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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的位置坐好才收回来。他知道时初需要安静的环境,自然以为是豆沙打扰到他了,才想到书房来。 时初却摇了摇头。 不过这时候秦煜已经将思维重新投入眼前的工作了,这事暂且没了下文。 有时候专心于一件事容易忽略周围的环境,时初又安安静静,除了翻书外,完全不发出一点额外的声响。两个多小时后,秦煜结束一通越洋电话,听见时初出声说他现在流畅的口语和用词,完全看不出来以前英语不好时,他才惊讶转头,发现时初竟然还在这里。 “有些技能就是需要用的时候才会学得最快。”秦煜笑道,将桌面上的文件稍微整理了一下,去拉时初的手,“我差不多结束了,我们去吃饭吧。” 时初伸手,让他把自己从飘窗上拉起来,合上了这几小时内才将将翻了几页的书。 秦煜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只是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想到,自己又是打电话,又是发语音的,应该不比豆沙安静到哪里去。 初见端倪是在两人的上班安排上。 秦煜上班时间是八点半,比时初早了半个小时,但时初每天早晨会和他同步起床,一起吃完早饭再一起去上班。 研究所离公司很近,秦煜一开始开车先载他到研究所,再掉头去公司,反正都是顺路,额外多一点路程,也没什么影响。 两三次之后时初就说不用这么麻烦,秦煜直接去公司,他下车走二十分钟路到研究所,还能顺便锻炼身体。 对此秦煜十分支持,他至少有时候还出去跑跑合作,空闲了也会在公司健身房锻炼锻炼。时初动不动就要在实验室一待一整天,休息日又喜欢窝在家里,平时锻炼的时间严重不足,正好多走一走。 不过秋天温度适宜还好,一入了冬,北方室外零下的气温,再在外面走个几十分钟就太要命了。 正好时初也在研究所正式上了一段时间的班,虽不像秦煜那样要时常用到车,可偶尔出去办个事,自己有车还是更方便一些。 秦煜跟他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要再买辆车。这次他也没说要送时初,而是问他的意见,是想要自己买还是怎么样。 在研究所上班,用不到多好的车,只是代步而已,时初还是想自己买。 秦煜就没再干预。 有了车,起床时间就不用那么早。有天秦煜正在床边换衣服,余光瞄到时初起来了,就跟他说:“不再睡会儿吗,你上班的时间差不多也过了高峰期,再睡半小时起来也来得及。” 时初从床上坐起来,摇了摇头,又低声自言自语:“真不该买车。” “嗯,为什么?”秦煜边系领带边问。 时初抬起头来,“那我就不能和你一起了,今天能和你一起去上班吗?” 秦煜手一顿,看向时初,若有所思。最后,他点点头:“行啊,想一起就一起,我把你送过去。” 因为刚醒还朦胧的双眼瞬间变得炯炯有神,时初一把掀开被子下床,走去洗漱的途中口里还念念有词:“要是不方便就不用送到研究所了,我到公司楼下再打车过去就行。其实冬天在外面走一走也没什么,还能增强对寒冷环境的适应力。对了,今天你要用车吗?不用的话,我开车送你到公司再去研究所吧。” 重新在一起三个多月,秦煜经过观察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自己明显地表现出需要时初帮忙,而时初也能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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