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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有没有改掉到处沾花惹草的毛病,警方不得而知,即便是问了,他也不见得会说实话。 无论如何,至少在宋恩慧这里,他再次有了出轨行为。 尚彪声称,他能明显感觉到宋恩慧对自己有好感,所以和她之间的关系才会进展神速。 有过几次的互请吃饭后,二人很快就以实际行动重新诠释了「朋友」的含义,并且交流友谊的地点也慢慢由酒店、宾馆转移到了宋恩慧的出租房。 尚彪说,他和宋恩慧最后一次发生关系,是在下午四点多。当时,他以在公司为由,来到宋恩慧的出租房,路上还买了安全套。之后,他开车离开红珊瑚小区,就再也没见过宋恩慧,打过两个电话给她,却都是关机。 由于深知这只是一段「露水情缘」,对于联系不上宋恩慧,尚彪也就完全没有在意。 对于宋恩慧嘴里所说的那个要一起搞酒吧的朋友,尚彪也不知道那个所谓的朋友姓甚名甚。 尚彪在作口供时,其神情神态不像在撒谎,但他说的这些内容当中,虎山县警方除了能认定「宋恩慧」这个姓名,应该是死者告诉尚彪的一个化名,其他的内容则无法判断真伪。 ===第211章 抽丝剥茧(6)=== 很快,dna鉴定结果出来:床上的精斑和安全套里的小蝌蚪都是尚彪的。 警方怀疑人是尚彪杀的,但尚彪坚称自己只和宋恩慧「打过炮」,没有杀人,还说自己有车有房,有老婆孩子,对生活有着满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杀人呢? 尚彪的狗嘴里虽然吐不出什么象牙,但他说的并非没有道理。 警方找不到尚彪的杀人动机,便开始将信将疑。 但是紧接其后,警方又在尚彪车里的后备箱发现了一卷胶带和一节白色尼龙绳,这和死者嘴上的胶带、绑手的尼龙绳一模一样。 才刚刚降下去的嫌疑,一下又飙升得老高。 尚彪唉声叹气,说自己大概是撞了鬼,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成屎了。 然后解释道,那是最后一次和宋恩慧见面时,宋恩慧说红珊瑚小区附近没有大型超市很不方便,很多东西都买不到,让他在路上帮忙买的。 尚彪本身就不是个小家子气的人,所以在买的时候就每一样都多买了一些。 宋恩慧只从她车里拿走了一卷胶带、剪下了一截尼龙绳,说她用不了这么多,剩下的就塞到了尚彪车里的后备箱。这些东西放在后备箱不碍事,也的确可以以备不时之需,尚彪也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扔掉。 尚彪的解释并没有问题。 警方仍在将信将疑时,现场勘查报告出来了。 报告显示,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和脚印,连死者本人的都没有。显然,案发现场被人精心打扫过。 这就很不对劲了。 虎山警方将案件线索信息从头到尾认真梳理一遍后,很快就倾向于认为尚彪应该不是作案人。 如前所述,尚彪的作案动机不明。为财的可能性接近于零,为色?尚彪都已经和她发生过关系了,还用得着***? 就算尚彪说的是假话,他和宋智英之间并不存在超越友谊的肉体关系,这一切都是他的杜撰,而实际上假设是他垂涎宋智英的美色,并且一直对她预谋不轨。然后在最后一次和宋智英见面时,对她实行了***,进而杀人灭口。 问题在于:***案当中,案犯在实施***时,很少会有戴套的,几乎没有。 就算尚彪特立独行,不走寻常路,是万花丛中唯一的那点绿,在***过程中主动戴套,或者在宋智英的「要求」下戴了套,但在事后既然对现场有过精心打扫,为什么偏偏还会留下自己用过的安全套? 用就用过了,留就留下了,还偏偏特意打了个结?这是生怕里面的小蝌蚪流失蒸发殆尽,担心警方提取不到他的dna? 而关于将用过的安全套打结这一节,尚彪则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行为,也压根儿没有这种「习惯」,当天和宋智英发生完关系后,是宋智英主动将安全套从他身体上撸了下来,至于怎么处理,他压根儿就没注意,也不知道是不是宋智英将安全套打了结。 同时,死者大腿根部和床单上的精斑,尚彪为什么也偏偏不记得清理? 还有地板上的闹钟,上面停留显示的时间恰好和尚彪最后一次见宋智英,并和她发生关系的时间对得上,这很难不让警方将尚彪往犯罪嫌疑人身上联系。 闹钟这么明显的证据,尚彪怎么也不记得清理? 特意留下闹钟显示作案时间,在供述中又如实反馈自己和宋智英最后一次约会的时间,这两个基本一致的时间点,明显就是在暗示他尚彪就是案犯。没有哪个嫌疑人会蠢到这个地步。 简而言之,嫌疑人不可能在打扫完现场后还留下这么多指向自己的证据,更不会将胶带、绳子这样的作案工具大喇喇地放在自己车里的后备箱。 同时,死者所在的床单相对平整,没有折皱或撕扯痕迹,如果在床上发生了***行为甚至打斗冲突,不应该是这样。 尸检报告也显示,死者身上没有发现抓伤、抠伤等搏斗痕迹,胃里没有检测出残留的药物成分,血液检测也未发现死者生前吸食过毒品或服用过致迷、致幻、致晕类药物。 也就是说,死者临死前极可能并未遭受***,而属自愿和尚彪发现过关系的可能性较大。换言之,尚彪的口供可信度极高。 再结合上述在逻辑上显得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种种「证据」,警方很快就得出一个推论:这个入室抢劫、***杀人的案发现场很可能经人精心伪造过,伪造这一现场的人,也就是案犯真凶怀有嫁祸给尚彪的目的。 这个凶手在种种证据上达到了嫁祸给尚彪的目的,但在逻辑上却漏洞百出、狗屁不通。甚至因为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导致了逻辑上出现悖论。问题在于,认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主要依据的是证据,而不是逻辑。 因此,虎山县警方虽然明知道尚彪极可能不是凶手,但在抓获真凶归案之前,不得不暂时对他实行羁押。 所以,自认为比窦娥还冤的尚彪才会满腹牢骚,满嘴跑火车说虎山县警方乱作为,冤枉他杀人云云。 杨峰和王星携老刘、欧阳一行抵达虎山县局的时候,该案的侦办人员正在头痛: 他们要尚彪仔细想想,自己到底得罪过什么人。尚彪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自己得罪过谁,还说自己一个生意人,讲究的就是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能得罪什么人? 就算和人有过矛盾冲突,也无非就是生意上的一些狗屁倒灶的屁事,比如客户对他设计的作品或公司服务不满意、嫌弃他收费高、要求他退钱这样的破事,不至于去杀个人,然后再嫁祸给他吧? 抱着试一试的目的,虎山县警方还是要求尚彪提供了几个和他在生意上产生过口角的人员名单,然后根据名单一一排查。 结果这些人都和宋智英八竿子打不着,不管是通话记录还是社交平台,都和宋智英毫无瓜葛联系,更有人能提供自己当时不在虎山县的直接证据,或不存在作案时间的种种证据。 虎山县警方因此一筹莫展,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下手侦办。 杨峰等人的到来,恰恰给他们提供了一些新的侦办方向。他们在路上时,就对此案有过仔细推敲。 王星和虎山县警方的看法基本一致: 既然是凶手有意嫁祸给尚彪,那凶手极可能就是尚彪得罪过的人,这是一个侦办方向。当然,凶手和尚彪之间肯定也是「熟人」关系。同时,凶案现场既然没有搏斗痕迹,并且是在室内作案,那么凶手和宋智英之间也应该是「熟人」关系。 但如上所述,虎山县警方按照这一逻辑推论启动的侦办工作,已经陷入死局。 欧阳认为,从凶手对案发现场有过打扫这一点来看,凶手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同时,凶手虽然能想到嫁祸的办法,并且通过伪造现场、布置证据,将作案嫌疑都指向尚彪,但却忽略了警方办案不光讲证据,也讲逻辑。 所以,凶手不会是警方自己的人,或熟悉警方办案手段和方式方法的其他司法系统的人,也不会是杀人灭口的「专业人士」,甚至以前也没有杀过人。 但凶手极可能涉过案、有前科,换句话说就是凶手有可能蹲过监狱,或者身边的朋友、熟人是警方的人,和警方打过交道,道听途说了一些警方办案的手段,但是不全、不专业。 老刘则认为,宋智英要求尚彪给她买胶带和尼龙绳,结果这两样东西就成了作案工具,还特意给尚彪留下了一些,并且被她塞进尚彪车里的后备箱;宋智英 在和尚彪发生完关系后,还主动为他处理使用过的安全套,给安全套打了个结,会不会也是宋智英刻意为之?. 当然,这一行为也有可能是凶手在布置案发现场时刻意为之。 我们先假设给安全套打结是宋智英的行为结果。 这样一来,是不是就会得出一个推论:在嫁祸给尚彪的这一阴谋中,死者宋智英本身就是参与者和实施者? 王星吓了一跳,说你这是认为死者生前就知道要嫁祸给尚彪,甚至和凶手共同策划了这一起阴谋,问题在于,谁会甘愿以自己的死去嫁祸给另一个人呢? 况且,不管从尚彪的口供来看,还是从他二人的生活轨迹来看,他们认识的时间的确就在两三个月之前,相处的时间不长,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利益纠葛,应该不存在什么深仇大恨,不至于让宋智英对尚彪产生这种「同归于尽」的想法和行为。 即便他们之间存在什么不为人知的深仇大恨,宋智英直接杀人就是,她既然有了「甘愿去死」的想法和行为,肯定就不怕杀了人之后被判死刑?犯得着费这么老大劲赔上自己一条命? 老刘却摇摇头,说这一点我也很费解,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物质,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第212章 抽丝剥茧(7)=== 王星直翻白眼,很不满地说道,老刘,你能不能说点儿人话。 老刘正色道,我的意思是指,很多案件中,尤其是在蓄意犯罪或蓄意杀人等有明确犯罪目的的案件当中,往往会因中途出现意外,或突然发生其他变故,导致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超出了罪犯最初的预料,进而出现犯罪结果和犯罪目的不符的局面。 也就是说,宋智英也许最初并不知道,或者并不认为自己会死,或者说凶手最初的目的并不是嫁祸给尚彪,也不是要把他污蔑为杀人凶手,而是别有目的,然后和宋智英串通起来。 宋智英和凶手最初的目的具体是什么,我们暂时搞不清楚,但要害人,无非就是因为钱或仇。无论是尚彪的陈述,还是警方排查,尚彪既然没有什么仇深似海的人,那么凶手针对尚彪的目的极可能就是为了钱。 尚彪说能明显感觉到宋智英对他有好感。但是通过对宋智英的调查不难看出来,宋智英在和尚彪的交往中,对他撒了谎。别的不说,至少宋智英没有把自己的本名告诉他。 如果宋智英真对尚彪有什么好感,怎么可能连自己的真名都不告诉他呢? 所以,从这儿不难看出来,宋智英对尚彪的好感是装出来的。这也说明,宋智英主动接近尚彪,并向其示好,本身就怀揣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另外,宋智英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父母都在农村,她本人也就读到初中毕业,名下也没有什么大额存款,对尚彪说她准备在虎山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酒吧,明显也是随口胡扯。 一个本身没什么钱,父母也提供不了经济帮助的人,哪能有钱搞什么酒吧? 这也能证明宋智英和尚彪的交往是在逢场作戏。 王星却突然说,老刘,你这就是不了解现在的年轻人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放得开、玩得花,也许这宋智英本身就想在外面找个大叔约个炮,或者在找人「求包养」,尚彪这样的中年大叔多金还已婚,比那些20出头30不到的年轻小伙要「懂味」得多,还不会动不动就要和她结婚,正是这些年轻人约炮、求包养的理想对象。 如果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接近尚彪,那么宋智英在和他交往的过程中,对他没几句实话也就完全是在情理之中。毕竟,大家本身就是各取所需,逢场作戏,和坦诚相待本压根儿就不搭边。 老刘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说现在的年轻人是个什么想法,我的确不是很清楚,你说的这种「新兴人类」,也许的确存在,但你不要忘了宋智英的职业是干什么的。 虎山县警方最初怀疑宋智英从事的是色情行业,主要依据的是她的开房记录。她的开房记录十分频繁,每个月除了有那么几天不方便,其他每天基本都有开房记录,并且开的还都是钟点房,开房时间也都集中在夜里八九点到凌晨两三点。 由于开房登记的都只有她一个人的身份证,警方一时难以找到和她一起开房的人进行问话,以此确认她的职业。 但宋智英明面上没有稳定工作,家里对她也没有过经济帮衬,这样的开房记录已经足够说明她从事的就是色情行业。 除了以「运动战」和「游击战」为主的集中营业,色情行业当中,还有一部分从业人员属于个体经营,从业者往往通过网络揽客,谈好价格后,就会告诉对方地址,而这个地址往往都在酒店、宾馆当中。 为了不引起酒店和宾馆注意,进而被警方盯上,她们当然不会始终在一个地方开房,而是坚决做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开房记录自然而然就会遍布全城。 宋智英的开房记录从她来到虎山县后,到她被害前,就基本没有断绝过,包括她和尚彪认识以后,仍然保持着上述规律的开房记录。 而尚彪则交代和宋智英出去开房时,都是以尚彪的身份证提前开好房,之后宋智英又去别的酒店,以她自己的身份证有过开房记录的情况,尚彪对此则表示毫不知情。看書菈 这些都说明什么? 首先,宋智英的职业就决定她不会在外面找人约炮。一个每天都「撑得吃不下」的人,还有心思和精力到外面「偷吃」,找什么已婚中年大叔,约什么炮? 其次,宋智英如果真想「求包养」,那她在和尚彪认识以后,就应该收敛自己的行为,或者向尚彪委婉地表达自己「求包养」的想法,但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 尚彪也说宋智英和他认识以后,包括和他发生关系后,从来没向他提过钱的事。他也一度认为自己和宋智英之间是纯洁的「朋友」关系。 王星找不到反驳之词。 老刘接着又强调,宋智英和杀害她的凶手之间为「熟人」关系的可能性很大,这一点不仅从案发现场能推断出来,从她本人也参与了针对尚彪的阴谋中也能推断出来,她和凶手之间应该是同谋。 既然宋智英极可能从事的就是「***」一类的色情行业,那么除了在网络上揽客,她也极可能会出现在各类娱乐休闲场所,比如酒吧,以此给男性「猎艳」的机会。当然,一旦有人找她搭讪,她就会趁机「谈价」。 虎山县经济发达,属全国百强县,休闲娱乐行业也相当发达,这应该也是宋智英选择在此落脚,从事色情行业的原因。 越是这种经济发达的地方,休闲娱乐场所往往都会集中在某一个地域和几条街区。 所以,只要在这些夜店集中的地方走访排查,找一找有没有人认识宋智英,或者有没有人见过她,兴许就能得到新的线索,进而顺藤摸瓜找出和宋智英合谋针对尚彪的这个「熟人」,也就是杀害宋智英的凶手。 此外,宋智秀以自己的身份证在酒店、宾馆开房,肯定是在等着约定好的顾客上门,虽然上门的顾客没有再登记自己的身份信息,但这些酒店、宾馆的监控肯定会拍到过哪些人进入过宋智秀的房间。 当然,这些人因为极可能就是嫖客,对宋智秀的个人情况应该不是很清楚,即便把他们都抓回来一一问话,很可能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和信息。但也可以试一试,万一有意外的惊喜呢? 老刘说完以后,大家都看着杨峰。他才是此行带队的人,他的意见才至关重要。 杨峰似乎在走神,直到王星喊了两句「杨队」,他才回过神来,却看了看老刘和欧阳,然后说自己刚才在想「周小璐案」当中的那个间接嫌疑人刘媛媛。 接着,杨峰又说,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也存在间接嫌疑人? 大家顿时若有所悟。 杨峰却话锋一转,说宋智秀来到虎山县的时间不长,并且在她屋里并未发现手机和电脑,这就让警方想要通过或其他社交软件,对其社交网进行排查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即便通过宋智秀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找到了她名下的手机号码,也调出了通话记录,但她的通话记录少得可怜,并且和她通话的也都是父母家人,或者老家的朋友,要么就是打电话给她做销售的,这些人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这也说明宋智秀很可能大部分时候都是通过社交软件和外界保持联系,凶手也极可能是通过这一方式和她进行沟通。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她的手机和电脑,应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凶手「清理」掉了。 我们再来想一想,宋智秀的手机通话记录当中,和她有过通话记录的都是家人或朋友,那么什么人会让她认为只能以社交软件进行沟通联系呢? 结合宋智秀的职业,我们不难猜出来,只有那些「顾客」,才会让她仅仅只用社交软件和他们进行沟通联系。 所以,杀害宋智秀的真凶,极可能就是宋智秀的「顾客」之一。 因此,我认为老***才说的对那些「嫖客」进行传讯问话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能只抱着试一试、看能不能找出什么线索信息的心态,而是要抱着在他们当中排查出嫌疑人的目的,予以高度重视,严阵以待。 接着,杨峰的话题又回到了「间接嫌疑人」上。 虎山县警方对尚彪的关系网算是有过一次梳理排查,但没有找到有可能嫁祸给他的嫌疑人。 刚才也说过,宋智秀的家人和朋友,也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同时,宋智秀因为来虎山县的时间不长,并且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她在虎山应该没什么「熟人」,就算有,这些「熟人」和她之间应该也不存在非要致她于死地的矛盾冲突。 不管是尚彪的熟人,还是目前能排查出来的宋智秀的熟人,这些人都属于本案的「直接嫌疑人」。 那么本案的「间接嫌疑人」是谁? ===第213章 抽丝剥茧(8)=== 毫无疑问,就是尚彪的老婆谭蜜蜜。 你们李队认为「周小璐案」当中存在间接嫌疑人,是因为受到曾经办过的一起原配杀害小三的案件启发,女性配偶对自己的丈夫存在经济依赖关系,才会采取这种既保留自己颜面,又不会断绝经济来源的极端办法。 经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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