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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得跟流浪汉一样,在酒吧里买醉、买醉、买醉。 挺可怜的。 我心疼。 其实我并不怎么介意他和于锦之间的事。 他对她的深情,从来都不是装的,他的善良也不是。 我有钱,我也漂亮,所以我看男人,看的就是一个“有情有义”。 宋诚在我眼中,最初算是有情有义的。 虽然他从来都不知道,我为了能站在他身边,配得上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咽下了多少委屈。 纵然我是那只风口上的猪,可活的也没那么容易,我一个出身底层的人,能看到风口,抓到风口,本来就是要耗费极大心力的。 那天宋诚喝醉了,拉着我发生关系,稀里糊涂嘴里喊着于锦,于锦。 我拒绝了。 倒不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个随便的女人,或者是怜惜我那没什么意义的第一次。 而是我任安安,不做任何人的替身。 我就是我,任安安。 我是想找一个爱人,而不是一个男人。 论才论貌,我任安安都是上上品,我若招手,想跟我好的男人,从这里能排到巴黎去。 我不愿意。 我要我的男人,他的心中,我是第一。 否则没必要浪费时间。 本来工作就烦。 rn 后来宋诚追我。 送我大捧大捧的玫瑰。 说他爱我。 还送我美丽的蓝宝石、晶莹剔透的翡翠。 —他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温柔而有品位的男人。 学识渊博、儒雅温和,这些我都很喜欢。 我是个女人。 美丽的首饰和衣服,甚至包包,我都喜欢,喜欢极了。 宋诚其实对我挺好的—又很会照顾女人。 跟他相处,令人如沐春风。 但我听说他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本他是个浑身带刺的人,因为家里长久的宠爱,而变得情商极低(从没看过人脸色的小少爷么),跟于锦在一起的时候,他让她吃尽了苦头,过纪念日给人家送礼物,他送了一个锅铲,在一起的时候,他没给人家没送过一束花,一件首饰,人家生病了,他也永远都是一句:多喝热水。 是个特别挫的钢铁直男。 对女人心性,也是极大摧残。 所以两个人总是吵吵闹闹。 直到最后分开。 闹得人尽皆知,潦草收场。 或许也正因为于锦的“磨砺”,所以我和宋诚才能走得这般顺利。 他变得温文尔雅。 我也是。 我的那些温和贤惠,倒也不是伪装,只是这么些年,摸爬滚打的生活,让我早已磨圆了棱角。 我知道和怎样的人该怎样相处,我也一眼能看出宋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抑或说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和他相处得好——小白花,不谙世事的女人。 所以在宋诚眼中,我一直都是个笨蛋美人。 一个适合结婚的“贤惠”女人。 甚至是出淤泥而不染,污秽中长出来的那抹纯白。 笑。 后来我某一天看到宋诚的日记。 我才知道,原来他跟我在一起的大部分时候,心里都是刺痛和悔恨的。 比方说,他送我漂亮的红色玫瑰,心里就突然蒙上了一层阴翳,想着那些年,他对一个怀过他孩子的女人,连一枝玫瑰都没有送过。 再比方说,我生病时,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看到医院的白惨惨的墙,心里就会突然想,那些年,他对一个怀过他孩子的女人,不闻不问,任由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的夜里哭泣,然后枯萎。 …… 等等等等。 虽是人之常情,但于我,终归凉薄。 或许,是没爱过。 只是合适。 八年。 我无微不至照顾了他八年。 只换来了一句: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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