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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睡前她的姿势还算规矩,经常背对着师岚野,将身体蜷缩起来,两人当间隔着几尺的距离,但是睡着之后她就放松很多,凡体让她畏惧寒冷,本能地追寻温暖,所以会朝师岚野贴近。 不过师岚野总是起得很早,所以沉云欢至今都没发现这一点。 师岚野知道她从前锦衣玉食,所居住的环境与这里是天壤之别,但沉云欢从来到这里之后从未抱怨过一句,甚至那些瘫痪在床榻上无法动弹的日子里,她都没有因为这里条件差而发过脾气,只有在他毫无眼色没有接上话夸赞她或者是将那些动物拒之门外时,她才会摆几个不好看的脸色。 吃穿住行都可以将就,但给沉云欢的武器不可将就。 正想着,沉云欢醒了,脸颊在盖在身上的衣袍处蹭了几下,皱着眉头说渴。 昨晚的饭有些咸,因为是菌汤炖的鸡肉,她喝了很多汤,被渴醒。恍惚间师岚野起身出门,随后再进来时将一碗水递到她唇边,沉云欢迷迷糊糊地半坐起来捧着碗喝,冰凉甘甜的井水入口,很快就缓解了口渴。 她半睁着困倦的眼睛朝外面看了一眼,天还没亮,于是顺手把碗递出去,舔了舔水润的唇瓣,又躺下来睡。 师岚野却披衣起床,悄声出了屋子。 如此起早贪黑,也足足用了七日才将刀铸造完整。 最后一次淬炼时,冰冷的水里也烧起了火,大量的白烟腾空而起,将师岚野整个人笼罩其中。烟雾渐渐散去之后,那张总是波澜不惊的脸总算出现了些别的表情,乌黑澄明的眼眸里似乎浮上了隐隐笑意。 紧接着就是开刃,打磨,制作刀柄。师岚野选取的材料是木头,不知从何处得来,总之是沉云欢在仙琅群山里从未见过的一种树木。木质如绸缎般的细腻,通体泛着金色的光泽和纹理,经阳光一照竟然十分闪亮。 沉云欢什么样的宝贝都见过,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山里随便挖的,问他从何得来,师岚野只说是从家里带来的,并未详细说出来历。 他丈量了沉云欢的手掌,将手柄制作完成后与刀刃合二为一,在这日傍晚,总算是将刀铸成。 刀刃长三尺,加上刀柄有三尺半。形状笔直,又细又长,大致看上去与剑很相似,然而刀背宽厚,刀刃被磨得极其锋利,刃尖呈斜状。 通体似浓墨一般黑,刀背雕琢了腾飞的云纹,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繁琐图案,光线落在上面,照出来的黑竟是五彩斑斓的,配上金丝木柄,整把刀既是沉稳厚重,又显得绚烂无比。 入手很轻,沉云欢握着刀柄反复看,双眸映了漫天霞光,亮得惊人,虽然没有赞不绝口地表达心情,但显然对这把新到手的武器喜欢得不行。师岚野站在边上,目光往她的眉眼描摹,将她的神色尽收眼底。 这对沉云欢来说意义当然非同一般。 这把刀是她亲眼看着铸成的,从一块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东西,经过师岚野这几日成千上万次锻打,灼烧,淬火,在沉云欢越来越期待的注视下,一点点变成如今的模样,成为她的新武器。 “不敬。”沉云欢握着刀柄,指尖从光滑的刀身上轻抚而过,笑着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不敬。” 那日坐在仙琅长阶下想了整整一夜,沉云欢在东方亮起的那一刹,决定从此放弃剑术,改练刀法。 剑是百兵君子,因剑身轻薄,可用双刃,因此衍生了许多优美的身法和剑招,飘逸而潇洒,战斗时不落美观,所以如此好面子的沉云欢年幼时选择了练剑。 而刀是百兵霸王,以砍劈为主,其他撩、刺、拦、斩等其他刀法都需刚劲有力,勇猛疾速,虽然比不上剑术优美,但刀法同样千变,灵活而致命,在战斗中远比剑更实用,这也是大多战场上选用刀为主兵器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刀能够承载巨大的力量和打击,绝不会轻易折断,完全可以为现在的沉云欢砍出一条宽敞且辉煌的血路。 师岚野的锻刀技术相当厉害,沉云欢怀疑他跟镇子上那个铁匠混了很长时间,锻造出来的这把黑刀毫不逊色于沉云欢以前见过的宝贝利器,只是不知刀刃是什么所制,她用指尖弹了两下,声响清脆明朗,刀锋轻鸣,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为它的主人所用。 沉云欢将刀举起,抬头仰望刀刃,越看越喜欢。 满目赤红的火烧云下,墨黑的长刀散发着微光,锋利得仿佛将吹拂而过的春风都切割开来。 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沉云欢笑着对师岚野说:“那就用你给我铸的刀,给参加春猎会的人露一手。” 当然,还差最后一步,因为沉云欢得到新武器后爱不释手,睡觉都要摆在头边上,如此锋利的刀,师岚野都怕自己起身时不小心踩到,因此急需一个刀鞘。 师岚野暂时没有合适的材料,在镇子上买了一块牛皮带回来做,只是这材料有限,尽管师岚野很想将它做得好看,但仍旧是灰扑扑的,看起来很破旧。 好在沉云欢并不嫌弃,宝贝似的将刀合进去,睡觉时放在身边,与自己同床共枕。 二月末,要启程的这日沉云欢难得起了个大早,看见天都还没亮,身边已经没有师岚野的身影。 她穿好衣袍推门而出,早晨的气息很清冽,风中带着水汽儿,拂面而来让她顿时清醒不少,她洗漱过之后拿着刀就出了院子。 本想着找一块地方练练刀法,却不想转来转去,竟无意间找到了师岚野。 远远看去他站在几块石头边,身旁围绕着许多动物,先前擅自跑进屋里和仙琅长阶下陪伴沉云欢一夜的那些,还有一些沉云欢未见过的,已经成年的老虎和花豹,此时皆乖顺地坐在师岚野身边。 师岚野着一袭黑色外袍,长发用蓝色的长发带半束,发丝披落肩头,额前的碎发被风撩起,一张脸在昏暗的天色下显得很白,看起来像文弱的书生。但他正在给身边的野兽喂食,庞大的白皮虎和强壮的花豹围在他身侧,像嗷嗷待哺的小猫小狗。 沉云欢惊讶地走过去,唤道:“师岚野。” 他侧头看来,轻描淡写地问道:“醒了?” 沉云欢踏着山间的晨雾走过去,奇怪道:“你怎么跟这些山里的野兽那么熟识?” 师岚野将手里的肉喂出去,顺道摸了两把白虎毛茸茸的脑袋,说:“它们都是我喂着长大的,所以与我亲近。” 沉云欢恍然大悟,“难怪你房中总是来那么多的动物,是不是从前我没来的时候,它们也经常在那玩?” 她一直都觉得奇怪,从前也不是招动物喜欢的体质,怎么会到了这里会被那么多动物围绕,原来它们都与师岚野相熟。 她走上前,嘴上问着我可以摸吗,实际手已经伸出去,在白虎耳朵上捏来捏去。这只白虎看起来已经是成年体型,但性子格外乖顺,被摸了之后就只甩了甩耳朵,坐着不动。 沉云欢与这些山中野兽玩了许久,也耽搁了练刀,而后才想到今日要出发,师岚野应该是来跟这些动物道别。 春猎会在去年就定下了时间和地点,于今年三月末在豫州的汴京召开,等到春猎会结束,算上一来一回的时间,也要用上几个月。 沉云欢摸着虎头,语重心长道:“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自己找吃的,不能总是依赖别人。” 一众动物显然听不懂,各做各的事。沉云欢觉得话说到这也就够了,又不是此生不再见,没必要在道别一事上浪费太多时间,她转头对师岚野道:“咱们回去吧,你该做早饭了,吃完之后我们就出发。” 师岚野并未反对,二人回去后吃了屋子里的最后一点食材,然后收拾了几套衣裳,就这样轻装出发了。 仙琅宗位于苏州地界,与汴京相隔千里,如今也没有什么便利的出行工具,只能在镇子上租了两匹马出发,幸好现在马行兴盛,待去了下个镇子也可以更换跑累的马。 临行前,沉云欢和师岚野排队买糖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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