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看到闹钟旁边的手机,想起自己留下的遗书,王元鹅兴许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去你妈的”,然后垫着脚尖踢翻了凳子…… 机械闹钟响铃后,只要不设置重复响铃,在无人关闭的情况下,一般2分钟后就会停止响铃。 这样一来,就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吵到隔壁邻居。从这一点来看,王元鹅至少还是个睦邻友好的人。 从王元鹅特意使用机械闹钟,而不使用电子闹钟或手机闹钟来看,王元鹅对上吊自杀显然有过精心准备。 据此,王元鹅尸检出来的第二个疑点也被排除。 在对血液进行检测后,出现了不能算是疑点的第三个疑点:王元鹅并未感染HIV病毒。 马弘文和法医都被这个结果惊呆了。 马弘文怀疑是不是法医哪里搞错了,好意提醒要不要重新再确认一遍,却被法医唾了一脸,说你这是怀疑老子在这一行里干了三十年都在吃白饭。 话虽这么说,为慎重起见,拂袖而去的老法医回头又悄悄地化验了一遍王元鹅的血液,结果没有任何变化。 然后,法医将血液检测报告甩在马弘文的脸上,要他要嘛自己再去检测一遍,要嘛就去调查。 马弘文当然选择后者,但调查结果和文韬所述基本一致。 至此,警方终于确定堰城家喻户晓的“抗艾英雄”仅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但王元鹅是否感染HIV病毒,和他是不是自杀,这二者之间并无多大关联。因此,这所谓的“疑点”,似乎并不算真正的疑点。 据此,尸检报告最终的鉴定结果,仍旧认定王元鹅为上吊自杀。 ===第66章案中案(32)=== 起初,马弘文对王元鹅的“自杀”持有较深的怀疑态度。 在他看来,一个人要自杀,就和要去杀别人一样,必须得有充足的“作案动机”。尸检报告只能作一参考,是重要证据,但并不能真正为王元鹅的死定性。 尸检报告是根据现场环境和王元鹅的尸体特征得出的结论。在马弘文眼里,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人为布置,最终让警方“鉴定得出”这一结论。线索和尸体是会“说话”的,但在高明的“犯罪大师”的有意布置下,有时候也会“说假话”。 在尸检报告的基础上,如果同时还能找出“自杀动机”,那么王元鹅的死才能真正被定性。 因此,尸检报告出来前后,马弘文一直在就王元鹅的社会关系进行紧锣密鼓的调查,试图找出他的“自杀动机”,或者说是在调查了解他有无“被杀”的事端或可能性。 经深入调查,王元鹅服用的三唑仑超出医院配给分量的部分,系他本人通过张培从黑市上购买。张培就是电视台派出居中联络、照顾王元鹅的人。 张培是王元鹅上吊前接触最多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和王元鹅有联系的人,更是现场的第一发现人。王元鹅如果是他杀,张培毫无疑问就是首要嫌疑人,更是着重调查的首要对象。 从保存的影像档案来看,张培瘦巴巴的,王元鹅的死让他深受打击,显得精神萎靡,脸色苍白,看起来就像个吸食毒品的“粉子鬼”。 “为什么要帮王元鹅从药贩子手里购买三唑仑?”马弘文的小眼睛一直盯着张培,在得知王元鹅是通过他非法购买的三唑仑后,开门见山地问出了第一个疑问。 张培一直怀疑对面坐着的那名矮矮胖胖的警察在闭着眼睛打瞌睡,直到对方开口发问,才确定那人应该是睁着眼的。 王元鹅死后,这并不是张培第一次被警方问话。但之前找他问话的并不是马弘文,而是其他人,问的问题也基本集中在王元鹅死的当天夜里他在哪里、在做什么、有无不在场的人证物证等。张培都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经核实后基本被排除了嫌疑。 但王元鹅通过张培购买了三唑仑这一事实被警方挖掘出来之后,他又重新成了被怀疑的重点对象。 高明的谋杀案作案人,作案时不一定非得在案发现场。 比如投毒谋杀,作案人只要掌握被害人的作息时间和生活规律,完全可以事先将毒药溶入被害人饮用的食物、水源中。 再比如,一些“教唆自杀”案中,作案人利用被害人受挫、情绪悲观等特有条件,通过对其进行Pua或洗脑等方式,灌输“自杀就是解脱”“死了就一了百了”等消极思想,最终教唆推动受害人“自杀”。 毫无疑问,张培对王元鹅的个人情况、情绪状况都掌握得比较清楚,同王元鹅的联系和接触的时间较长,并且极为密切,完全具备“教唆他人自杀”进而“帮助自杀”的犯罪条件。 如果王元鹅的死是“他杀”,并且张培就是“真凶”,那么毫无疑问,张培就是一名高明的“犯罪大师“。 同时,由于对张培在这方面的怀疑缺乏实质性的证据,只能从他的口供中谋求突破。 基于这样的考虑和认识,当时初任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的马弘文决定亲自会一会张培。 在重新传唤张培后,马弘文有意将他单独晾在审讯室里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才珊珊出现。 将嫌疑人晾在审讯室不闻不问,结合室内压抑的空间,让嫌疑人摸不准警方的态度,从而产生忐忑焦虑的情绪。这是对付嫌疑人的常用审讯技巧。 马弘文出现后一言不发地坐了许久,才开始问话。他的一对眼睛实在太小,这就导致出现了先前的那一幕,让张培怀疑眼前的马弘文在审讯时,是不是睡着了。 面对马弘文的质问,张培打起精神,说:“他说医院开的太少了,不够吃。” “三唑仑是处方药,一旦过量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医院向王元鹅解释过,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医院才会定量开具。我们了解过,这方面的情况,医院也向你叮嘱过。所以,我问的是,你明知道三唑仑过量会产生哪些危害,却为什么还要帮他非法购买?”马弘文继续逼问。 张培咽了口口水,看起来有些紧张,答非所问地说道:“你们当时在王元鹅家里就做过搜查,他家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也没有与人搏斗的痕迹,为什么现在还要怀疑我?” “假如王元鹅为他杀,在他服用大量三唑仑后,再将他挂在绳子上,制造‘上吊’的假象,事后再将现场有外人出入的痕迹抹除。只要是熟人作案,就能做到这一点。你就是和他很熟的人。” 马弘文并未一本正经地说出自己真实的怀疑,而是摆出一副十分认真的嘴脸,在信口胡扯。 他嘴里说的这个怀疑并非毫无可能,但张培在当天夜里有确切的不在场的证据。换言之,就算是熟人作案,但张培的不在场的证据足以让他在这一作案可能性上被排除嫌疑。 马弘文之所以这样说,是想看看眼前的张培在目前这个状况下,是不是还保持着冷静和清晰的逻辑分析、判断能力。 “而且,我刚才也说过,你在明知三唑仑过量服用会产生哪些副作用的前提下,仍然为他非法购买。这再次说明你作为王元鹅的熟人,具备很大的作案嫌疑。”马弘文半真半假的补充道。 “我杀了他……能有什么好处。我就是担心他跑出医院,过多的抛头露面,会被人……被人发现,他没有感染HIV病毒的事也会被人挖出来。所以,才会答应想办法,多搞些三唑仑给他。” 王元鹅并未感染HIV病毒的情况,马弘文已经通过调查掌握得一清二楚。 在弄清王元鹅这个“抗艾斗士”是个西贝货后,警方才摸清王元鹅服用过量的三唑仑的来源,这才有了马弘文亲自对张培的这次问话。 张培此时的表现让马弘文颇为满意。他不但说话开始结巴,而且没有强调自己当天夜里有不在场证据这一关键点,却被牵着鼻子走,围绕着为什么要给王元鹅非法购买三唑仑这个问题,再次进行了一番自作聪明的辩解。 这说明张培已经失去了冷静和准确的判断力。 但张培至始至终都在回避马弘文的核心疑问,即:明知三唑仑过量服用会产生毒品的效用,却为什么还要给王元鹅非法购买。 这让马弘文不敢掉以轻心。敏感多疑的马弘文,又开始怀疑眼前的张培是在扮猪吃老虎。 狡猾的马弘文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道:“你们闹了个大乌龙,亲手炮制了一个无中生有的‘抗艾斗士’。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你们突然发现,已经没法出面纠正这个错误。” “但是王元鹅如果突然死了就不一样。你们同所有社会组织、民营企业敲定的举办各种活动的计划,由于他的突然死亡而导致的终止,你们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经济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至于被你们包装出来的象征着不屈不挠、生生不息的王元鹅,最终却以自杀收场,这么讽刺的结局,当然会迎来社会大众的诟病。” “但这种诟病同钱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再说,你们明知王元鹅并不是艾滋病患者,却仍旧以此为噱头,在骗取社会同情和收视率。这一令人恶心的行为,如果继续发展下去,早晚会东窗事发。届时,你们面临的尴尬境地比眼前这所谓的诟病要严重得多。这一点,你们心知肚明。” “在发现王元鹅并未感染HIV病毒时,如果及时终止错误,或许一切都还来得及。但是,你们怂了,你们没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自己犯下的错误,更担心经济利益受损。所以,你们选择了让这个错误继续发展下去。” “直到现在一发不可收拾,你们突然意识到王元鹅如果突然死了,应该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办法。” “但王元鹅肯定不能被谋杀。相较于被谋杀而产生的轩然大波,王元鹅‘自杀’虽然会有一定的负面效果,却是终止目前这一死局的最佳办法,也是你们最理想、最想要的结果。” 话锋一转,马弘文言辞严厉地继续说道:“我听说,你们要王元鹅每天背诵各种乱七八糟的演讲稿,还不准他下床活动,搞得他痛不欲生,每夜失眠。也是因为这样,医院才会给他开具三唑仑助眠。” “我在想,你们为什么要这样折腾王元鹅,真像你们说的那样,是为了让他在各种讲话中显得更接地气?还是说,你们是有意为之,故意给他制造这种身体上、脑力上的压力?” “明明没有感染艾滋病毒,却要扮演所谓的‘抗艾斗士’。我认为,这一点不仅让你们感到越来越没法收场,肯定也让王元鹅寝食难安,这也应该是让他真正痛不欲生的最大原因。” ===第67章案中案(33)=== “你们也看到了这一点。但这并没有让你们想到要及时终止错误,反而让你们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办法。” “你们通过有意制造并利用王元鹅在身体上、脑力上的压力,再结合他在心理上的压力,放大他的负面情绪,再一步一步教唆他自杀,为了减轻他在自杀过程中的痛苦,还主动为他非法购买大量三唑仑。” 三唑仑是安眠药的一种。大量吞食安眠药就能自杀的桥段,纯属各类影视小说杜撰。 最初的安眠药,过量服用的确会致人死亡。 20世纪初,第一代镇静催眠药物诞生,主要为巴比妥类药物,是巴比妥酸的衍生物。但安全性较低,过量服用副作用很多,包括抑制呼吸、肌肉无力,甚至引发呼吸衰竭、休克导致死亡。著名影星玛丽莲·梦露,即因服用大量此类安眠药导致死亡。 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第二代镇静催眠药物诞生,主要为苯二氮卓类药物(BZ),按药物半衰期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同时,具有选择性高,安全范围大,大剂量不引起麻醉等优点,因此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 短效笨二氮卓类药物代表是三唑仑,成人一次少量服用,即可达到效果,过量服用可以使人在10分钟左右昏迷晕倒达4—6小时。 但要依靠服用笨二氮卓类药物进行自杀,难度系数实在太高。简单说,以三唑仑为例,就算吃到打嗝也很难达到自杀的目的,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产生毒品的效用,让服食者飘飘欲仙,然后昏睡过去,或者被拉去医院洗胃。 20世纪80年代,第三代镇静催眠药物诞生,主要为非苯二氮卓类药物。相对于笨二氮卓类药物,不良反应更少。这也意味着更加安全。 因此,王元鹅顶多只能利用三唑仑这类安眠药将自己药晕,然后在昏迷之前把自己挂在绳子上,完成上吊,从而减轻上吊过程中的痛苦。 “事后,你们再有意引导舆论焦点。王元鹅是因为适应不了角色转变,戴不下见义勇为、淡泊名利、顽强抗艾这么高的帽子才会选择自杀。王元鹅死了后,外面的声音很多,但最大的声音就是这个。这不正是你们想要,正是你们有意引导的结果吗?” 最后,马弘文略带嘲讽的说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总比一败涂地的强。只要能将王元鹅这一‘抗艾斗士’西贝货的事实掩盖过去,在名誉上受到一点无伤大雅的损失,算得了什么。” 马弘文一本正经、声情并茂地胡说八道了一通,目的是对张培进行连蒙带吓。 张培一边听一边连连摇头,脸上的焦急惶恐之色也随着马弘文信口胡诌的逐步深入而越发明显。 “我不是……我没有……不是你说的这样。” 马弘文的说话一结束,张培就急不可耐的开口辩解: “王元鹅说他有个朋友染了毒瘾,想帮他朋友戒毒,又不想送戒毒所,更不想看到他朋友在毒瘾发作时十分难受的样子,问我有什么办法。” “这种事,我哪敢乱出主意,就说不知道。况且,我也是真不知道。结果,他说要去给他朋友买毒品,还说通过逐步减量吸食毒品的办法,应该能帮助戒毒,就和戒烟一样。” “我被吓傻了。王元鹅每天夜里从医院跑回家睡觉,已经很让我担惊受怕。要是还去帮人买毒品,万一被人发现他的身份,那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我当时也怀疑王元鹅是不是因为自己有毒瘾,在住院的这段时间,由于被看得太紧,断了毒品来源,所以撒谎骗我给他搞毒品。但医院给他做过全面体检,能确定他并未吸食毒品。所以对他说的也就信以为真。” “我劝他不要乱来,再想想别的办法。但我们想来想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又说还是去买点毒品算了。” “我一听他说这个就紧张,情急之下就想到医院说过三唑仑过量服用会产生毒品效用。我当时病急乱投医,就给他出了这个馊主意。” “他一听就大喜过望,说这么简单的办法他怎么没想到,还说多吃点三唑仑就能让人睡过去,他朋友毒瘾发作的时候,只要让他多吃点三唑仑就行,这比逐步减量吸食毒品要好得多。然后,他又提出说要去找药贩子买三唑仑。” 说到这里,张培哭丧着脸:“警察同志,王元鹅太能折腾了。他说他去找药贩子,不就是逼着我去找药贩子嘛。我能怎么办,只能如他所愿。” “现在想想,王元鹅应该早就计划好了自杀。他故意引导我想出以过量服用三唑仑的办法来帮助戒毒,最后却成为让我帮他非法购买三唑仑的借口。我要知道他要过量的三唑仑是用来上吊自杀,说什么都不会帮他干这事。” 毫无疑问,马弘文的连蒙带吓起了作用。 张培为了洗清自己涉嫌谋杀王元鹅的嫌疑,将非法购买三唑仑的缘由和小细节都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至此,他总算是回答了马弘文先前所提问题的核心疑问。 看来,张培并非马弘文想象中的“犯罪大师”。 对此,马弘文并无情绪波动。既无成功撬出更多细节线索的兴奋,也无在审讯上敌手难觅的寂寞。 马弘文神色冷峻,继续逼问:“三唑仑是被强力管制的药物,一般来说,个人很难获取。你有正经工作和体面生活,为什么会认识卖迷药的‘教授’?” 在就三唑仑的来源进行调查时,在王元鹅的手机和电脑上并未发现有浏览非法网站,或非法网购三唑仑的记录。 马弘文随即将调查的重点放在本市的药贩子身上。一夜之间,堰城的药品黑市被翻了个底朝天,多名药贩子被抓,其中就包括具有堰城“药王”之称的“教授”。 谁都想不到,堰城当年的医药市场,居然是以这种方式在短期内得到净化。 “教授”是一名女性,小学文凭,和其他出入各家医院和药店推销药物的“医药代表”不同,她只在城市的各个隐蔽角落粘贴、书写小广告,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经常会在车站、网吧等场所的卫生间内看到的,上面写着“迷药”两个字, 但“教授”穿着时髦,形象气质佳,谈吐得体,看起来就是一枚知性女性,和想象中偷偷摸摸贩卖迷药的猥琐形象大相庭径。这应当也是她被冠以“教授”这一“荣誉称号”的另一由来。 “教授”被捕后,倒也并非不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问话,而是找她购买迷药的买家,都是陌生人,甚至通过不见面的方式完成交易。因此,她也“讲不清”有哪些人于近期找她购买过三唑仑。 但是,马弘文的人很快在她特意为“窝点”装置的监控设备里发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就是张培。 张培的出现让警方颇为意外,但仔细一琢磨,他是离王元鹅最近的人,王元鹅并非自己出面,而是通过张培非法购买三唑仑,这一可能性也完全成立。 因此,在马弘文的审讯中,“教授”交代,张培在其“窝点”出现,确实找她购买过三唑仑。在上一次的问话核实中,张培也对此供认不韪。 同时,警方也发现张培在监控视频中出现的频率较高,远远不只一次,并且在王元鹅服用三唑仑之前就已经频繁出现。 据此,警方进一步断定,张培与“教授”之间应当是熟人关系。但他们之间的这层关系,同王元鹅的死之间,似乎并无多大关联。 但生性多疑的马弘文很快就从这看似简单的线索中琢磨出不一样的味道来: 王元鹅在上吊过程中过量服用三唑仑,张培帮助王元鹅非法购买三唑仑,贩卖三唑仑的“教授”同张培之间是熟人关系,这些支离破碎的线索难道仅仅只是巧合? 如果王元鹅的“上吊”是出于某些人的蓄意安排,那么对三唑仑药量药效把握相当娴熟的“教授”在此当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王元鹅死的当天夜里,张培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但“教授”当天夜里并无不在场证据。 张培在王元鹅和“教授”之间看起来只是扮演着三唑仑搬运工的角色,但王元鹅和“教授”之间是不是熟人关系?虽然“教授”对此极力否认,但马弘文对此压根儿就不相信。 “教授”一旦承认自己同王元鹅认识,在王元鹅死的当晚又拿不出不在场证明,那她的嫌疑只会坐实并加大。 故此,马弘文又问了那么一个看似和案件毫无瓜葛的问题。 从马弘文问出这一问题来看,他对张培此前的口供并非完全信任。他依旧认为,王元鹅如果是他杀,张培肯定扮演了重要角色。 于马弘文而言,在没有找到充足的“自杀动机”的情况下,王元鹅的死,与之相关的一切人物皆有“作案”嫌疑。 ===第68章 案中案(34)=== 张培面色古怪,犹豫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我……和她是在婚介所认识的。” 马弘文皱了皱眉头,显然对这个答案感到有些意外。 不动声色中,脑海里浮现张培的个人资料,38岁的未婚男。这个年龄还没结婚,要么是太帅太有钱,不想结婚,要么是太穷太矬要求又太高。显然,张培不属于前者。 “相亲?”马弘文嘀咕了一句,神态平和,语气却不怒而威:“你为什么对这个感到难为情?” 面对着咄咄逼人的马弘文,张培全无招架之力。当然,他也无意招架。 “并不是相亲。我就是去婚介所做个采访报道,她是婚介所老板娘的朋友,刚好当天也在,就这样认识了。”张培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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