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上面都是你的口水。我怎么穿?” 昨天霍酌一直舔他,口水在裙子上溅的到处都是。沈窈枝心疼坏了,这可是他好喜欢的一条裙子呢。 霍酌却移开目光,不自在地抱胸哼了一声:“明明还有妈妈喷出来的批水……” 话音未落,沈窈枝的裙子就兜头扔了过来:“我不管!你赔我一条新的!” 小继母不温柔的样子实在很任性,霍酌攥着裙子一角,故作不屑道:“妈妈可从来没给我发过零用钱,我拿什么赔给你?” 沈窈枝瞪大了桃花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这一屋子的名牌运动服和奢侈品背包,就算是把架子上积灰的航空模型拿出去卖一个也够买好几条裙子了,大少爷还敢对他哭穷? 终于想起母亲的身份,坐在继子的床上开始批评:“哼,大少爷怎么还伸手管妈妈要钱呀?”眼珠一转,又想到杀手锏,“宁宁可从来不会说这种话哦。我们宁宁三岁就知道给妈妈送礼物啦……” 这招实在管用,霍酌的脸色瞬间就变了。他走到衣柜旁,拿了两件吊牌还没拆的T恤和短裤,塞到沈窈枝怀中。 “这两件尺码买小了,送给你吧。” 沈窈枝摸了摸,又看了看牌子。嗯,感觉很贵的样子,勉强穿一下吧! “妈妈现在有一点饿了……”他摸着肚子撒娇,“要是宁宁在的话肯定不会让我饿肚子……” 傻狗一钓就上钩:“我去买饭。你想吃什么?” 沈窈枝掰着指头想了一会儿。他拉开窗帘,外面是清晨已经熙来攘往的街道,仔细瞧了一会儿,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对劲。 “这里是在一高旁边?!稻茶小区吗?” “是啊。为了上学方便,就在这小区买了一套房。”霍酌走过来指给他瞧,“喏,那边是展翔书店,那边是兰婆婆早餐。走个七八分钟,就到一高了。” 沈窈枝有点百感交集。八年以来,这一带似乎仍然保持着他记忆中的模样,虽然有不少店面已经或转让或革新,但他依旧能从中分辨出不少旧日痕迹。 ……更魔幻的是,他的继子居然成了他曾经最痛恨的、住在稻茶那个高档小区的、每次见到他都要抛媚眼的恶俗公子哥。 沈窈枝心血来潮:“我想去兰婆婆那里吃早饭。” 霍酌皱眉:“你的烧刚退还是别乱跑了,万一再着凉……” 美人根本没听他的话,自己跑到玄关穿好鞋下楼去了。他是妈妈,妈妈怎么能听儿子的呢? 霍酌无法,只能从椅背上扯了件外套,跟着他匆匆出了门。 …… 今天是周末,路上并没有太多赶早高峰的行人,因而显得比平日冷清不少。兰婆婆早餐倒是一如既往地早早支上店面,摆上热气腾腾的豆浆包子粥,还有五花八门的煎饼。店前忙活的老妇人头发花白,笑容和善,操着一口甘城乡音,听起来相当亲切。 霍酌其实没怎么来这里吃过早饭。平常就是自己住公寓,也会有霍家的阿姨来照顾他的一日三餐。刚刚走上前去,却见沈窈枝停下了脚步,远远站在门外,不肯继续走了。 “算了,我不进去了。”沈窈枝说,“霍酌,你买点吃的出来,咱们就走吧。” 霍酌说好,进店点了几样,兰婆婆一边摊煎饼,一边笑呵呵地抬起头:“小伙子,外面的漂亮孩子怎么不进来?” 霍酌嘴角一抖:“他……有些害羞。” “让他进来吧,外面早上风很大哟。” 煎饼还没做好,霍酌索性折过身去找小妈:“兰婆婆想让你进去。”顿了顿,“别太担心了,都八年了,她认不出你的。” 沈窈枝踟蹰着,霍酌拉住他的手:“来吧。” 就这样被他带了进去。兰婆婆很高兴,趁着炸甜糕的间隙,笑眯眯地打量起沈窈枝:“哎哟,多漂亮的美人儿!你是大明星吧?” 沈窈枝不知道说什么好。 八年前他每天都会来这里吃早饭。兰婆婆很喜欢他,也喜欢看他拍的戏,店里的电视上每天都要播。沈窈枝没有家人,兰婆婆对他就像亲生奶奶一样好,还给他亲手织了一条漂亮的红围巾。 可是他做了什么呢? 没有像奶奶期望的那样变成璀璨夺目的大明星,只是背负着永远抹不去的丑闻,作为一高的污点,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关系户,依托着丈夫的权势才能勉强在演艺圈立足。 他其实没脸再踏进这里,但是他又是真心希望再见奶奶一面。 “不,我不是。”沈窈枝微微一笑,“我只是个普通人。” 兰婆婆深陷的眼窝里仍然是一片慈祥:“这样啊。” 早餐做好了。沈窈枝和霍酌在店里找了个角落坐下,刚刚拿起筷子,便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跑了过来。 “嘿,今天来了两个没见过的客人!” 少女看上去有点过分活泼了,乐颠颠地跑到两人身前。沈窈枝看清她的相貌,赶紧低下头去——这是兰婆婆的孙女苗馨儿,八年前还是个小豆芽菜,整天跟在他后面漂亮哥哥漂亮哥哥的叫,像个小花痴。 苗馨儿望着霍酌:“哈,我知道你!三年级的小魔王,连老师都怕你呢!” 又望向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沈窈枝:“这是你新交的女朋友吗?好漂亮的姐姐噢!” 沈窈枝有点尴尬地扶额,霍酌却很受用“女朋友”这个称呼,也没否认,只是随便嗯了一声。 苗馨儿上高一,一入学就和同学打成了一片,一高里就没有几个她不认识的。从小在这一带长大闀х敓的她算是地头蛇,根本没把霍酌这恶犬放在眼里,她的目光完全黏在沈窈枝身上,一口一个姐姐的叫着。 “姐姐,你好好看。” “姐姐,你是大学生吗?”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苗馨儿……” 女孩叽叽喳喳的,兰婆婆拄着拐杖过来,把她揪走了:“快去招待客人啦!” 苗馨儿冲奶奶做了个鬼脸,像只跳跳蛙一样跑去店门处接引了。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她一个一个地招呼,笑意盈盈的模样任谁看了都舒心。 “您好,里面一位……” 苗馨儿的语气疏忽弱了下来。 面前站了个高的吓人的男人。他扶着门框,手背上青筋攀爬,弯弯曲曲的黑色刺青像是淬毒的纹章,透着毁灭万物的可怕压迫感。 男人望向角落里雪肤黑发的美人:“我找他。” 大夏天的,苗馨儿却没来由地感觉到一阵阴寒窜上脊背。她眯起眼睛,警惕地瞥着这个一看就不好惹的男人,上上下下地把他打量了个遍,似乎在思索什么。 半天,才试探般小声质问。 “你……是那个漂亮姐姐的爸爸?” 那双漆黑的眸子中瞬间腾起危险的情绪,苗馨儿心底咯噔一声,心想完了完了。虽然双腿抖得像筛糠,但还是拼死护住窄窄的店门,豁出去般拼命摇头。 “你不能这么不开明啊!” “现在早就不流行抓早恋了!” “你这个做爸爸的不能拆散人家呀!” ……过了很久,霍时誉才慢慢把头低下。 心脏好像被狠狠扎了三刀。 【作家想說的話:】 老霍:爸爸……她说我是枝枝的爸爸…… (我好像听见了谁破防的声音 新的一周啦大家如果有票票还请多多投票支持哦! 喻临姜慕澄 ----------------- 故事会_平台:情缘小说 ----------------- 分手一年后,喻临第一次打电话给姜慕澄,一共说了两句话。 一句是:“新婚快乐。” 另一句是:“你承诺过,我死后,会为我扶棺。” …… “你成功申请安乐死的电话,打到我这里了。” 电话中,姜慕澄的声音冰冷:“用这种方式让我找你,有意义吗?” 空荡的房间里,喻临捂着鼻子,鲜血从指缝滴在手机屏幕上,染红了一片。 他指尖微颤地擦去血迹,看了屏幕上姜慕澄的名字几秒,才哑声开口:“对不起。” 电话中沉默了片刻:“喻临,我们已经分手一年了。” 喻临微怔,眼前忽而有些模糊。 她是在提醒他,可他怎么会忘? 一年前,那个大雨瓢泼的夜晚,姜慕澄没有任何预兆地冷冷对他说出了“分手”。 他站在姜慕澄家门口,在大雨里整整等了她一整晚。 结果邻居告诉他,姜慕澄在和他说完分手后,就出国了。 到最后,连个分手的理由,一句再见,都没留给他。 如果不是这通电话,她估计,永远都不会联系他。 喻临看着窗外冷冷的雨,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喉咙里被涌堵着说不出话。 半响,他才回:“我知道。” “所以你想死,可以死远点,不用告诉我。” 姜慕澄冷漠地说完,毫不留情地挂了电话。 电话中的忙音响起,像是鼓槌一样,一声一声重重敲在喻临心头。 他在地上蹲了很久,才起身去洗净脸上的血迹。 冷水拍在脸上,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次是瑞士的安乐死医疗机构。 “抱歉,因为中午没打通你的电话,所以打了你的预留电话。” 喻临疲倦道:“没事。” 中午那时候,他正巧还在前来瑞士的飞机上。 “安乐死执行需要关于证明你病症的资料,你还需要在瑞士当地再做一次检查。” 喻临看着镜中自己苍白的脸,无力道:“好的。” 挂完电话,喻临就打车去医院。 车辆行驶在瑞士街道上,隐约能看见高耸的阿尔卑斯山。 这座如雪的城市,很多年前,他无数次和姜慕澄说想来看看。 没想到,最后成了他生命的终点。 检查报告很快出来,血癌骨转移,治疗已经没了意义。 喻临在一众医生同情的目光中,习惯地将诊断证明收进了包里。 刚要走出去,他的脚步却忽然顿住,连呼吸都猛地窒住了。 他从来没想过,他还能再次看见姜慕澄! 姜慕澄就站在走廊尽头,还穿着他之前给她买的大衣,一年没见,好像又更加稳重了些。 清丽冷艳的脸,深邃淡漠的眼神。 每一处,都让他在这一年内,无数次带着回忆入梦,又带着泪水醒来。 喻临眼前瞬间模糊,刻意尘封的那些记忆碎片,也如潮水般在脑海中涌现。 从姜慕澄给他折的1530颗满天星,到恋爱七年来每天不间断的早安晚安,再到为他一句想你,大雪天开车四百公里来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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