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就是直接请出庭审了。 吕红梅听到苏白的话,直接愣了...这就直接申请让她回避..? “审判长,我的提问只是基于正常的提问,不具有诱导性,请审判驳回诉讼方律师的申请,并诉讼方律师打断我的提问,明显是在干扰庭审流程,我申请诉讼方律师回避。” 苏白:??? 直接倒打一耙了是吧..? 6..…. 我这明显合理的打断,你还让我回避。 你看审判长怎么敲锤子就完事了。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江海涛听到双方各执一词的发言,咚咚咚,敲响了法槌。 看了一眼合议庭成员其他两位审判员,随后开口: “检方律师费提问,违反了庭审询问规则,现驳回检方律师的第三条中,是不是认为林秀会不会跳车的提问。” “同时驳回检方的请求!” 咚咚咚! “庭审继续。” 这一驳回,属于间接性的认定,吕红梅的提问属于违规。 吕红梅在听到审判长的话以后,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接着看向了当事人席位。 “请当事人回答我以上提出的问题。” 王明轩怕自己回答错了,于是小心翼翼朝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苏白眼神示意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就好了。 王明轩深吸了一口气,看向审判长席位。 缓缓开口: “我先前是和那个林秀有过冲突,不过是在上车前,上车以后属于正常情况,没有发生任何争吵。” “改变航线这件事情,其实我是和林秀提过一句的,中途她问我的时候,我也告诉她了。” “只不过可能语气不是太好.…我说的大致意思是,换航线可以避开摄像头,因为沙都有些地方是不让过货车的,会扣分。” “第三个问题.…” “我的确看到了林秀把身子趴在车窗了.…” “我当时的想法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危险.…” “然后就松开油门,打开双闪,准备降低车速。” “我说完了.…” 王明轩缓缓开口,把吕红梅问的问题,都回答了一遍。 这时候吕红梅继续攻击发问。 “你和林秀在上车前,就已经发生了争吵.…” “你又变更了航线,没有清楚的表明自己改变路线的原因,并且语气不是太好。” “这个时候,林秀把身子探出车窗,你踩刹车,难道不是已经预知到了林秀有跳车的想法吗?” “如果不是,那你为什么踩刹车?” “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不应该是阻拦对方把身子探出车窗吗?” “同时。” “你说你在上车之前就和林秀发生过争吵,那么在车上林秀自然会有恐慌的情绪。” “她的主观情绪就是担心,尤其是一个女性,相对在车里和一个陌生的男性待在一起来说,年轻的女性坐在车上,会产生相对来说较为恐慌的情绪。” “这一点儿,你应该预知到了.…” “但是!” “在她身子探出车窗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进行阻拦?” “这.….” 王明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苏白听完吕红梅的问题,眉头紧锁。 这是在问问题? 这不是在给当事人下套吗? 什么叫做在第一时间探出车窗的时候不做出阻拦? 不做出阻拦,那不是因为没有预知到吗? 还有! 什么叫做应该预知到了? “应该”,“大概”,“可能”等.… 这些词汇所表明的是一些不准确的东西。 庭审上讲究的是证据! 证据证据证据!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个吕红梅,妥妥的想借用套话,来让王明轩掉进坑里吧? 苏白举手,直接打断了吕红梅的问题。 “我作为王明轩的代理人,想要询问检方律师一个问题。” “我想请问检方律师用了大概可能应该这些词语,这些问题,检方律师能够拿出来足够的证据吗?” “你的怀疑具有合理性吗?” “如果庭审用的是你认为和我认为,这种大致可能应该等模糊的主观概念的话,那么我认为我方无罪,有问题吗?” “审判长.…”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仅用怀疑,这完全不符合流程。” “我申请,终止检方再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提问!”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法槌,看向检方席位。 “同意申请!检方律师不得再对当事人王明轩进行提问!” 吕红梅:??? 不是,我还没问完呢! 这就被打断,禁止了.? PS:求月票~ 第121章 没有事实依据,凭借个人主观判断,这就是对司法的不公 庭审场上。 吕红梅紧紧的盯向诉讼方席位的苏白。 ??? 这是什么个意思,一直中止她的提问? 还让不让她继续提问了? 苏白注意到了吕红梅的目光,没有太过在意。 庭审上,正是这种无良律师多了,才会导致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 申诉多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犯罪了就是犯罪了。 没犯罪就是没犯罪。 一切按照律法条例来,按照证据来,你隔着扯什么“主观”“应该”的犊子呢?! 要证明有罪,那么就拿出证据来,不能因为出现了某件事情的结果,就判定这个人有罪。 按照你的诱导还有你的主观来.. 那你觉得有罪就是有罪,你觉得无罪就是无罪。 法律解释权在你手里...? 来来来.…. 你让坐在审判席席位上,让中间的那个来说,看看他敢不敢说解释权在他手上。 今天他敢说的话,那么成就点算是达成了。 这个时候,李雪珍小声开口: “苏律师...我觉得对面的那个吕律师..没有律师的操守...” “嗯!” 苏白点了点头。 吕红梅诱导当事人发言,的确是没有操守... 怎么说呢... 在庭审上,你拿出来证据或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来进行辩解,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你在庭审上诱导当事人的主观...这未免太离谱了吧? 禁止提问。 这还算是审判长判处的相对来书,比较轻了。 重一点,直接开启禁言或者直接责令离开庭审现场。 .….…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检方提问有一定引导的嫌疑,现中止检方对于当事人的提问,请检方继续陈述。” 咚! 听到法槌落下来的声音。 吕红梅深吸了一口气。 知道自己不能够在继续问下去了,只能继续开口: “审判长。” “根据证据表明和刚才当事人王明轩的陈述。” “已经说明了,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的危险行为,根据过失犯罪致人死亡的构成条件。” “预见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没有行动,或者是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即,判定王明轩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任何的问题。” 苏白举手:“我方否认!” “庭审中,检方一直在强调和诱导王明轩有主观的意愿,表明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的危险行为。” “可是!” “检方能不能不通过你方的主观,来判定王明轩的主观?” “检方能不能拿出来实质性的证据,来表明王明轩的主观是已经预见或者预知了林秀即将进行危险行为..?” “审判长。” “根据执法方的证据,相关的王明轩的口供,以及检方提供的证据来说。” “没有任何一项强有力,甚至是辅证能够证明王明轩预见了林秀的举动,检方律师凭什么一口咬定王明轩已经预见了林秀的举动?!” 吕红梅:“那王明轩为什么要减速?” “减速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已经预见了林秀的举动吗?!” 苏白:.….… 你在说什么.…? “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定义是,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才会被判定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我方当事人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车窗,这一行为很危险,一般正常的司机采取了减速,目的是为了保护乘客的安全,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同时。” “在行驶车辆的时候,王明轩的精力会在行驶车辆的本身上面,在此期间,一系列的行为只是下意识的行为。 另外.…预见危险并不能等同于预见跳车。” “请检方考虑到这个因素。” 吕红梅:“可是王明轩作为一名职业人员,他难道不应该有着这方面的经验吗?这种情况他为什么没有预见?他难道不知道林秀作为一个独身女孩的恐慌和担忧吗?” 苏白:???? 这几者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刑事因果关系吗? 完全没有啊! 对方这种陈述完全是在胡搅蛮缠了! 这是想让他顺着对方的思路去思考? 然后掉进对方的思维陷阱里面? 可是.... 对方这未免也太瞧不上一名顶尖的刑事律师了吧... 苏白平淡的望着检方席位的吕红梅,紧接着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 “我方认为,这几者之间,不存在刑事之间的因果关系。” “申请驳回检方的辩诉。” 咚咚咚! 审判台席位上,江河涛看了一眼材料,敲响了法槌: “请诉讼方陈述你方的驳回观点。” “好的审判长。” “我方认为,检方对于我方的控诉,没有明显的证据,全凭借着的是主观上控诉。” “例如:” “我方作为驾龄十几年的司机,应该有足够的经验去预判,这两者之间不是必然的关系...” “还有...林秀作为一个独身女孩,恐慌这一点是可以凭借着先前的经验来进行判断的,但是林秀恐慌,这和跳车有什么必然之间的联系吗?” “王明轩作为司机,怎么去预知林秀有跳车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检方的陈述,都是主观因素的判断,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去判定和表明,王明轩预见了这种可能性。”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观点。”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看向了检方席位,随后又低头看了一眼材料。 “根据诉讼方所申请,以及检方所指控的辩诉来看。” “目前,检方的确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王明轩,有任何“预见”跳车的行为。” 咚咚! “关于这一点的判定,稍后在议论。” “现在对于诉讼方和检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 “检方和诉讼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明轩是否有预见,预知,行为人林秀有跳车发生生命危险的行为...” “对于这一点,检方和诉讼方有无异议?” 苏白:“我方无异议...” 吕红梅:“我方无异议...” 咚咚! “下面开始对于当事人进行提问。” 江河涛看着诉讼材料,又看了一眼当事人席位的王明轩。 “当事人是否做好了被提问的准备?” 王明轩显得有些紧张,但还是开口道:“审判长,我做好准备了。” 江河涛微微点头,按照流程进行提示:“庭审中,当事人的所有回答,都将作为证据...如果查验当事人有欺瞒,谎报等与事实不符的行为,责任全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对于这一点了解吗...?” “了解。” “好!” 咚咚! 江河涛抬头开口提问:“当事人在林秀跳车前的心理状况是什么?” “当时我的想法是,林秀把身子伸出去,这样不安全...” “那么你认为不安全的点在哪里?” “因为那条路上不止是我这一辆车,把手或者身子伸出车外,这样做很危险,所以我就松开油门,放缓车速,准备提醒林秀。” “在林秀跳车之前,是否和你表达过有跳车想法..?” “没有...” “那么在林秀跳车以后你的做法的是什么?” “靠边停车,拨打急救电话...” “嗯!” 江河涛点了点头。 敲响了法槌。 咚咚! “现在进行休庭阶段!” “一个小时后,再进行开庭审理。” 在宣布休庭以后。 审判场内。 吕红梅的目光落在了苏白的身上。 这个时候李雪珍的眼睛也直勾勾的盯着吕红梅。 瞪就瞪,谁怕谁啊? 你不知道我小李瞪进去多少人了吗? 还瞪苏律师.... 我瞪你! 还瞪是吧.…? 数秒钟后。 吕红梅有些受不了李雪珍的目光,所以,又将自己的目光给收了回去。 这个时候。 一旁的另一名律师许青,忧心开口: “现在到了休庭阶段,目前的庭审情况,对于咱们似乎不利啊!” 吕红梅深吸了一口气: “没有什么不利的,咱们虽然说在主观方面拿不出来什么证据,但是对方也拿不出来什么强有力的证据。” “现在审判长还没有进行任何的判定。” “不用着急的。” “到时候到了法庭陈述方面就好了。” “放心吧.…” “对于像王明轩这种,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啧.… 法律的严惩,可不是主观上面的严惩! 另外一边.… 李雪珍小脸红扑扑的。 “苏律师,休庭了.…那个吕律师,好像是白内障犯了,一直在瞅你。” “不过苏律师,你不用担心的。” “我已经把她给瞅回去了.…” 苏白:.…. 小李厉害了.… 这眼神,越练越厉害了.… .….… 合议庭审议室内。 江河涛看着另外两名审判员,冯茜和张莹莹。 “这个案子,一审判决我看过了,对于王明轩的判决过分重了,这也是咱们法院选择接受二审的原因.…” “不过这个暂时先不提。” “现在最主要的处理难点在于,是否判定这个王明轩是不是过失致人死亡。” “我想听听你们两个人的想法.…” 江河涛开口说完以后,冯茜和张莹莹两个人都沉默了几秒。 紧接着,冯茜开口道:“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判。” “这个案子的主要点是在于,林秀的确是死亡了.…” “并且是从王明轩的车上跳车死亡的,这是结果。” “并且网上的舆论声那么大,咱们二审应该遵从着舆论的声音来进行一定的考虑。” 一旁的张莹莹在听到冯茜的话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林秀死亡的确是结果,林秀死亡这一点,王明轩的确应该有责任,但是刑事责任的话,还是需要依靠法律依据的,舆论的声音不应该影响咱们司法的公正判处。” “并且我们不能只看舆论的声音,还要从司法的角度去考虑这些问题的影响性。据我所知,南都,北都,上都以及咱们沙都等某些地方的司法机关,有些司法机构都对这个案子进行了讨论。” “讨论的结果是.…这一次咱们沙都中院判处的不合理。” 冯茜再次开口。 “我不赞同张莹莹的看法,结果已经造成了,王明轩的主观完全是由他个人的意愿去构成的,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说没有,那就真的没有吗?” “可是.…他说没有,你能拿出来证据证明他有吗?你不能够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王明轩的主观意愿是预见预知了林秀跳车,这不就是一桩冤案吗?” “对方如果真的没有呢?” “咱们审判人员如果仅凭借自己的主观去判案的话,那么会造成很多的冤假错案,司法里不是没有出现过,这一点你难道不知道吗?” 张莹莹驳回了冯茜的观点。 冯茜目光紧锁在张莹莹的脸上:“行吧行吧.…你这是直接往我头上扣帽子了,觉得我这个审判员做的不合格是吧?” “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需要用法律依据去确认事实.…而不是凭借着主观的个人意愿,我从心里面也认为林秀跳车有王明轩一定的影响。” “可是这不是判定王明轩有罪的理由,我们需要的是用法律依据和证据来证明王明轩有罪,而不是凭借审判员的个人主观。” “这个案子的确没有证据表明王明轩有罪。” “如果审判员仅凭借着个人主观去判定案件的话,那么就会造成司法的不公,这对于被审判人员是不公平的。” 冯茜被张莹莹说的一脸不耐烦。 “那你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 “我觉得应该按照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去判。” 张莹莹很认真开口。 这时候,江河涛开口打断了两个人的争吵。 “好了.…” “针对这个案件,既然有争执的话,那么再看证据,再看双方的法庭陈述吧.…” “你们两个不要再争吵了.…” 江河涛没有偏向于两个人中的任何一方。 面对江河涛的话,冯茜和张莹莹同时点头。 “好的审判长.…” 说完。 张莹莹看着冯茜,心里长叹了一口气。 PS:求月票~ 第122章 疑罪从无,懂不懂?! 张莹莹作为冯茜的同事。 两个人同样作为审判员,对于审判的理念不同。 张莹莹的理念是,一切以事实为根据,绝对不出现错判的情况。 而相对来说,冯茜要主观很多。 换句话说,就是依照自己的主观去进行判决,而不是依照事实为根据进行判决,虽然说依照自己的主观的好坏,目的的确是帮到好人一方。 可是这种依照,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大概率会出现错判的情况。 在江河涛开口以后,张莹莹和冯茜都保持着沉默,没有再说话。 时间很快。 休庭时间结束。 在书记员宣布再次开庭以后,审判人员再次坐在了审判席位上。 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休庭结束,案件审理继续。” 咚! “休庭前,诉讼双方针对案件都已经做出来了详细的陈诉。” “双方针对于当事人王明轩,是否预知,预见行为人林秀跳车一事有所争议。” “对于王明轩是否判定过失致人死亡有所争议。” “本庭归纳争议点:” “一:王明轩在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窗外以后,有没有预见预知林秀将会跳车。” “二:王明轩踩刹车,是否属于已经预见了林秀会跳车,两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三:王明轩在已经得知林秀恐慌的情况下,对于林秀跳车的事件,有没有刑事上的责任关系。” “对于合议庭总结出来的这三点问题,诉讼双方有没有什么意见或者异议。” 这个总结。 可以说,江河涛总结的已经很到位了。 几乎没有什么漏洞或者是遗漏的问题。 这三个问题的判定,是决定着本案判决的关键因素。 对于总结的这三个问题,苏白和吕红梅都没有什么意见。 “审判长,我方无异议。” “检方没有意见。” .…. 咚咚! 法槌敲响。 “既然双方对于这三个总结,都没有什么意见和异议,那么就这三个问题,继续讨论。” “先从第三个问题开始。” “根据本庭掌握的证据表明,当时王铭轩在工作的过程中,抵达的时间是八点半。” “一直到九点十分左右时间。” “是在等待工作的过程当中。” “在此期间双方发生的不愉快,是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双方有无异议?” 这些是都执法机关调取的铁证,根本反驳不了。 苏白:“无异议。” 吕红梅:“无异议。” 咚咚! “双方无异议,那么继续。” 这一次是冯茜作为审判人员进行补充。 “在九点十分左右,林秀坐上了副驾驶,行使过程中,看到与导航不一致,询问过王明轩,对此,王明轩进行了回复,可是在此过程中,林秀对于陌生的路段依旧担心。” “根据证据调查显示,林秀对于陌生男子,极度没有安全感,在车上的时候,林秀的心理过度恐慌,这是导致林秀采取危险行为的原因,双方是否有异议..?” 张莹莹在听到冯茜的问题时,微微皱了皱眉。 苏白在听到这段话以后,同样微微皱了皱眉,不过没有开口说什么。 毕竟.. 按照一个正常的心理,这样去推断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但是如果依照这个方式去判定的话,那么潜在的问题就很大。 在冯茜陈述完以后,江海涛同样眉头微皱,在庭审席位上挥手打断了冯茜的继续补充。 见状,冯茜原本已经张开准备发言的嘴,又合了上去,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只是深深的吸了口气。 咚! 江海涛继续开口:“对于林秀心理恐慌,王明轩已知林秀在恐慌状态,这一点诉讼双方有没有异议?” 苏白:“没有异议。” 吕红梅望着冯茜的方向开口:“没有异议。” 咚咚! “以上均无异议。” “根据以上,本合议庭总结,王明轩已知林秀在恐慌的状态,但是是在上车前以及林秀上车后,两者在此时间内,没有发生激烈的冲突,没有导致林秀采取危险行为的直接因素。 直接原因是林秀因为恐慌而选择的危险跳跃行为与王明轩无刑事之间的责任关系。” 咚! “以此判定!” “王明轩在这个案件当中,对于林秀造成的危险结果,没有刑事上的因果关系,所以不负有责任关系。” 这个判定。 不是说直接判定了王明轩无罪,只是说,林秀的这个恐慌和采取危险行为是属于自己的意愿,中间没有王明轩强迫或者是其他威胁等因素造成的。 当然。 这么判定没有任何的问题。 毕竟..... 如果这个不判定的话,那么在法律的意义上。 王明轩是属于故意犯罪的措施,而不是以过失犯罪致人死亡被提起公诉。 “对于此判定,双方有无异议?” 面对审判长江河涛的询问,苏白和吕红梅都没有任何的意见。 苏白:‘我方无异议。’ 吕红梅:“我方无异议。” .…. 咚咚! “下面针对第二个问题进行讨论。” 因为刚才冯茜的不当发言,江河涛没有再让审判员进行发表意见。 而是全程由自己进行表述。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表明,在林秀将身子探出车窗的时候,王明轩注意到了以后,松开了油门。” “以上。” “根据王明轩的表述已经很清楚了,是为了避免过来车辆对于林秀造成伤害,而通过法院的调查,这段路段的确有着不少过来的车辆,说法合理。” “判定王明轩踩刹车,和在主观上,与预知林秀会采取危险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继而连带判定王明轩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窗外,预知林秀会采取危险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以上判定,双方是否有异议?” 根据以上问题。 一旦判定,那么将会证实王明轩没有达到过失犯罪的条件。 在听到江河涛的即将判定的时候。 吕红梅急了。 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有异议。” “请检方陈述或者是表明证据事实证明判定错误。” 证据...? 吕红梅愣了一下。 她完全是凭借主观因素,这个案子也是凭借的主观因素... 不能以证据。 完全依靠主观。 主打的就是一个审判长的倾向性。 深吸了一口气以后。 吕红梅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想提交一份新的证据...” 新的证据...? 在吕红梅开口以后,庭审现场的众人都愣了一下。 苏白微微皱眉。 新的证据... 卷宗..还有执法方,检方,法院方面提供的证据,已经够充足了.… 他确认过了,这个案子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完全依靠的是口供。 拉货平台上既没有录音,货车上也没有录像和证据。 检方是从哪里搞到新的证据的? 如果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王明轩属于过失犯罪的话,那么这场庭审他只能做减刑辩护了。 毕竟.… 法律辩诉在证据面前,很难有发挥的余地。 尤其是在这种以主观性较强的庭审当中。 证据的关联性不言而喻。 苏白在心中默念后,看向了检方席位。 想知道是什么证据.… .….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申请通过,请检方提交新的证据。” 吕红梅将证据的相关材料,递交给了身旁的相关人员,紧接着,缓缓开口道: “新的证据是有关于林秀的死亡前一段时间的医疗诊断。” “上面所显示的是...林秀受过感情伤害,诊断结果为轻度抑郁,并且对于男性有一定的排斥心理。” “在林秀和王明轩发生争吵的时候。” “林秀就表现出来了这一状态...” “即,林秀的死亡和王明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方申请驳回刚才的判定请求...” 苏白:??? 不是,你管这个叫证据? 你没事吧.…? 林秀的医疗诊断和她采取危险行为,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这证据只能够进一步判定她采取危险行为,是她自身的行为与王明轩无关。 呼.…. 嗯! 看明白了! 吕红梅的确是拿不出来主观的判定证据,所以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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