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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出,星星在远方蜿蜒的山野中闪烁。 他想到,闻于野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出生,长大,生活。他带着DVD去朋友家的烧烤店看动漫,他在本地最好的高中当第一,他从一个听话的闷葫芦,长成一个拽拽的小冰山,再成为一个有点冷淡,有点迟钝,又有点温柔的闻于野,他一个人,承载那么多爱,那么多期待,走过万水千山,来到了他的身旁,欣赏他,爱他,又带着他回到这片平凡的故土。 卞舍春发出一声微小而绵长的叹息。这一切,让他觉得非常,非常幸福。 文章中的方言是揉杂了湖南各个地区的,文字还是很难在兼顾语义的同时表现出方言的语音语调(叹气)所以肯定没有办法还原,大家可以代入自己的家乡话试试哈哈哈 第35章 深冬以后 卞舍春在闻于野家里待到初四,那几日他肉眼可见地心情很好,桌上有永远吃不完的年货,半夜玩手机偶尔被烟花吵到,餐桌上没有败兴的话题,只有长辈自顾自的闲谈。他感觉自己像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少年时,也忍不住说一些幼稚且没营养的话。 闻于野也放下了所有的工作,陪扶鹤声嗑瓜子,跟闻诚明写春联,被扶载望拿着新买的西装外套比比划划。原来他关掉闹铃也会赖床,有次醒来已快吃午饭,他走出房门时还有些怔忪,被难得早起(指十点以前)的卞舍春好一顿嘲笑。 有一天他们两个讲了一下午的冷笑话,起因是扶鹤声突然兴起,当着孩子面喊丈夫“小明”,扶载望有样学样,闻诚明避之不及,一个年过半百的帅老头硬生生被喊成了小学生,一时颜面全无,又实在惧内,只好把自己闷进了书房。 卞舍春当然是不敢笑的,但是被激发了莫名其妙的灵感,凑到闻于野耳边偷偷讲:“我想起一个笑话。” 闻于野嚼着麻辣豆干:“你说。” “从前有个人叫小明,”卞舍春一边说,一边自己先忍不住笑,“小明……没听见。” 闻于野反应了半秒,随即有点无语地笑了。 “还有还有,”卞舍春又想起来了,拍拍他胳膊,“你知道花的小孩是什么吗?” 闻于野配合地答道:“种子?” “是米啦,”卞舍春笑眯眯地捞过桌上放坚果的果盘,咔嚓打开一颗花生,“因为花生米!” “……有道理。” “诶还有还有……”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难怪长大爱写剧本,卞舍春大概从小就是那个会讲最多冷笑话、脑筋急转弯和鬼故事的小孩,笑点又低,边说边笑,没完没了。 闻于野听着,有时勾勾嘴角,偶尔无奈地看着他自己笑个没完,当然也有真被逗笑的时候。卞舍春说累了,他也掏出自己为数不多的存货和他打个对垒,那种波澜不惊的语调,讲别的差点意思,讲冷笑话正正合适。 讲情话也合适。 他不会叫什么宝宝亲爱的,说过最过分的称呼可能就是一声“堂客”。平日里他叫卞舍春,总是连名带姓,亲昵点便去掉姓。“舍春”两个字,讲出来像念诗。被他喊的人每每听见,嘴上照常应,心里总在笑,觉得老派,又受用。 长辈在家,他们自然不会黏得太过分,卞舍春有天在厨房勾着他手,被扶鹤声撞见,虽然见多识广的妈妈连眉毛都没动,掠了一眼,把刚买的一箱赣南脐橙搬进厨房的角落,拍拍手又走掉,自然得像只是看到两只鸟互相梳了梳毛,但做小辈的还是难免吓一跳,连忙把手缩了回去。 闻于野看在眼里。他们家客房窗户挨着放杂物的小阳台,闻于野那天深夜从阳台敲他窗户,说,要不要去吃烧烤。 卞舍春正坐在窗前赶稿,入神时被打断,心猛地一跳,仿佛回到小时在被窝里看漫画被抓的时刻,抬头看见他,才弯起眉眼笑,干嘛,罗密欧啊? “嗯,朱丽叶,”闻于野这些天被卞舍春拉作好多剧集里的角色,演尸体,演警察,甚至演小三,早已习惯了陪他演戏,但他的台词总是这样清晰而平淡,“要跟我私会吗?” 卞舍春拼尽全力都无法压下嘴角,被感染得罗曼蒂克情结上头,有门不走,利落地推开窗翻出去:“要!” 有门为什么不走——闻于野忍住没问出口,只是勾下嘴角:“……好身手。” 说是要吃烧烤,但时卓家还没开门,他们也不想光顾别家,于是散步去附近的小公园逛了逛。所有的游乐设施都没在工作,显得很暗,只有几家餐饮店还无休,夜宵的味道在四面八方不住升腾。人工湖边上的灯带坏了,只有一点云后的月光照亮湖水,他们靠在栏杆边上接吻。 闻于野还是很喜欢在接吻之后拥抱,他抱着卞舍春,鼻尖嗅着他的头发,自言自语一样叹息着说:“早些去追你就好了。” 卞舍春仰起头,云又遮住了月亮,好黯淡的一个夜,好寒凉的晚来风,衬得阵阵心跳如明火。他戳戳闻于野的脊梁骨,笑道:“早些?那我还没玩够呢,小心我天天跟你吵架。” 闻于野疑惑道:“你现在难道是玩够了的状态?” 卞舍春噎了一下,一时还真答不上来,索性笑着承认:“嗯,我是还没玩够,你做好天天跟我吵架的准备吧!” 闻于野叹了口气:“我肯定吵不过你,提前认输行吗?” 卞舍春考虑一会儿,说:“给你抵三次的吧,要是我们吵架了,我可以看在你提前认输的份上原谅你三次。” 闻于野扬眉,略略弯腰,笑着谢主隆恩。 卞舍春微微垂眼看着他,很喜欢这个视角,让闻于野的眉眼似乎更凌厉,但低下来的脑袋又让人很想揉一把——他也确实胡乱揉了一把,大气道:“爱卿平身。” 其实熟悉卞舍春的都知道,这人伶牙俐齿也只针对外人,对亲近的人脾气是真的好,轻易不跟人吵架,三次已经很多了,起码是个包年会员。 哪怕是二十出头的卞舍春,谈恋爱也是不常吵架的,但那时的他还远不懂妥协,包容,更懒得沟通。虽然那时在感情中差劲的表现多有另一个人的原因,但卞舍春确实说不好,换了闻于野,他是否也能成为一个好的恋人。那时他眼里天高地广,并不打算给谁留温存的空间。等真正跋山涉水过,方才懂得爱和怜惜。 所以他的确庆幸。他们深交不至于过早,让年少的悸动和冲动将感情演成八点档的肥皂剧,浪漫展开总要悲愤收场,也不至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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