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学习、上名校、创业。 可能是运气好,再加上做电商,蹭了互联网这趟车,当了一回风口上的猪,所以勉强挣了点钱,也算是个什么“青年才俊”。 命运终归待我不薄。 可惜,还是跟宋诚错身了。 rn 我在拼命创业,用尽了全身力气在社会上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时,宋诚在和于锦谈着一场甜甜的恋爱,铆足了精神的对她好。 讲道理,于锦也不是个坏女孩。 相反她挺单纯的。 家庭条件也特别不好。 她之前在足浴店工作,是被她那欠了赌债的爸爸卖过去的。 遇上宋诚,是在于锦从足浴店偷跑的路上。 那都是他们的故事。 挺浪漫,也挺魔幻的。 宋诚的车差点撞倒她,在一个雨天,她穿着白白的裙子,就那么孤零零,摇摇晃晃的,跪在了宋诚车前,像一朵雏菊,被拦腰折断了。 他顺理成章救了于锦,特别怜惜她身上的那种破碎感,然后就理所当然在一起。 然后理所当然被全家人反对。 然后分手。 其实这也是常态。 宋诚虽然家里有钱,可这钱是掌握在他爸手里的,所以他干什么都掣肘,想娶谁,从一开始就由不得他。 于锦又是个烈性的,当时怀孕一个多月,可能是嫌宋诚在他们的感情上犹豫了吧,二话不说把孩子给打了,快递到他家门口,一怒之下走了。 这事儿在圈里传成了一段丑闻。 一度没什么正经人家的女儿多看他一眼。 宋诚事后又跑去追于锦,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可怜巴巴的,人家也没回头——算是有骨气,那个年纪的女生,都有那么一点儿骨气。 直到宋诚遇见了我。 我是横刀夺爱么? 也不是。 我只是心疼。 是的。 我心疼。 你看,当年我低到尘埃里,仰头去看的那个神明。 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得跟流浪汉一样,在酒吧里买醉、买醉、买醉。 挺可怜的。 我心疼。 其实我并不怎么介意他和于锦之间的事。 他对她的深情,从来都不是装的,他的善良也不是。 我有钱,我也漂亮,所以我看男人,看的就是一个“有情有义”。 宋诚在我眼中,最初算是有情有义的。 虽然他从来都不知道,我为了能站在他身边,配得上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咽下了多少委屈。 纵然我是那只风口上的猪,可活的也没那么容易,我一个出身底层的人,能看到风口,抓到风口,本来就是要耗费极大心力的。 那天宋诚喝醉了,拉着我发生关系,稀里糊涂嘴里喊着于锦,于锦。 我拒绝了。 倒不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个随便的女人,或者是怜惜我那没什么意义的第一次。 而是我任安安,不做任何人的替身。 我就是我,任安安。 我是想找一个爱人,而不是一个男人。 论才论貌,我任安安都是上上品,我若招手,想跟我好的男人,从这里能排到巴黎去。 我不愿意。 我要我的男人,他的心中,我是第一。 否则没必要浪费时间。 本来工作就烦。 rn 后来宋诚追我。 送我大捧大捧的玫瑰。 说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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