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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动,我也想解释,但是他根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当即进行了追问:“那我想请问一下证人。” “你刚才说你和王强之前就认识你们两个人是怎么认识的?” “我记得我方当事人在进行立案口供的时候说的很清楚,当时你告诉他,你并不认识王强,是王强硬要非礼你,拉着你,然后你进行的求救行为。” “现在你说你劝告过广有志,让他不要那么冲动。” “可是我方当事人,对于这一点并不认同,证人你对于自己的口供能提供出来相应的证据吗?” 孙怡摇了摇头:“我也提供不了证据.…但是事情就是那样的。” 苏白继续追问: “那么证人能不能回答一下,为什么在执法方针对你进行第一次立案的时候,你一口咬定不认识王强?” 孙怡沉默后开口:“我当时是故意的.…因为心里面生气,所以故意这么说的。” “那么你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心里面生气?” “你们两个人之间是情侣关系吗?” 孙怡再次陷入沉默,针对这个问题,没有回答。 苏白见孙怡这边不回答,而后又看向控告方席位。 “再有,我想询问一下控告方当事人王强。” “根据常理来说,一般人在庭审的时候会寻找自己最有力的辩解来解释自身的问题。” “在一审的时候,根据相关的答辩内容来看,控告方当事人王强,完全没有提到和孙怡是认识之间的关系,并且这种认识的关系还不一般。” “根据孙怡刚才的回答,她是因为生气,所以才会在刚开始立案的时候坚决否认和王强认识。” “按照这种情况来讲,两个人的关系肯定是相对熟悉,否则的话不会有生气的行为。” “继续。” “再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来讲的话,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果相对熟悉,那么在一审的时候,王强完全没有提及到他和孙怡之间的关系,这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思路。” “我能不能够询问一下证人孙怡和控告方当事人王强,当时你们两个是怎么想的?” “你们是不是约好的,一开始都装作互不认识?” 面对苏白的询问,王强和孙怡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尤其是孙怡.… 面对这种问题,她作为一个年轻的大学生,经历相对空白,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回答苏白的提问。 只能保持沉默。 王强已经告诉过她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只要保持沉默就好了。 而王强则是一口否认: “一审的时候我们没有提出来,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是在二审的庭审。” 啧啧.… 行行行! 是在二审的庭审,这句话回答的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过.…你们在一审上面都没有提出来,你们两个认识。 在二审的庭审上说你们两个认识? 这不搞笑吗? 你把合议庭成员和公诉人当做什么? 无非就是审判长和公诉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你们两个人不认识。 苏白的这种猜测,的确是没有证据,如果在民事诉讼当中,可以运用高度盖然性。 可是在刑事诉讼中,这种只是有着合理的怀疑依据,并没有实际性的证据,不做庭审场上和判决上的运用。 苏白继续开口:“现在的确是二审开庭,可是根据证人的指控情况,我方有权利确认证据链的完整性。” “对于我方的这种怀疑,我想请控告方和检方能够出示完整的证据链。” “来打消我方的疑惑,否则的话,我方完全可以有权利去怀疑,证人所指控的并不是事实,而具有伪造的嫌疑。” “基于这一点,我方认为,在本次庭审上存在着程序违法的行为。” “所以我方请控方和公诉人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 刑事诉讼。 说白了! 不像民事诉讼可以运用高度盖然性,可是可以适应疑罪从无。 在刑事的诉讼当中,无论是证据的来源,还是证据链的完整性,都需要去证明。 就比如说孙怡作为证人所陈述的,她和王强是认识的。 并且是提前认识的。 这种提前,指的是在广有志这个案件发生的前提之下,保持了一定时间段的认识和联系。 基于这个条件。 那么执法方和公诉方都要提供孙怡和王强是提前认识的证据。 例如说:两个人的聊天记录,两个人是否有联系方式。 或者说,在两个人接触的情况下,是否有人能够证明两个人是认识的关系。 这就是证据的来源。 要不然你只是嘴上说你们两个认识,但是却无实际的证据证明你们两个认识,这在法律上,在审判长的采纳证据中是不会被采纳的。 并且。 这场庭审最关键的一点也就在这里。 如果说,孙怡作为证人进行指正的话。 认定她和王强之间有关系,并且有着提前认识的好友关系。 那么这场庭审,广有志很有可能会被判,可能刑罚较轻,但是还是有着巨大的影响,至少判个两年缓刑。 并且在民事赔偿方面也不低。 所以.… 其实,这场庭审围绕的一点就是,孙怡和王强到底认不认识,两人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 显然.… 苏白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两个人之间没有关系。 可是要想证明广有志有罪,需要对方拿出证明,孙怡和王强有关系。 在这一方面,作为被告方委托律师,苏白占据主动的优势。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 审判长席位上,孙军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 紧接着,将目光放在控告方席位和检方席位上。 “根据检方提交的相关证据,在这一点上,我没有注意到证明王强和孙怡之间关系的直接证据。” “检方认为呢?” 林羽作为公诉人,点了点头:“审判长,在王强和孙怡的关系证明上,有一个间接证据。” “根据王强和孙怡两人的口述,两个人并没有认识的直接关系。” “两人的陈述是….两个人是由朋友介绍认识的,没有添加什么联系方式,基于这一点,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明,能够证明两个人之间是朋友或者是认识的关系,这一点我跟执法方确定过了。” “嗯!” 孙军点了点头。 “执法方提供了两人认识的相关证据证明吗?” “提供了。” 这个时候,王强接过话开口,将提供的证据交给了一旁的工作人员。 关于本次庭审,他按照张硕说的都已经做足了充分的准备。 该打点的打点,该理清的理清。 基本上不存在什么意外情况。 只要孙怡一口咬死,他们两个认识。 并且按照他说的进行陈述,那么这个案子基本上没有太大问题,保证能把广有志给锤进去! 对于张硕这名律师,他还是非常信得过的。 .…. 工作人员将相关的证据材料交到了审判长席位上。 孙军在看过证据以后,转而又让工作人员交到了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 苏白看了一眼证据。 大致意思就是执法方,经过勘察表明了,王强和孙怡两个人是认识的。 并且只有一份书面证明。 ??? 苏白愣了一下,只有一份书面证明是什么意思? 如果执法方经过勘察认证了王强和孙怡之间有着认识的关系。 那么应该提交的证据是什么? 应该提交的证据是,王强和孙怡之间是如何认识的,而不是一份这种类似的书面报告。 不是,王强该不会认为法院会采纳这种证据吧? 苏白当场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申请判定这份证据属于无效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第50条,第53条,第56条,58条,59条,60条以及第61条。” “证据的含义及其法定种类以及证据的来源和对非法证据的判定,以及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法庭调查,证人证言的质证与查实。” “这份证据并没有能够证明王强和孙怡之间有着认识和亲密关系的依据。”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驳回,判定其为无效证据。” 王强反驳:“为什么要进行反驳?” “你难道没有看到有着执法印章吗?” “这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你在质疑什么?” 苏白:??? 具有法律效益咋了? 具有法律效益,你也不能拿这个当证据来用啊! 王强该不会真的以为这个可以当做证据吧? 另一边.… 张硕在看到王强提交的证据以后:.…. 整个人都陷入到了沉默当中。 他当时告诉王强说的是,让王强找一个和孙怡能够关联起来的证明。 到时候在庭审场上可以进行突击一下。 他在告诉王强的时候说的很含蓄,王强一个劲的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 而他自己则没有过问这件事情,因为他一旦涉及到了,很有可能会缠上很多麻烦。 可是现在.… ???? 听懂了? 对对对,没错,是听懂了,可是你这个证据有什么用? 难不成还想要依靠这个证据让法院方采纳你这个证据,证明你和孙怡之间有关系? “咳咳.…” 张硕干咳了两声,对于王强进行了提醒。 可是.…王强似乎是没听懂一样,小声开口:“张律师。” “我都是按照你说的,去找开证明了。” “这可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那个被告方委托律师,竟然还不认.…我不懂法,张律师能不能替我说说.…” 张硕:??? 你不懂法是吧? 你不懂法,你至少可以去查一下,去问一下,开这个证明,在庭审上面能不能够当做证据来指控对方吧? 可是你现在让我出面与被告方在这一点上进行对峙。 你是想把我送进去是吧? 张硕陷入到了沉默当中,早知道他当初就应该说的明显一点,手把手的教王强。 不然也不至于让王强在庭审场上闹出来这么大的麻烦! 现在.…怎么收场?! .... PS.求月票~ 第254章 休庭审查!小李:不错!一连四方! 针对于庭审场上现在的情况,张硕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但是让他在庭审上与苏白进行对峙,那根本不可能。 因为王强提交的这个证据,从表面来看,是“合法”证据。 可并不能运用在这场庭审当中。 不能运用到庭审当中,就属于无效证据。 一旦认为无效证据,那么事情变得更简单了,在这场庭审上。 认定王强提交的证据为无效证据,那么证人证言并没有合法的来源。 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第61条——证人证言的质证与查实,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责任。 没有查实来源。 法院方面不可能认定证据,进而不会采纳。 这场庭审很有可能休庭。 休庭结束以后,检方肯定要根据王强的这个证据来源进行去查实。 结果可想而知.… 再者还有一点,那就是王强怎么弄到的这么一个证明? 弄到这么一个证明,肯定走了一些手段。 到时间一连串查出来.… 张硕揉了揉眉心,看了一眼王强,心里止不住的叹了口气。 这办的是什么事? 能不能用点心去办这种事儿? 既然你要求非要把对方送进去使用了一些非法手段,那就把事办的干净一些,要不然的话,那不是连累自己吗? 只是事到如今,张硕也不好继续多说什么。 于是开口: “我反驳不了,你的这个证明,不能够证明你和孙怡之间的关系,准确来说就是没有过程和来源,只凭一个证明法院方面是不采纳的。” 王强听到这话,微微皱了皱眉:“张律师,那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 能怎么办.… 对于王强的这个问题,张硕也很无奈,没有任何办法。 只能看审判长是不是将这个证据采纳为无效证据。 一般审判长只要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都不会采纳这个证据为有效证据。 所以说王强想在这次庭审上把广有志送进去是不太可能的。 并且还有很大可能,因为他自己的失误,或者说因为他自己没有把事情办的干净。 进而导致了他把自己给送进去了.… 目前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他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是摇了摇头,让王强暂时不要再多说什么。 .…. 被告方席位上。 在王强脱口而出的那句,你在质疑什么的时候。 苏白缓缓开口:“我在质疑你涉嫌伪造证据!” “这张证明,不仅仅属于无效证据,并且可能涉嫌伪造。” “没有具体的来源和认证以及查实,仅仅凭借着一张执法证明能够表明什么?” “能够表明的无非就是你的证据,没有任何的依据,只能通过强行具有法律效益的方式,想要通过法庭判决你方提交的证据,具有法律依据。” “这张是执法方提交的证明,我倒是想请问一下控告方.…” “关于这张证据,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是谁给你办理的?” “他能不能够出庭给你证明以及具体的说明为什么要开这个证明?” 虽然说这提交的证明上面有着相应的章。 可是苏白还是依旧打破砂锅问到底。 这个证明可是关乎到其他事项,不得好好问清楚了? 对方出示的这张证明材料,算得上是意料收获了。 .… 在刚才,王强已经通过张硕了解到了这张证明存在的问题。 知道不能再硬着怼下去了。 只好在法庭上沉默.… 此时的庭审现场,陷入到了一定的安静当中。 审判长席位上。 孙军有些无奈的看向苏白。 这场庭审,被告方诉讼律师又把执法方给牵扯了进来。 怪不得说程序违法呢。 合着这是笃定了对方拿不出来相关的证据.…二审肯定会败诉? 与此同时。 孙军心里面也很清楚,这场庭审进行到这里,已经推展不下去了。 第一,没有完整的证据链,第二,最主要的证人供词并没有得到查证和证实。 如果继续推进,肯定需要其他的程序违规行为。 这一场直播那么多人看着,他作为主审判长,心里很清楚,如果强行推进的后果是什么。 只是思考了数秒。 孙军敲响法槌:“控告方所提交的证据,不具有证明王强和孙怡两人之间有着相识关系的直接或间接证据。” “由此判定,控告方所提交的证据为无效证据。”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证据可以提交的?” “除了证人的证言证词,以及你自己本身的说法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人能够证明,或者说有什么实际的证明方式?” 对于这一点,王强摇了摇头:“审判长,我暂时没有其他证明方式。” “不过我可以后续进行补充。” 法槌敲响。 “嗯,的确可以进行后续的补充。” “不过针对于本次庭审,庭审中的证据链不完整,现在休庭,等待下一次开庭,检方补充相关证据进行查实。” “检方有异议吗?” 林羽:“无异议。” 在听到检方没有任何异议,孙军举起了法槌。 法槌落下,狠狠的砸在了王强的心上。 这一次的庭审,准确来说,他都已经做了十足的准备了。 怎么还闹成现在这个样子?还进行中止庭审了? 王强扭过头看向张硕:“张律师.…现在怎么办啊?” “你之前不是说,只要找了证人进行指证,这个案子绝对100%没有问题吗?” 张硕:.…. 对,他是说过这种话。 可是.… 面对王强的询问,张硕开口:“我是说过这些话,这些话也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 “我让你弄的你们两个之间认识的来源认证证明,你难道就没有想用其他办法来证明吗?” “比如说,你们两个同时参加一场酒局,她跟你上了车,在车上闹了点小矛盾。” “或者说.…你们两个参加了朋友聚会,你送她回家,产生了矛盾。” “用这种情况都可以进行证明,但是你掏出来一个执法方的文件证明,上面没有任何的来源说明是什么意思?” “这个文件上面如果说明了你们两个人的关系来源,那么,在这场庭审上就可以判定广有志有罪。” 王强听到张硕的话,微微点了点头,露出一副恍然大悟:“张律师你早说啊!” “你早说我不就早加上了!” “没事,现在只是进行休庭,还不晚。” “等下次开庭,我把这些加上就没事了吧?” 下次? 张硕:.…. 按照道理讲,的确等到下一次开庭,加上这些就没事,但是还能等到下一次开庭吗? 看到张硕沉默,王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过.… 等到下一次再补充一下,绝对没有任何其他问题了! .…. 而与此同时。 休庭,庭审直播间关闭,但是网友的热议仍旧不断。 原本网友们都认为,在本次庭审会出现一个判有罪或无罪,至少会给一个交代。 但是没有想到竟然会出现这种情况。 于是各种法评直播间,尤其是在白君律师事务所的短视频下开始留言。 “兄弟们,这个案子我没有搞太清楚,大家能不能够解释解释为什么中止休庭,我只知道证据链不足,为什么不撤诉啊。” “还有.…这次庭审,我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大家能不能够讲讲这次庭审有什么重点没?” “对啊,有没有什么有理解能力的兄弟能讲一讲,这次庭审有什么重点?” :“咳咳.…作为看过不少场苏律师庭审的一名实习律师,大概讲一下重点内容吧。” “这场庭审的重点内容在于证据链不完整,并且有着伪造证据的可能性。” “从一定角度上,我能够理解苏律师的想法。” “那就是在二审上,证人,可能做出了伪证。” “伪造证据?什么意思,能不能细说?” :“首先从这个案子的发生以及整个过程来看,一审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及到王强和孙怡认识,可是二审的时候,王强和孙怡同时提出了他们两个提前认识,大家不觉得很奇怪吗?” “所以说孙怡作为证人很有可能是在撒谎。” “以此为基础,苏律师专门针对这一方面进行答辩,要求对方出示没有做伪证的证据。” “然后控告方当事人就掏出来了一张说明确认书什么的。” “但是这玩意儿在庭审上并不能够作为证人查实证言的来源证据。” “我看到这场庭审中,控告方和证人都拿不出来,他们有认识关系的证据,所以很有可能是证人在伪造证据。” “根据我的经验来看,这场庭审很有可能是把证人,控告人,还有一定几率是把控告人代理律师,以及相关的执法员,一波带走。” “具体的事项我说不好,大家还是等待再次开庭,或者是有什么最新消息吧!” .…. 在具体的分析完以后,评论区关于分析的贴子,一下子叠到了200层,并且还在飞快的叠层。 叠层的留言大部分都是:“坐等预言,看看到底能送进去几个!” “.….” 坐在车上,李雪珍注意到了短视频下面的留言。 以及.… 相关的评论,微微抬头看向窗户外面。 “苏律师.…咱们去监察审查部门还需要多长时间啊?” “咱们以什么样的证据提交监察审查.…” 苏白正在开着车,看了一眼地图。 “还需要几分钟就到了。” “证据的话不是已经提前交给你了吗?你没带吗?” “带了带了,就是想再问问.…” 苏白:.…. 小李:没有想到这一次庭审,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问题! 控告人,证人,执法方有可能,控告人委托律师有可能。 一连四方! 美滋滋。 妙呀妙呀! .…. PS:求求月票~ 第255章 提起公诉,判决结果,重判! 其实在这一次提起监督审查当中,苏白完全不用参与进去。 因为这个案子.… 在后续的过程当中,检方也就是林羽作为检察官,肯定会把事情调查清楚。 并且向相关部门提起监察审查,要求对于执法方的过错。 以及这个案子在公诉流程中所造成的部分失责问题,进行调查。 只是.… 毕竟林羽作为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对于证据方面,认定不足,有一定的责任。 苏白担心后续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 所以,为了防止意外发生。 还是先提起相关的监督审查,提交这个案子的相关事项。 并且。 同时向司法部门提交了,关于张硕这名律师的某些行为。 总体而言.… 目前这个案子的情况是,等待。 根据这个案子,目前的现有情况来看。 提起监察审查后,王强不可能阻止监察审查的人,对于执法人员的调查以及其他事项的调查。 就算是王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和手段进行了伪证。 可是根本扛不住监察审查人员的询问。 只需要找到一个小的破绽点,那么这个案子就会顺水推舟的解开,并证实,王强和孙怡等人的伪证行为。 只是.… 在这个时间点,广有志仍然处在被羁押阶段。 看守所内。 苏白和广有志简单的说了一下,目前大致的情况。 意思就是让广有志再好好的等待一下,要不了多长的时间就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苏白的话,广有志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苏律师.…我都听你的。” “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就好了。” “嗯!” 在离开看守所以后,这段时间,需要的就是监察审查和检方的调查,这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按照苏白的估算,大概在半个月左右。 这个案件就会出现结果。 .…. 与此同时。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内,网上的热度不断,检方向网络进行公开进展,表明了目前的进展调查情况。 以表达执法和司法的公开透明面向大众的原则。 .…. 另外。 王强家里。 王强不知道和谁正打着电话。 “哎呀,我说徐老弟,这件事情怎么就办不了了?不就是给加个证明吗?之前不是说的好好的吗?” “之前我可是问过老李了,他可是说着能办能办,现在怎么就不能办了?” “啥玩意?” “最近一段时间,监察部门在对你们进行调查?那你们那边到现在有没有什么进展什么之类的,会不会出事啊?” “什么?!老李,现在已经被带去调查了,怪不得我最近几天一直联系他,联系不上呢,我还以为是上次找他帮忙,没好好感谢他,他不满意呢。” “行行行,我这边多注意,那你那边也要多注意,咱们这段时间还是少联系吧!” “.….” 在挂断电话以后,王强愣了一下。 原本好端端的老李怎么会被带去调查呢? 和他这件事情有关? 那这么看的话.… 广有志的这个案子,他不能再继续控告了! 只是.… 不能再继续控高了,那他之前花的钱不是打水漂了? 不仅仅是打水漂了,后面他会不会因为老李进去这件事情被调查? 毕竟老李可能是因为他的问题,接受相关的调查了。 如果老李把他交代出来了.….结果呢? 不言而喻。 王强猛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一句话不说,坐在沙发上抽了根烟,心里异常的烦闷。 .…. 另外。 对广有志的二审,被法院驳回,要求补充证据以后。 林羽作为本案的检察官,针对本案的案件进行了重新的梳理。 尤其是在证明孙怡和王强两人的相关材料上下了一定的功夫。 最后得知了一个结果。 那就是孙怡有非常明显的做伪证,进行指控的行为。 并且对于孙怡做出了调查。 孙怡原本就没有出过学校,在思想上相对来说,针对执法方,检方这种人员,比较惧怕。 说白了就是藏不住事,经不住询问。 在不经意间就会透露出相关的内容。 在林羽的询问审查中,很快就找到了孙怡言语上的漏洞,并且将整个事实的经过调查清楚。 原来。 孙怡和王强的确是存在不认识的事实。 只是王强找到了孙怡和孙怡的家人,给了一笔钱,劝说孙怡和孙怡的家人进行劝说。 孙怡的家人,相对比较重男轻女,一直在不停的劝说孙怡做假证,好给她的弟弟留下一笔巨额的财产。 最后在自己家人的劝说下.…孙怡同意了这种做法。 面对这种情况。 林羽没有多说什么,检察官当了这么多年,什么奇葩的案子都见过。 只是.… 可能孙怡一开始的本意上并不坏,但是她既然选择了出庭指认广有志,作伪证。 尤其是在这种舆论性较大的案子上作伪证,还是对帮助过自己的人。 那么就必须要承受相应的后果。 不讲别的,正常人肯定不会对帮助过自己的人背后捅刀子吧? 无论孙怡的最初目的是什么,她都要为他自己做出来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审查询问的时候,孙怡还紧张担忧的开口询问: “我想请问一下.…我还能不能回去继续上学?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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