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顾思卿拿起一把玩具枪,瞄准我,扣动了扳机。 5 “你别以为假惺惺地说几句软话,就能让我和爸爸改变主意!” 顾思卿的声音里充满了孩子气的愤怒。 “有本事你就走,走了就永远别回来!” 他射出的乐高子弹带着少年的怨气,直直地朝我飞来。 幸好,顾思卿年纪还小,力气不足,子弹偏了准头,只擦破了我的胳膊。 我吃痛,一个不稳从平衡车上摔了下来。 原本在一旁看戏的保姆和家政阿姨们都吓坏了,慌忙围了过来。 顾思卿也被我胳膊上涌出的血吓到了,他张着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我咬紧牙关站起来,眼疾手快地抽过身旁保安的橡胶棍,指向顾思卿。 他虽然平时嚣张跋扈,但毕竟没见过这阵势,被我吓得连连后退。 “我不是故意打你的,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你,让你不敢再回来……”顾思卿的声音带着哭腔。 鲜血顺着我的胳膊,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我抬手,用橡胶棍打掉顾思卿手脖子上的平安符。 顾思卿被吓得哇哇大哭。 听到动静的顾霆琛和章婉婉,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他看到我胳膊上的伤,眼神一紧。 “苏韵,回去让医生处理一下。” 我摆了摆手,直接扯下裙摆一角,胡乱缠住还在渗血的胳膊。 顾霆琛的脸色更难看了。 就连平时对我爱答不理的管家,也忍不住劝道:“苏小姐,别赌气了,你一旦走出这个家门,就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了。” 她瞥了一眼章婉婉,语气急切,“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女人,挤破了头想进来?” 接着她又对我说:“顾总对你这么好,小少爷虽然调皮但也没坏心,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在所有人眼中,我一个出身普通家庭的女人能进入顾氏集团,照顾顾家的儿子,简直是走了天大的好运。 我是顾氏集团总裁的秘书,是温柔体贴的“继母”,更是娘家人攀附的阶梯。 可我唯独不是我自己。 没人关心我曾经拥有过怎样自由自在的生活,更没有人关心,我想怎样度过这一生。 我越过那枚掉在地上的平安符,将当初搬进别墅时带来的一盆多肉,放在了雪球的狗窝前。 “我根本不懂怎么当妈,也从来没当好过。” 我看着那盆多肉,声音有些哽咽。 “我养大了雪球,却没能让它寿终正寝。” “我倾尽十年心血,也没能让顾思卿学会半点尊重和感恩。” “所以我还是走吧,只希望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见。” 天高海阔,各自安好。 顾霆琛没有再劝我。 他阴沉着脸,转身离开,只留下一句:“苏韵,你会后悔的。” 引擎的轰鸣声震耳欲聋,那些烦人的话全都被抛在了脑后。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在天地间自由自在的感觉了。 那些名牌服饰,像是一层层枷锁,锁住了我前半生的快乐。 引擎的轰鸣声中,风放肆地撕扯着我精心打理的发型,我却感觉心底有什么东西活了过来,像十八岁那年一样野。 6 历经半个多月的奔波,我终于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乡。 这一路虽然疲惫,却也饱览了无数美景。 我带着我的小狗,回到了曾经住的老破小。 多年未归,房子却干净得一尘不染。 心里正犯嘀咕,一扭头,就发现身后有个影子,贼头贼脑的。 “谁!”我抽出防狼喷雾,正要动手。 却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人,笑着看向我。 “姑娘别紧张,我叫陆书言,是路过这里借宿的驴友。” “要是姑娘觉得我打扰到你了,我这就离开。” 陆书言长相斯文,穿着打扮也很有品位,举手投足间又带着一股子洒脱劲儿。 我瞥见他腰间那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表,忍不住笑出声。 在大城市待久了,人也变得势利了。 我把防狼喷雾收了起来,朝他摆摆手。 “进屋吧,我们这儿的姑娘,不兴那些虚礼儿。” “临走前,我跟村里人打了招呼,门就别锁了,万一有驴友路过,也能进来歇个脚,凉快凉快。” 陆书言点点头,“你是个善良的女人。” 我心里不禁涌上一股苦涩。 我和陆书言简单聊了几句,他却来了兴致,去小卖部买了两瓶好酒,说要和我一醉方休。 几杯酒下肚,陆书言也打开了话匣子。 “我出身豪门,家境优渥,却感受不到半点亲情。” “那些豪门恩怨,争权夺利的破事儿,我烦透了!还不如出来闯荡,落个痛快。” “这些年,我踏遍了山川湖海,算是活明白了,与其跟那帮孙子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破玩意儿,还不如撒丫子玩儿去,好好享受剩下的日子。” 听完陆书言的话,我对他产生了几分惺惺相惜的感觉。 当年林阿姨跪在我面前,求我照顾顾思卿时,声音都哑了:“豪门里头,水深火热!这孩子没了亲妈护着,这么小一点儿,可怎么熬啊?” 我望着那孩子,那么小,心里头那点柔软的地方,就这么被戳中了。 我总想在他身上,找回自己童年缺失的那份温暖,却忘了,我和他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陆书言突然伸手,在我眉心点了一下。 “你这眉头拧得跟麻花似的,心里头是不是搁着事儿呢?莫非……是在想哪个负心汉?” “嗐,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早翻篇儿了。”我朝他咧嘴一笑。 不知怎么的,顾霆琛和顾思卿那俩人的脸,又在我眼前晃悠。 顾霆琛相貌英俊,气质不凡。 初见他时,我也曾心动过。 顾霆琛思念亡妻,顾思卿挂怀生母。 而我,永远是那个家里,多余的存在。 即便没有章婉婉,我的位置,也会被别的女人轻而易举地取而代之。 这事儿躲不开的。 可是在这片土地上。 我是自由自在的苏韵,是独一无二的苏韵。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回头。 一番感慨后,我和陆书言将两瓶酒一饮而尽,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他住在了我家。 陪着我一起骑车兜风,陪着我在荒山里种下一棵棵小树。 在第一颗小树抽出新芽的时候。 我又见到了那个久违的故人。 顾霆琛坐在豪车里,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 “苏韵,出来散心散够了吧,该回去了。” “顾思卿离不开你的照顾。” 7 骄阳炙烤着大地。 顾霆琛在北方过惯了优渥的生活,显然不太适应这里的气候。 他微微眯起眼睛,视线落在我沾满泥土的身上,闪过一丝嫌恶。 “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但也没必要这样作践自己。” 他开口,语气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 “一起生活十年了,你要是想回去了,吱一声,我肯定接你。” 他语气里透着股子恩赐的味儿。 像顾霆琛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生来就不会低头。 他能屈尊降贵来到这偏远的地方,已经是他做出的最大让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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