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占,破罐子破摔,干脆做起了操弄权势的佞臣。 他有心劝冷芳携回心转意,却在他唇间淡淡的笑容,和近乎无情的眼神中退却了。 “师兄,我都知道。”冷芳携说。 是啊,他全都知道。那么聪慧的师弟,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这个师兄还真是天真,冷芳携想。 就算没有天成帝搅局,按照原来的剧情,他在宦海沉浮,权势迷人眼,最终也会成为一头恶龙,与沈质一刀两断、形同陌路。 无论如何,他是做不了名臣了。但他这个奸佞死去后,自有一位能干的臣子出面,整理满朝风雨。 冷芳携拿出沈质被狱卒夺走的玉佩,扯着沈质的腰带,低头为他系上。玉指如葱,红绳在其间环绕,仿佛被捆缚住了。 “不要再弄丢了。”他系好玉佩,拍拍沈质衣袍上沾染的灰尘,“京城东边,琳琅道上,有家十分出名的医馆,名为九芝堂,里面的师傅很厉害,救治了数位重病垂死、身患咳疾之人,你记得去看看。” 沈质握着腰间的玉佩,一路失魂落魄,直到走到从前的宅邸,看见门前贴上的黄封,才回过神来。 家中老仆守在门外,收拾了一板车的东西,两名带刀的龙虎卫见到他道:“此处已被封查。但统领吩咐,沈大人可进去拿走自己的行李。” 老仆道:“大人,家里的其他物什我都收拾好了。只有您的寝房,我没进去过。” 宅邸之中果然一空,除了亭中的萧萧玉竹,再寻不到其他。沈质径直走到寝房中,忽然看见床榻边的漆黑高案上留着冷芳携送他的墨砚,砚下压着两张素白宣纸。 其中一张上写:“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另一张上附着一份千金药方。 字迹行云流水,银钩铁画,有纵横绝顶之意。沈质一瞬恍惚,仿佛回到从前在山间流泉旁纳凉,冷芳携以笔沾泉水,在巨石上随性写就——会当凌绝顶*。 回首看着他笑道:“师兄,看我笔力如何!” 垂眸,指腹在已经干透的字迹上擦过。 笔力雄奇,不失柔和。师弟,你已入木三分。师兄不如你远矣。 喧嚣一时的贪污案落幕,汤易两党争夺已久的九卿之位却没落到任何一方头上。天成帝将大理寺卿之位空悬,似乎并无现在提拔之意。 忙忙碌碌中,大理寺内一名小官升官的消息引得有心人的注目。 被冷芳携要求指正沈质,却当庭拒绝的骆听骆希声,天成帝似乎对他并无恶意,隐隐带着欣赏之情。此番独独他一人升官,令一些人觉得,这空悬的大理寺卿之位,似乎已经被天成帝预留给他,只待他做出一番功业来。 …… 光阴如驹,刚刚过完中秋佳节没多久,京城便入了冬。 现在还未落雪,只是温度已经骤降,北风呼啸,行至街外仿佛浑身赤裸,似冷刀刮肉。 揽雀宫烧起地热,暖意融融,十一趴在床前,将宣纸垫在小几上,紧紧捏着毛笔,一笔一划地写。浓密的眉毛紧紧皱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宣纸,如临大敌的样子,十一屏住呼吸,待写完后收笔吹墨。 纸上已经写了数十行冷芳携的名字,十一抓着纸站起来,瞧着最新写的那一行,一瞬间露出沮丧的表情。 “不好看……” 对于刚刚习字没多久的十一来说,冷芳携的名字太复杂了,他能一笔一划写清楚不出错已是殊为不易,要想写得漂亮端正却是天方夜谭。 他现在的字比稚童小儿还不如,歪歪扭扭,有的胖有的瘦。“冷芳携”这一听起来就令人想到雪中寒梅的字,被他写得如同胖嘟嘟的白兔子一样可爱,极为不符合冷芳携的气质。 就是这样的字,写出来后冷芳携还会夸他,陪他玩丢老虎的游戏。但十一不满意,别的字能写清楚就好,可对于主人的名字,他却总想着要一鸣惊人,在冷芳携面前一笔写就,让他惊讶、自豪。 于是躲在房中偷偷练习。 可是练了这么久,除了字端正了些,其余毫无进展。 十一将宣纸收好藏起来,低落地坐在床边看着窗外。天际低垂,一片灰蒙蒙,忽然自空中跌落了只褐色的小鸟,摔到他窗楹边,晕了一阵,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挥挥翅膀,却怎么也飞不起来。 它的翅膀受伤了。十一想。 没有翅膀,在寒冷的冬天活不长久。 他起身,面无表情地走到床边,伸手拢住焦躁的小鸟。这鸟并不亲人,被十一抓住后不断地啄他的虎口,极为凶狠。 虽然很凶,却不痛不痒,十一容色未变,另一只手捉住麻雀的头颅,手腕刚想转动,拧下它的脑袋。忽然想到了什么,十一手指微顿。 麻雀立即扑腾翅膀,想要逃走,显然已经察觉到人类的凶意。扑腾来扑腾去,徒劳无功,反而被十一抓得更紧。 “不能让你逃了。”十一不敢伤到麻雀,确保抓稳后,就小心翼翼地松了松,像捧着什么珍宝一样走到大殿里,瞥见冷芳携看书的侧影,平直的唇倏然掀起一个弧度。 “大人!”他奔过去。 冷芳携才沐浴过,室内对他来说过于温暖,仅披了件轻薄的寝衣,领口大敞,露出形状优美的锁骨。他正歪头支颐,在灯下看闲书,听到十一的叫声转过头去,乌发
相关推荐:
鲛人(H)
知青男主的炮灰原配[穿书]
高树三姐妹
斗罗:穿越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S级alpha的专属猫薄荷
坏女人贯彻始终
末世女配求生存[穿书]
我只会蹭热度啊!
秘闻
逃脱_高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