补队员啦!” “这些消息都是彭斯教授打探出来的,他今天把我们叫到一起特意讲了这件事,就是让我们大家一起想对敌的办法!” “那你们想出来了吗?”罗薇问。 “还没有,”温妮悄声道,“有个同学提议组一个全员剑士的小队,速战速决,不给他们吟唱咒语的机会,但是被彭斯教授给否决了。” “还有人提议上场后先用黑布遮住眼睛,再用棉花堵住耳朵,不看不听,让他们的魔法失灵,但是这样一来,我们也没办法进攻呀。” “确实。”罗薇点头。 不看不听,想法很好,实施起来就等于自断一臂,敌人完全可以在他们眼瞎耳聋的时候一脚把他们踢下去。 温妮唉声叹气,虽然她只是个备用队员,基本没有上场的可能,但她为比赛操的心都快胜过正式队员了。 听着少女接连不断的叹气声,罗薇忽然想起了一样东西。 “温妮,你知道墨镜吗?” …… 罗薇不确定墨镜能不能防住光魔法,因此她只是简单描述了一下眼镜的外形和用途,让温妮自己去咨询老师,判断一下此法是否可行。 温妮很兴奋,一分钟都忍不住,当即就跑去找彭斯教授了。 西原是有眼镜的,但这个时代的眼镜跟后来戴在眼睛上的眼镜不太一样,镜片主要是凸透镜,镶嵌在有手柄的支架上,用来放大羊皮纸上的文字或观察蚂蚁。 说是眼镜,其实叫放大镜更贴切。 由于科技落后,凸透镜的制作很考验磨镜师傅的手艺,所以这种眼镜卖得奇贵无比,谁家要是有上一个能放大百倍的凸透镜,那是连国王都会去参观的。 当然,这样珍贵的眼镜也不可能流落到除王室和大贵族之外的人手里,能磨出高倍凸透镜的炼金术士向来都只为贵族阶级服务。 不过墨镜不需要放那么大,只是过滤强光的话,加点着色剂就能吸收光线了,如果想要效果再好一点,可以制成偏光镜,或者镀上一层反光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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