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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该不该告诉死者家属? 说了吧,人正在家里办丧事,这么一个结果无异于雪上加霜,给人乱中添乱。 不说更不行,因为这么一个“不能认定死者身份”的鉴定结果,毫无疑问没法纳入认定程序,说白了他们必须另外再走死者身份认定的程序,比如,再从曾老六的爷爷身上提取DNA,换一种方式做个亲子鉴定,完成认定死者身份的程序。 你公安机关明明已经提取了孙子的DNA,又去提取人爷爷的DNA,总得有个理由吧? 于是,公安机关只能硬着头皮公事公办,将认定结果向死者家属反馈。 这下就捅了马蜂窝。 曾老六的“父系”亲属知道这个结果后,毫无意外就鸡飞狗跳。自家兄弟死了,本就心里堵得慌,还发现侄儿不是亲生的,头顶一片绿草的傻兄弟不但是个妥妥的“大怨种”,还稀里糊涂替别人养了十几年儿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他们就气冲冲地找曾老六的妈妈要个说法。 曾老六的妈妈还不如他爸爸。这个女人没有正经工作,每天就是出去鬼混喝酒打牌,生活来源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有钱就醉生梦死,没钱的时候连曾老六的生活费都要。 面对曾老六的一干叔伯姑嫂,这个女人也不敢说出曾老六的亲生爸爸到底是谁,只能带着曾老六回了娘家,也就是白莲寺所在的村子。 但曾老六的叔伯们仍旧不放过她,继续找来这里。没办法了,只能跑路了。于是,曾老六的妈妈连儿子都不要了,直接跑了。至于跑去哪里了也没人知道。 曾老六的处境由此变得很尴尬。以前有爹有妈有亲戚,现在爹没了,并且公安机关还证明了死的不是你亲爹。妈也跑了。至于亲戚?爹都被否定了,哪还有什么鬼亲戚。至少爹那边的亲戚是一个都没了。 在母亲娘家这边,他原本还有一个外婆。但他妈妈跑了以后没多久,外婆也过世了。他也就一个人住在外婆的老房子里。 可想而知,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再加上母亲的为人处世毫无光彩可言,在母亲这边的亲戚当中也不怎么受待见。 同时,曾老六最大的问题就是生活来源的问题。 本来曾老六的父亲死亡后有一笔赔偿金,但这笔钱肯定不会给曾老六。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子关系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当时曾老六还在读书,钱给了曾老六就相当于给了他妈妈。那个女人给自己的男人戴了绿帽子,生了别人的孩子,让男人养了十几年,最后男人死了,用命换来的钱,她还想分一杯羹?还有天理吗? 由此,品学兼优的曾老六一下就从天堂坠入地狱。最开始只是逃课、打架,后来发展为辍学、偷东西,最后被行政拘留、进出看守所就成了家常便饭。 陆凯的情绪逐渐稳定,听完当地村干部对曾老六的介绍,忽然转而问当地派出所民警:“这个曾老六,是不是几年前‘帮助’紫薇分局端了以‘黑皮’为首的盗窃团伙的那位?” 民警点头称是,还说这小子本性不坏,就是缺少家庭关爱和他人约束,才会误入歧途,屡教不改,毁了自己的一生。然后看着曾老六的尸体,民警又唏嘘几句。 小吴睁着一双大眼睛,巴巴地看着陆凯,显然是起了“八卦”心理,想知道曾老六“帮助”警方敲掉盗窃团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陆凯看着曾老六的尸体:“这人如果把自己的聪明劲儿用在正道上,应该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接着,他就说起了曾老六是怎样“帮助”紫薇分局一举端掉盗窃团伙的“骚操作”。 白莲寺位于清河市城市边缘,也就是城乡结合部,属紫薇区。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紫薇分局接到警情通报,某银行前的停车场发生一起砸车玻璃盗取车内财物的案件。失主报警后,紫薇分局接警处理。 监控显示:凌晨两点左右,一个戴着摩托车头盔的青年男子在银行前用一个小榔头砸开车窗玻璃作案后,骑着一辆电动车逃之夭夭。 小贼逃跑的路线十分清晰,各个路口的监控设备都能清晰捕捉到。因为他穿了件具有反光功能的背心,类似于交警在路上执勤时穿的那种,衣服上有很多反光条码,在监控中闪闪发光,想不被发现都难。 据此,警方很快就判定:这个小贼是个新手。 原因有二。 老贼作案时,往往都会在穿着上相当注意,尤其注重“不起眼”,能达到那种往人群中一钻就很难让人找出来的效果为最佳。这个小贼穿了个“布灵布灵”闪闪发光的背心,显然在作死。但凡能成为老贼的,应该都没有这么蠢。 银行门前监控覆盖全面,可谓毫无死角盲区。在这个地方砸车窗偷东西,毫无疑问也是在作死,还是在作大死。 警方根据那一件十分拉风的反光背心,在监控视频中一路追踪,最后发现小贼钻进一个城中村,消失了。 这个城中村面积大、人员杂、设施差,存在很多监控盲区。根据现有线索,要在这里找人,除非进行大规模排查。显然,这么一个小蟊贼肯定享受不到这样的“高规格待遇”。 于是,对小贼的第一次追踪就此结束。 接下来的几天,小贼频繁作案,不是在银行门口就是在医院门口,甚至还在政府机关大院门口,并且每次都是戴头盔骑电动车,穿着那件闪闪发光的骚背心,最后也都是钻进同一个城中村就不见了。 警方被彻底惹恼,他们也似乎明白了:这个小贼压根儿就不是什么狗屁新手,他这么干明显就是在向警方挑衅。 挑衅的目的是什么,警方暂时不知道。但他这种气焰极其嚣张的行为,毫无疑问已经让警方忍无可忍。 优良的监控条件,让警方对小贼的犯罪行为和逃跑路线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在这样的基础上,警方不但抓不到他,还只能继续对他的盗窃行为在事后进行“围观”,这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于是,紫薇分局史无前例地为了抓住一名小蟊贼,而动用了全区的警力资源。 他们制定了一个完整的搜捕方案。联合指挥中心、巡警、社区民警、联防队,同时向交警部门和辖区各个派出所通报了小贼的基本特征:青年男性,戴着有玻璃面罩的摩托头盔,骑白色电动车,穿反光背心,凌晨两点左右作案,作案后回城中村。 深度迷案 ===第135章 千丝万缕(36)=== 最后严厉要求各单位部门,见到类似特征的人,务必严查。 还派了几个人在城中村蹲点。 这样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自然惊动市局。 清河市刑警支队更是一头雾水:你们辖区这么兴师动众,是发生了什么重大刑事案件,为什么不向市局报告?还是在抓哪个A级通缉犯?有这么重要的通缉犯到了清河这一亩三分地上,我们怎么不知道? 紫薇分局犹抱琵琶半遮面,扭捏半天不得不说出真相:我们在抓一个蟊贼。 听完详情介绍后,市局和支队哭笑不得,却对这个小蟊贼多了几分兴趣和关注。 很快,联合搜捕行动有了进展。在路上巡逻时,巡警发现了符合部分特征的两名男子:凌晨3点多,戴头盔,骑白色电动车,但是没穿反光背心。 无论如何,大冬天的凌晨出来溜达就相当可疑,那就去问问吧。 巡警才向两名男子靠近,他们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立即骑着电动车一溜烟地就跑。 那就啥都不用说了,追。 在追的同时,巡警始终保持向上级汇报,不间断地报告位置。为避免出现交通事故,以免造成人员伤亡,上级指示他们只跟不抓。 慌乱之中,两名男子上了一座桥。小蟊贼消失的城中村就在桥的另一头。 两名男子才到桥中央,就赫然发现迎面并排开出几辆警车,车和车之间的间距很小,让他们的电动车无法穿越过去。 两名蟊贼立即掉头,却发现身后除了原来骑着摩托车的巡警,也同样多了几辆并排行进的警车。 这下真是插翅难逃了。 两名男子也立即明白,警方今夜的行动明显就是有备而来。 其中一人,跳下电动车,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以示投降。警务人员给他戴上手铐时,他还苦着一张脸十分不满地抱怨道,我就偷点东西,你们这么大的阵仗,至于吗? 另一人跳下电动车后,却翻过栏杆,直接跳入河里。 站在桥上的警务人员听着该名男子在河里噗通噗通游泳的声音,不慌不忙地对着对讲机又是一通汇报。 跳水的小贼上岸后,一路跑跑停停,三步一回头,果然又钻进城中村。 这个小贼被冻得瑟瑟发抖地躲在一个胡同的角落里,蹲了十几分钟,确认身后没有警察跟踪后,就逃回窝点。 屋里的三个同伙睡得迷迷糊糊,都被他回屋的动静吵醒。 他们的老大“黑皮”睡眼朦胧地问,你们出去才这么一会儿,天都还没亮怎么就回来了? 小贼惊魂未定地说,哥啊,老弟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 小贼将自己“死里逃生”的一番经历三言两语地说完,最后还不忘强调一句,他确认了,那帮蠢“条子”都被他甩了,没跟上来。 “黑皮”不动声色地听完,看着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身后地面上流了一滩水迹,忽然惊出一身冷汗,破口骂道:“你他娘的自己才是颗猪脑子,把‘条子’引来了还不知道……” 他这声惊呼才落音,警务人员突然从天而降,踹门的踹门,破窗的破窗,还没来得及挣扎,屋里的4个蟊贼就都被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黑皮”没有猜错,跳水逃跑的小贼自始至终都没有逃出警方视线。 他一上岸后,另外的巡警就在岸边发现一条新鲜、清晰的水迹,并沿着这条水迹向上级报告了他的位置。 还没进入城中村,蹲守在这里的几名警察就远远地发现了他的身影,然后按照上级指示按兵不动。 小贼躲在胡同角落里时,几名警察就蹲在胡同口,他们裹了裹身上的军大衣,十分好奇地想着,这么冷的天,这个浑身湿透的小贼,难道就不冷么? 等到小贼走出胡同,他们也不着急跟在身后,而是优哉游哉地沿着水迹,一路跟了过来。最后站在一栋居民楼前,抬头一看,哪家的窗户突然亮了灯,毫无疑问就是“贼窝”了。 事后,“黑皮”在审讯中作了一番深刻的总结性发言:没有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思想之弦,自我防护意识有松懈,警惕性不足,这是其一;其二,对基层队伍的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心理素质和反侦察方面的技能知识培训十分欠缺,甚至没有……最关键的,是那个傻子但凡有一点儿脑子,我也不至于坐在这里了。 听到这里,小吴十分不解:“这和曾老六有什么关系?还是说,那个跳河逃回贼窝,‘帮助’警方端了‘黑皮’一窝的小贼,就是曾老六?如果是这样,那他和‘聪明’两个字搭不上边啊。” 禹德望蹲在地上认真检验了一遍曾老六的尸体后,站起来接过话题: “这伙人当中并没有曾老六。在对‘黑皮’的窝点进行搜查时,缴获了弹弓、钢珠、撬杠、开锁器等作案工具,唯独没有榔头和反光背心,也没人承认使用过榔头、穿过反光背心。” “紫薇分局最初认为盗窃团伙有漏网之鱼,并且漏掉的那条‘鱼’才是使用榔头、穿反光背心的,所以试图从被抓的5名小贼嘴里获取这人的信息。” “但在审讯中,都说团伙成员只有他们5个,对于榔头和反光背心更是一无所知。他们的口供一致,并且突然被捕,事先串供的可能性不大,供出其他作案人还能获取立功机会,没有隐瞒还存在其他作案人的必要,所以他们的供词应该属实。” “也就是说,紫薇分局错把冯京当马凉,虽然一举端掉‘黑皮’及其盗窃团伙,却并没有抓到他们真正想抓的那个气焰极其嚣张的蟊贼。” “单从蟊贼的行为来看,说是个新手吧,可他钻进城中村就没影了,分局的人也衔尾跟踪过,可他一钻进城中村就消失了,连毛都找不到一根。这种成熟的反跟踪和反侦察手段,显然又不是新手。” “说是个老贼吧,可他大摇大摆地专找监控设备覆盖全面的地方作案,还穿着一件起眼到不能再起眼的反光背心,实在又没法解释。” “要说他有意挑衅警方吧,那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单纯就图个好玩,想和警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然后从中获取刺激感和满足感?” “这种反社会型人格的罪犯也不是没有,可他们干的往往都是‘大事’,其人其事甚至可以被列入‘恐怖分子’或‘恐怖袭击事件’,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哪个‘恐怖分子’会以这种砸车窗偷东西的方式来挑衅警方吧。” “无论如何,紫薇分局认为蟊贼即便不是‘黑皮’一伙,但也恰巧可能和他们住在同一个城中村,于是就干脆趁热打铁,在抓获了‘黑皮’一伙后,就以此为契机,在城中村开展了一次全面摸排,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找到。” “紫薇分局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决定智取。他们专门安排几个人,一到凌晨就开着私家车停在城中村附近的马路边,还故意把手机和包都放在车里,人却蹲守在附近。” “虽然在城中村对小蟊贼的排查一无所获,但他次次消失在这里,这至少说明他的窝点极可能就在这一片区。所以,紫薇分局才会选择在城中村附近的路边蹲守。” “没几天,果然就有个小贼上钩,被当场抓包。” 然后,禹德望指了指地上曾老六的尸体:“被抓包的小贼就是曾老六。” “在最初的审讯中,曾老六否认自己和‘黑皮’有关联,也声称不知道什么反光背心。分局一时之间弄不清他说的是真是假,但随后在他供述的窝点取证赃物时,却在屋里的垃圾桶里翻出一件反光背心。” “曾老六这才不得不如实招来,承认自己就是先前几回在银行、医院、政府机关大楼门口,穿着反光背心作案的那位,但确实不是‘黑皮’的团伙成员,而是对手。” “曾老六之前只在村里和镇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直到当年冬天,突然有了‘鸿鹄之志’,想要做大做强,就进城干起了砸车窗偷东西这一行。” “由于就住在城中村附近,他们的作案时间也相当接近,曾老六才干没多久,作案时就总会碰上‘黑皮’一伙。” “同行是死敌。‘黑皮’一伙对突然冒出来抢饭碗的曾老六,当然不会以礼相待,轻则‘黑吃黑’抢走曾老六的‘劳动成果’,重则拳打脚踢一顿胖揍。” “曾老六人单力薄,打又打不过,报警又不敢,根本没法同兵强马壮的‘黑皮’一伙抗衡。于是,他就想到了一个损招,借助警方的力量端掉这伙老贼。” “一次被打后,曾老六悄悄跟踪这伙老贼,确定了他们的窝点位置。但要直接报警,他肯定不敢。” “他最初的办法就是在十块钱的纸币上写着‘救命,我被传销组织控制了,我在哪里哪里’,然后把这些纸币都丢在附近公园。” 深度迷案 ===第136章 千丝万缕(37)=== “纸币上的地址实际上就是‘黑皮’一伙的贼窝。曾老六认为公园里大叔大妈多,这些人又闲又热心,他们捡到钱应该就会报警。” “但他失算了,显然没想过并非每个人都是朝阳群众,扔出去的钱比他偷到的还多,却没有一点儿效果。” “曾老六冥思苦想,就决定铤而走险。也就是先前小陆说的那样,学着‘黑皮’一伙的样子,戴着摩托车头盔,却故意挑选银行、医院、政府机关大楼门口这些监控设备多的地方作案,目的就是要引起警方注意。穿反光背心,也是生怕警察把他跟丢了。” “作案后故意钻进‘黑皮’一窝所在的城中村,其目的也就不言而喻,毫无疑问就是想让警方在城中村进行搜捕,最后将‘黑皮’一窝一网打尽。” “至于他自己钻进城中村以后,就在里面利用监控盲区,迅速将电动车藏在角落,盖上雨衣,然后把反光背心反穿,再套上一件羽绒服,最后就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第二天白天再回城中村取走电动车。” 李竹道和小吴颇为唏嘘。曾老六身世坎坷,不乏聪明才智,甚至敢想敢干,却没有将自己的胆略智慧用在正道上。 派出所民警指了指庙宇屋后:“女死者叫谭甜,24岁,不是本村人,她的身世同样离奇……” 24年以前,一对外地夫妻来到清河市上班打工,在工作地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夫妻二人看起来很恩爱,还有个出生才几个月的小女孩。 到了年底,夫妻二人要回邻省老家过年,就找到房东,说他们回去一趟太难了,要坐一两天的火车,还要再转几趟汽车,最后还要搭乘一趟船,带着孩子实在不方便,能不能把孩子寄放在房东家里,他们过完年就会回来。 那个年代的春运着实有点儿吓人。但凡有过那种经历的就知道,不说抢票难、搭车难、道路交通拥堵等等,光是挤火车就真能挤死人。 房东是个善良的,体恤旅途艰辛,带个孩子确实不方便,也就同意了。 夫妻俩千恩万谢,要给房东钱,说是孩子的生活费,房东不要,说前后也没几天,拿钱就生分了。没办法,夫妻俩只能预付半年房租。 过完年后,夫妻二人所在的企业开工,员工们也都相继回来,这对夫妻却一直不见踪影。 善良的房东认为夫妻俩兴许在老家有什么事耽误了,况且孩子还在这里,不可能不回来嘛。 一直到了夏天,半年过去了,夫妻俩还没回,房东终于醒悟:这对夫妻多半重男轻女,生的是个女孩儿就不想要了。 于是,房东报警。 当时的侦察技术实在不咋样,各方面的实名制压根儿就不存在,所谓的大数据搜查也根本就还没出现,公安机关侦办案件主要依靠的就是手脚和脑子。也正因此,许多的大案要案迷案悬案,也大都发生在那个年代。 由于两夫妻已经走了大半年,警方掌握的线索信息少之又少,技术侦察手段也相当有限,所以连警察也没有找到这对夫妻的下落。 但警方通过对夫妻俩原本工作的企业进行走访,也并非完全一无所获。 夫妻二人留下的身份信息早被企业不知道扔到哪儿去了,但领导同事们都说他们不是邻省人,这对“夫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并且彼此的妻子或丈夫也都来过公司。 他们在房东这里租房用的也都是假名。那个时候房屋出租,房东们压根儿就没有要求租客留下身份证复印件的意识。 房东懵了半天,这到底啥意思? 警方只能言简意赅地告诉房东: 租你家房子的这一男一女,本身都是已婚,由于都在外地上班打工,免不了就会空虚寂寞冷,彼此认识以后,那就各取所需,组成临时“夫妻”,却没想到女方的肚子大了,还把孩子生下来了。但他们终究要回归自己原本的家庭,那孩子咋办? 然后,警察指了指房东怀里抱着的孩子:他们想到的,就是这样办了。 房东听完后,更加懵了。 孩子的父母临走前告诉房东,孩子的姓名叫谭甜,因为他们希望孩子的一生都能甜甜蜜蜜。这对父母有这样美好的愿望,最终却又不得不抛弃孩子,这实在有点儿“去你妈的”。 房东夫妇对这个孩子也算不错,管她衣食住行,供她读书。但房东自己有儿有女,所以没有认她当女儿。 由此,小谭的身份就很尴尬,只能算是暂时寄养在房东家的客人。 别的孩子,就算是抱养的,养父母也会刻意回避孩子身世,以免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伤害。小谭不是,从小到大全世界都知道她是被爹妈抛弃的孩子。她自己也知道,没法不知道。 这倒并非房东夫妇有意为之,而是如上所述,她在很小的时候,警方为了调查其父母,就已经将她的身世弄得人尽皆知。想瞒都瞒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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