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了电话,我而猛然从床上翻下来,一只手抓着衣服、另一只手去够我的笔记本电脑。 ——史密斯是对的,时间很紧迫。 我需要去维斯特兰。 2016年10月10日 维斯特兰市和我记忆中一样糟糕。 要是说什么季节最应该避免来维斯特兰,那一定是秋天和冬天:这可能是这个城市最漫长的两个季节,仅仅到十月份城市里的叶子就要掉光了,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灰蒙蒙的,夹杂着草坪干枯以后裸露的黄色土地。这个季节没完没了的下雨,空气又湿又冷。 我住在一家糟糕透顶的汽车旅馆里,墙壁和床单都有一股湿淋淋的霉味,不过按照史密斯的资料,这家旅馆离兰登取保候审期间的住处最近。 我打算从他的行动轨迹开始入手,至少先弄清楚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史密斯的资料里说昨天就他联系不上兰登了,去他家的时候发现那家伙已经逃之夭夭。 那些资料我看得仔仔细细,所以对他会逃走并不吃惊:兰登就是打女人的人渣,虎背熊腰,长着一张酗酒过度的红脸膛。这样的家伙应该很容易给人们留下印象,希望这能给我带来好运。 我出旅馆的时候,前台的电视上还在播放最近的凶杀案新闻:两个女性被残忍地谋杀(我仔细看了看,其中一个死亡的地点还离我住的汽车旅馆挺近),现在警方正在怀疑的嫌疑人竟然是维斯特兰法医局的首席法医。 看到这样的推断,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觉到惊讶了——我得提醒自己,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城市不但黑帮横行、枪击案频发,而且每年死于谋杀案的市民比例位居全国榜首。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的首席法医官是个连环杀人犯我也不会感觉很惊讶。 哈,维斯特兰。 2016年10月11日 今天至少工作有了点收获:兰登绝对是9日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过我不确定他到底出没出城、怎么出城,因为我开车来的时候就看见公路上警察在排查出城的人,好像是在查什么案子。反正维斯特兰每天都也这样那样的恐怖死亡事件还排查,他们还有两个连环杀手没抓到呢。 今天工作非常辛苦,兰登有一辆汽车,但是他显然没有开自己的车离开,他的车牌号都被登记在案呢,有脑子的人肯定不会这么做。我跑了附近能找到的所有租车行和卖二手车的地方——价格低廉的那些,他没有工作,跟自己的前妻离婚之后肯定也没什么钱。 最后我终于把他找到了:这主要是因为租车行的老板自己也气急败坏,显然兰登用假名租了一辆破破烂烂的福特轿车,只付了押金和一天的钱。 可他再也没有回来,我估计租车行的老板是再也看不见那辆车了。 我怀疑他已经出城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无论如何,我必须开始搜捕他了。 2016年10月12日 诸事不顺。 我对维斯特兰市并不是特别熟,正如我所说,我之前在这里追捕弃保潜逃犯的经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上帝,他们真是有太多弃保潜逃的家伙了,我很怀疑史密斯是怎么在这个城市做这一行还没有破产的——这地方太鱼龙混杂了,跟你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个什么拉美帮派的二把手,有人脉可以带你非法越境去墨西哥什么的。 不过好歹,兰登这个人好像没什么人脉。他之前有过多起暴力前科,但他只是脾气暴躁,却从没有把自己卷进什么黑帮事务里去。 这是最好的结果,他就只是一个暴躁迟钝的大个子,而不是什么帮派的小弟;如果他加入了任何一个帮派,那些人都有能力让我再也找不到他。 我尽可能地不碰帮派事务,那太复杂也牵扯到太多恩恩怨怨,毕竟曾经我有个朋友因为协助追捕一个黑帮分子,后来被那个帮派的其他人打到重伤。 我今天要去见的就是那个朋友:老亨特——希望对方能提供给我一些绕过关卡离开这座城市的思路。维斯特兰市警察局虽然以受贿和黑警闻名全国,但是这种暴力案件的警察的水平竟然意外地还可以。 有一种说法是,因为托某些连环杀手的福,有些把解决离奇谋杀案作为毕生梦想的家伙因为那些连环杀手自愿加入了他们,一群疯子。 我们在一家味道不佳的餐厅里见面,老亨特还是拄着拐杖,他腿骨里钉着的那几根钉子可能这辈子也取不出来了。他干这行干了快有三十年,眼里总是燃烧着一种冷静而疯狂的东西。 我们聊了聊自己的近况,然后他忽然对我说:“艾伦,你有没有想做点更刺激、更有成就感的工作?” 我说没有,我现在的日子已经够刺激的了。 他就对我露出那种鄙视的神情,好像对我现在做的这份工作嗤之以鼻的一般,我知道因为我坚持不涉足黑帮事务,他就觉得我是个胆小鬼——但是看啊,看他的腿都成了什么样了。 “你要找的这个兰登就是个打了女人之后就逃跑的懦夫,”他冷哼道,“维斯特兰是座充满机遇的城市:这里可是有两个货真价实的连环杀手呢。” 我不知道我对他露出了一副什么表情,总之他爽朗地大笑起来,不再提这档事情,开始跟我说秘密的出城路线的事了。 2016年10月13日 今天的晚饭是加油站旁边的便利店食品,我吃到了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吃的三明治,到现在那股花生酱的怪味好像还牢牢地黏在我的嗓子里。 昨天老亨特告诉了我几条我之前从来没听说过的出城路线,要是我一个人对着地图研究这玩意,估计一辈子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他又对我露出了那种干巴巴的、自鸣得意的笑容。 “这是本地人可能会选择走的路,可以避开大路上检查的警察——维斯特兰市郊的路上到处都是条子,你懂,因为走私枪支和毒品之类的事情。”他说,“我还知道有些只有黑帮才知道的路线,但是告诉你也没有用,我看你那位兰登不会知道那种小道消息。” 他说话的时候总显得对自己的选择(包括自己那条不成形的腿)感觉格外骄傲,就好像我真在干什么穷极无聊的工作一样。不管我在工作选择上多谨慎,我相信我过的日子还是要比在像史密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对我们发号施令的人要刺激多了。 我按照亨特的说法一一检查这些路线,目前还没有成效。我相信兰登已经出城了,所以不再试图在城里寻找他的踪影:我了解他那种人,在大难临头之前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逃出这个地方。 尤其是看看开庭时间,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是尽管如此,我今天还是一无所获。 写这篇日志之前我又想起老亨特的样子:虽然他对自己的自信心总是过于膨胀,但是事到如今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逐渐变老了,一个人没法在继续这种工作。我昨天走之前他问我想不想留下和他一起干活,按他的话说,“维斯特兰是个金库”。 维斯特兰是犯罪者的天堂,在这里当赏金猎人的工作机会要多多了——这没错,但是我的生活已经够混乱了,我还不想陷进彻彻底底的疯狂里去。 而老亨特甚至给我看了他的笔记,他竟然真的在有意搜集那些关于连环杀手的新闻,“只要抓住他们其中的一个,你立马就能躺在马里布的海滩上喝鸡尾酒了。”他说。 这听上去真是个美好的梦想,我立马表示敬谢不敏。 于是他只是向着我咂嘴,露出十分懊恼的样子。而我只想赶紧干完这一单离开这个地方,我真是太讨厌维斯特兰的阴雨天了。 我现在住在汽车旅馆里,隔壁有对情侣在玩命做爱,在这样下去我就准备去砸墙了。 总而言之,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好多活要干。 2016年10月14日 我觉得我找到兰登的踪迹了。 这是从另外一个加油站得到的消息,他们说三天前有一个符合我的描述的人曾经在这个加油站加油,然后继续向北开去——这个加油站不光不起眼,而且跟主干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兰登能找到这里,我都为之前那么鄙视他感到抱歉了。 我希望他现在不打算偷渡到墨西哥或者什么地方去,如果他上了州际公路,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他了。不过那些道路上很容易碰见警车,我觉得他可能不敢冒这样的险。 我目前正在镇子里搜索,他总是要停下来休息的,这附近有不少不起眼的小镇,没那么多人会注意他的行踪。 今天的日志很短,我不是在赶路就是在搜汽车旅馆,这种工作简直累得要死,我得休息了。 2016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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