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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整整背了十年书,做了十年卷子,头发一根根全部掉光,可还是背不出 宋锦城抱着脑袋,崩溃地大哭起来,哭得梦境都碎了。 醒来时,凤君站在面前,巨蛇盘踞在身边,庞大的身躯把整个柴房挤得满满的,灯笼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血盆大口里露出两颗尖锐的獠牙,长长的信子几乎扫到宋锦城的脸上。 宋锦城先摸了摸脑袋,确认头发还在。 凤君再次拿起了第二根织梦香,准备点燃 宋锦城毫不犹豫地跪下:我错了!只要不学习,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哪怕被巨蛇吃掉,他也不要回地牢背书了。 凤君玩了那么久的织梦香,从没见过那么没用的家伙,原本编织的三年噩梦,被他硬生生拖到十年都无法结束,最后强行醒来。他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个罕见的研究素材,考虑要不要再试试十年噩梦和百年噩梦。 巨蛇嫌柴房太小,重新变回了人形,乖乖蹲在凤君脚边。 宋锦城忽然想起他背着爹娘偷看的书籍:不灭之巅的神君麾下有条灵蛇妖宠它修行数千年,体型庞大,性情残暴,曾活吞过山海象,绞死过碧云虎,战功累累。有修士曾见过它,据说是白色的巨蛇,能变成幼童,诱骗敌人上钩,和眼前这条很相似。 恐怖的巨蛇,对凤君恭恭敬敬,言听必从。 那么,凤君的真正身份是? 据说,不灭之巅的神君在世上有万千化身? 宋锦城不受控制地想到了可怕的东西,他的腿都软了。几千年来,得罪不灭之巅的门派全被毁了,任何愚蠢的语言行为都可能会给药王谷带来灭顶危机。他想想谷中的父母师长,同窗好友,怕得眼泪都流不出了,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在意宋清时被男妖怪看上这点小事呢? 区区雌伏而已! 大老爷们,眼一闭就过去了,怕什么啊? 他回头就劝宋清时从了。 宋锦城狗腿道:我发现清时可喜欢凤君了,你定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凤君微微挑了挑眉。 我捡到清时的时候,他失去部分记忆,但记得有个很喜欢的人,还写在本子上,特别珍惜,想找到她,宋锦城决心献祭朋友换药王谷的生路,他竹筐倒豆子般将本子上记载的所有细节都说了出来,强烈暗示凤君去冒充女神,好歹让宋清时在床上死得快乐点,那个人喜欢红色和白色,喜欢练剑,制药,读书。喜欢收集漂亮的石头和宝石,生日好像是二月多少 凤君愣住了:二月十四? 宋锦城:对! 凤君沉默半晌,示意皓龙去教育这个蠢货,务必让他学会懂事听话,然后撤了结界,转身离开了柴房。 宋清时通宵了大半夜,睡得迷迷糊糊,他感觉有暖乎乎、香喷喷的东西钻进了被子里,随手便搂了上去,顺势钻进怀里,紧紧抱着,就好像害怕失去一般。 原来,他要找的不是任务对象,而是自己 凤君紧紧盯着怀里的人。 他每次查看赵邺的记忆都会痛苦,在那些所谓的拯救悲惨主角的任务里,赵邺总是会千方百计地对主角受好,专一,温柔,强大,贴心,嘴里说着甜言蜜语,为主角受做所有的事情,甚至替主角受受伤,濒死每个主角受都会死心塌地爱上赵邺,献出身心,成为他的人。可是,换了一个世界,赵邺便会清洗掉感情,接受新的任务,对着新的主角受,重复着相同的救赎,同样的爱情故事。 这是拯救,还是玩弄? 他不可遏止地愤怒着,恐惧着。 凤君悄悄地伸出手,放在宋清时的胸膛上,感受着里面的跳动。他最恨的时候,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宋清时对新任务对象做对他做过的事情,便把他的心挖走,身体做成傀儡,灵魂藏起来,永远陪着自己,这样就不会听见他对别人说甜言蜜语,不会看见他对别人温柔了。 这是严重的病态,会伤害喜欢的人 他苦苦控制,有些事,就算死也不能做。 幸好,宋清时从来没让他失望过。 残留的恨意,纠结的芥蒂,如清风吹过晨雾,全部都散了,露出晴朗的天空。 凤君忍不住笑了起来,无数血王藤从四面八方伸了出来,缠住了宋清时,将他裹在自己怀里,亲了亲。宋清时睁开了眼,看见凤君的灿烂笑容,他被迷得晕头转向,算是知道什么是历史上的烽火戏诸侯,什么是故事里的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虽然这些红色的藤蔓很奇怪,虽然手脚被缠得有些紧,不能动,有些藤蔓还往衣服里乱钻,缠在腰上,弄得痒痒的。 只要凤君高兴就好! 凤君舔着他的耳垂问:能让我看看你的芥子袋吗? 宋清时乖乖地把芥子袋交出来:都给你。 财政必须上交给喜欢的人,他拿零花钱就可以了。 凤君接过他的芥子袋里翻了许久,终于从灵石堆下面找出了那个本子,翻了几页,笑着问:锦城说这里写着你喜欢的人?告诉我,他是谁? 宋清时一个激灵,全醒了,想去把本子拿回来,却被缠着不能动。 他又遇到了送命题!答不好轻则挨打,重则被甩! 宋清时果断:是你! 凤君扬了扬本子,再问:既然知道是我,你可知是男是女? 宋清时乖巧:男的。 凤君挑起他的下巴,假装生气:怎么知道的? 看骨盆,宋清时迅速解释:我解剖过很多大体老师,研究过男女老少的骨架结构,男性盆骨狭长而高,女性盆骨宽短而低,生理结构影响走路姿态,男性走路时,盆骨很少运动,女性走路则会运动盆骨。 他最开始被美色迷惑,又遇到巨蛇,所以没多想,到了客栈,感觉体型不对,稍微想一下就明白了,毕竟现代社会有很多女装大佬,见怪不怪,不稀奇。 凤君呆滞片刻,医学生的观察角度太清奇,都是他想不到的点,过了好一会,他问:你为什么不拆穿我? 宋清时委屈:这是你的兴趣爱好,拆穿不好。 虽然有点奇怪,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就像他喜欢研究尸体和器官,放在旁人眼里也是怪怪的,既然凤君喜欢穿女装,而且穿得很漂亮,赏心悦目,他也不是拒绝新鲜事物的老古董,没必要拆穿吧? 宋清时拍着胸脯表忠心:我能接受女装的!很漂亮!很喜欢!你可以随便穿! 凤君看着他,感到了心塞。 宋清时继续夸:虽然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人,有点惊讶,但凤君身材比较娇小,我感觉很没有压力,容易适应。 凤君更心塞了:你不喜欢高大的? 他的原身虽然很完美,但是比当年的越无欢更高,更强 宋清时一直很嫌弃自己的单薄身材,推己及人,凤君也许会更介意体型,所以他继续向对象表忠心:放心,我不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就喜欢你这样温柔可爱的身材。 凤君想了很久,小心地问:你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吗? 宋清时肯定:对,我受不了。 他脸长得太嫩,站在高大成熟的男人旁边,可能会被当小孩的,伤自尊。 凤君的心都快塞满了,他暂时放弃变回真身,先保持少年的体型,等适应再说。反正对美貌有信心,男装女装都没关系,只要宋清时喜欢,混着穿便是。 宋清时答应了天武门之行,不让他把事情做完也不行。 我已经在你面前了,这个本子不需要留了,凤君想了想,收走那个写着越无欢过去的本子,本想撕了,可是看看宋清时有些不舍的表情,便将本子收进了自己的芥子袋里,然后递给他一个空白的新本子,笑道,既然我们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你重新写吧。 虽然心意很感动,但是和越无欢相关的记忆,他要全部处理掉才安心 宋清时想了想,同意了。 他在本子上认真写上:喜欢女装。 凤君: 第89章 污秽之魔 凤君回屋换了身轻便的少年装束。 宋清时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便收拾行李,找宋锦城商量,准备换条没有巨蛇的路前往天武门。宋锦城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坐在旁边的皓龙,讨好地给它剥了个鸡蛋,然后哭丧着脸道:走原来的路吧,我收到消息,蛇已经不见了。 因为,它已经做了你儿子。 宋锦城受了皓龙的严重警告,不敢跑也不敢说,他不想把恐怖带去天武门,然而这些地方都在不灭之巅的势力范围内,带去哪里,好像也没差别? ===第67章=== 忽然,宋清时身上涌出几朵小小的幽火,浮在身边,组成防御的形态,提醒附近有杀意出现。 宋清时一把将看见幽火,想问东问西的宋锦城推到旁边,紧接着,带着腐蚀的液体滴落在桌上,烧出小小的孔洞。 他抬起头,看见屋顶上爬着一团黑色的蠕动肉块,像巨大的海参似的,它在黑暗中抬起头,露出张奇怪又丑陋的脸,白色的眼睛,口器里是密密排列几圈的尖牙,长长的舌头像蜥蜴般伸出,上面带着血的气息 客栈里所有人都尖叫着,四处逃窜,修士们拿出法器,如临大敌。 宋清时在记忆里找了好几圈,发现自己从来没见过这种奇怪的魔物,只好问旁边手忙脚乱在芥子袋里找宝剑的宋锦城:这是什么? 宋锦城惊讶地看着他,回答:这是污秽之魔,你没见过? 宋清时茫然地摇头。 他记忆里的修仙界,处处都是危机,但危机主要来自争斗和人心,秘境副本里的妖兽或凶禽很少见到魔物。 这些天,他感觉宋锦城实在太单纯了,小小筑基修士,长得不错,没什么战斗能力,却毫不犹豫地救路边不认识的人,城镇里到处乱晃,财帛露眼,说话大大咧咧,不避讳陌生人,不懂人心险恶,每样都是找死之道。 所有的教训,都是吃亏后学到的。 他很有经验地陪着宋锦城到处行走,本来想等他亲眼目睹修仙界的险恶之处,再好好教育他生存的方法。然而,他等了很久,一次杀人夺宝的危机都没有发生,小偷小摸都很少有,遇到的所有修士,连魔修都知道循规蹈矩,这就有点尴尬了 污秽之魔到底是什么? 宋清时觉得这个世界和记忆中不同了。 你连污秽之魔都不知道?宋锦城看着他傻愣愣的模样,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活到那么大的,失忆能把基础知识都丢掉吗?这是污秽气息所化的魔物,没有理智,什么奇形怪状都有你小心点,污秽之魔不会单独一只出现。 幽火的示警更加疯狂,四处出现了好几只大大小小的奇怪魔物,吞食着人类的血肉。 修士们熟练地联手,或布法阵,或持法器,围剿着它们。 清时,你别怕,宋锦城盯着屋顶上的那只污秽之魔,故作轻松地安慰道,这不是厉害的污秽之魔,很容易收拾的,我和师兄师姐们杀过好几次类似的,经验丰富。虽然药王谷的修士不擅长战斗,大部分除魔战役里都是做后勤,负责治疗伤员,偶尔遇到的污秽之魔也是师兄师姐们搞定的,但是他可以的 屋顶上的污秽之魔张开口器,将整个身体都化成了巨大的幕布,朝三人裹来。 皓龙的眼睛变成了红色,它苦恼地看着这头污秽之魔,感觉不太好吃,不想吃。 宋锦城强撑着气势,偷偷看了下四周,发现修士们在剿灭其他的污秽之魔,没空搭理他这边,他盼着宋清时赶紧逃跑,自己好跟着弃剑而逃,然而宋清时傻愣愣地站着,在芥子袋里翻找着什么,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两人眼睁睁地看着污秽之魔扑过来,宋锦城看着密密麻麻的尖牙,乱舞长剑,绝望呐喊:我为什么要学医?! 药王谷这个破门派,学医只能救别人,救不了自己的命。 走开。宋清时推开他,然后弹指丢了两颗丹药去污秽之魔的口里。 污秽之魔瞬间便收了口器,呆滞半晌,然后在地上痛苦地翻滚起来,发出嘶嘶的哀鸣声。 祛秽丹和忘尘丹,都是消除魔气和心魔的药物,我感觉这只魔物是由污秽之物组成,做个实验,没想到真有用,宋清时看着地上打滚的奇怪魔物,满脸都是研究欲望,他卷起袖子,没找到手套,只好问旁人,谁帮我按住它,这玩意没见过,我想取点样品研究。 宋锦城感觉自己像个二傻子 皓龙不怕脏,它用巨蛇之力把污秽之魔按住,讨好地拖到宋清时面前:爹,给你。 乖,宋清时笑着看了眼皓龙,然后从芥子袋里取出几个装样品用的小瓷瓶,将污秽之魔的口中的酸液收集起来,再取了些皮肤组织和肉块,分别装好,然后教育宋锦城,学医最重要是冷静,怎能遇到点小事就慌慌张张?你应该先观察敌人弱点,然后用毒或者药解决。 明明不是剑修,不会剑法,拿着把破剑壮胆吗? 宋锦城讪讪道:我刚筑基不久,慌 宋清时恨铁不成钢:我现在也是筑基,打架用的是脑子,不是修为。 他用幽火将剩余的肉块都烧掉,然后好奇地观察其他的污秽之魔,每只都有些区别,有些是腐蚀的,有些是速度,有些是力量残杀着人类,客栈老板的妻子,在污秽之魔的攻击下,失去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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