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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说不定能混出个名堂。 她又不是离了男人就活不下去的那种女人。 看着猪栏里的两头粉嫩猪,姜双玲再一次唏嘘自己来到了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 幸好她也算是个天性乐观的人,没一会儿想开了,现在抱怨钻牛角尖都没有用,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好好的生活下去。 她也不算亏,变年轻了十岁呢,如果这个时代的姜双玲变成了她,那么也希望她能在那边好好的。 她帮她照顾弟弟,也希望她帮她赡养父母。 “阿弟,来,吃一个鸡蛋。”姜双玲把一个土鸡蛋塞进姜澈的手心里。 这是个水煮土鸡蛋,深棕色,椭圆形的,小小的一个,姜澈的小手也能把它抓稳。 姜双玲捏了捏小家伙没几两肉的脸蛋,对方有一双很漂亮轮廓很深的凤眼,她最喜欢姜澈的这双眼睛,有一种古典内敛的韵味,等他以后五官长开了,这双眼睛肯定会更加好看。 她刚来的时候,姜澈和村里的其他小孩一样,全身脏兮兮的,头发也是乱蓬蓬的,手指缝和脸颊带着黑色的污垢,但就是这双眼睛格外吸引人的注意。 姜双玲费了不少功夫,把他收拾的干干净净,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就是还有些营养不良,过于瘦弱怯懦。 平日饭食没有肉,姜双玲就计划让他吃鸡蛋来补充蛋白质。 “阿姐?”姜澈抓着手里的鸡蛋,仰头看她,“阿姐,你吃——” 说着就要把鸡蛋推给姜双玲。 就算是普通的水煮土鸡蛋,对他们来说都是值得珍惜的美味,姜澈想让姐姐吃。 姜双玲右手握拳在姜澈眼前晃了晃,露出了指缝中的棕色鸡蛋轮廓,“阿姐当然也吃。” “咱们俩吃,不要告诉别人哦。” 姜澈老实地点点头,“婶婶她——” “又不是从家里拿的,安心吃,吃完了蛋壳给阿姐。” 最近这些天,阿姐总是喂鸡蛋给他吃,姜澈也不知道这些鸡蛋是阿姐从哪得来的。 阿姐说是跟人换来的,藏在家里,每天给他煮一个吃。 婶婶的鼻子比狗还灵,家里只有她藏东西的份,别人藏东西,准得被她发现。 姜澈怕姐姐被发现,被婶婶骂,但是几天过去,阿姐的鸡蛋还没吃完,婶婶也没发现。 因为怕外人说闲话,姜家全家一起吃饭,都是一样清汤寡水的饭食,但是李二花经常私下开小灶,就是为了避着他们姐弟俩,姜澈以前知道,姐姐也知道,但是阿姐那时总是对着他摇摇头。 “好了,蛋壳给阿姐。” 姜双玲用废旧纸张将蛋壳包裹起来,攥在手心里,在姜澈看不到的地方,她手心里的这团废纸凭空消失了。 姜双玲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第一天就发现,她把自己租的那一间民宿也带了过来,那是一间带院子的二层小楼。 当时发现这件事的姜双玲可没高兴坏了,这就说明她能在随身携带的民宿里种菜养猪养鸡啊≡谡馄呤年代起码是饿不死了,然而…… 她高兴的太早。 因为她的这一栋随身民宿居然是会“重置”的那一种,每到晚上零点,它就会恢复成最初的样子。 开始姜双玲不知道,白天苦哈哈在院子里松土挖坑种下一排小菜,结果第二天去看,傻眼了。 一切恢复原状。 种下的东西全没了。 就好比她刚才扔进去的蛋壳,只要到了晚上零点,民宿就会跟清垃圾一样自动将它消除。 她带过来的随身民宿不能种东西,也不能养鸡养鸭,更不能储存东西。 姜双玲欲哭无泪。 不过,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虽然每天会重置,她不能在里面种菜,这也意味着,她从民宿里拿走某样东西,到了第二天零点,民宿会把那样东西自动补齐。 她穿来的时候,恰好是搬进民宿的那天,民宿里空荡荡的,院子也荒芜着,只有她打包的简单行李。 “如果早知道会带着它穿越七十年代,我就应该先搬个超市进去……” “最不济,也去买点肉啊!”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她的行李大部分是画册画笔颜料之类的绘画用品,姜双玲画了二十多年,对她来说,什么都能将就,唯有收集的心爱颜料不能丢。 然并卵,颜料不能当饭吃。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 民宿里还算有点吃的: 民宿主人送的一小罐野蜂蜜;搬家时邻居在院子里用大锅炸猪油,姜双玲去凑热闹,送了他家孩子一幅画,被邻居送了一小碗猪油和两个自家养的土鸡蛋;另外就是她搬家时带着的一斤大米和一个没吃完剩下的皮蛋。 她打算煮皮蛋瘦肉粥。 但是肉还没来得及买,人却已经穿越了。 第3章 姜红萍 千金难买早知道…… 为什么我搬家的时候这么潇洒?我为什么不买点酸奶坚果猪肉脯…… 来到七十年代后的姜双玲无数次捶着床板流泪后悔。 蜂蜜、猪油、鸡蛋、大米、皮蛋…… 猪油?猪油是用来炒菜吃的,皮蛋?皮蛋煮粥吃还差不多,单独吃姜双玲咽不下去,野蜂蜜和鸡蛋是好东西,姜双玲每天喝一杯蜂蜜水,和弟弟各吃一个鸡蛋,才勉强压下身体里躁动的馋虫。 “在这个年代,猪油最难得,要是能搬出去就好了,我自己掌厨,炒青菜也得加点油才好吃……虽然只有一斤大米,但是每天都能重置一次,我拿出去也就相当于每天免费得一斤大米,起码饿不死……” 姜双玲在心里宽慰自己要知足,但她也迫切想要带着弟弟搬出去,想当一个家里的女主人,这样她才能光明正大的使用这些东西。 要不然每天吃个鸡蛋都要偷偷摸摸。 这也是她同意婚事的原因之一。 姜家的院子是村子建的比较气派的石砖房,前院一块菜地,养着些鸡鸭,进门往左是厨房,中央一个堂屋,外加四个房间,姜传福李二花夫妻一个屋,姜双玲姜红萍一个屋,姜澈和小堂兄挤一间,还有一间在厨房对面,是柴房,堆放着许多捆木柴。 大门直穿后门,后门出去是后院,后院挨着小山坡,地势稍高一些,上两个简陋的小台阶,是两间简陋茅草泥巴屋,一间养着猪,另一间是茅厕。 姜传福夫妻二人房间里此时有轻微对话声。 李二花把女儿姜红萍拉到房间里,往外看了两眼后关上门,转过身立刻劝道:“女儿啊,你要不要再想想?那齐营长的条件可好了。” “说是生得特别好看,比村里的黎知青还要好看,你不就喜欢那样的。” “蒋翠晴那边的说,他有个亲哥在原阳当团长,听消息说快提副师了,嫂子是司令员的女儿……他现在就是营长,以后更是前途不可限量。”李二花也不太懂什么军衔,只是听着就觉得人家背景厉害,不是她们家这种能高攀上的。 “就算人带着个拖油瓶儿子,也有一大堆女人想嫁他,文工团的,还有那些年轻的老师,护士,都想找人牵线搭上他,但是人家里要求说这次要找个身子骨结实的乡下姑娘,要家里根正苗红的,踏踏实实过日子的那种,当然还要好看,我女儿可不是生得这么好看,屁股大好生养,以后肯定生儿子——” 李二花原本也不想让自己亲女儿去给人当后娘,可这婚事落在姜双玲的身上,她又总觉得不得劲。 听那边说,这可是个好对象,要不是姜家一个远方表亲随口在男方面前一提,那边正好有意向要找个乡下漂亮姑娘,不然还真轮不上她家。 老师护士都抢着要的男人,这可是个前途光明的军官,比嫁个乡下泥腿子好多了。 “妈,你别说了,我才不嫁,给人当后妈有什么好的,人条件再好,都已经结过婚了。” “我不要他,堂姐都答应了,姜双玲嫁。”姜红萍丝毫不为所动,她在父母的床上坐下,斜过身体,从一个小箱子里摸出一块藏得严严实实的冬瓜糖。 那冬瓜糖还是过年时剩下的,虽然又硬又难吃,放久了一股怪味,起码还能甜下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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