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个小团体的领导者,他有权利去决定是否继续犯罪。 根据当时的法定情景来讲,如果王文远拒绝了犯罪要求,还会有继续下去的情况吗? 再有。 张大力提出犯罪的想法有没有,或者说是不是在争取王文远的意见? 其实还有一点吴振并没有说出来。 这一点是什么? 那就是张大力在这个团体里面有没有发言权,有多少的发言权? 如果张大力在这个团体里面处于弱势,他提出犯罪的这一请求,那么只是在询问和得到“团体领导者”的同意。 也就是只有建议的权利。 所以根据各方提出来的观点,王文远判定主犯是肯定的。 那么判不判定张大力是主犯这一点需要考量。 理清思路。 吕鹏辉看向被告人席位开口询问: “被告人张良,你能不能描述一下张大力在你们犯罪团体中的地位。” 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吴振听到审判长的这一询问。 就当即明白了审判长不会判定张文远为从犯了。 心里不禁暗叹口气。 不过还是整理好心情,继续着这场庭审。 另一边,被告人席位上,张良在听到吕鹏辉的询问开口: “张大力在我们犯罪团体中的地位还是算是蛮高的。” “他只听王文远的。” “因为我和张大力还有于卫,我们三个人都是普通的家庭,张大力家里面还算稍微有一点钱,比我和于卫家里好一点。” “所以说还是有话语权的.…” 吕鹏辉继续开口:“按照你的陈述,他只听王文远的,那么是不是在平常的事件中,他也会听王文远的?” “你觉得如果张大力在当时提出犯罪请求的时候,王文远不同意的话,那张大力还会继续犯罪吗?” 对于这个问题,张良在思考了几秒后开口:“不会。” “王文远在我们小团体里面很强势,说一不二,一般张大力提出什么意见,只要王文远不同意,张大力绝对不会去做。” “好的。” 吕鹏辉询问完后点点头,接着看向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针对以上答辩和询问,被告人委托律师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吗?” 吴振摇头:“没有了。” 现在审判长已经将该审有的问题都已经陈述清楚了。 关于主犯从犯这件事情非常的清晰了。 他就算再提出抗议,也没有任何异议。 但是一旁的王河,很明显的看出了现在庭审的情况有些不对。 于是着急的向吴振挥手,示意赶紧陈述,必须要从主犯变成从犯! 不从主犯变成从犯,这次案件影响力那么大,主犯那肯定要死刑的! 这个时候了,吴振在那里说什么没有异议,说什么没有陈述的? 没有陈述,那就意味着他儿子很有可能要判定死刑! 此时的王河,心里焦急万分,不停的挥着手,提醒着吴振。 吴振的余光看到了王河的行为,也知道王河是想要让他来反驳庭审上审判长的相关问题和判定。 可是,根据目前庭审现有的情况,根本反驳不了。 没有法律依据和客观事实,他怎么反驳? 反驳什么? 没有法律依据,在庭审上,陈述的再多,审判长和合议庭都不会采纳。 这种陈述和反驳有什么意义? 吴振索性干脆就当没看到王河的示意。 王河看到吴振没反应,也是越来越着急,不停的挥着手。 审判长席位上,吕鹏辉在看到王河的举措后,微微皱眉。 他知道王河是王文远的亲属,也知道王河这种行为是什么意思。 但是你不在庭审之前先交流好,现在在庭审上进行暗示是什么意思啊? 当法庭秩序不存在是吧? 吕鹏辉敲响法锤示意:“听证人员不得扰乱庭审秩序。” “听证席位第二排右五的听证人员在做什么?” “请遵守庭审秩序!” “在此进行提醒,如有下次进行驱离!” 见审判长注意到了自己,并且对自己提出了警告。 王河心里万分的焦急,但也只能无奈的安静坐在听证席位上。 目光焦急的看向审判台席位,希望审判长能够判定他儿子王文远是从犯。 同时心里面也对吴振升起了一阵的怨念。 不过就算是对于自己的委托律师不满,王河的这种想法,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实现。 审判台席位上,在对王河进行完相关的提醒后,吕鹏辉直接宣布了相关的判定: “针对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在这个案件当中,应当判定王文远为从犯。” “合议庭经过对于被告人的询问,经过事实的认证,认为在本案当中,王文远作为犯罪团体的主要领导者。” “在张大力提出犯罪请求的时候。” “可以明显的驳回张大力的犯罪想法。”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王文远接受了张大力的建议,选择了实施犯罪的行为。” “等同于确认了张大力的建议,在主观上是有想要实施犯罪的想法。” “并且,张大力在犯罪团体中并不作为主导地位,王文远属于犯罪团体中的主导者,和谋划者。” “从这一点来讲,判定王文远为主犯,没有任何的异议。” “基于以上,驳回被告王文远委托律师的相关提议,判定王文远作为本案的主犯。” “另,张大力提出犯罪意见,但并没有谋划和主导的权利。” “判定张大力为从犯。” “张良和于卫两人,同为从犯!” 在判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刻,王河眉头拧成一个川字。 没有谅解书,现在就判定成了主犯! 入室抢劫杀人并强奸他人致人死亡,这都是重罪! 现在成了主犯怎么办? 成了主犯,这不就真的被判定成死刑了嘛! 听到这一判定,王河的心一瞬间落进了谷底。 他可就这么一个独生子! 他挣了这么大的家业,未来是打算全留给王文远的! 可是现在.… 王河在听到判定的时候,脸上有着异常的疲乏。 另一边,法庭直播间中,在看到王文远被判定成了主犯。 不少人也纷纷表示判的好,同样也表示出来了对这个案件的重新看法。 “原本听那个被告人张良的描述,在这个案子中,我以为张大力的犯罪行为是最严重的。” “但是通过法院对主犯的判定和询问,我现在才看出,在刚才张良的陈述当中,张大力不过是一个小弟的角色!” “一切的规划和实施都是那个王文远!”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来看的话,那个王文远才是这个案子的,真正主犯这一点法律并没有判定有任何错误!” “的确,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合议庭考虑的更全面一点!” “如果这么看的话,这下子,四名被告人可能都要判死刑了!”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我可就很期待了!” “.….” 呼.… 受害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苏白长呼口气,一旁李雪珍拍了拍胸脯,脸上满是笑意:“苏律师.…” “现在这个王文远已经判定成主犯了,他先前是想用自首+从犯,来逃避死刑。” “可是现在的确判定成唯一主犯。” “苏律师.…这下被告人是不是要全都判死刑?” 李雪珍说这话的时候,眼睛biu biu放光。 似乎是非常期待。 在李雪珍看来,被告方的这四名被告人员,所做的事情判死刑都不解气。 但是她作为律师,还是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 所以询问苏白的意见。 听到李雪珍的询问,苏白扭过头。 怎么说呢.… 这个案件,犯罪行为涉及到的严重程度极其恶劣! 就算是王文远被判定成了从犯,在加有自首的情节。 只能说有部分可能性会被判定成死缓。 还不一定可以判定成死缓,只是有这种可能性。 苏白估计王文远的被告律师下面可能会以自首,作为下面刑期判定的主要依据。 因为现在犯罪事实已经确认,主要是确定要不要判死刑了。 虽然说自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但是! 自首并不是万能的减轻,只是在某些罪行上减轻一定的刑罚。 像这个案子,就算有自首情节,也肯定会被判死刑! 所以李雪珍说的,被告人可能都会被判死刑,这一点说的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苏白点了点头:“大概率会是这么判罚的。” 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回答后,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 这么来说,那这四名被告人也算是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只是.… 李雪珍看了一眼杨铁军的背影,抿了抿嘴角。 .…. PS:求求月票~ 第393章 被告陈述的什么?观众:去TM的! 新婚夫妇遇害。 这个案件所有犯罪人员认罪认罚,并且事实充足,证据充足。 在这种案件当中.… 庭审的主要目的就是排查出案件中的相关信息,确保没有遗漏。 而后根据所对应的刑期进行判罚。 像这个案子,被告四人,犯罪罪行严重。 会不会判死刑? 绝大多数的人心里都认定了,被告人四人很有可能会判决死刑。 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比如说排除有没有什么其他减刑的可能性。 就比如说,曾经有一名死刑犯,在判罚期间,突然做出了一件足以推动某项巨大科研的事项。 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的立功表现,免除死刑。 当然.… 这种情况少有,并且基本上不可复制。 庭审场上。 所有人都知道,这场庭审进入到了最关键的时刻,那就是关于刑期的判定。 庭审台,审判长席位上的吕鹏辉将面前的材料翻了几张。 开口:“目前关于本次庭审的主犯,从犯已经确认。” “各方均无异议。” “本案当中,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其认罪认罚。” “现在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进行判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人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异常恶劣。” “对于以上,张良,张大力,于卫,王文远等四名被告人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有没有什么想要减轻判罚的因素。 针对审判长的问题,被告人的各个委托律师都进行了相关的陈述。 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的委托律师原本就是援助律师。 援助律师大部分都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对于罪名进行相关的认定。 所以,在审判长提出来,其所犯罪行严重程度属于异常恶劣时。 援助律师只是基于基本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并没有否认这一点。 并且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等三人的情况也没有可以有减刑的情节。 三人都参与到了犯罪的事实当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张良的援助律师倒是提出了一点,那就是张良刚满18周岁没有几个月的时间。 想要提出这一点,让审判长考虑对其的刑罚。 在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援助律师陈述完毕后。 吴振才缓缓提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主要有三点。 第一,刚满18岁不久。 第二,有自首情节。 第三,就是降低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程度,用以保证能够判决王文远死缓。 “审判长。” “在庭审上的判定当中,判定王文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犯罪人员。” “对于这一点,我方并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我方想表明一个观点。” “那就是在这场庭审当中,王文远,虽然作为团队的主要人员。” “但是并没有提出来犯罪的想法,可能在张大力提出来的时候,他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但是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这个观念。” “再有就是。” “王文远刚满18岁不久,仅仅多出三个月。” “刚达到入刑的年纪。” “可能在某些观念上还属于未成年人,对于法律没有太多的敬畏,对于生命也没有太多的敬畏。” “有个成语说的很好,无知者无畏,因为不知道,所以无所畏惧。” “王文远这是严重的缺少了法律的意识。” “所以造成了这场悲剧的发生,对于这一点,我方委托人王河对受害人的家属也抱有很大的歉意。” “多次找到受害人的家属想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是都遭到了拒绝.…” “再有。”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看得出来王文远具有自首情节。” “根据国内刑法法律法规规定,在犯罪以后自动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应当减轻相应处罚。” “从以上来看,我方认为应当对王文远减轻刑法。” “并且对于本案,我方还有一个看法。”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吕鹏辉开口:“被告人委托律师有什么看法?” “我方认为本案涉及到的犯罪情节的确是特别的严重,” “按照相关的罪行处理,已经达到了判定死刑的程度。” “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任何的不妥。” “可是审判长,被告人四人,都属于18到20周岁刚成年不久的人。” “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犯罪年龄都相对较小。” “并且在这个案子中,根据四人的口供一致指出了是杨帆在被控制后进行了强烈的反击,才导致了最终的结果。” “并且这个案件中,根据四人的陈述,张大力有杀人的想法,是因为杨帆告诉他们这么做是要判重刑。” “从这一点来讲,杨帆可能还存在着一定的引起犯罪人员情绪的责任。” “所以基于以上我方认为,被告人四人所犯的罪行虽然极其严重。” “可是考虑到多方面,还是应该从轻进行判罚。” “.….” 在吴振进行陈述,陈述到受害人可能还有一定情绪引导责任的时候,法评直播间中,不少人直接开骂! “艹!这是什么牲畜?嘴里能说出这种话?” “什么叫做杨帆激怒了对方,挣脱了对方的束缚,杨帆也有一定的情绪责任?!” “受害者有罪论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受害者就应该被欺负,不应该反抗,也不应该说什么其他的事情是吧?” “TMD牲畜!” “我能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不就是想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用得着朝受害人的身上泼脏水吗?用得着吗?” “这种陈述就是在这妥妥的恶心人!” “能不能把这个委托律师也给他判一个死刑啊!听到他说出这种话,我简直都快要气死了!” “.….” 直播间内都是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无证的谩骂声。 甚至在庭审场上,杨铁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着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怒骂。 “你说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杨帆也有责任,杨帆他有什么责任?” “是那四个杀人犯冲进我儿子家里面,把我儿子控制住了,我儿子想要反抗,这有错吗?” “他错在哪?” “他是不是不能反抗,就只能看着我儿媳妇被别人欺负?!” 对于杨铁军的怒骂,吴振的表现非常的平静: “我理解受害人家属的心情。” “可能受害人家属没有明白我刚才陈述的意思。” “我刚才陈述的是在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责任,并不是说他在在这个受害的过程中有责任?” “呸!你放屁!” 杨铁军对着吴振呸了一口,还想继续说什么。 可是却被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敲响法锤进行了打断: “请受害人家属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这是在进行庭审中。” “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法庭要求进行陈述的时候陈述,也可以让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代替陈述。” “请不要在庭审上发泄!”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杨铁军这才怒气冲冲的坐了下来。 但是情绪明显依然非常的气愤。 苏白望着杨铁军这么气愤,示意李雪珍安抚一下。 然后抬头看向吴振。 在这时,审判长开始对刚才吴振的陈述,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看法。 “对于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想法?” 李雄抬头朝着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看了一眼: “我方认为,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完全没有法律基础和意义。” “尤其是关于刚满18周岁这一个话题。” “还有作为主题在主观上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刑法要规定18岁为刑事完全责任承担人?” “那是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18周岁已经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就算是只满18周岁,刚一天,刚一个小时,刚一分钟,一秒钟!” “那也是法律上承认的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人!” “这一点,无论是张良的援助律师,还是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毫无意义!” “因为庭审如果依照这一点进行判罚,那么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所以这一点完全可以不采纳和不听取。” “还有就是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王文远的主观。” “王文远的主观,无论怎么说,他杀人实施犯罪,这些都是客观的事实,有着故意性!” “再有。” “根据被告方王文远的委托,律师的陈述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判罚,这一点我认同。” “但是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特别恶劣,我认为就算是自首也远远达不到减轻判罚的程度。” “检方依旧认为,本案应当判决四名被告人死刑!” 李雄的陈述是从基本的客观事实来进行的。 陈述的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这几点都比较符合苏白的看法和观点。 但是在苏白的观点中认为,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是吴振最后的陈述! 吴振最后的陈述是想说明什么呢? 他故意来贬低杨帆这个受害人的目的。 就是想要让这个案子的罪行从其他方面进行减轻! 好从而有自首的这个情节来判定王文远,再次减轻刑罚。 可是在这方面来陈述受害人有一定的责任问题,是不是不太合适? 面对审判长询问有没有什么想法,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 “对于刚才被告人所陈述的内容,我方认为全部都非常的不合理。” “关于刚成年和自首的这两个观点,刚才公诉人已经进行过陈述了,我在这里就不过多的进行论述。” “我只想陈述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最后一点。” “这一点我不理解。” “那就是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杨帆在这个案子中进行了挣脱。” “激怒了张大力,并且恐吓了张大力等人,让其有了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还有杀掉两人的想法。” “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这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情绪责任,那你能说说什么属于情绪责任?” “你的意思是杨帆不应该去激怒犯罪人员是吗?” “是的。”吴振开口。 “好的。”苏白点头继续开口: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杨帆承担情绪责任,这一点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 “什么叫做责任?” “在庭审上所陈述的责任一般都是法律责任的问题。” “被告人委托律师是认为受害人需要承担相应部分的关于本案责任吗?” “受害人杨帆被四名青年闯入家中控制,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被调戏。” “难道说不应该有情绪,不应该有生气的想法,不应该反抗?” “我不知道这一套理论是从哪里来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这些观点。 都是想要让这场案件的刑事责任降低,从而达到为王文远减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在这场案件中做过什么行为?” “入室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是团伙作案性质,故意杀人!” “他是整个案件中的主犯!” “难道只是因为有了自首的情节就能减免其所应当受到的刑罚吗?!” “或者说把相关的责任问题推给受害人杨帆,达到减刑的目的?” “可是杨帆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吗?” “我认为不应当,在法律的定义上也不应当!” “所以基于以上。” “我想请被告人委托律师,不要将责任抛给受害人!” “在这里,我想再次提醒一句,两名受害人在生前都遭受到了残忍的折磨!” “被告人的年龄虽然都不大,但是已经达到了负有刑事责任的问题!” “无知者无畏,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不懂,并不是其他人的责任,而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理应由他们各自承担!” .…. 苏白的声音不大,但是传遍了整个庭审场。 吴振想把一定的责任抛给杨帆,用以达到让王文远减刑的目的。 可是王文远是什么情况? 王文远是主犯! 这么一个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到了两条命案! 并伴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想凭一个自首情节就要判缓刑?! 怎么可能! 吴振的其他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只是有一定道理! 这场庭审的影响力那么大,他陈述的又没有法律依据。 审判长怎么可能采纳他的意见? 减刑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必须死刑! .…. PS:求求月票~ 第394章 质问被告人委托律师,委员会商讨结果 “艹!说得对!无知者无畏这句话对不对?对,但是不应该出现在这场庭审上!” “意义的理解也不合适!” “作为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刚成年怎么了?刚成年难道不知道这种常识性问题?!” “肯定知道!” “只不过他们嚣张惯了,认为做什么都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们!” “他们敢闯入别人家里杀人抢劫,强迫,杀人不就是因为那个领头的有背景吗?” “现在说无知者无畏,他是无知吗?他是仗着自己家里有背景欺负弱小!” “觉得自己肆无忌惮,法律约束不了他!” “这种人,建议重判!绝对不能减刑!” “赞同楼上,说什么无知者无畏,都是想要减刑的借口而已,说白了,就是仗着自己家里有钱,觉得自己老子什么都能解决。” “这种人的性格就是肆无忌惮,一般人找刺激,敢进入别人家里面,还当着男人的面调戏别人家的媳妇吗?” “从这个出发点来看,就是一个家里面有钱有势,但是被惯坏了的人!” “我估计王文远他爸是暴发户出身!” “这么说,惯子如杀子,这说的也很对了!” .…. 法评直播间,不少人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都愤懑的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主要还是针对吴振所陈述内容和王文远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进行讨论。 和直播间中的猜测差不多,王河也是近些年才开始发迹的。 发迹的这几年,忽略了对于王文远的教育,而王文远也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了很多不好的东西。 王河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心态又是暴发户心态,所以对其很溺爱。 每次王文远犯了事,王河都会给王文远擦屁股,所以养成了王文远的这种性格。 说白了。 还是由于王河的溺爱,所以导致了现在的这种情况。 听证席位上。 王河看着审判长席位,又扭头看着被告席位上的王文远。 此时,他心里面的情绪已经落入到了谷底。 他不懂法。 但是懂场合。 现在的这个场合就是,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都对判决被告人死刑没有太大异议。 并且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也提出,被告人全部判死刑。 他给王文元找的委托律师在庭审上,虽然表述出来了一些观点,可是这些观点全都被人家给反驳了。 像这种情况.… 从理性上看,不被判死刑,基本上不可能。 不过,王河的心底还是有着一丝希望的。 只要没有到最后的判定,一切都有可能。 .…. 审判台席位上。 吕鹏辉在听完各方的陈述后开口: “庭审到目前为止,各方陈述都已经大致陈述完毕。” “被告人王文远委托律师,面对公诉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陈述还有什么其他观点吗?” “没有。”吴振抬头开口。 “好的。” 吕鹏辉敲响法槌:“刚才被告人所陈述的内容,第一,是受害人王文远刚成年不久。” “第二是有自首情节。” “第三是认为受害人也有情绪引导责任。” “对于这三点,第一点和第三点,合议庭现在在庭审上直接进行驳回,不给予采纳。”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成年了,那么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不存在什么主观意愿有未成年观点之类的,只看客观事实有没有年满十八周岁这一点,我想被告人委托律师也清楚吧?” 吴振点头:“审判长,我方清楚,只不过我方只是想表达.…” 吴振还没说完,吕鹏挥就挥了挥手,打断了其继续说下去的想法。 “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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