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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 正开车的那个男人看见是明家的那个祖宗,半点办法也没有,虽然想在刚认识的美人面前装一回英雄好汉,可是这时候可不是什么英雄好汉就能解决的问题了。 明循这小祖宗,疯起来能要人命。 他乖乖把车停下了,只能好声劝慰美人,“那可是明家的小少爷,你乖乖跟着他走,否则可要有苦头吃。” 美人皱眉看他,翩然下了车。 她却并没有看明循,只是自己往前走。 明循拍拍陈清河:“你先下去。坐那人的车回去。” 陈清河瞬间就被卖了,可是他被卖了也只能帮着数钱,“挺好挺好。明哥你要是能追到她,也记我一份功啊!” 然后手脚麻利地从驾驶座上下去了,坐到了那男人的车上。 明循坐到驾驶位,慢吞吞地跟在宋迦南后面。 速度实在是太慢了,跑车的引擎都憋屈。 明循又喊:“宋迦南,你上车,我送你回去。” 宋迦南不回头。 明循有些生气,“你连陌生男人的车都敢上,你不知道危险啊?” 宋迦南心里一声冷笑,谁刚才像只刚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野兽似的压着她亲? 明循看着宋迦南的高跟鞋,想着她要是真走到山下,这双脚得废了。 但是宋迦南半点要停的意思都没有。 明循想着自己这一腔怜香惜玉的柔情,觉得被生生践踏。 但是他半点不死心。 他就是要跟在宋迦南后面。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宋迦南突然一声惊呼,脚踝一崴,跌倒在地上。 明循立刻下车,把宋迦南抱进车里,嘴里念念有词,“能啊你继续能啊?穿着高跟鞋下山,你也不管你的腿同不同意。” 宋迦南脚上疼得没办法了,咬着牙一声不吭。 明循发动引擎,直奔山下最近的一家医院。 他抱着宋迦南进的医院,医院里这时候人不多了,小护士凑在一起三三两两的聊天,乍然看见一英俊得让人双腿发软的年轻男人抱着个女人进来,纷纷看过去。 明循给她挂了号,问旁边一个看着他的脸面颊通红的小护士,“护士妹妹,你们骨科在哪儿?” 小护士看起来像是刚刚毕业,脸嫩得很,也不敢看他的眼睛,小声地告诉他位置,拔腿跑开了。 宋迦南疼得脸色有点发白,脸上却一声冷笑,“你能不能换个时间发情?” 明循抱着她的的手在她的腰上捏了一把,细,肉却滑腻,弄得他想再捏一把,“我这是叫散发魅力。” 宋迦南冷笑。 明循有点无辜地看着她,“怎么,老天爷给了我这张脸,还是我的错?” 说完,抱着她乘上了电梯。 骨科治疗室里面的那个医生是个中年男子,长得竟然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他看了一下宋迦南的脚踝,一言不发,捏住脚踝,一下用力,骨头归位,他又给缠了一点药膏的纱布,擦了擦手,“完了。” 明循在一旁蹲着,还颇有点意犹未尽,“这就完了?” 那医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完了啊。得亏你找的我,换其他人,你女朋友要吃点小苦头。” 明循一听这“小女友”,一下子就乐了,顺势作戏,“谢谢医生!谢谢医生!我这小女朋友闹腾得狠,恨不得成天的上天与太阳比肩,下海和王八对嘴,这不,把腿给崴了。崴了好啊!” 医生看了面色不霁的宋迦南一眼,“小姑娘,你这男朋友不是个假的吧?” 宋迦南扯起一边唇角笑,“我回去就换个新的。” 明循又把她抱起来,像抱个孩子似的还颠了几下,“那男朋友要抱你回家了。” 宋迦南羞耻地揪住了他的衣襟,“快走!” 明循开车到了楼下,把宋迦南送上楼,放到了床上。 那只叫丢丢的猫过来,蹭了蹭宋迦南的腿,却在闻到一股药膏味的时候,扭身离开。 宋迦南有点小生气,“丢丢你这个小没良心!” 明循走进厕所,拧了块毛巾,把毛巾拍在她脸上,宋迦南一声大叫,扯下毛巾,怒目而视。 明循看着宋迦南,她白润的脸上沾了点水渍,眼睛也因为生气水波潋滟,好看得像是月下白茶,“也就我有点良心,把你送医院,还把你送回家,还给了弄了条毛巾擦擦脸。” 宋迦南眨眨眼睛,还是有点生气,焰气却偃旗息鼓。 明循突然坏笑着看她,“要不我帮你把澡洗了再回去?” 宋迦南瞪眼,把床上的枕头扔向他,却被他稳稳接住。 他放回原位,突然正经起来,“行了,我不闹你玩了。你自己小心一点,不要让那儿沾到水。” 他站直,“我先回去了。” 宋迦南“喂”了一声,明循转身,笑得颇为风流浪荡,“怎么,舍不得我走?” 宋迦南神色淡淡,“帮我把门口的垃圾带下去,谢谢。” 明循愣了一下,耸了耸肩,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宋迦南:不用看了,就是个假男朋友,是个真牲口。 ☆、落霞满南山(一) 等明循回到家,才发现段云铮给他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大意是他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明循生气,他很真心实意地想要和明循好好聊一聊,不要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明循就发了一条短信:宋迦南怎么在你家? 段云铮很快回复:她是我的葡语老师,今天下午她要上课。我邀请她留下来参加了我的生日派对。 段云铮等了好一会儿,等来明循一句:“给我辞了她。” 段云铮想了又想,觉得只有一种可能,明家这个小祖宗怕是对宋迦南有点上心。 明循此人,惯来有些无法无天,把人当物件这种事情没少做,这物件一旦沾了他的气味,他就会把它划入领地,旁人动一动爪子,就要惹来明循不快。 明循不痛快,别人自然也别想痛快。 段云铮想起好久以前的一桩事儿,明循养了一只大金毛,金毛乖驯,被他养得亲昵无比,打哪儿都带着那只金毛,宝马香车上不是美人反倒是条吐着舌头的大狗。 刘家一个小子不懂事,在明循家做客的时候,拿东西喂那条狗,金毛竟然也真吃了下去,明循知道以后,二话不说,冲到刘家喂他吃了一碗的进口狗粮。 刘家的人还不是敢怒不敢言。 宋迦南当晚被通知失去了这份工作,并且得到了一定的违约金。 她自然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她笑了笑。 总得给这个无法无天的小孩子一点教训。 她在第二天下午去了明循的别墅给他上课。 她的单词已经教了基本的一部分,在课堂上的小测验中明循也完成得近乎完美,只有一点小小的问题,明循经常发不准一些音。 她站在书桌边,摘录他的弱项发音,希望能针对这一点进行特训。 明循手里转着笔,意兴阑珊地看着桌上的参考书,实际上却用眼风看宋迦南。 宋迦南今天穿了一条高腰长裙,设计感十足的多层轻薄裙摆让她的长腿若隐若现,她把手半撑在书桌上,显得腰线极美,细细一截腰就在明循的手肘边。 明循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他拿起水杯喝了口水。 宋迦南整理好后,让明循再次发音,明循的发音却越来越离谱。 宋迦南有些恼火,手指捏住了他的下巴,指尖微微用力,青年的脸微微有些变形,眼睛却亮得惊人,像是骤然爆炸的星球。 “明循,舌头应该放在牙齿中间。” 明循眨了眨眼睛,再次发音。 宋迦南一下子就听出不对劲,他把舌尖抵在了上颚。 宋迦南冷笑一声,“看来我得重新教一教基本的发音部位了。” 她抽出了明循水杯里的一柄银质小勺,勺子极小,柄也细长。 她靠近,语气冷硬,眼神冷淡,却艳得不像话,“张嘴。” 明循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轻轻笑了一声,低哑动听。 他乖乖张开了嘴,完全接受她的指令。 宋迦南用小勺子碰了碰他的上颚,“这里是上颚。” 明循看着她。 她又用勺子碰了碰他的舌面,“这里是舌头,可以分为舌尖,舌前,舌面,舌后,舌根。” 明循看着她。 她又用勺子敲了敲牙齿,“这是牙齿。刚才那个音应该放在齿间。” 明循看着她。 她叹了口气,把勺子扔回杯子,“算了,我做给你看看。” 她尽职尽责,微微张开嘴,露出一小排雪白的贝齿,小小的整齐的齿间慢慢挤出一点点鲜红舌尖。她完美地发出了这个音。 明循看得心火大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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