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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照片要挟尚彪,让他要么花二三十万买下这些东西,要么我们就把这些东西发给他老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很可能会选择花钱消灾。 当然,他花了钱以后,你也不能真的把视频、照片的原始影像都给他,都得留下备份,之后就可以继续和志杰完成你们之间的协议。这样一来,志杰的几万块钱你照样能拿到手。 最后,你按照我的要求和布置,和他重新拍摄一些视频,只要能达到我想要的效果,也可以让你不在视频中露脸,我个人可以给你30万作为酬谢。 当然,我也事先声明,这些视频我到时候可能会发到网上去。 你只要不向尚彪过多透露你的个人信息,比如你自己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事成之后,你拿着钱从虎山县消失,即便警方通过尚彪知道你的长相,也没法把你从十四亿人口中找出来。 据我所知,这种事即便有警方介入,但是不涉及命案,并且尚彪也是咎由自取,警方很可能不会因此大动干戈,穷追不舍。 况且,尚彪报警的可能性不大。***、猥亵他的确够不着,但他出轨却是事实,如果报警就只会让警方坐实他出轨,这不摆明了告诉他自己老婆,他在外面乱来了嘛。 当然,不管是从尚彪那儿搞钱,还是完成和志杰的协议,都得等我想要的视频被拍出来了再说。 只有这样,你在完成我的任务,并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虎山后,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被志杰和尚彪上门找麻烦。 这是因为万一志杰发现你和尚彪有交易,尚彪也发现你还留了备份,并且这个备份莫名其妙到了他老婆手里,志杰和尚彪是不是都有可能来找你要个说法?尤其是尚彪,上门找你麻烦的可能性很大。 反正,你一切都听我的安排,我保证你赚大钱,如何? 李芳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之后,常威和李芳又有过多次见面,都是在商量具体的作案细节。李芳也对自己偷拍的几个视频很不满,因为她在视频里面不小心露了脸。 李芳在和尚彪最后一次发生关系前,常威要李芳想办法让尚彪买些胶带和尼龙绳,还要她各留一半放在尚彪的车上,说晚点他来给她拍些被绑的视频,而胶带和尼龙绳就会成为尚彪对她实施绑架的作案工具。 网民们都有着超强的观察力和联想力,他们如果看到你身上的胶带和尼龙绳,再看到尚彪的车上也有这些东西,肯定会浮想联翩,这比任何诬陷、构陷都更具说服力。 还嘱咐李芳别忘了事后给安全套打结,说他准备拿这些东西去留个dna数据样本,以备万一,让尚彪百口难辩。 李芳都一一照做,然后等着常威上门。她想告诉他,她已经和穆志杰谈好尾款价钱了,想问清楚,她什么时候能开始和穆志杰之间的交易。 但她这回等来的是自己的死亡。 常威说,在最后一次见面时,李芳除了问了上述问题,还突然提出来说要加钱。理由是常威给她的30万,是作为她和尚彪上床,并且偷偷拍下视 频的酬劳,事先并没有说好这笔钱当中有她应该对此保密的费用。 换句话说,酬劳是酬劳,封口费是封口费,你常威得加钱作为封口费,不然她就会告诉尚彪。 常威问她想要多少,她说要五千,并且必须现在就给,还得是现金。 钱多钱少无所谓,关键是李芳的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让常威很恼火,而且现在这年头,谁还会在身上带现金?这就意味着常威还得来回跑一趟银行。 因此,常威一怒之下,就把李芳给捂死了,随后刻意布置了杀人现场误导警方怀疑尚彪。 在清理现场时,常威翻出了李芳的身份证,这才知道这娘们的真名叫宋智英。但他并没有多想,却无意间记住了这个名字。 杨峰和欧阳却认为,常威的这一说法站不住脚。 常威答应事成后给宋智英30万元,就算宋智英临时起了贪心,想要加钱,也应该不止只要五千,要个三五八万的才更合常理。 常威指示宋智英让尚彪买来尼龙绳和胶带,并且在尚彪的车上和她家里都各自留了一部分。还有最先嘱咐穆志杰帮他物色一名「外地」年轻女子作为包养对象,有意对穆志杰隐瞒自己和宋智英的交往沟通等。 这些都表明常威「杀人嫁祸」的目的从一开始就存在,甚或在和宋智英见面之前就已经在酝酿。 ===第222章 抽丝剥茧(17)=== 常威只知道警察办案讲究证据,却对警方取证时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考量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证据需要符合逻辑,才会让警方相信。 对付常威这种犯罪专业「半桶水」的嫌疑人并不难,杨峰稍微采取了一下「疲劳战术」,将审讯人员分成三班倒,让常威不断重复口述他刚才说过的内容,稍有不对就严厉逼问。 常威的心理防线很快崩塌,承认尚彪在打了尚可盈之后,他就产生了「弄死」尚彪的想法。在他看来,尚家现在是尚彪做主,只要拔掉尚彪这颗钉子,他和尚可盈的婚事就能畅通无阻。 常威最开始的想法是「雇凶杀人」,但「杀手」这个职业在中国大陆并非遍地都是,他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人。 因为暗中调查尚彪,知道这小子经常在外面找女人,常威居然灵机一动,就此萌生了「杀人嫁祸,栽赃尚彪」的想法。 在他看来,采用这个办法,最大的好处在于,警方很难会怀疑到他头上。毕竟,他和尚彪在外面找的女人八竿子打不着,谁都不会想到尚彪的女人死了,能和他有什么关联。 如果直接杀了尚彪,那样动机太明显,自己很容易被查到。 同时,杀掉一个女人,比杀掉一个男人要相对容易。 当然,这个女人作为「被杀害」的对象,最好能是外地人,这样在和她交往沟通时,就能避免万一被自己或她的熟人撞见,从而撇清自己和死者之间的关联,让警方更加不会怀疑到他头上。 但尚彪的情人都是本地人,所以常威就有了帮尚彪找个外地人做情人的想法,于是就和穆志杰说自己「想包养一个情妇,得是外地女孩」。 对于尚彪这样的人来说,只要是美女,并且主动勾搭他,让他上钩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常威通过穆志杰认识宋智英后,自然知道宋智英就是他想要的「完美受害人」,为了撇清穆志杰和本案的关系,更为了给自己制造和宋智英没有关联的假象,他才会和穆志杰说自己「不想包养」宋智英了。 穆志杰和宋智英协定一起对付尚彪,几乎相当于已经给常威的计划实施了前半段,他要做的仅剩后半段:杀了宋智英,把证据都指向常威即可。 尚可盈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居然会杀人栽赃给自己的亲哥哥,她只知道常威很「大男子主义」,对自己的哥哥没什么好感,但是没想到哥哥仅是因为反对她和常威之间的感情,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对于尚彪来说,这简直就是「人在家里坐,祸从天下降」,莫名其妙就这样躺枪了。 尚可盈更加不敢相信的是,警方在对常威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时,发现除了她,常威同时还周旋在几个女人之间,买房只是他用来讨好女性欢心的一个常规手段。 对于常威来说,给女孩买套房,就相当于一个上班族给自己心仪的对象买了一束玫瑰花。 在他眼里,这些女人都是他的。尚彪反对他和尚可盈交往,就犯了他的「逆鳞」。这个坐过牢,一夜之间富裕起来的「暴发户」着实有点儿飘了,似乎把自己当成了「皇帝」。 常威自以为嫁祸给尚彪的计划天衣无缝,没想到案发后仅几天时间就被警方识破伎俩,这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沉冤得雪」的尚彪在杨峰的提问下,再次回忆起周小璐被害前后的一些情况。 时间过去太久,很多细节,他也记不得很清楚,即便能想起来的一些小事,也都属于无效信息。 但他亲口承认,刘媛媛当年和他分手时,曾说过一句「你干过什么好事,别以为我不知道」,这让他认为自己当年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的种种行为应该没有 瞒过刘媛媛,甚至一度怀疑刘媛媛是不是在自己身边安插了什么「金牌小卧底」。 在尚彪眼里,他自认为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隐秘,从来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即便刘媛媛一直都很信任他,从来不会翻看他的手机,他也会抱着以防万一的心态,有意抹除一切痕迹,刘媛媛怎么会突然一下就知道他「干过什么好事」呢。 因此,尚彪认为刘媛媛很可能是通过什么人,知道了他当年的这些情况。 但他产生这个怀疑时已经和刘媛媛分手,就此继续往下理并没有什么意义,所以这个怀疑并未有过验证。 但尚彪的这个怀疑却启发了杨峰等人。 他们认为,尚彪和刘媛媛曾是高中和大学校友,二人之间肯定有共同的「熟人」,并且这个人还知道尚彪当年的龌龊事,那尚彪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时,这人肯定也在博南大学,或在学校附近,因此才会有所耳闻,并将尚彪的龌蹉事转述给了刘媛媛。 尚彪回忆说的确有这么个人。这人叫罗浩,和尚彪是高中同学,就读的大学离博南大学不到一条街,大学毕业后在博南大学附近开了间画室。 罗浩在高中时暗恋,并追求过刘媛媛。也是因为这一点,尚彪和罗浩在读大学时几乎没有联系,尚彪更加不可能把自己的这些老底向他「分享」。 尚彪说,自己从来没有将「把妹」的事情往外对任何人说过,只有那些傻13才会将这些事作为炫耀的资本逢人就吹。 之所以怀疑有人把他的破事透露给了刘媛媛,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把的妹」当中,或许要死不死的,就有人和刘媛媛有交集。毕竟,刘媛媛的母校就是博南大学,她和里面的师生或多或少有些联系,谁知道呢。 但他尚某人当年在博南大学开奶茶店时,把过的妹子没有100也有80,要他现在回忆出来具体都有哪些人,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出乎尚彪意料,杨峰和欧阳的脸上并没有写着失望,反而挂满了意外的惊喜。因为他们从尚彪嘴里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罗浩。 这人和周小璐的「闺蜜」或「男友」石珺曾是情侣关系,鬼知道这个看起来和「周小璐案」八竿子打不着的罗浩居然和尚彪、刘媛媛还有牵扯。 无论是石珺的口供,还是后续对石珺男友的传讯,都显示石珺当年的男友罗浩也是开画室的。 尚彪嘴里的罗浩,和石珺的男友罗浩,极可能就是同一人。 石珺当年知道周小璐和尚彪之间的关系,极可能会将此透露给罗浩。 罗浩既然暗恋过刘媛媛,并且还追求过她,那么手里有刘媛媛的联系方式,或者想办法找到刘媛媛的联系方式并非什么难事。 罗浩会不会转而将周小璐和尚彪的关系透露给刘媛媛? 一百个分析猜测,不如一次直接传讯问话。 经查,罗浩仍在博南大学附近经营着画室,并已和石珺登记结婚。 杨峰等人只得重新赶回沙市。 面对警方的疑问,罗浩承认自己当年的确将周小璐和尚彪之间的关系透露给了刘媛媛,但他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罗浩知道尚彪和刘媛媛是情侣关系,但尚彪却背着刘媛媛在外面胡来,关键勾搭的还是自己女友的「好闺蜜」,这就让罗浩着实忍无可忍。 但当时周小璐和石珺正在「纠缠不清」,为避免节外生枝,甚至尽快让她二人的关系持续「降温」,罗浩并没有选择将尚彪和刘媛媛的关系告诉石珺,继而由她转告周小璐。 罗浩更不想当面去见尚彪这样一个大渣男。 于是,他就想到了刘媛媛。 很快,他就通过同学找到 了刘媛媛的联系方式,并将尚彪和周小璐的事都一股脑儿全告诉她了。 刘媛媛没说什么,十分冷漠地「哦」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这让罗浩很快就后悔自己的冒失举动。想想也是,一个曾经暗恋并追求过自己的人,中途没什么联系,突然联系到她,劈头盖脸就和她说,你男朋友在外面劈腿,啥意思? 但罗浩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周小璐和尚彪那个渣男继续纠缠。 于是,他就决定向刘媛媛解释清楚自己并非信口开河,更关键的是得让她知道自己并非「别有所图」。 基于这个想法,过了几天后,罗浩再次联系刘媛媛,向她解释自己已经交了女友,之所以「多管闲事」揭发尚彪的真面目,是因为周小璐和她女友的关系「非同一般」。 然后,他将周小璐和石珺年少时从人贩子手里「死里逃生」的经历说了一遍,甚至并不避讳这对闺蜜之间的「特殊关系」,还将她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现状也说了出来,甚至提及了那两天夜里周小璐想约石珺出来在后山的小湖边见面。 这一次,刘媛媛的语气口吻没有透着深深的质疑,而是缓和了很多,但也仅仅只是说了一句「我知道了,谢谢你」,并以此结束了通话。 ===第223章 抽丝剥茧(18)=== 周小璐当年被害,虽然案发现场和具体案情外界几乎没有人知道,但这个女孩死于「女干杀」的消息却传得人尽皆知。 警方当时先是针对男性,后又针对女同性恋者展开排查,这就让刘媛媛完全被忽视了。她当年顶多只是作为证人,被简单问了几句尚彪的行程,以核实尚彪的口供。 罗浩只想向刘媛媛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也并非别有目的搬弄是非,才会将周小璐于当年7月1日、2日在学校后山约见石珺的信息都告诉了刘媛媛。 在他看来,这并非什么十分重要的线索。他能想象到的,就是刘媛媛得知这些情况后,应该会向尚彪提出分手,或者警告尚彪悬崖勒马。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和周小璐的被害能有什么关联。 况且,当时警方没有问过罗浩这方面的情况,仅是找他核实石珺的口供,他也就没有将这些都说出来。 他不知道的是,在一些谋杀案中,于案发前知道被害人最终会出现的地方,并且这个地方最终成了案发现场,凡是知道这一信息的人,都具备作案嫌疑。 当初,就是因为他罗浩知道周小璐会于7月2日继续在后山小湖畔等石珺,苏超和杨峰就因此怀疑过他,但他有不在场的证据,才得以洗清嫌疑。 周小璐的被害,很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疏忽,而被悬置至今。 不得不说,案件侦办,有时候就和考证考编一样,既要有实力,也得有手气,二者缺一不可。 石珺的再次回忆并没有提供什么有效信息,但她想要警方抓住真凶的迫切心情从未有过消退。 杨峰仍旧选择从外围入手,先彻底摸清刘媛媛现今的个人情况,再传讯她本人。对于这种年代久远,在证据搜集上几乎不可能有新发现的陈年旧案,嫌疑人的口供至关重要。 老刘和欧阳则沿着李海东在沙市的踪迹,继续开展调查。在虎山期间,李竹道告诉他们,李海东曾在沙市的医院做过太平间管理员,还在殡仪馆做过收敛师,所以让他们沿着这两条线,找到李海东工作过的医院和殡仪馆,搜集一切能搜集到的和李海东相关的线索信息。 刘媛媛的个人情况很快就被沙市警方摸得一清二楚。从现有线索信息来看,这个女人现今过得应该并不如意。 她和尚彪分手后,就嫁给了一个叫肖大福的男人。 肖大福在沿海一线城市,离香港近,父母经商,他本人则在国企上班。 他们结婚后不到一年,肖大福大概认为香港的国外商品在国内好卖,就把工作辞了,然后利用父母的三间门面开店,辗转于香港和内地。 肖大福似乎没有继承到父母的经商天赋,没干几年就债台高筑。 据说是因为这人双脚不沾地,就会花钱包装,最擅长的不是对自己经营的商品低买高卖,而是淘购各种名牌,光车就买了七台,最低配的是一辆奔驰。 就连过个普通生日也比别人玩得花。阔绰的无非就是摆个宴席,洋气的无非就是办个派对。他倒好,非得搞个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白天大摆宴席,晚上搞泳池派对。 他父母虽然有钱,但也没到亿万富翁的地步。 就这样,肖大福很快就把钱给折腾没了,父母的三家门面也被银行作为贷款抵押没收了。 到了这个时候,正常人或许就会迷途知返,然后好好过日子,或者好好经营家庭。但肖大福的脑回路不一样,他想到的是换个老婆,找个有钱的老婆填补自己的亏空,扶自己一把。 既然想重新找个有钱老婆,那现在这个没钱老婆,自然就得先把她抛弃掉。 于是,刘媛媛就这样被离婚了。 离婚时,由于肖大福名下欠了 一屁股债,他们的孩子就被判给了刘媛媛。 祸不单行。二人正在闹离婚时,兴许是被这样的离婚缘由气昏了头,身为医生的刘媛媛在给病人动手术时居然犯了低级错误,出了较为严重的医疗事故,不但把自己所有的积蓄赔了个精光,还被医院给开除了。 心灰意冷的刘媛媛在离婚后,就带着孩子回到沙市老家开了一家诊所。 按理说,诊所的收入应该不菲,但警方调取的信息显示,刘媛媛在多家银行都有贷款债务,名下多张信用卡也存在疑似套现行为,并且没有固定资产。 一个单身母亲的经济状况,何至于此? 刘媛媛还有个妹妹叫刘招娣,有个弟弟叫刘静。 看着刘静这个姓名,再看了看他的配偶一栏,王星突然眼前一亮:「这个刘静居然是刘媛媛的亲弟弟?」 「你认识他?」杨峰不无疑惑地问。 王星却摇了摇头: 「准确来说,也不算认识。我当时还在派出所上班,他大姨子,就是他老婆的姐姐来报案,说是自己的妹妹杜娟失踪,我去查了一下,结果却发现是个乌龙,这个刘静应该是被自己的老婆杜娟戴了绿帽子……」 「刘静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个女的,加上这个案子当时闹得嘀笑皆非,所以我对刘静这个名字记忆犹新。」 杨峰「哦」了一声后并未多言,却突然一下又来了兴趣:「你先说说,这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王星只当杨峰起了「八卦」心理,便将这起「乌龙案」的始末简要说了出来。 三年前,一个叫杜玟的女子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说自己的妹妹杜娟失踪了。 接警的王星立即重视起来,信息化社会的成年女性如果真的失踪,其结果往往都相当于在「被害」之间画上了约等号。 根据杜玟描述,杜娟一直在沿海工作,因为要过年了,这几天才回到沙市。但在三天前,杜娟就突然不见了,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杜娟当时27岁,于4年前和丈夫刘静结婚,育有两个小孩。夫妻二人在沿海工作期间,两个孩子就留在沙市由奶奶照顾。 刘静和杜鹃回到沙市后,将两个小孩也从奶奶家接了过来,一家四口居住在刘静名下的一处商品房里。杜鹃在这段时间里都是通过电话和杜玟联系。 这几天杜鹃突然一下就联系不上了,杜玟因此报警。 王星问杜玟,有没有去他们夫妻二人的家里找过? 杜玟摇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王星觉得很奇怪,说手机关机有可能是手机掉了,她和自己的老公住在家里,你都没去他们家找过,怎么就认为她失踪了呢?就算她真的失踪,第一个来报警的也应该是他老公刘静啊。 杜玟却脱口而出,要王星去杜鹃家里找找看,如果她不在家,就真的失踪了。 这么简单的事,你自己跑一趟不就行了吗? 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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