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还点海鲜呢,他尽挑韭菜香菜来吃,粥喝的也不多……”何千楚见他沈默,连忙也找些话题跟承颀说,回头又跟白秘书说,“小白你是没看到,你要是像叶特助那样,就绝对不用再嚷嚷著减肥了!” 白秘书果然满怀崇拜地问书歌怎麽可以吃那麽少,万一嘴馋忍不住怎麽办。书歌想了想说:“一个月留一百生活费──包括杂费──你就会在嘴馋的时候想起,如果多吃了这一口,下一顿就要饿著,自然就吃得少了。” “啪”一声,承颀手中竹筷断为两截,竹子的碎刺尖尖,扎进他手心。 “啊!副总你流血了!”坐在他身边的白秘书大叫,还捂住脸一副很害怕的样子。倒是坐在对面的何千楚站起来:“哪里?快把刺拔出来,我这里有创可贴可以麽?还是要去医院?” “没事,只是扎进去了,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承颀摇头,笑著摆摆左手,离开座位,“你们继续聊,我马上回来。” 他离开之後,何千楚小声对两人说:“副总今天很不对劲,你们发现没有?” “血……流的好多……”白秘书仍然是一副恐惧表情,“真的不要看医生吗?” 何千楚看向书歌,书歌迟疑了下:“如果真的有问题,副总应该会照顾自己吧,应该没什麽。” 何千楚眨了眨眼,心下思量,继续原来的话题。 一会儿承颀回来,手上果然看不出异样。大家继续聊了会儿,吃得差不多,各自回家。 “副总,你手这样,还能开车麽?”何千楚问,“不然我送你……” 承颀摇头:“我要去的地方太远,你不是就住在公司附近,而且和白秘书可以一起走吗?我自己可以的。” “那……”何千楚看向书歌,“叶特助会开车吗?能不能送一下副总?” 书歌当然会开,还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承颀强逼他考的证。 想想女生的话,开车送人再回家不方便,书歌也就点头。 书歌坐在驾驶座,承颀跟著进去,坐副驾驶座。两人相隔极近,彼此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副总家在哪里?”书歌发动车子,问承颀。 承颀报出一个地址,书歌手一颤,几乎握不稳方向盘。他犹豫了片刻,话到唇边,又不说出,开车直奔那个熟悉的目的地。 承颀规规矩矩坐著,摆弄他自己的手指。右手上有被水泡得苍白的伤口,皮和肉外翻,仔细看去有些吓人。 路越来越窄越来越颠簸,周围也越来越破烂,终於接近目的地,书歌无法再沈默:“副总,快到地方了,您是要在什麽地方停车?这一带没有车库。” “我租了16号那家的院子,停到那里就好。”承颀回答。 书歌表情并无变化,开车停车,然後道别。 承颀下车,在他身後不紧不慢跟著,不会比他快一点,也不会慢一步。书歌拐弯他也拐弯,书歌上楼他也上楼,书歌开门他……直接跟著进去。 这楼很老旧,一楼和三楼的灯都是坏的,书歌住在五楼,也只有半昏暗的灯光。此刻开著门,一片黑暗之中,只有昏黄的小灯泡照出光亮。书歌在黑暗之中回身:“康承颀,你要做什麽?” 淡淡灯光中,承颀能看到书歌脸上不悦,看到他本来就纠结的眉更加深的陷下去,一时之间恨不得马上消失在他眼前,以求他的眉心不要那样纠结。 好像是第一次被他叫名字。 承颀握紧手,手心一阵疼痛,让他醒回神来:“不做什麽,我只是回家。” “回家?”书歌怔了一下,随即睁大眼睛,“你是说,隔壁……你租下了?” 承颀站在门边,四下看了看,打开墙上的电表,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是啊,今天下午已经有人帮我把东西搬过来了,以後我就和你分租这里……该说什麽,请多关照?” 书歌抬起手,“哒”一声,房厅灯亮起来,照得狭小过道一片光明。 其实还是暗一点的好,承颀心里模糊地想,现在太亮了,亮得回到了现实。 “厨房和浴室合用,水电平摊,弄坏东西自己修理。”书歌说,想了想,又补充,“浴室和洗手间一起,洗澡的时候锁门。洗手池的水龙头别关太紧,关不上容易坏……” 说完,他脱下皮鞋,穿著那种几块钱的拖鞋回房。承颀在原地站著,直到他房间亮起灯,才慢慢脱鞋进屋。 小孙做事一向谨慎而多思,他连最微小的地方都替承颀想到,因此这房间虽然异常小和简陋,但住起来已经可以比较舒适了。承颀躺在床上,床垫软绵绵的,让他想起隔壁的书歌。 不知道那间屋子条件如何,睡起来会不会不舒服,开著门好像还能听到那屋的声音,书歌还没睡。 他就在他身旁…… 承颀从来不相信有神,如果有的话,他一直想问问不是神爱世人麽,为什麽对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偏爱? 不过至少这一刻,他想他是愿意相信神的,因为那个人好好地活著──至少,活著。 隔壁门开了,承颀连忙收回眼光,装作已经睡著躺在床上。书歌好像去了洗手间,可以听到水声,是在洗澡麽? 身体发热,虽然告诉自己已经没那个资格了,还是控制不住欲望的绵延。他记得书歌身体的每一寸,记得曾经销魂噬骨的纠缠。 唇还能感觉到书歌双唇的柔软和甜蜜,手伸出去,指腹还能感觉到书歌肌肤──看起来并不是女人的白皙柔嫩,摸上去却致密而富有弹性,而且十足敏感,稍稍一碰触就会轻颤…… 右手上忽然传来彻骨的痛,把承颀从遐想中唤回。欲望已经半起,又被疼痛压下──最重要的是,不能再冒犯那人,哪怕只是意淫,也不行。 自虐似的握紧右手,少许的盐分渗进伤口,更是火辣辣的痛。承颀盯著门外,看著灯光听著声音,陷入半睡半醒境界。 这一晚书歌起来数次,从门口经过,到洗手间。承颀知道他肯定也睡不好,原因该是自己。被迫跟深恨的人住在一起,可能还要不停地被唤起回忆,一定很难受。 “但,至少先让我照顾你,在其他人出现之前……” ◇◆◇ 第二天承颀顶著黑眼圈起床,厨房的冰箱是新的,想必是小孙买的。他拿出食材,看看电饭锅里面还有半锅饭,加水熬粥。 等到书歌起床,粥和简单的小菜已经好了,还有煎得边缘焦黄的荷包蛋。承颀招呼他过来吃,书歌脸色变了数变,终於还是坐下吃饭。 吃完饭,书歌开车载承颀上班,两人一路无话。 午饭是何千楚在外面订的盒饭,很美味也清淡健康。三人在总裁室吃盒饭,给这严肃得几乎能压死人的场合带来不少人气。何千楚觉得这两天总裁室有点像是人待的地方了,不像以前,简直就是一座冰窟。老总裁常年一副冰冷状,让人看到就全身发寒。副总外表上看去没有老总冰冷,实际的冷漠程度却远远超过老总裁──至少总裁还知道关注一下他自己,然而副总…… 虽然现在也不是很明显的改变,但是何千楚能看出,副总在那位叶特助面前,是不一样的。她甚至能看到,副总在叶特助专心工作的时候,数度侧头看他,眼神极为专注,而小心翼翼。 吃完午饭後闲来无事,书歌回到座位上想工作,被承颀阻止,理由是:休息时间不可以工作,万一引起大家效仿,会被劳动局查。 不工作更好,书歌拿出随身携带的英文材料,开始翻译。 “来吃餐後水果。”承颀看了眼何千楚,她马上明白过来,拿出削好成块的水果,走到书歌身边,“诶?叶特助你这在做什麽?wanderingtoknowwhetheryou’dliketogivethesamereportin……英语?” “我为翻译社做的,呃……我可以用一下你电脑上网搜点东西麽?”书歌问何千楚,表情微有些尴尬。 他……还在做翻译麽? “总裁特助月薪两万起,加班费分红另算……”承颀忽然开口,“用来生活应该足够。” “钱不嫌多。”书歌回答,侧过头去。 他的表情平静,承颀却只觉得心惊。书歌居住条件很一般,工作又这麽卖力…… “你那台笔记本就可以上网。”他说,“你做翻译的话,可以让何秘书帮你输入,资料更可以上网查询。” 何千楚又是一傻,依稀记得副总很讨厌公器私用…… 而那位应该可以占公家便宜的叶特助,只是打开电脑查询了下某大学的英文全称,然後继续忙著笔写。桌上堆著厚厚的翻译稿子,看起来是接了不少活。 承颀深深吸了一口气,胸口有窒息的感觉。 “查不出来?”躲进休息室,承颀站在窗前接听电话,“你们不号称是消息最灵通的麽?怎麽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出来?” “有人阻碍,而且来头不小。”手机里的声音辩解著,“不是黑帮势力,但好像是官方的人掩盖线索,所以叶书歌在Q市出现前的资料,我们完全查不到……” “那你先把他在Q市的资料给我传过来吧,还有他回B市之後的事情,他跟什麽人有金钱来往,为什麽那麽辛苦赚钱?”承颀皱眉说著,“这些,总没有人掩盖了吧?” “我一定尽快查出给您。”传真机开始工作,纸上浮现出字来。承颀拿起来,仔细读著。 Q市说得好听是开发中城市,说得直白点,就是边远山区。要不是因为那里是一些原材料的产地,康景公司也不会在那里设立分公司。而书歌在那里的生活,可想而知。 一张张翻过,承颀更是觉得难受,胃部传来奇异的痛,像是要让他体会书歌曾经经历过的辛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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