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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淳尔丹踌躇半晌,忍不住道:“大狗二狗它们名字虽然是狗,但是它们依旧是狼啊!” “狼怎么了,他们追踪气味可比狗厉害多了!” 拓跋靖五指成梳替两头狼梳理着毛发,高大魁梧的身姿在暮色中如同幽冥主宰:“淳尔丹,跟着它们将居安带回来!” * 丘林部落是朱谨派人扶持的部落, 这一次的联合大军他选择中立,趁着几个大部落重心在同大景的战争上,悄悄吸纳其他的小部落壮大自身实力。 以防露出端倪被拓拔部落知道这颗钉子,沈月并未大张旗鼓的进入,而是借着夜色遮掩,甩开所有人同朱谨派到丘林部落的徐先生暗中会面, 徐先生也是摄政王府的谋士,不过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后因沉稳被高仲他们举荐,来到草原部落辅佐丘林部落的首领。 见沈月从拓跋靖手中逃出,徐先生由衷的替沈月开心,立刻准备了一队商队护送沈月离开, 联合大军同大景撕破脸皮,他们可没有,依旧与大景有着往来,只不过路途会艰辛一些。 沈月想也不想立刻应下,想到丁奉安,她脸色微沉,将来龙去脉和心中猜测告诉徐先生, “我想在此地与他们的分道扬镳,一来可以让他们离开是非,继续潜伏,二来也是为了稳妥,正好他只知道我到丘林是寻求补给,其余一概不知。” 这样一个亲近草原部落的人放在身边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被背刺! 不如先打发出去,等到腾出手来再进行处置。 沈月目光闪了闪:“先生能否将丁奉安这人留在部落,等我信件到再行处置。” “居安公子只管放心,” 徐先生捻着胡须点头:“老夫就是强留也定然不会让他坏了公子的事!” 沈月和凝香伪装成奴仆跟着商队一同往大景去, 与此同时,淳尔丹跟着两头狼已经朝着她们的方向追赶而来。 而另一边,沈月被营救出来的消息也被送回大景, 听说草原那边来了消息, 高仲抹了把脸上的雨水,顾不得换衣衫,先取出匕首查看信件, 商队刘领队已经将居安公子救出,正带着人护送居安公子回大景, “好!太好了!草原辽阔,只要女公子能离开拓跋靖的掌控,就没那么容易被抓到!” 高仲喜得猛拍大腿,迫不及待朝着潘阳房间冲去:“潘兄!别休息了!赶路!去接女公子!” 第313章 听说有沈月的消息,潘阳顾不得未绞干的头发,披上外衫将屋门拉开, 长发湿润的披散在肩头,宽松的青色道袍笼着精壮的身躯,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有种雌雄莫辨的美。 他激动的握住高仲的手,桃花眼中流露出喜色, “高兄,你说有居安的消息了?她在哪儿?可有危险?” 带着猎犬从春城出发,被高仲在半路追上,两人带着手下一同往草原方向赶, 时间隔得太长,气味变得稀薄,以至于给他们的寻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好在他们一路走来一直都有沈月的消息,虽然没有追上,但能确定沈月的安危, “摄政王有暗中扶持丘林部落,驻守丘林部落的老徐飞鸽送来消息,商队已经将女公子从拓跋靖的手中截了出来,一路躲闪到丘林寻了他, 如今他找了一队人乔装成商队将女公子送出边境,我们去大荆城接应!” 大荆城位于草原的西边,形状如同一条盘踞在山缝之间的长蛇,虽说是属于草原地界,但更像于一个无人管理的混乱之城, 大荆城城主无人见过,但他手下的骑兵令侵略者闻风丧胆, 不少部落都在拉拢失败后曾试用铁骑踏平大荆城,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自此大荆城独立在草原部落之外,只要交有过路费,任何人都可以进出经过,在此通商,成为边陲地区有名的商贸之城。 沈月此行就是要借助大荆城的特殊性,通过大荆城的贸易通道离开草原部落。 “好!我们立刻收拾!尽快赶去大荆城中与居安汇合!” 听了高仲的话,潘阳立刻拍板, 一行人刚歇下又顶着暴雨开始赶路。 细长的雨滴不断落下,远处的山峦被雨幕遮挡,如同晕开的水墨画落在天边。 高仲骑在马上,身上披着挡雨的蓑衣斗笠,只露出半截消瘦的下颌, 他靠到潘阳身侧,望着潘阳坚定的眼眸,想到这些日子他为沈月奔走的辛苦,忍不住问道:“潘兄,你对女公子,是真心的?” 嘴上说的喜欢,人人都能做到, 可真到了身践力行需要付出表现的时候,大部分人就立刻望而退却了, 而潘阳虽然从未说过喜欢沈月,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替他诉说, 试问,又有几个男人能不顾危险,千里迢迢去救心上人? 在他身边,几乎没有! 就连女公子掏心掏肺去维护的摄政王,都在权势的利诱下选择了放弃, 而潘阳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公子为了寻找女公子,能忍受风餐露宿,没日没夜的赶路。 高仲平时里嘴上不说,但都看在眼里。 “喜欢的,居安那般耀眼的女子试问又有几人能在了解后不心动。” 潘阳提起沈月,桃花眼泛出细碎的星光,不点而朱的红唇也忍不住上扬:“高兄,她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子!不是被教条拘束的提线木偶,她只是她!” 这模样,哪里只是喜欢!分明是爱到心坎里了! 高仲脸上露出诚挚的笑,看向潘阳的目光亲切许多, 探过身拍了拍潘阳的肩膀,豪气道:“潘兄你放心!这次回去以后,我高仲定然替你在女公子面前说好话,撮合你与她!” “不过......” 高仲话头一转,想起沈月的过往,眼底划过一抹隐忧, 女公子和摄政王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的,且两人也有过故事, 潘阳出身岭南潘家那样的大家世族,会不会对这些介怀? “高兄?” 高仲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了,潘阳刚炙热的心陡然被凉风吹过,他盯着高仲紧皱的眉心,忍不住问道:“可是我还有些不妥?” 不然高仲为什么露出这样的表情? 潘阳心中忐忑,声音也多出几分紧张的意味, 高仲和沈月相伴许久,可以说除了沈月身边的那个丫鬟,沈月最信任的就是高仲了! 若是高仲觉得他有什么不好,定然是猜中了沈月的心思! 只是想想,潘阳脸上的笑意顿时垮了下来,他紧张的抿着唇:“高兄有话直说便是,若是小事,我可以改的!” “噗!你想哪儿去了!” 高仲看着潘阳患得患失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心中却对他更满意了几分,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他们的女公子! 既然打定主意想要撮合沈月和潘阳,他自然要将其中隐患清扫干净,以免再次伤了沈月的心, 他清了清嗓子正色道:“有一事我想问问潘兄的看法,” 高仲这般严肃,潘阳免不得更紧张了,他咽了口唾沫:“高兄与我情同手足,何须如此见外,有什么事儿你直说便是,” “既然如此,那我便说了,今日之言只是你我兄弟二人之间的闲聊,今日之后且让它随风雨散去!” 高仲丑话先说在前头:“女公子在摄政王府住了一段时间,京都人都知道,孤男寡女相处在府中,摄政王又对女公子有情......” 高仲点到为止,大家都是聪明人,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潘阳自然知道他未尽之语, 他一边说目光死死盯着潘阳的表情, 只要潘阳稍稍露出一丝嫌恶或者是介意的表情,那他绝不会再帮潘阳去接近女公子! “高兄莫非忘了,梅邬茶楼是我潘家的产业。” 潘阳浅笑应答,只一句便让高仲心中的顾虑打消, “好兄弟!” 高仲朗声大笑,拍着潘阳肩膀许诺:“我高仲保证,在不违背女公子的意愿下,我定会尽力撮合你与女公子!” * “啊嚏!” 雨水顺着斗笠不断往下滑落,沈月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凝香关切的凑上来扶着沈月,眼神中透着担忧:“莫非是着凉了?可要让他们停下躲躲雨?” 沈月的身体一直是凝香的心病, 从沈月被接回沈家后,她的身体每况愈下,听霜和高先生都一直劝沈月好生调养一阵,偏生一直不得安宁。 “无妨,兴许是有人在念着我,不必停!还有一两日的路程就到大荆城了!立刻赶路!” 沈月毫不在意揉了揉鼻子,将身上积累的雨滴抖落:“拓跋靖定没那么容易放过我,只要一天没回到大景,我这心里就始终不得安心。” 沈月主意已定,凝香也不好再劝,比起身体还是安全更加重要! 暮色降临之时,下了两天的雨终于停下, 绵长的队伍如同游走在枯黄草原上的黑色长蛇,缓慢前行, 两日的雨水浸泡让土地变得松软,有的地方泥水已经淹没到马匹的膝盖。 为了安全,众人只能放慢行程, “公子,穿过前面这个树林就到大荆城了,只要进城,您就安全了!” 第314章 沈月抬手挡在眉上望去, 影影绰绰的高大城墙在远方山脊若隐若现, 大荆城她有所耳闻,对哪位神秘莫测城主也万分好奇, 能顶过草原部落的围攻,在草原建立自己的制度,这个城主绝对是有枭雄之姿! 见沈月对大荆城感兴趣的模样,领头的接着道: “大荆城境内不许发生械斗,一旦有人在大荆城境内动手,不论对错,都会成为大荆城的敌人!一旦被捉,就会成为大荆城的苦力,修建城墙。 远处传来若隐若现的狼嚎声,沈月心中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她往后望去,连绵的山丘看不出什么, 柳眉紧蹙,她问道:“草原中的狼多吗?” “很多,而且狼是群居动物,一旦出现那便是一群,” 领头人也听到了狼嚎声,他们场面行走在草原上,应对狼群极有经验, 一边同沈月解释,一边招呼手下将刀剑火把准备好, “狼是一种非常记仇且聪明的动物,他们一旦发现猎物会一直追随,直到猎物放松警惕的时候发动进攻。” 领头人将备用的长刀递到沈月手中,笑着安慰:“不过没关系,狼怕火,只要我们不露怯色,那群畜生自然会退走。” “如此甚好。” 沈月点点头,将长刀横放在身前,跟着领队的扎进树林中, 高大的树冠将阳光遮挡,明明是正午,树林中却如同傍晚一般昏暗, 阴冷潮湿的风在脸上拂过,带着一丝冰凉,树叶枝条腐烂的味道充斥鼻间,让人忍不住昏昏沉沉的提不起精神。 树林中被踩踏出来的小路狭小,只能两人并排,沈月和凝香被安排在队伍中央。 狼嚎声越来越近,沈月明显感觉到身下马匹的焦躁, 领头人脸上也露出些许凝重: “这些马都常年行走在草原之上,普通的狼它们见的多了,从未出现过今日这种焦躁害怕的情况。” 动物的感官比人要来的更为敏锐,马匹的焦躁恰恰说明了这狼并不是普通的狼群,它们在嚎叫声中感受到了危险的接近! “公子,我们得加快速度了!如果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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