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要我好好吃饭,快点长大,保护哥哥。 爸妈非常爱我。他们只是比较担心我哥幼时孱弱,温柔漂亮,以后难免挨欺负。 他们却没能看到他如今脾气过于暴躁,身体过分健康,容貌过于美丽,在外“恶名”远播,在家对我…… 哦,我们已经没家了。 幸亏爸妈没能看到他对我很凶。 孟廷选非常讨厌我。 因为我是个同性恋。 什么有伤风化伤风败俗不知廉耻等等等等,这些词我早听腻了。 孟廷选的每一句“戒同箴言”,我都跪在祠堂里用被戒尺或者藤条抽肿的“肉垫”(那已经不能叫手了),攥着毛笔抄写过几千几百遍。 我哥甚至费尽心力改了名字,说不想和我这个丢人现眼的混蛋做兄弟。 我哥出生时,爸妈给他取的名字是孟灼。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谁听了,都知道他和我是亲兄弟。 可现在,除了几家亦敌亦友的世交,没多少人知道国防部最大的私人军火供应商孟廷选是我哥。 Noah仰卧起坐,按住我手臂上流血的伤口。 他盯着我的嘴唇:“你上次脱臼的手也全好了?” 我觉得他非常奇怪。 Noah明知故问:“孟蓁,他是谁?从哪副棺材里冒出来的老吸血鬼?很封建,很见不得光。” 月色暗淡,孟廷选神色恹恹地衔着烟,泛青的手腕搭在车窗底框上。 他单手上膛,用枪管懒散地指了指Noah,对我说:“孟蓁,从哪买的外国鸭子?还敢叫你名字呢。不错,挺有眼力见,知道疼人,嘴也够甜。” “小白痴,你现在多少算是攒了点私房钱,可不要再廉价到被某些小恩小惠小温柔感动的地步。谁对你好一点,你就巴巴地摇着尾巴凑上去舔。否则,我真的还会用这么粗的鞭子把你抽到皮开血溅,骨肉分离。” 孟廷选扣合食指和拇指的指尖,比了一个圈。 我默念:爸妈,放心吧。我哥现在身体素质真的特别好。我也挺好,有钱花,会做饭,能扛住,随便我哥闹脾气。 Noah拽住横在我胸前的枪套背带,眼睛像海一样深:“孟蓁,虽然他好像是你的熟人,但你需要我杀了他吗?” 我拍拍Noah金灿灿的头:“装什么傻。你不是知道他的名字吗?没见过本人?” Noah:“你亲哥?” 我笑:“必须是亲的。” 必须是亲的。 换个人敢这么对我,我早就射穿他脑壳或者把他从我的运输机上丢下去了。 类比: 陈槐开车撞我,殃及陆如琢。 因为陈槐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所以陆如琢伤愈后,我新添的纹身结痂后,我第一个收拾的人就是陈槐。 陈槐跪在我脚边,很开心地说:“蓁哥,你生我气啦。可这是陆如琢那个伪君子自找的,我要撞死的人是你,谁让他非要救你,他活该。” 于是,我把这只兔崽子拎起来,吊在我某一艘货轮的底舱里用钢管暴打。 我原本想对照陆如琢病历和鉴定,等比例复刻陆如琢的伤情,但陆如琢与楚玖追到港区到处找我,我不得不半途而废。 由此可知,我报复心可以很重。 我示意Noah松开帮我止血的爪子。 我拆开缠在手上的领带,绑到手臂上做了个简易止血带:“行了,走吧,我们之间的破事两清了。” Noah:“我有话要说。” 我起身:“那你原地不动。我先去和我哥说几句话,好不好?” Noah:“好。” 我转身,走到孟廷选的车窗前。 我整理胸前的牛皮背带,掏出被Noah压扁的烟盒,咬出一根。 我一手撑着车顶框,用沾了血的两指勾起孟廷选的佛珠珠串。 我垂下眼,俯身擦过我哥指间燃烧的烟,找他借了个火。 我再抬眼看:孟廷选的表情和他第一次发现我半夜钻进他卧室,偷他藏在桌底的烟,躲到后山的植物园里抽时一模一样。 光线昏暗,氤氲白雾中,孟廷选的脸颊与衬衫盘扣之上的脖颈没有丝毫血色,仿佛将全身的热都汇聚在飞挑的眼尾,丰润的唇珠。 ——朦胧见,鬼灯一线,露出桃花面。* 孟廷选用存着热度的枪口抵高我的下颚:“爪子。脏。拿开。” 说着,孟廷选直接将他的烟头碾灭在我的枪套背带上。 灰烬剥落。我啪地一下把翡翠珠串弹回去。 孟廷选把他的烟蒂丢进我自动摊开的手掌。 孟廷选眸色很深:“你长进了。耍流氓耍到我头顶上。肉皮紧了?想要我替你松一松?” 我吐口烟,酒窝很深:“紧吗?还行吧。” “孟大小姐,有事您吩咐。没事就快滚回你的闺房里数钱。” 孟廷选的枪口已经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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