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皇帝下旨,顾明恪没提什么意见,说道:“她在寺狱甲号五房里,公主请便。” 门房几次张嘴都没说上话,他觉得现在肯定是他表现的时候了,便主动往后走,介绍道:“甲号狱在这边,请公主随我来。牢里有些阴森,公主若是不适应就不要进来了……” 门房叽里呱啦说了半天,发现没人理他。他一回头,见李朝歌站在原地,根本没动。她手里握着圣旨,双手环臂,好整以暇地看着顾明恪。她手指在圣旨上弹了弹,抬眸,含笑看向顾明恪。 目光中挑衅之意十足。 顾明恪涵养很好,他并没有被激怒,而是从容不迫地说:“我来带路吧。有劳门房,将这两卷书放到我的桌案上,多谢。” 顾明恪放下书,垂着袖子走过,李朝歌这回不等了,她得意地笑了笑,跟在顾明恪身后离开。门房眼睁睁看着那两人从他面前经过,莫名觉得自己很多余。 他这么大一个人杵在这里,愣是没说上一句话。他是透明的吗? 李朝歌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大理寺狱了,她熟门熟路进门,跟在顾明恪身后,往甲号区走去。关押莫琳琅的区域和上次周劭的不同,但格局大同小异,没一会,他们就到了。 这里关着许多人,他们听到有脚步声,蜂拥挤到栅栏口,拼命地呼喊自己冤枉。但是等看到顾明恪进来,所有人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们默默退回牢中,不敢发出任何吵闹。 顾明恪一路畅通无阻地走过长廊,他姿态从容不迫,仿佛并不是走在阴晦潮湿的地牢,而是身处某些觥筹交错的宴会。他停在一间牢门前,说:“就是这里了。” 黑暗里,一个瘦小的身影抱着膝盖蜷在墙角边。她身架很小,缩在墙边只有小小一团。听到动静,她缓慢抬头,脸颊还不及一个成年男子巴掌大。 唯独她的眼睛大的出奇,放在她过分瘦削的脸颊上,都有些吓人。莫琳琅的眼睛黑漆漆的,看到牢门口的人,她没有任何波动,只是了无生气地问:“要行刑了吗?” 莫琳琅认得顾明恪,他来过牢里很多次,询问母亲之死的细节。顾明恪虽然冷淡,但行事说话很随和,办事也不偏不倚。按理莫琳琅该很信赖这个人,但事实上恰恰相反,莫琳琅很怕他。 莫琳琅天生阴阳眼,习惯了用阴阳眼看人,但是每次看到顾明恪,莫琳琅都会生出一种强烈的害怕。她根本不敢直视顾明恪,现在顾明恪停在牢狱门前,莫琳琅也只敢盯着地面,根据顾明恪的衣摆辨别他们的方位。 即便在这种地方,顾明恪的衣摆依然是干净的,他仿佛会发光一般,和肮脏阴暗的牢狱格格不入。耳边传来咔嚓一声,随后是一阵锁链碰撞的声音,门开了。莫琳琅看到那截衣摆往后退了退,让出身后的人,对她说:“不是。出来吧,有人找你。” 莫琳琅惊讶,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睛。昏暗的牢狱门口,一前一后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莫琳琅畏之不及的顾明恪,而另一个,是位女子。 她穿着利落的胡服,容貌绝艳,眼神明亮。她平静看着莫琳琅,此后很多年,莫琳琅都深深记得这一幕。 那个女子说:“我叫李朝歌。接下来,你和我走。” 第54章 净水 街边茶摊上, 白千鹤和周劭相对坐着,一边喝茶一边晒太阳:“你说,今天她叫我们来做什么?” 周劭闷声喝茶, 不知道也不关心的样子。罗刹鸟事件了结后, 李朝歌一直没怎么出现, 白千鹤和周劭虽然家不在洛阳, 但都是漂泊惯了的人, 两人各干各的, 谁也不影响谁。今日他们突然接到李朝歌传信, 说让他们在魏王池等着,白千鹤和周劭这才汇聚到一起。 周劭留下来是为了减刑, 他不怕死, 但如果可能, 他还是想重获自由。周劭作恶多端,但他也有想保护的人, 他不想就这样潦草收场。 至于白千鹤随叫随到,那就是纯粹闲的。江湖儿女不在意名利, 要的就是快意恩仇,酣畅淋漓。跟在李朝歌身边抓妖怪,可比和人打架有趣多了。 白千鹤目力好, 他突然眯起眼睛,轻轻拍周劭的胳膊:“你看, 那个人是不是她?咦,她身后怎么还跟着一个?” 周劭回头, 果然看到两个女子从皇城的方向走来,为首者正是李朝歌。周劭在桌子上放了两个铜板,正要起身, 被白千鹤按住:“不着急,有钱人来了,让她出。” 白千鹤说着,还要再点几样菜上来。周劭颇为嫌弃,他拍开白千鹤的手,起身站起来。 李朝歌也看到他们了,径直往这个方向走来。她停在茶摊外,粗略点头,给他们几人介绍道:“这是莫琳琅。这个小白脸是白千鹤,壮一点的是周劭,接下来他们会和我们一起走。” 莫琳琅突然见到阳光,神情还是紧绷的,见状只是小幅度摇头,目光中满是戒备。 看莫琳琅的样子,应当是没听说过周劭和白千鹤的大名。白千鹤吊儿郎当坐着,他眼睛从李朝歌和莫琳琅两人身上扫过,李朝歌没什么好看的,还是那副有钱且不好惹的匪头气场,反倒是她身后的小姑娘,身形瘦弱,脸颊稚嫩,看骨相有十四五,但发育却远远跟不上,似乎受了很多虐待。 这些只是细枝末节,真正奇怪的,是这个小姑娘的眼睛。白千鹤看了一会,饶有兴味地问:“公主,你又去狱里捞人了?” 李朝歌拍了拍自己袖口的浮尘,淡淡道:“你如果闲得慌,我可以送你进去。” 白千鹤当即闭嘴。他露出投降的表情,说:“好好,我错了。公主,今日你突然叫我们过来,有什么吩咐?” 李朝歌没回答,反而问:“最近我不常出宫,这几日东都有发生什么怪事吗?” “怪事?”白千鹤挑眉,“你是说公主府和国舅家闹鬼?” 果然,东都已经传遍了。李朝歌说:“不是公主府,是长公主府。这就是今日我们要做的事,具体内容路上再说,我先带她去一趟南市。” 李朝歌刚刚把莫琳琅从大理寺狱里带出来,莫琳琅入狱时身上穿着自己的衣服,这些日子待在地牢里,就算莫琳琅有意保持干净,身上也不可避免地沾上地牢的味道。而且,莫琳琅本身的衣服就很差,衣袖裤腿都短了一截,料子上还全是补丁,莫琳琅自己习以为常,李朝歌却看不下去。 白千鹤和周劭等在南市外,李朝歌带着莫琳琅进市门,她没有多做挑选,直接去了最大最繁华的布坊,对着店小二说道:“买成衣,按她的身量选,现在就带走。” 店小二目光扫过莫琳琅,殷勤地唤了声“成嘞”,就往店面后方走去。李朝歌带着莫琳琅站在店中,此刻阳光大好,南市的人来来往往,正是全天最热闹的时候。李朝歌长得招眼,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朝这里投来视线。李朝歌习以为常,而莫琳琅站在这样的环境中,却很局促不安。 周围挂着一匹匹鲜艳漂亮的布,看着就价值不菲,店小二对她们殷勤备至,来往的人群也在看她们。莫琳琅以前也被人注目过,但那些的眼神中都带着惧怕、厌恶、反感,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用不含厌恶的目光注视着。 这是一个莫琳琅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她仿佛是生在阴沟里的苔藓,突然被放到阳光下,这一切都晃得她眼晕。很快,店小二回来了,他带来了几套成衣,乐颠颠地给李朝歌展示道:“娘子,您看,这几套都是我们店里的绣娘新裁出来的,特别衬小娘子的身段。尤其这一身,是东都最流行的花样,连公主王妃都在穿呢。” 店小二看出来李朝歌非富即贵,卖命推销,但是他哪能想到,李朝歌自己就是个公主。李朝歌没理会店小二过度夸张的推销词,她随便扫了一眼,示意莫琳琅过来选:“挑一个喜欢的颜色吧。” 莫琳琅吃了一惊,不可置信问:“我选吗?” “对,随便挑。”李朝歌说,“今天时间紧,来不及订做款式了,先用这些普通样式将就一会。你挑一身自己喜欢的,让绣娘给你改放量。” 莫琳琅受宠若惊,莫家经济不宽裕,而且钱财全掌握在后娘手中,莫琳琅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一直穿莫刘氏和弟弟扔出来的旧衣。莫琳琅对着面前光鲜亮丽、五颜六色的新衣服,都有些无从下手。她小心翼翼指了一身,低声说:“这套。” 莫琳琅说完,忍不住去偷看李朝歌的脸色。李朝歌目光扫过,发现她选了最便宜的一身。 李朝歌面上没有表情,心里不由叹了一声。她点点头,平静地对店小二说:“让绣娘按她的身量更改袖口和腰身,然后带她去换衣服。” 店小二殷勤地应下:“是。” 莫琳琅去后面更衣,她出来时,手指攥着长长的裙摆,都有些局促。李朝歌已经付了账,她扫过莫琳琅,勉强满意:“和宫里不能比,但民间能做成这样已经不错了。走吧。” 莫琳琅提着裙子,赶快跟上。她跟在李朝歌身后,小心翼翼问:“您要让我做什么?” “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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