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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点点头:“好的老师.…” “这个案子听起来不错,我会问一下苏律师愿不愿意委托这个案子的。” .…. 办公室内。 苏白听李雪珍讲了这个案子,并且了解到这个案子是冯立坚打电话介绍过来的。 案件的本身李雪珍陈述的并不多。 可能是原委托人在陈述的时候了解的也并不多。 但是,话说回来。 白君律师发展到这一步,还有有些案子涉及到了人情世故。 这些在前期都离不开冯立坚的帮助。 先不管这个案子怎么样.… 冯立坚既然打电话介绍过来这个案子,他也不可能不接。 于是直接答应了下来。 “这个案子具体的情况还不是太了解,但是咱们可以先接了。” “投毒涉及到的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委托人还是被投毒者。” “不管情况怎么样,对于咱们律所的名誉都不存在主观上的问题,你给冯老师回个消息,就说这个案件咱们律所可以接取。” “奥,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点了点头。 另一边,冯立坚在得到消息后,笑了笑: “苏白这小子,还是挺给我面子的。” 然后就给老肖打去了电话。 电话那端,老肖主动开口:“老冯,怎么样了?” 冯立坚笑着开口:“嗯.…苏白已经答应下来委托这个案子了。” “你就放心吧。” “这个案子应该不会出现太大问题的,你多安抚一下学生的家长。” “嗯嗯,行!” 老肖点了点头:“那你先把联系方式给我一下,我就在北都等着苏白过来了。” “好!” 冯立坚当口答应下来。 .…. 对于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肖振,在得到苏白了联系方式后,主动的给苏白打过电话。 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了这个案子的情况。 苏白也得知道了这个案子的进一步情况。 具体点来说.… 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涉及到了寝室的矛盾关系。 被投毒者原本是北都大的一名大四学生,名叫朱芸,原本已经拿到了大企业的工作机会。 可是在准备入职的前一个月,却突发急症进入到了医院。 进入医院后,医院鉴定为化学中毒。 朱芸在学校期间,为什么好端端的中毒,而其他宿舍以及学生都没有中毒的症状? 这一点引起了学校的高度重视,并且报警进行立案。 执法方在接受立案后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锁定了同一寝室的女生黄雪梅。 这个时候也不得不提一下同一宿舍的女生黄雪梅和朱芸的关系。 朱芸本身是从其他小县城农村考到北都大。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还是比较励志的。 在学校内经常参与各种活动演讲,拿校奖学金等情况。 与之不同的是黄雪梅是北都人,本身家境优越,父母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在北都学习,成绩不错,考入到了北都大。 两人被分在一个寝室内,从大一开始,关系就不是太好。 按照客观的说法是黄雪梅有些瞧不上从小地方考过来的朱芸。 而且朱芸还多次在宿舍内展示,自己获得了校内奖学金,参与了某某活动等情况。 这就让黄雪梅的嫉妒心理更加重了几分。 黄雪梅对朱芸也越来越不友善。 在事发之前,朱芸在宿舍群内发消息称自己进入到了某企业某岗位。 黄雪梅也向该企业投递了简历,只不过没有获得工作的机会。 以上就是在朱芸遭受到投毒前,与黄雪梅的关系。 不过黄雪梅一口咬定了自己没有投毒,根本不知道朱芸被投毒是什么情况。 可是根据执法方的调查,走访和宿舍之间的矛盾,以及舍友的口供。 已经确认了黄雪梅就是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且是唯一犯罪嫌疑人。 一审案件即将准备开庭,黄雪梅和朱芸各自请了委托律师。 黄雪梅本身就是北都人,家境相对来说比较富裕,请的是北都著名顶尖的刑事律师。 另一边,朱芸也找到了北都的刑事律师,想要进行庭审。 可是那名刑事律师却推脱在庭审前有别的案子要办,抛下了这个案子。 于是.…肖振作为朱芸的带教老师,因为平常在学习的接触中,两人的师生关系比较好,找到了冯立坚联系到了苏白。 这就是这场案子的整体情况,并且现在正提起一审的诉讼。 不过当苏白询问起有哪一些主要的罪证时,肖振表示,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是特别的了解。 对此,苏白决定先前往北都,具体的了解调查一下现有的证据情况。 毕竟.… 现在临近一审庭审,如果没有确认相关的主要证据。 那么在本次庭审上也不好发挥答辩的。 不过.… 话又说回来,对于投毒这类情况,国内的刑法是非常的严格的。 如果确认了黄雪梅的投毒事实清楚,那么黄雪梅很有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更高的刑罚。 “先去北都。” 这是苏白的第一想法。 .…. 北都大,副教授办公室内。 肖振和朱芸的家属面对着苏白。 朱芸的母亲,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局促不安: “苏律师.…我们家朱芸在学校好好的,本来就大四了,应该毕业了,可是现在突然闹出这么一件事情。” “现在我们家朱芸还在医院躺着.…” “这件事情.…” 朱芸的母亲说着说着声音哽咽起来,没法再继续说下去。 肖振长叹口气,继续补充: “朱芸在学校里的表现不错,本身就是我带教的学生,原本我打算是让他考我的研究生,不过她想的是先找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 “现在出了这件事情,朱芸家里面接受不了,我这个当老师的说实话心里面也有点接受不了。” “医院方面给出的说法是,朱芸因为中毒剂量比较大,现在人算是救回来了,但是可能伴随着的是终身的残疾和智力缺陷。” “.….” “嗯.…” 苏白点了点头,安静的听着两人关于朱芸现状的陈述。 根据现有的情况来讲,已经可以判定投毒者是故意杀人。 并且是由于某些心理原因进行的投毒。 执法方和检方提起的公诉罪名也是以故意杀人为主。 当然.…现在相关的证据苏白依旧没有拿到。 就比如说在本案当中,检方掌握了什么事实证据,执法方调查出了什么口供。 这些都是需要签订委托协议后才能去向相关部门申请查看。 不过,这一次过来商讨,主要的也是为了签订委托协议。 在签订委托协议后,苏白很快就依照着委托协议向相关部门申请调看客观事实和相关的重要证据。 酒店内。 李雪珍一身律师职业装,小脸紧绷的查看着现有的客观事实和重要证据。 然后开口:“苏律师.…” “根据目前的证据线索,应该可以判定黄雪梅投毒杀人了吧?” 苏白整理着相关的线索证据。 根据目前执法方和检方掌握的证据来看,相对来说比较全面。 例如说掌握了宿舍内其他人的口供。 另外还掌握了化学用品的来源情况。 按照道理说,这些加在一起足以提起公诉。 可是.… 说实话,在苏白看来,如果对方是一名不错的刑事律师。 完全可以,申请驳回检方的控告。 在一审时判决黄雪梅无罪。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从刑事案件中讲,主要依照的证据是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什么意思? 直接证据就是黄雪梅投毒的整个经过。 或者说投毒的某个必要步骤。 这些是直接证据和直接证明,有了这一点,完全可以判定黄雪梅投毒的事实。 可是从现在的证据来看.…少了这重要的一部分。 那么从侧面证据来进行判定行不行? 就比如说从黄雪梅购买化学物品的来源来进行判定。 当然也可以.…不过,以此进行判定很勉强! 呼.… 只是依照现有的证据来看,这场庭审很难打。 苏白其实还想继续收集直接证据。 但是目前庭审临近,说实话,已经没有时间了。 对于李雪珍的疑问,苏白开口回复: “这个案件的判定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 “等开庭吧,看看一审会有怎么样的答辩。” 面对苏白的回答,李雪珍秀眉微皱。 “奥,好的苏律师。” .…. PS:求求月票~ 第367章 庭审:被告人的法庭质问,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在苏白接受委托时,就已经距离开庭时间只有两三天的时间了。 可以说,从接受委托到一审距离开庭的时间,非常短。 这种情况下,苏白只能依照现有的证据,在一审的庭审上,对于黄雪梅进行指控。 对于本次案件.… 苏白也已经做好了相关的准备。 临近开庭前夕。 北都著名刑事律所,严达律所,主任律师办公室内。 万向东作为主任律师,也作为黄雪梅的委托律师,正接待着黄雪梅的父母。 黄雪梅的父母,两人都在知名企业工作,并且担任高层主管,有着很大的话语权。 在北都,有不少的人脉关系。 对于黄雪梅的这个案子,作为父亲的黄涛很上心。 因为黄涛和其妻子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平常在家就非常的宠爱黄雪梅。 发生了这种事情,虽然说让黄涛觉得猝不及防和意外。 可是再怎么说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肯定是不希望黄雪梅出现重判的情况。 对于黄涛的担忧,万向东笑着开口:“黄总.…” “这个案子你不用那么担心的,虽然说所有的事实依据都指向了雪梅,可是现在我方完全可以认定,检方的控告事实证据不足。” “怎么控告事实证据不足?”黄涛追问了一句。 “关键是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判决结果?” “这个案子我不知道,检方收集了多少证据,但是我通过询问雪梅,了解到了,检方应该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雪梅有犯罪情况。” “所以这一点黄总还是不要太担心了。” “嗯.…”黄涛点了点头,然后又听万向东开口: “不过这一点.…黄总最好不要向外透露,因为这一点是咱们需要在庭审上面进行展示的。” “嗯,这个问题我明白,主要的是这个案子,我怕在审判的时候会有什么倾向性。” “这个也不用担心的,这一次是由北都中院进行开庭审理,同时我也向中院申请了公开进行庭审。” “只要公开进行,那么这个案子将不会存在太多问题。” “再怎么说司法也要注意舆论的影响力。” “审判长也不可能没有证据就行使判决的权利。” “嗯!” 听到万向东在三保证这一次的庭审,不会有其他意外情况,黄涛这才放心。 脸上露出丝丝笑意,开口道: “万律师,这场庭审如果胜诉,抛开律师费用不谈,那么以后我们企业的法务全交给万向律所了。” 听到黄涛的承诺,万向东笑着点了点头:“那就谢谢黄总了。” “这个案子我一定会尽力的。” “嗯。” 黄涛点了点头,心里默念,万向东是北都顶尖的刑事律师。 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其他问题。 .…. 很快,到了开庭时间。 关于黄雪梅投毒朱芸一案,这一次案件发生在国内顶尖的高校内。 说实话.… 震动很大,影响力也很大。 谁能想到,作为国内顶尖的高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 要知道全国学子有多少人想要进入这种高校学府。 在普通人看来,进入这所高校,至少保证了自己前途的下限。 发生了这种恶性的刑事案件,恶劣影响太大。 谁都没有想到能够在这种高校内发生这样的刑事案件。 不少的媒体和公众都想知道,一审的判决结果如何。 尤其是这场庭审在公开庭审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期待着能够看看庭审是如何对这场案件进行宣判和解读的。 庭审等候室内。 苏白反复的整理着本次庭审的相关证据材料。 作为受害人委托律师,他要保证在本次庭审上能够辅助检方做出有力的控告。 确认完毕。 苏白轻呼口气,等待着工作人员将他们带入庭审场中。 没过几分钟时间。 工作人员就出现在等候室外:“你好,现已准备进行庭审。” “还请跟我一起到庭审场上。”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带着李雪珍来到了庭审场。 等到全部人员入场。 书记员宣布完相关法律法规,合议庭入场。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来到审判台席位上。 这一次的庭审,对于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来说,有着巨大的压力。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本案涉及的是国内顶尖大学内的学生投毒。 影响力非常大。 如果判决不好,那么舆论的声音将会很大。 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都有着不小的压力。 孙正平作为本次的审判长,在落座以后,敲响法锤: “本次庭审由北都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案由:” “由检方对于北都大学投毒一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黄雪梅提起公诉。” “下面请检方进行陈述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以及相关的刑期推荐。” “好的审判长。” 这一次的检方公诉人陈乐,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点了点头开口进行陈述。 “检方对于犯罪嫌疑人黄雪梅的控告陈述如下:” “根据检方的调查以及走访,和证据的锁定,已经确定黄雪梅是本案中的唯一嫌疑人。” “依照黄雪梅和朱芸所在的五号楼304宿舍,另外两名舍友的口供。” “表示黄雪梅和朱芸两个人有着深刻的矛盾。” “在案发前,黄雪梅甚至表示过有想要杀死朱芸的想法。” “并且通过调查,确定了朱芸是由于服用了剧毒化学品。” “而在此过程中,黄雪梅所参加的化学实验室内,缺少了重要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去了哪里?” “根据化学实验室内的监控表明,这些化学品被黄雪梅带离了实验室。” “并且与朱云所食用的剧毒化学品一致。” “在本案当中,可以确认黄雪梅就是投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触犯故意杀人投毒罪。” “按照规定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当中,目前朱芸的状态,已经远超重伤,智力严重退化,所以我方认为,应当以情节严重进行判决。” “检方给予的推荐刑期为:死缓。” “审判长,以上就是检方的陈述内容。” 在检方给予相关的陈述后,坐在听证席位上的黄涛夫妻,呼吸一凝。 死缓?! 判的这么重?! 黄涛的妻子扭过头看向黄涛满眼的担忧。 黄涛心里虽然说也很担心,但还是出声安慰道: “放心吧,万律师说过这场案子不会出现太大问题的。” 听到安慰,黄涛妻子表情才平静下来,不过眼神中仍然有止不住的担忧。 审判台席位上,孙正平在听检方陈述完相关事项后微微点头,紧接着看向被告方席位: “对于检方的控告,被告方委托律师或当事人有什么需要陈述和辩述的吗?” “有的审判长。” 万向东作为黄雪梅的委托律师当即开口。 “关于检方控告我方触犯故意杀人以及投毒罪。” “我方并不认同。” “并且我方做无罪辩护。” 在听到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做无罪辩护时。 陈乐作为公诉人没有说话,表情平静的看着万向东。 他倒想要听一听万向东是如何做无罪辩护的。 紧接着就听万向东继续开口:“我方认为,检方的相关陈述有一定的漏洞。” “首先.…检方陈述的客观证据是,黄雪梅室友的口供。” “还有的是,化学剧毒品的来源,也就是毒害朱芸的化学品。”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检方,检方所陈述的黄雪梅和朱芸的室友口供,室友的口供具体指的什么能够表现出来吗?” 陈乐开口:“具体可以表现出黄雪梅的主观。” “谢谢公诉人的回答。” 万向东紧接着扭过头:“审判长,今天出庭的证人就是黄雪梅和朱芸的室友,我想请问一下证人的口供可以吗?” 审判长席位上,孙正平点头:“可以。”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万向东看上了证人席位的两名室友证人。 “我想请问一下证人,根据证据和检方陈述的关于你们的口供。” “你们是听到黄雪梅说过想要杀死朱芸的事情是吗?” 姚晴作为室友,点了点头:“对,我们是多次听过黄雪梅想要故意伤害朱芸的话。”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出庭作证?” “审判长,在这里我想解释一下,我并没有任何的恶意,我只是想询问一下姚晴的主观想法。” 万向东举手示意,向审判长解释了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提问。 审判长点头示意了解。 询问继续。 面对这个问题,姚晴开口:“我出庭作证,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我就是想实话实说。” “好的.…这个问题结束,我还想询问你,你听说了黄雪梅想要伤害朱芸,那么你听说过黄雪梅想要怎么伤害朱芸嘛?” “没有。” “嗯!”万向东点头:“那么你认为是黄雪梅伤害的朱芸嘛?” 姚晴:“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 “这种很大的可能源自于什么呢?是不是源自于你认为黄雪梅和朱芸之间的关系不好,而且表达过黄雪梅想要伤害朱芸的想法?” 沉默了几秒,姚晴点了点头:“是的。” “那你是否看到了黄雪梅投毒的过程或者知晓具体的案件细节?” “没有。” 两人再次一问一答,在这次提问结束后,万向东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 “嗯,那继续对黄雪梅的无罪辩护,做陈述吧。” “好的。”万向东点头: “审判长,根据我刚才的询问,已经清楚的表明了这个案子的相关情况。” “刚才证人的陈述,是依照着自己的主观,认为黄雪梅对朱芸投毒了。” “但是在本案当中,无论是其室友的口供还是化学品的来源都不能够证实黄雪梅进行投毒了。” “原因如下:” “从证据的角度来讲,黄雪梅的确表现出了对于朱芸的敌意。”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表现出敌意,说过我想杀死她,难道就是真的想杀死她吗?” “不一定,只是可能在嘴上这么一提,不能作为判断主观的依据。” “另外,刚才证人的口供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并没有发现黄雪梅进行投毒的行为细节。” “那么从这一方面来讲,证人的口供只是提供一个大概的可能性,并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也就是说在判定方面不能采纳证人的口供。” “另外检方提出了黄雪梅从实验室中带出化学品与朱芸身上检测出来的化学品一致。” “可是这一点能够说明什么呢?” “说明黄雪梅有嫌疑?” “对,没错,黄雪梅的确有着巨大的嫌疑,可是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黄雪梅从实验室带出化学品,她有没有投毒?” “谁能够证实她投毒了?” “有没有人能够证实或者是有没有人亲眼看到了,并且具有客观事实依据说明黄雪梅投毒了?” “并没有!” “那么从这一点来讲,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就证明黄雪梅进行投毒,想要故意杀害朱芸。” “就表明黄雪梅投毒想要杀害朱芸,这完全等同于在捏造事实!” “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是什么?” “是证据!” “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据,凭什么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有着这么一条的规定,来去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 “判定犯罪嫌疑人需要依靠足够的客观事实证明有罪。” “现在的情况是并没有客观的事实能够证明黄雪梅投毒。” “基于这一点,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诉讼申请。” “请求法院判定我方无罪!” 说白了,万向东的观点是,纵然有怀疑的可能性,纵然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黄雪梅。 可是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那么就不能判定黄雪梅有罪。 从以上的论述中,能不能够判定黄雪梅有罪? 不能! 这也正是苏白所担心的一个情况——缺失直接证据。 如果想要拿直接证据来进行证明,说实话真的很困难。 因为通过目前的情况来讲,检方并没有掌握直接的目击证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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