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李朝歌说:“我只是打个比方,想探寻如何在做好一个女儿、妻子的情况下,还能成为一个好官……算了,好妻子和好官是矛盾的,只要平步青云,仕途亨通,要婚姻做什么?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喜欢上一个男子,还和他结成了夫妻。害人害己,最后果真不得好死。” 秦恪再一次纠正她:“你仕途失败是因为错估了自己能力,和丈夫有什么关系?” 李朝歌不在乎秦恪批评她,但是他替裴纪安说话,那就不行。李朝歌冷笑一声,挑眉道:“没关系那又如何?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之前他刺我一剑,我回他一掌,算是扯平;但是他和别的女人搞上床,故意恶心我的事,我还没和他算账呢。我哪里对不起他,他凭什么如此对我?” 秦恪不由回想之前从萧陵那里看到的画面,李朝歌似乎杀了裴纪安的外祖父、舅舅、妹妹、外甥、心上人,还间接害死了对方的堂弟、表哥、祖母,裴纪安恨她,大概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一码归一码,裴纪安可以报复李朝歌,但是不能在未和离时和别的女人苟合,秦恪抱着刺探敌情的心态,问:“那之后你准备如何?” “一刀两断,从此便是政敌。”李朝歌冷冷道,“他爱找谁找谁,反正我今生不准备成婚,我和他,彻底结束了。” 秦恪无疑松了口气,她愿意放手,这再好不过。只要李朝歌不再执意强抢裴纪安,这个死局就解开一半,秦恪也能早些完成任务,重返天界。天庭还有许多案宗等着他,秦恪并不想在人间耽误太久。 秦恪长袖在风中浮动,他墨发如瀑,长袖猎猎,宛如仙人即将迎风而起。他微微侧脸,对李朝歌说:“百年之后红颜皆是枯骨,情爱不过虚妄。你能早日放下执着,于己于人都好。” 李朝歌再一次挑眉,此人的声音明明很年轻,为何口气如此淡漠?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倒像是看破红尘的出家人一样。 李朝歌笑着,故意试探问:“你为何说百年之后皆是枯骨?莫非,你活过一百岁?” 秦恪没有再回答,他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没必要再陪李朝歌过家家了。他的身周卷起清风,将他的长发吹得四散飞舞,面具在黑发中若隐若现。李朝歌意识到他又要消失了,心中一紧,慌忙道:“你到底是何人?你真的是仙人吗?” 李朝歌没有等到答案,平地突然一阵大风卷过,吹得人站立不稳。李朝歌不由后退两步,捂住眼睛,等她再放下手,面前已经没人了。 森林依然幽深沉默,黑不见底,面前的地面整整洁洁,哪有丝毫大风的痕迹。 他走了。 李朝歌的肩膀无力地松下来,和十二岁那次一样,他又消失了。两次生死,十四年时光,她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这世上,真的有仙人吗? 第7章 盘缠 黑狗妖已经变成一只普通的狗,那两个花妖也不成气候,黑林村的村民就算出村也不会遇到危险。李朝歌思及此,没有再回去找那些小妖的麻烦,而是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路一路平静,李朝歌跋涉了四天,终于走出黑森林的地界,看到了外面明晃晃的阳光。 李朝歌不由回身,长久注视着黑森林。森林中静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里也不见天日,只有星星点点的光斑漏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温暖明亮,森林里静谧无声,对比如此鲜明,几乎让李朝歌怀疑这一切是梦。 横穿黑森林是梦,遇到黑狗妖是梦,见到十二岁的仙人,也是梦。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也见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决然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她的路,在前方。 · 南林镇背靠山林,面前环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都在南林镇落脚。 白千鹤坐在酒楼上,手里端着烧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现在,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他靠在栏杆上,懒散望着楼下,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孬种就孬种吧,黑森林这种鬼地方,不闯也罢。 白千鹤成名已久,四海为家,素来没个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赌,要独闯黑森林,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白千鹤本来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为了好酒好钱,豁出这条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那笔钱不要也罢。 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连忙挥手:“小妹妹,小妹妹!对,就是我。” 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慢慢停下脚步。白千鹤趴在栏杆上,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小妹妹,你还活着呀?哎呦,那天天黑没看清,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 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上一个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为重生,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 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登上楼梯,坐到白千鹤对面,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麻烦添一副碗筷,谢谢。” 美人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垂头走了。白千鹤啧声:“小美人,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饭就吃饭,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 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她们也不容易,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她们才被迫卖艺。对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别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他面上笑容不变,眼睛粗粗一扫,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 啧,小小年纪,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么来路,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而且她的年纪,也太年轻了。 白千鹤笑着,给李朝歌倒了杯酒,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当日情况紧急,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对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摆了下手,说:“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来就该各奔东西,没什么可对不起的。何况,我也不需要帮助。” “妹子豪爽!”白千鹤拍了下桌子,端起满满一杯酒,“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鹤说着仰头,一饮而尽。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见多识广,再加上他长得好看,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不过,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轻轻点头道:“原来你就是白千鹤。” 白千鹤挑眉,问:“怎么,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盗白千鹤,谁不认识?” 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他不由抚了下额发,苦恼地撑着额头道:“唉,太受欢迎也是种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区区贱名,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说:“你可能误会了,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 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 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倚在围栏上,不在乎地说道:“朝廷那帮废物,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告诉他们我的名字,他们抓得着我吗?” 李朝歌坐在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回头对李朝歌说:“妹子,我看你投缘,不如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现在时机未到,她多少要避讳些:“现在还不能说。” 白千鹤挑眉,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他忽然凑近了,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妹子,那只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杀了?” “没杀。”李朝歌说,“妖物也是命,没作孽前不能杀。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回去养一养,应该还能活。只不过,以后它只能当狗了。” 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简简单单一句话,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认闯荡江湖,见多识广,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 真人不露相,会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诚不欺我。 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也想通关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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