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下一秒,一双大手掰住他的肩膀,用力地将他从顶楼边缘拉回来。 他听见人声鼎沸,有欢呼有叫骂。恰在这时,魍魉钻入了大楼。 “呼……”逮住他胳膊的消防员苦口婆心,“吓死我了!下去下去!年纪轻轻的想什么不好想着死,你一跳,你父母怎么办?你不能……” “要起火了。”纪斯忽然开口。 消防员一愣,本能地问:“哪?” 纪斯转头看向大酒店:“那里。” “一场大火。”他轻声描述道,“在西方的神秘学中,火元素可以将一切污秽焚烧,也能让所有真相大白,是摧毁和重生的元素。” “它会吞噬那栋楼,你们救不了造孽的人,不要强求。” 消防员:……药丸,这特么是哪个医院跑出来的神经病? 好端端一栋大酒店,二十年过来都不失火,赶巧碰在今天失火,他们队的运气得是多差才能撞上。 危言耸听! “轰——” 爆炸的巨响突兀传来,楼底的声音戛然而止。被吓坏的驾驶员紧急踩了刹车,却手滑打错了方向盘,猛地撞上了身边的车。 一辆被撞,引起的连锁反应譬如塌方的多米诺骨牌。接一辆,再一辆…… 不知是巧合还是注定,八辆车连环相撞造成道路拥堵,刚好堵死了消防车从各个角度进入的路线。而风向诡异地改变,竟是助着火势从下往上吹起,熊熊逼近顶楼。 浓烟滚滚,尖叫连连。 错愕的消防员抢上前往下看,脸色大变。他的胸膛剧烈起伏,像是见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难以置信地转过头寻找身后的“神经病青年”。 然而,他不见了。 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出现过。 “救火啊——” 火,铺天盖地的火,黑烟中似乎翻滚着狰狞的人脸。阴风凄厉,有人耳听不见的鬼啸传来,响彻整个上空。 烧的明明是钢筋水泥,偏偏像是烧纸一样容易。前后不过十几分钟而已,就从底楼爬上了十七楼,速度快得令人咋舌。 人们在竭尽全力地灭火,纪斯在慢条斯理地下楼。 他收束了长发,戴起了帽兜。推开安全出口的门拾级而下,空荡荡的楼道里没响起丝毫脚步声。 当他走到负一楼,绕了半圈走出停车场时,大酒店被烧已成定局;当他没入人群,反向而行走到湿地公园后,火舌翻卷,贪婪地瞄准了另一栋建筑。 “这样就不行了。”不该动的不能动。 纪斯回望烟雾升腾处,举起了手中的大仗,轻声道:“雨来。” 大雨瓢泼,很大很大。 那么问题来了,他没有伞。而在身边有人躲雨、还盯着他看的情况下,要是不淋得像对方一样湿,会不会显得很奇怪? …… 大酒店失火的事上了本地新闻头条,要不是下了一场暴雨,只怕火势会波及周围的建筑。而“大酒店失火,现场清理时扒出大量偷拍设备”的事,则是上了全国新闻头条。 “造孽啊,啧啧!” “听说这酒店五年前换了班底,表面上做正儿八经的生意,背地里干不三不四的勾当。一年前不是被告了嘛,就是偷拍这事儿,只是还没庭审,原告抑郁自杀了……之后事儿就没影了。” “烧得好啊,烧了干净。” “活罪难逃,据说该抓的全抓了。” 街头巷尾都在议论酒店失火的大事,几乎没人记起在失火酒店的三条街道外,曾有个“大姑娘”要跳楼的小事。 只有一名消防员记得这次实时的精准预言,却活活把它憋成了不可说的禁忌。他几次欲言又止,终究选择沉默。 世界上不存在怪事,也不存在异人。 他不想变成别人嘴里的怪胎。 同一个下午,呼呼大睡到错过晚饭的俞铭洋被一阵坚持不懈的手机铃吵醒,他大为光火地划屏,正要口吐芬芳狂洒口水,却在看见备注人是“恐怖如司”时分分钟怂了下去。 “司老大,咋?” “我碰到了一个异装癖,他说‘雨来’,雨就来了。”另一端传来淡定的声线,“然后我接了一句‘伞来’……” “你给我过来送伞。” 俞铭洋:…… 作者有话要说: PS:司诺城: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我说要有伞,就有了伞。 纪斯:…… 第5章 第五缕光 俞铭洋,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三代,从小泡蜜罐子长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是全家宠在心尖上的大宝贝。 他喝的是琼浆玉露,吃的是山珍海味,上下学豪车接送,寒暑假游轮环海。幼年热气球,童年高尔夫,少年赛马场,活得风生水起、有滋有味。 外加出手大方、长相不错、成绩优异,可谓是狐朋狗友无数,环肥燕瘦心悦。妥妥的人生赢家标配,稳稳的言情男主剧本,只要不作死,他称得上天选之子。 可惜的是,他命贱啊。 贱到放着好好的富贵鸟不当,上赶着去做野山鸡。他至今能回忆起自己中二期的虎狼之词,那真是他满脑子晃荡的化粪池。 “爸、妈,这种除了钱什么也没有的日子我过腻了!” “我想重新定位自己,也想看到自己的价值,更想体验普通的生活!我想知道不靠身份背景,我到底能有多厉害?” 许是他的信念特别强烈,强烈到拉高了老天爷的血压,在他如愿以偿地从国际高中转往顶尖学府之后,遇到了一个恐怖的挂逼同桌。 对方叫“司诺城”,干啥都特行,颜值第一名。 从头脑到外形,从实力到气质,从能力到运气,都把他比到了泥土里。就连怼人,他也能不带一个脏字地喷得他找不着北,不看点书压根接不住话。 比如,他极力挽尊:“虽然我成绩没你好,但是我朋友比你多。” 司诺城飞快刷题:“无敌当然寂寞。” 俞铭洋:…… 又比如,他再接再厉:“虽然你长得比我帅,但是妹子都找我表白。” 司诺城不甚在意:“嗯,在我这里碰壁,只能去你那里找回场子。” 俞铭洋:…… 再比如,他搏命一击:“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爸送了我一匹价值千万的宝马。那年我最爱做的就是骑着它奔跑在‘爱丽莎’赛马场,真是自由又潇洒。” 司诺城非常淡定:“赛马场我家的。” 俞铭洋:…… “你这说的是人话吗?” “你是人?” 从此,在司诺城全方位的狂轰滥炸下,俞铭洋过上了连钱都失去意义的日子。 俗话说“既然斗不过他,那就加入他”。 俞铭洋重新定位了自己的辣鸡水平,找到了争当司老大麾下第一小弟的价值,切实体会到了质朴生活的心酸和快乐。 讲真,刨除身份背景,他啥也不是;有了身份背景,他连人都不是。 原本的人生赢家被迫封号,由富三代少爷转型成“丐帮三袋弟子”,喝奶茶可乐,啃大饼馒头,坐公交三轮,活得越来越糙,行事倒越来越稳重。 稳重到成年后的爱好都是非常“省钱”的单反摄影,稳重到每次遇到搞不定的破事不是喊爸妈,而是喊老大。 稳重到司诺城一个电话通知“你来给我送伞”,他都能分辨出对方的语气中夹杂着难得的好胜心。 好胜心? 嘿,这波他熟。 他当年想跟司诺城攀比的时候,也有同款胜负欲,所以……感情这是遇到了对手,还有吃瘪的嫌疑?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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