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看了之后很受启发,也推出天庭官方系列文创和零售食品,总共有白桃在内八十多种口味的蟠桃糖就是其中之一。虽说是用来售卖,但是受众也不是这些平民老百姓,而是那些有声望的散仙和修道世家,江家在通灵族里算是世家,放在仙家眼里,却也上不了台面。 “拿去给家里人分些,你父母,”纪忱顿了顿,道,“还有你男朋友。这糖挺好,甜而不腻。” 苍了个天了,纪忱这是在体恤下属送节日福利吗?他该不会在糖里下毒,要毒死齐恒吧? 江月从里面拿了四颗糖,说什么也不肯多要了。 吃完饭后,江月先行离开,还没等我计划好下一步去哪儿,纪忱就背着手朝一个方向走了,我只好屁颠屁颠跟上。 走了一段,我才发现纪忱也没有什么目的性,只是单纯地负手闲逛,顺带打量着路上每一个行人:一身李宁的男生手里还拎着一大袋脆皮烤肠吃的津津有味;拿着手机的女生远地转了几圈找对了方向,跟着导航越走越远;穿着JK制服的女孩挽着穿汉服的朋友;一个小男孩的脸上戴着奥特曼面具到处跑…… 我不由得想:两千年前……两千年前是什么光景?那个时候的中原没有精致的绫罗丝绸,没有高大气派的皇宫庭院,没有柔软的席梦思和记忆棉枕头,甚至连葡萄玉米这些果蔬都没有……那个时候,就算是王侯将相,过的日子未必比现在的普通老百姓好到哪里去。纪忱当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如今这些与他擦肩而过的人里,是否有他当年保护过的子民的后代?他看到这一切,是觉得欣慰还是惆怅? 正在多愁善感之中,我的目光却被人群之中的一个身影吸引。人潮之中,那个小鬼站在树下对我咯咯直笑,唱道:“小孩生小孩,男人怀胎儿。新娘哭着嫁公鸡,麻雀飞家要死人。” 我回头想找纪忱,却发现他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我在原地留了个法术印记,以便纪忱之后找我,便追着小鬼向西跑去,足足跑出了两公里,小鬼的身影在一个巷子里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群壮汉。那群手持着刀具的大汉整齐地站在我面前,为首的那个尤其强壮,完全可以接替强森演《勇者大冒险》。 “诸位大哥冷静一下,万事好商量,劫财还是劫色?”其实都不太可能,因为这两个我都没有。 为首的大汉把阴森森的目光落在我的左胸口,正要开口,巷口便适时传来了一声清嗓子的咳嗽声。 “这是我们和她的事,识相的,别趟这趟浑水。”为首的大汉对纪忱道。 纪忱从善如流地举起手来,站到了墙边,一声不吭。 大汉为自己的威慑力洋洋自喜,转过身来,恶狠狠地威胁我:“乖乖交出凤凰血,我们还能让你少受点罪。” “好说好说,不就是我的血吗,我家里冰箱就有抽好的三四管,”我憨憨一笑,撸起袖子,拍了拍自己的胳膊,“您要是嫌不新鲜,我这就给您抽,先来个三升够不够?” 大汉狞笑一声:“小丫头,别在这儿装傻充愣了,你们不死族身上其他地方的血都没有用,只有心头的才是凤凰血。” 我眯了眯眼。 凤凰血,不死族的心头血,也是我父族一族长生不死的原因。远古蛮荒时代,我们不死族的祖先曾救过一只落难的凤凰,凤凰浴火重生之后,取下自己的一滴血放入先祖心头,保其肉身不灭。这也是我们一族一直守护的秘密。 外人对凤凰血的了解和妖精们对唐僧肉的了解一样浅薄,以为随便喝了我们的血就可以不死。为了保平安,我爸定期会抽一些血放在家里保鲜,出了点事就拿出去应付,不死又不是容颜永驻,等到喝了血的人快老死的时候意识到他骗了他们,他早就逃之夭夭换个地方生活了。但今天这群人不仅有备而来,还对我们不死族颇为了解。 “行家啊,凤凰血是在我心头不假,可是这血只在我身上管用,放到别人身上,血里的凤凰火会立即灼烧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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