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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那些由我替他的伤一一重新出现在他身上。 等到浑身鲜血淋漓,没有一块好皮肤后,我终于停了下来。 感觉到我的靠近,沈闻天痛苦呻/吟道:“雨萱,救救我…我真的知错了,求你救救我…我不能没有你..我爱你啊。” 时至今日,他还以为我是过去那个为他一句爱而赴汤蹈火的傻子。 我轻声说道:“沈闻天,你不是不能没有我,是不能没有你的皇位。你从始至终,只爱自己。 在你送我上祈雨台时,咱俩就已经恩断义绝了。” 沈闻天还想说话,被我施法禁言。 我侧耳听着越来越近喊杀声,微微一笑。 “这些年,我送你的东西刚才都拿回来了,只剩下一样,那就是你的大商。” 在沈闻天撕心裂肺喊出的“不”字中。 我轻松道:“从现在开始,这世上再没有大商。” 冥冥中大商龙脉发出最后一声叫喊,折颈而亡。 我飞升时,起义军也终于攻入大殿。 “杀死狗皇帝!” “改朝换代!” 原来在等待张玉薇诞下天命之子的两个月内,各地都是灾,但朝廷无人过问。 他们都想着到时候有天命之子镇压,贱民们翻不出什么浪花。 可现在这些朝臣的府邸都被起义军围起,一一被砍了脖子。 而沈闻天这个本应该亡国的末代皇子,也走上了原来的命运。 在当了几个月的阶下囚后,被推上法场。 他在临死前还大喊,“朕是天子!有神女庇佑!朕不会亡国!” 头颅落地。 嘴唇嗫嚅,似乎用尽最后的力气,才发出一声暗哑破碎的叫喊。 “雨萱。” 很多年后,我偶然路过地府,听见孟婆说有人在弱水迟迟不去投胎,即将魂飞魄散。 我心念一动,来到弱水旁。 那人果是沈闻天。 他眼中还带着血窟窿,脖子上是砍头红痕,浑身上下全是伤痕。 整个人几近透明。 “雨萱,是你吗?” 沈闻天似有所感,扭头望向我在的方向。 我没说话。 他苦涩一笑。 “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全是我咎由自取。这几百年来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不是那么贪心,既想要你又想要皇权,咱俩会不会不会走到今天。或者我不那么偏执,再多想想,没有信张玉薇的话,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见我依旧沉默,他也沉默了。 最后,他扬起笑容,“不管怎么样,能在死前见到你,真的很高兴。” 没有任何声音,但沈闻天有预感,雨萱已经离开了。 他空洞的眼眶望向弱水方向,感受着无时无刻不在侵蚀他的痛楚慢慢减弱。 突然想起定情那日,花灯节。 人群熙攘,险些冲开他俩的手。 却还是被他紧紧攥住。 “你后悔吗?” 他突然问道。 “嫁给我,就不能成仙了。” 洛雨萱沉默片刻,反握住他的手。 “有你在我身边,我哪都不去。” 可她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了呢? 沈闻天想了许久,才在彻底消散前想起来,洛雨萱还说了一句话。 “你不放手,我就不会放手。” 原来是他先放的手 书名:一生一世,美人骨 作者:墨宝非宝 文案: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早已忘记她。 时宜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机场安检时,冲破重重警卫追上一个陌生的男人。 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数百年前的长安。她站在城墙上看他登上点将台,振臂一挥,数十万大军便已单膝跪地,齐声唤王……彼时,他是霸气凌云的小南辰王,她是清丽温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让他们的命运因此颠覆。 而这一次,是在广州机场。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认出了他。她独自带着那段前世的记忆来到他身边,他却对她茫然不知。 “周-生-辰”,单是念着这三个字,就能让她的心底涌出最温柔的情绪。纵然与他在一起就势必要面对那些来自他家族的阴谋、陷害、争斗,却也一步步,让她与他的心贴近。 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无论富贵,与君同归。 作者介绍: 墨宝非宝:生于北京,长居沪上。喜静厌动,喜睡厌醒,有些小懒。喜欢读书,为了战胜自己不断起伏的情绪,尤其喜欢佛经。只执着自己喜欢的事,学任何有趣的事,让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写自己感兴趣的故事,顺便悄悄在故事里,埋下一些普世价值观:爱国一点儿,正面一点儿,让读到的人可以觉得活在这个国家,这个年代,“幸”永远大于“不幸”。 已出版作品:《至此终年》《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等。 媒体评论: 十年修得柯景腾(《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百年修得慕容沣(《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年修得陆励成(《最美的时光》),万年修得何以琛(《何以笙箫默》),亿年修得周生辰(《一生一世,美人骨》)的美称。 一直喜欢一心一意的爱情,如果几世轮回,都是同一个人,多好。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却相信,终会遇到一个人,让你愿意爱得生生世世。就像时宜对周生辰。 很喜欢《一生一世,美人骨》中的周生辰,是理想型男友楷模。不仅智商高,情商更是超前,脸不必长得太好看,看着干净、舒适即可,最重要的是,他眼里只容得下时宜。 很喜欢墨宝非宝的小说,看完前面几部,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生一世,美人骨》。缓慢述说的故事才可以流淌进心底,让人忍不住就被故事里清淡又坚定的感情所打动。这本是墨宝非宝所有作品中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一人许诺,一人不悔……而她对他,就如棋局:无论生死,落子无悔。——记《一生一世,美人骨》 我好像,真的很爱周生辰。那种即使付出所有心力去爱,也会感觉无比安心的爱人,和爱情。 《一生一世,美人骨》,就像一盅文火慢炖的高汤,慢慢悠悠的,说着一段带着两世记忆的爱情。这样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却让人觉得精彩,是很考验作者的文字功底的。前有顾漫,现有墨宝非宝。百年修得 楔子 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 时宜靠在窗边,看车窗外刚才掠过的路牌。 “你想要吃什么?”身边的宏晓誉,笑著将叠成小册子的地图展开,用手机边翻着美食攻略,边规划下榻后的路线。 “先把你的采访搞完吧?” 时宜笑著提醒她。 三人下了车,绕过安静的街,辗转数个错落的平房,终是找到了地方。 开门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模样。而宏晓誉的采访对象,就是这个女孩的老公,一个憨憨厚厚的男人。 几个人进门后,夫妻俩都有些羞涩,招呼着时宜他们坐下。 “不用紧张,就像随便闲聊。”晓誉笑的和善,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阴雨天,房间很暗。 只有黄橙橙的一盏灯,放在被访者和受访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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