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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完报纸,了解自己身世,甚至产生轻生想法的王元鹅来说,烧不烧遗嘱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遗嘱仍然完好无缺地被他放回保险柜里。 “王元鹅回了老宅,看到这些报纸,所以没过两天就自杀了。我也没想到这个办法这么管用,王元鹅会这么快就自杀。”王乾山似乎颇为意外,却仅是对王元鹅的“不堪一击”感到意外。 马弘文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的王乾山,也忍不住想要说一句“去你妈的”,但出于个人素养和职业要求,只能黑着脸说: “你说这个办法只是试一试,李倩假扮’罗弘材的侄女’,如果只是有意向王元鹅透露其身份信息,她在晚上直接去’偶遇’王元鹅即可,但她仍在白天去过’柏林国际’,应该不是为了去找什么’王元鹅的家人’在假戏真做。你是不是还有另外的备用计划,如果王元鹅没有自杀,你就会启动这一计划?” 王乾山的脸上闪过再次颇为意外的吃惊表情,但很快就转为平静:“哪还有什么备用计划,就是走一步看一步。王元鹅要是没有自杀,我也只能到时候再作打算。” 马弘文不信。可一个已经坦白了所有犯罪行为的人,为什么又会在这样的“小事上”选择“闭嘴不言“呢? 很快,王乾山的下一句话就给出了答案。 “李倩是个蠢女人。在这件事中,她啥都不清楚,不知道我的目的是要王元鹅自杀。我就是告诉她,想让王元鹅知道自己的身世,但他那个身世,实在让你和我都难以启齿,所以只能用到这个蠢办法,让他自己去发掘。” “之所以要她白天去’柏林国际’,也就是单纯的想要先找到王元鹅到底住在哪一户,方便她晚上直接去’守株待兔’。” 这样牵强的理由,不但不能让马弘文信服,反而让他从中嗅出了王乾山的真实目的:王乾山要给李倩脱罪。 在实施让王元鹅自杀这一完美的计划中,李倩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会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知道王乾山的意图,然后按照他的指示办,和不知道其真实意图,“稀里糊涂”地按照他说的做,这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存在备用计划,毫无疑问王乾山仍会继续需要李倩的全力帮助。李倩知道这一备用计划并参与其中的可能性很大。不然,要“找到王元鹅到底是哪一户”,需要她至少去两趟“柏林国际”?她是个傻子,不会直接问物业或者小区邻居吗? 在马弘文看来,王乾山要李倩白天去“柏林国际”,就是为了踩点,就是为了随时准备启动备用计划。至于这个备用计划到底是什么,只有王乾山或李倩知道。 王乾山之所以对是否存在“备用计划”进行否认,就是想将李倩从中摘除关系。李倩知道并参与“备用计划”,而王元鹅却突然自杀,那么李倩的行为则属于犯罪未遂。王乾山否认“备用计划”的存在,并指出李倩在整个过程中“啥都不清楚”,就是为了让李倩逃脱法律制裁。 王乾山真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坦然承认自己杀害父母和“弟弟”的犯罪行为,足以说明他似乎就是一个没什么情感的人。可他始终认为要对张秀文和一对子女负责,认为自己“对不起”李倩,现在又来为她脱罪,说明他似乎又是一个“讲感情”的人。 马弘文正在琢磨,王乾山却话锋一转,又补充道:“和命运抗争太累了,我不想斗了。” 王乾山虽然背着谋杀父母的罪行,有张秀文的强力指控,但张秀文的指控也只是个人之言,存在“孤证不引”的可能性和考量;并且在物证上,手指骨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换言之,警方掌握的王乾山杀害父母的证据,并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王乾山只要抵死不认,那么在他是否杀害了父母的罪行上,将会产生极大的争论。 他这句话似乎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他为什么要将这一切都如此坦白的原因。 可笑的是,他的坦白仅是出于自己“太累”的缘故,还他娘的是“和命运抗争”的结果。更可笑的是,他所谓的“命运”,很大程度上是他自己“算命”得出来的认知。 去你妈的。马弘文暗暗骂道。 这时,审讯室的门被人敲开,段明送来对李倩的审讯结果。 出乎意料,李倩承认了自己所有的犯罪行为。这里头有马弘文知道的,也有他不知道的。 李倩知道王乾山想要让王元鹅“自杀”的意图,并承认自愿扮演了“帮凶”的角色,还指出他们的“备用计划”的确需要借助三唑仑,但不是将王元鹅药晕后挂在绳子上,而是打开燃气灶和空调,关闭门窗,让煤气注满整个室内,让王元鹅在昏睡中“安然离去”。 6月底的天气十分燥热,睡觉时开了空调才符合常理。 毫无疑问,他们的备用计划是制造王元鹅以“煤气中毒”来完成自杀的假象。这的确比把人挂在绳子上,制造上吊假象要方便得多。 当然,在实施这一计划之前,王乾山还得去一趟王元鹅家里“做客”,试图盗取屋门钥匙。 李倩在25日的白天出现在“柏林国际”,的确就是为了踩点,并摸清小区内是否有监控,掌握监控盲区。 王乾山甚至还考虑过是不是要在王元鹅家里,再来制造一场火灾事故。他对“放火”这个事似乎情有独钟。但苦于王元鹅这里实在没有当初王文辉家“失火”的种种“先天性条件”,这一想法不得不作罢。 他们也考虑过简单粗暴的直接上门杀人,但这个办法风险太大,并且毫无“技术含量”,不为王乾山所好,所以李倩一提出来就被王乾山否决。 在被问及为什么要帮助王乾山实施“诛心杀人”的计划,并时刻准备参与帮助启动备用计划时,李倩的理由十分简单,却又十分强大:“他为了我连父母都杀,我为他杀个人不是应该的吗?” 李倩不但交代了在“杀害”王元鹅的过程中有过自愿参与,在七年前的“失火”事故中也有过参与。后者让所有人都没想到。 ===第97章 案中案(63)=== 当年王乾山去向王文辉宣布要离婚的时候,带着李倩一起去了。不过他们父子二人在沟通的时候,李倩一直等在屋外。 王乾山出来的时候,却是要她进屋帮忙将“尸体”搬到床上,他要放火。王乾山的瘸腿让他在搬运“尸体”时相当不便,并且费力,所以很快就想起李倩。他似乎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李倩会拒绝这一要求。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大惊失色的李倩很快就冷静下来,并参与其中。 这次被警方找上门以前,王乾山向她强调过,如果万一被警方问话,不管是当年的“失火”事故,还是现在王元鹅的死,你李倩只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不会有什么事。 王乾山的矛盾一如既往地体现出来。既然想“保护”李倩,那么压根儿就不让她参与犯罪,不才是最好的“保护”吗?这和最初要同张秀文离婚,却又认为自己应该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一样的不可理喻。 李倩为了王乾山可谓什么都愿意干,也什么都敢干,唯独在让自己“脱罪”这件事上,她违反了王乾山的意志。 审讯的最后,李倩的几句话似乎解释了她这么坦白的原因。 “七年前的大火发生后,二楼房间的窗户前出现过一个人影……虽然出现的时间很短,前后也就两三分钟,但我看得很清楚……这个背后燃着大火,站在窗户前,可能在犹豫要不要跳窗的人影,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知道,那是一个活人。” “太累了……我就想好好睡一觉。” 段明终于没忍住,问:“你当初辞职离婚,抛弃家人,到现在,后悔过吗?” 李倩无语凝噎。 这也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 相对于王乾山杀害父母后,依然若无其事,“吃嘛嘛香”的心态,李倩似乎“寝食难安”,但随后却又继续帮助王乾山谋害王元鹅,面对警方的审讯又一五一十地交代自己所有的罪行,应该就是想求一个“心安”。 李倩的行为看起来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但仔细推敲却又不难发现其中隐含着她的行事规律:一切以王乾山为中心,但她终究也是“人”,只要不会对王乾山不利,她还是会选择“做个人”。 “这个蠢女人!”面对李倩的供词,王乾山以这样一句话予以评价。 “2001年11月12日夜里到13日凌晨,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年的那一场大火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真相已支离破碎地浮现出来,但杀人放火这种事仍然需要当事人的亲口承认。 接下来,王乾山的陈述和已知的真相并无太大出入。 至此,王元鹅的死已悄然定性,现场鉴定结果和“自杀动机”,让他的“自杀”形成完整证据链。 王乾山到底是个什么人呢? 因为身体残疾,内心自卑却又好强,外界的嘲笑和父母的“放养”,尤其是王文辉野蛮式的教育方式,让他对父母充满厌恶,甚至怨恨,对原生家庭亲情缺乏认同,这包括王元鹅在内。王元鹅尊敬他,崇拜他,也照顾过他,但仍旧没有引起他在情感上的认同。 父母对他在教育上的失败,在心理疏导和关心关怀上的疏忽,固然难逃其咎。但王乾山对他人的付出明显存在过分索取的心理,父母的日常养育和王元鹅在生活上的照顾,在他看来似乎是理所当然、不值一提的“小事”,丝毫没有进入他的“法眼”,温暖他的内心。 在他眼里,似乎只有那些为他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大事”的人,对他有过十分“重大”付出的人,才会让他认为那人没有看不起他,才会被他当作“自己人”,才会引起他在情感上的认同。 比如,张秀文愿意嫁给他,他就认为张秀文没有看不起他;李倩为了他辞职离婚抛弃家人,自然而然也会让他认为李倩没有看不起他。这让王乾山将她们当作“自己人”,并产生自以为是的“责任感”和“保护欲”。 王乾山“理想远大、很有抱负”,想要通过中医治好自己的瘸腿,想要通过《周易》改变自己的命运,而现实是:前者前无古人,后者莫名其妙。 但王文辉不准他读大学学中医,阻拦他钻研《周易》,无疑让他把在现实中很难实现,甚至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归咎到王文辉头上。在他看来,并不是他的“理想”不具备可实现性,而是王文辉阻拦了他的“理想”实现。 这种矛盾无疑让王乾山的内心非常失落、压抑,造成的后果是长期积压的对父母深入骨髓的厌恶和怨恨,逐渐被引爆。 他是一个不得志的失败者,但是他绝对不甘心轻易做一个失败者。 在和李倩私奔期间,他应该仍在试图“改变命运”,但他后来算卦,得出“不宜远游”的命运暗示,然后遵照这一暗示,回到堰城,似乎说明他已经开始屈服于“命运”。最后,他毫无抗拒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声称“同命运抗争太累”,似乎更印证了这一点。 无论如何,这个人受到法律制裁完全罪有应得。 彭杰和小王没想到当年的“王元鹅案”会如此复杂。当中牵涉的人伦悲剧,以及王元鹅“自杀动机”中涉及的罗弘材的特殊身份,都注定没法将“王元鹅案”的详情向外公布。 所以,当年的警情通报中,仅以一句话为王元鹅的死定性:经调查,我市王元鹅为“自杀”身亡。 是的,他们特意在“自杀”两个字上标注了双引号。这在很多人看来,警方是在着重强调王元鹅是自杀,而不是他杀。至于其表达的真实意思,只有当年的办案人员才清楚。谁要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专门跑去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只会告诉你四个字“无可奉告”。 文韬因为王元鹅当年不敢自杀,并且因为王元鹅参与过对王康的性侵,所以怀疑王元鹅的“自杀”和王康有关系。 可小王和彭杰在这件案子中,实在没发现哪里和王康有半毛钱关系。 正当他们倾向于也认为王元鹅应该的确属于“自杀”时,严珂似乎看出了他们在想法上的转变,翻开李倩的口供,指着其中的几行字:“李倩说,她和王乾山考虑过用‘煤气中毒’的办法,制造王元鹅开煤气自杀的假象。” “我就在想,王元鹅如果真的要自杀,在吃了大量三唑仑后,大可关上门窗,在家里放煤气,让自己安安静静、利利索索地死于煤气中毒,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计算三唑仑药效发作时长,掐时间调闹钟,再把自己挂到绳子上去,这样多麻烦多累啊。” 严珂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但自杀这种事,你总不能因为死者没有采取更加简单便利的自杀方式,就对他的“自杀”提出质疑甚至否定吧? 如果是这样,那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属于自杀就只需要一个衡量标准,就只看死者采取的自杀方式是不是最为简单便利。 严珂的依据当然不止于此。 接着,她又翻开王元鹅的尸检报告,指着上面的死亡时间一栏:“王元鹅的死亡时间为凌晨3点半左右。一个人从把自己的脖子挂到绳子上开始,到最后死亡的时间为5到7分钟。也就是说凌晨3点30分左右,可以看作王元鹅吞食过量三唑仑后,为药效发作,让他进入昏迷状态的时间。” 然后,严珂话锋一转:“你们知道从打开燃气灶、关闭门窗开始,到最后煤气中毒导致一个人死亡,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吗?” 二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坐在凳子上,看着站在桌前的严珂,就像是学生看老师,听得此问,齐刷刷地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三到四个小时。”“严老师”继续说道:“王元鹅在凌晨3点30分左右陷入昏迷状态,从这个时间点开始,打开燃气、关闭门窗,到最后煤气中毒导致其死亡,最早也得到早上6点30分左右,最晚则为7点30分左右。” 紧接其后,她话锋又转:“张培每天早上一大清早就会去敲开王元鹅家的门,当时又在夏天,早上5点30分左右,天就会亮。” “为了不让王元鹅偷跑出医院的事被人发现,张培出现在王元鹅家门口的时间点肯定越早越好。具体是在几点,他的口供中虽然没提,但我猜他怎么着也不会等到早上7点30分以后才出现在王元鹅家门前吧?那个时间,在夏天都快要日上三竿了,医院也早就挤满人了。” 最后,她回归正题:“所以,3点30分左右陷入昏迷状态的王元鹅,如果要给他制造自杀假象,并且为保万无一失,煤气中毒导致死亡的‘自杀’方式,是不是就不在可选择的范围内?因为一大早,张培就会出现。到时候很可能王元鹅还没死透,张培就来敲门,进而让王元鹅获救。” ===第98章 案中案(64)=== 你说的这些还是以王元鹅被杀,却被制造为自杀假象为前提。可现在的结论是他为自杀,以这一结论为前提,他考虑到一大早张培会来敲门,所以选择这种上吊的方式,也算正常。”彭杰说。 “如果是自杀,他为啥不选择跳楼?这是躲开张培早上来敲门,让自己自杀成功最为简单干脆的办法。”严珂依然执着于自己的观点。 说来说去,又回到原点。 见二人虽然不说话,但明显口服心不服的样子,严珂继续说道:“就以王元鹅的自杀结论为前提。” 接着,她话锋一转:“以你们这么聪明的脑瓜子,并且接触过不少的自杀案,当中不乏以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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