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样。 闹了一下午,天开始泛起暗色。众人终于打道回府。 几个小孩一边打闹,一边跑在前头。桑洱以累了为由,拽着尉迟兰廷的袖子,脚步有点儿慢。不知是不是没缓过来,桑洱分明觉得自己走得很稳,身体却忽然不受控制地晃了晃。 好在,尉迟兰廷察觉到了,揽住了她的肩,沉声道:“怎么了?头晕?” 桑洱说:“累了,困。” 尉迟兰廷没说什么,就直接将她背了起来。桑洱趴到他背上时,竟有一丝受宠若惊。不过这样确实舒服省力,她便没有推拒,将脸侧着枕在了他的背上。 锁魂匙的供养体,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 之前,桑洱问过系统,得知最初的副作用,就是时不时的疼痛和出血。 到后来,这具身体会一夜白发,记忆力也会衰退,忘记身边的大多数的人和事,甚至连筷子、勺子也握不稳。 如枯槁的鲜花,一步步地衰败而死。 系统:“所以,你现在明白减免痛觉的必要性了。” 桑洱:“完全懂了。” 就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第一层的副作用,不知道一年后的她会变成什么样。 说不定会是一具呆呆傻傻又失忆、瘪嘴无牙皱巴巴的干尸,那样好难看的。 此时,路旁一间裁缝铺映入了眼帘。桑洱原本还有点发愁,瞥见了那一卷卷布料,眼睫忽然动了动,起了一点别的心思。 俗话说,人靠衣装。生前死后都一样。 虽然控制不了自己最后的模样,好歹,在别的方面可以努力一下。 工具人也是有尊严的。 系统:“” 桑洱畅想了片刻,又想起来,自己现在兜里一文钱也没有。 迟些有机会,有了钱,或者有命回到姑苏的话,就去量身定做一件漂漂亮亮又合心意的寿衣好了。要选一块看起来富贵点的面料。躺进棺材的时候,也会赏心悦目一点儿。 第45章 就这样,桑洱和尉迟兰廷暂时在桃乡落了脚。 在这个安然自乐的山中小镇,没有了锦绣金屋、仆从环绕,生活里的各种杂事,都须得亲力亲为。每日需捡来干柴烧火做饭,烧热水再灌入大木桶来沐浴,带着草木灰和澡豆在搓衣板上洗衣服,偶尔还得修补漏风的门窗 在别人家里,这些琐事,都还能由夫妻儿女分担着来做。 到了桑洱和尉迟兰廷这里,就全是尉迟兰廷一个人的活儿了。 偷懒不干活,是身为小傻子的权力。既然尉迟兰廷这么上道,桑洱心说这下正好,她可以当米虫了。反正,根据套路,买股文的男主都天赋异禀,干啥啥都行,做家务肯定也很在行。 但很快,桑洱就发现自己盲目高估了尉迟兰廷。 哪怕过了很多年,桑洱恐怕都无法忘记,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做的晚饭时,那直达灵魂、让她虎躯一震的冲击力。 那是两人来到桃乡的第三天。 头两天,都在忙着购置东西,两人的晚饭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到了第三天中午,尉迟兰廷忽然提出,夜晚试试由他来做饭。 烧鸡再好,顿顿都吃也会吃腻。天天吃外卖也不健康。于是桑洱欣然点头。 一觉睡醒时,天已经黑了。还没闻到饭菜香味,桑洱饿得肚子咕咕叫,疑惑地去了客厅。正好,尉迟兰廷端着两盘菜,姗姗来迟。 那捧着碟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像骨瓷做的,有灼红和细小伤痕。碟子里的食物,却完全是可以打马赛克的程度。 桑洱:“???” 与她那茫然震惊又疑惑的眼眸对上了,尉迟兰廷的脸上罕见地闪过了几分尴尬,放下了碟子,正要说什么时,桑洱已经把心一横,夹了一块稍微能分辨出原形的食物,放进了嘴里。 唉,作为舔狗,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管尉迟兰廷拿什么出来,肯定都是要捧场的。 尉迟兰廷见她毫不犹豫就吃了,显然怔了一下。但下一秒,桑洱就脸色剧变,“哇”地吐了出来。 “别勉强了。我出去给你买吃的。”尉迟兰廷将碟子收走了不让她夹,移开了眼,轻咳一声,状若镇定地说:“我明日再做点别的,应该会好一点。” 桑洱信了。 结果是信了他的邪。 明日复明日,明日依然是马赛克式饭菜。 短短几天,桑洱就目睹了他数次将锅烧黑。揭开锅盖,里头要么是滋滋地冒泡的糊状物,要么就是一块焦黑状的不明物体,黏在底部,抠都抠不下来。与这些可怕的黑暗料理相比,把米饭煮得夹生,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关键还在于,尉迟兰廷不是在故意捣乱,是在很认真地做饭。 桑洱:“” 认真做还做成这个鬼样子,比乱来一通更让人绝望了好不好!(‵□′)︵┻┻ 还有,人家洗衣服,他也洗衣服,尉迟兰廷居然可以将衣服硬生生地搓烂,他的手是砂纸做的吗? 几天后,桑洱觉得,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不能再装傻了。忍不住想出手时,几个救星从天而降,登场了。 那就是他们邻居的几个大婶。 尉迟兰廷如今的扮相,相当地入乡随俗。但这几个热心肠的大婶看他温文尔雅、说话又温温柔柔的模样,就道他肯定是家道中落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再说得直白点,就是一直被仆人伺候,自己没干过活儿的那类人。 难得的是,已经家道落魄到这地步了,这位兰公子也不让他媳妇儿干活,这可太少见了。 几位大婶又赞又叹,主动介入,教会了尉迟兰廷几道家常菜的做法,告诉了他怎么腌制肉类。还有,在开春后,还可以弄点鸡苗,在院子里养着,那就能吃上鸡蛋了。 作为回报,尉迟兰廷欣然答应帮这些大字不识的婶娘们代笔写信。他本就写得一手潇洒好字,但谨慎起见,他如今全换成了左手来代笔。这样竟然也写得不差,比普通人都要工整秀气多了。 这天,桑洱睡到了自然醒,正睡眼惺忪着,隐约听见后院传来了说话声。 这间小宅子的灶台建在后院。桑洱支开了房间窗户,正好可以看到灶台。 此时,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婶正站在灶台旁,乡音飘满上空。 尉迟兰廷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袖子卷起来,手中拿着锅铲,神色肃然,眉头紧锁,颊上沾了点柴灰都没察觉到,仿佛来到了一个神秘的未知领域。被大婶指正做法后,他时不时就会喃喃:“原来如此。”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在这些大婶面前,尉迟兰廷竟也会露出这种像小学生一样,虚心又乖巧的样子。 忽然,不知看到了什么,泼辣的大婶一瞪眼,高高“哎”了一声。急起来,她抬起手,仿佛在教训小孩,“啪”地轻打了尉迟兰廷的后脑勺一下:“错了错了,现在放肉太早了!” 尉迟兰廷:“” 平生从未被别人用这样朴实无华的方式教训过。尉迟兰廷猝不及防,被一巴掌打得一个趔趄,身体往前一倾,额头上,仿佛有青筋在跳动。 桑洱第一次看到他吃瘪的样子,有点幸灾乐祸,一下憋不住,发出了“咕嗤”的笑声。 明明是很轻微的响动,还隔了一段距离,但尉迟兰廷似乎还是听见了这声淡淡的嘲笑,蓦地侧过头,两道视线直直地射来,几乎一瞬间,就捕捉到了正在窗户底下看热闹的那颗脑袋。 神色沉沉,颇为不善。 桑洱:“” 桑洱立刻不笑了,老实地合上了窗户,蜷成龟状,缩回了被窝里 尉迟兰廷:“” 他盯了那扇窗户一会儿,才慢慢收回了目光。 快到午饭时间了,大婶见他也差不多掌握了,这次总归不会烧穿锅底,也就告辞,回自己家了。 人一走,院子就安静了下来。前些天下的那场小雪,如今稀稀落落地堆在砖墙上,里头插着一些深褐色的枯枝。天儿寒冷湿润,却又透着一股明净的蓝。桃乡的房屋都很低矮。越过重重青瓦,能看见绵延遥远的山脉。 灶台上,在小火的烧炙下,锅里的焖肉飘出诱人的香气,白烟消散在风里。烧水的铫子里头,咕噜咕噜的气泡撞击着水面,又逐一破开。 尉迟兰廷捡了一根柴枝,放进炉灶下,指腹粘了一层薄灰。他望着自己的手心出神。 打从有记忆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过这样的生活。 不论是深山中那座与哑奴为伴的囚笼,还是姑苏的府邸,都是不胜寒的高地。无须为饥寒奔波,轻弹指节,一掷千金,穷苦人家求之不得的日子。他却仿佛被锋利的丝弦勒在了颈前,时时刻刻,如临深渊。心里压着太多事,夜里无法沉眠,偶尔会做坠落的梦,梦见厄运降临,秘密暴露。尉迟家将他万箭穿心。在痛不欲生之际,身下粘稠的血泊蔓延向远处,在那边,躺着的是他父母妹妹残缺的尸首。 而如今,情况刚好反转了过来。 曾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如今,却不得不从头开始,笨拙地从头学习如何温饱地活着。 但同时,那把无形的枷锁,也在离他远去。 柴米油盐和冯桑,占据了他现下的一切时间和心神。但很奇异地,尉迟兰廷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有了一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冬天的被窝太有诱惑力,桑洱的回笼觉睡到正午,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她飞快下了床,穿上袄子就跑了出去。 一出去,桑洱就见到尉迟兰廷站在桌子旁,刚放下了两碗米饭。 桑洱凑上前,提心吊胆,火速看了一圈。 还好还好,米饭看着是熟的。菜里焦黑的块状物只有零星几点,肉也切得比之前规整多了。 大婶军团的“调教”果然有用,这次好歹入眼了,应该也能入口多了。 尉迟兰廷没和她计较刚才的事情,将折起的袖子放了下来,随口道:“吃饭吧。” 忽然,他的颊边被人轻轻一揩,尉迟兰廷怔了一下。 桑洱很自然地抬手擦掉了他颊上粘着的柴灰。 随后,她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坐了下来,捧起碗,津津有味地开吃了。 她吃得很欢,尉迟兰廷见状,也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疑惑地放进了嘴里。 果然,即使这是自己的手艺,他也不能违心地夸一句“好吃”。顶多是还过得去的程度罢了,和凤陵、姑苏的吃食还是差远了。 其实,他刚才已经在厨房尝过味了。只是没想到,端上来后,她会吃得两腮鼓囊囊的。任何人见了她这个模样,连食欲也能平白增添几分。弄得尉迟兰廷还以为自己真的做出了什么难得的美味佳肴。但这一尝,就知道想多了。 不是因为真的很好吃。只是因为,这是他给的,所以她无条件地接受。 就像这次,他其实也没有问过她愿意与否,就直接带她来了这个地方。她也毫无怨言,好像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 尉迟兰廷垂眼,握筷的那只手轻轻一蜷。 心里再次闪过了“傻子”两个字。但并不是嗤笑调侃的口吻,而是纵容和无奈。 这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与腿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桑洱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越坐就离尉迟兰廷越近。 尉迟兰廷察觉到了,眉头微微一蹙。 在这之前,不管天气多冷,冯桑都像个一个小火炉,如今却怕冷多了,这会不会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此地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临近冬至,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更多御寒衣鞋给她才行。 天儿一日比一日冷,太阳下山也越来越早。 尉迟兰廷的厨艺越发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原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舔狗式捧场法,会让他开始懈怠。其实恰好相反。 因为尉迟兰廷发现,不管他端什么上来,冯桑都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 全部都“喜欢”,那就是全都不喜欢。 作为投喂者,毫无成就感之余,尉迟兰廷还感到微妙的不甘和挫败。这就是他在修炼之余,背地里不服气地和灶台这玩意儿较劲的原因。 好在,没过多久,尉迟兰廷就偶然发现了,桑洱很喜欢吃桃乡的鱼。 那条鱼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凿穿了湖面的冰捉上来的。鱼腩嫩滑,炖出来的奶白色鱼汤,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桑洱那天连喝了三碗汤。 从此以后,尉迟兰廷每次外出买东西时,就会隔三差五去一趟抓鱼。 他一回到家,桑洱听见声音,每每都会兴奋地冲出来,扑到他身上,绕着他蹦蹦跳跳,“兰廷”、“兰廷”地叫个不停。只是,她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嘴上嚷着“兰廷”,两只眼睛看的根本不是他,而是他手里拿着的那条鱼。 尉迟兰廷:“” 罢了。不和笨蛋计较。 除此以外,尉迟兰廷的其它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上。 被禁锢了多年的蓬勃灵力,正在复苏。 他知道,每恢复一份,胜算就多一分。他没有任何时候,会比现在更能沉下心来。 日子如潺潺水流,冬至到了。 这些天,北风迅烈,刮得檐上的瓦片也在轻微地震动。某天深夜,一场来势汹汹、百年罕见的鹅毛大雪,在桃乡肆虐了一整晚,将山路封住了。 本来还露出了一点青色草木的远方山峦,如今已成了白茫茫的世界。 本来就是因为传送符送不到那么远的地方,而且传送符有可能会被第三人看见。所以才要用写信的方式与方彦联络。邮驿往返,要等的时间本就不短。现在风饕雪虐,大雪封山,与外界的联络更是被彻底切断。 何时才能收到方彦的回音,成了未知数。 对锁魂钉的疑问,也只能暂且搁置下来。 冬至这一天,才过午后,天就黑了。 窗外大雪纷飞,雪点打着屋檐。 屋内炭火正旺,红泥小火炉上放着茶壶。瓷杯里,盛着青色的茶,气氛一派安然静谧。 对尉迟兰廷而言,这个夜晚,与昨夜、前夜,并没有大不同。 一直同一个人待在一起,一直过着同样的生活。他却不觉得腻了,甚至,还懒洋洋地贪恋起了寒夜里的温度。 仿佛冒着风霜冷雪,闷头走了很远的路。即将僵直冻毙、陈尸在路旁之际,一头栽进了一间有火炉、有主人的小木屋里。 木屋是破旧的,木屋的主人,更是尉迟兰廷以前从来不会多看一眼的类型。 但,也是在她的身边,尉迟兰廷的噩梦,开始不药而愈。第一次可以一睡到天明,心神也开始被牵跑。 现在,他睁眼的第一件事,想的大多是“今天该做什么吃”、“三天没抓鱼了,今天记得去弄一条回来煮汤”之类的事情。夜晚躺下时,脑海里记挂的也不是烦心事,而都变成了与冯桑有关的场景。 冯桑蹲在雪地里堆雪人时的场景;坐在门槛上和隔壁家那条大黄狗分吃鸡腿的背影;每次他回家,她蹦蹦跳跳地冲出来迎接他的笑容,还有即使堵住了耳朵,也还是落到了心里的一声声“兰廷”、“兰廷”。 活着,似乎不再与孤独和如履薄冰相缠,因她而润物细无声地变成了对明日的期盼。 这段岁月,可以说是尉迟兰廷迄今为止过得最宁静平和的日子。 殊不知,掩盖在其下的都是脉脉暗流。 或许要在很久后,他才会明白,这点夹在腥风血雨里的琐碎的旧日温柔,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因为是冬至,邻里的大婶们送来了饺子皮,笑称冬至就是要吃饺子。尉迟兰廷现学了起来,他做饭不行,包饺子的技能倒是很快就掌握了。桑洱主动给他打下手。 说是打下手,其实也就是在拿着饺子皮在玩,包了几个奇形怪状的饺子,没一会儿,就偷懒跑掉了。 邻居的几个小孩敲门来玩儿。小的还在牙牙学语,走路摇摇晃晃。大的已有八九岁了,认字识词的年纪,一来到,就在几个小孩儿和桑洱面前显摆自己新学到的东西。 看到不认识的词,一个小女孩吸着鼻涕,懵懂地问:“一一无所有,这是什么意思呀?” 她旁边的大孩子一脸了然地回答:“就是家里什么也没有,特别穷的意思。” 见小女孩还是不明白,大孩子就指了指桑洱,举例子道:“看,桑桑姐姐刚来桃乡的时候,家里什么也没有,就是一无所有。” 这小孩嗓门很大。远处的尉迟兰廷听见了,头也没回,显然没将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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