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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行!” 相比责任重大的洪家嫡长女、继承人知惠,侯盛元、芍姐对秦追就更惯着些,早上从不吵秦追的睡眠,等第二日清早,菲尼克斯会准时来敲门找他们玩。 知惠干活去了,秦追带着菲尼克斯骑自行车把申城逛了一圈,幸好如今的申城不大,换了后世那个超一线城市,骑车逛城市就成了极限体能测试了。 “那是静安寺,我小时候常去那参拜来着。”秦追指着寺庙,“你信耶稣的,能进去吗?有这方面的忌讳吗?” 菲尼克斯道:“其实我也不是很信教,和你差不多,就是见了会进去拜拜,不信白不信的那种,而且在教堂里可以认识一些人脉,进佛寺参观是没有问题的。” 秦追就领他进去了,洋少爷很给面子,见了功德箱还往里面丢了个大洋,像模像样地双手合十拜了三拜。 秦追好奇地问:“许了什么愿?” 菲尼克斯反问:“除了姻缘,我还能许什么愿?” 秦追轻笑一声:“神佛哪里能什么事都应你。” 说完,他去到院中树下,任何神佛都没拜,反而比菲尼克斯这个外人少了虔诚。 那孤寂清瘦的身影在夏日树荫中,显出几分文士洒脱浪荡之意,分明是今人,却自有古意。 菲尼克斯出来和他并肩前行,因个头惹眼,引来不少目光,秦追浑然不在意,带着自家小金毛在路边吃了份生煎。 小店桌椅不多,菲尼克斯坐上去,就像大人坐小孩的板凳,生煎的份量本是足的,碟子放他手上,无端多出几分可爱。 店家动作不停,犹豫着要不要多送点给洋人,怕对方吃不饱生气,却见秦追一脸自然地分了几个生煎到金发洋人碟上。 洋人一叹,张嘴就是流利的汉语:“你又只吃这一点。” 秦追道:“早餐在家吃面线糊,一不小心吃了半锅,这会儿还饱着呢,你不觉得咱俩这样分分,各自都吃得八分饱,正正好吗?” 金毛仔心想,吃着是正好,但你一米八的个子配63公斤的体重就不太好了,正常情况下,这个身高得有70到75公斤的体重。 吃完东西,两人又到黄浦江边坐船。 秦追尽了地主之谊,菲尼克斯却看不透他的心思,说秦追厌烦他的心思吧,他能感觉得出寅寅对他并不排斥,两人依然可以拉手、拥抱,像是亲密的友人和兄弟,只是不能更进一步。 步步紧逼只会让吃软不吃硬的寅寅厌恶,菲尼克斯选择退一步。 “我想要和喜欢的人长久,可要是不能长久,也没有关系,只要先给我一个开始,让我有爱你的机会,你随时都有离开的权力,这样可以吗?” 秦追看着江面:“那样对你不公平,而且分开后,我们要如何做朋友?” 菲尼克斯开玩笑:“我们是一个家族的,你又赖不掉我,就算分开了,如果你要再爱别的人,甚至是结婚生子,我也会给你打个大红包。” “傻瓜,那你不是很委屈?”秦追笑骂一声。 菲尼克斯听不出他的态度是否松动,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打动寅寅的铁石心肠,只是在下船时,寅寅伸手想要扶他下船,是下意识的照顾,菲尼克斯心里一软,握住那只手,却没借什么力,自己轻松跨回到岸上。 当天晚上,秦追带菲尼克斯回家吃饭,正式将他介绍给侯盛元、芍姐还有家里的狗狗们。 “这是菲尼克斯,梅花香的堂弟,和我一起开药厂的伙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念书,和我、知惠一样都是十七岁。” 家里大人被吓了一跳:“呵!你们一样的岁数啊?” 这大块儿看着可不小,但是一看脸,大家也瞧得出菲尼克斯很年轻,但问题在于大部分人抬头都只能瞧见这金发小伙的下巴! 菲尼克斯捧着一束康乃馨上前鞠躬:“侯叔叔好,我是菲尼克斯.梅森罗德,我和小追、知惠是同岁的,一天不差。” 听了这话,侯盛元和卫盛炎对视一眼,语气轻快起来:“哟,那可巧了,又是个1902年2月12日出生的?” 菲尼克斯:“正是,叔叔们叫我小菲就可以了。” 卫盛炎夸道:“这口音也和咱们家两孩子一模一样,说得真好。” 侯盛元缓和了神情:“小菲啊,来,咱们进屋唠,吃不吃无花果干?” 秦追插嘴:“他不能吃坚果,会过敏,果干可以吃。” 一个五仁月饼就可以杀掉0212家族两员大将,分别是菲尼克斯和罗恩,罗恩还多了个海鲜过敏和尘螨过敏。 侯盛元仔细打量菲尼克斯和秦追、知惠的相处,说句实在话,血脉相连的亲手足也没他们那么默契的,秦追要拿个什么东西,抬手一指“那个给我”,菲尼克斯和知惠都能精准递上他要的东西。 他再次看卫盛炎一眼,两人心里都有了数,这怕是和知惠一样,都是小追和空气说话时认识的朋友。 武林高手都是耳聪目明的,侯盛元如今有华南第一剑的称号,秦追小的时候,这孩子一进屋躺着,就开始讲叽里咕噜的洋文,有时候讲那什么朝鲜话,然后过阵子,就接了个叫知惠的朝鲜妹妹回家。 侯盛元和卫盛炎小时候跟着天下第一剑徐露白游走过江湖,知道有一种人,可以远隔万里和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说话,当时还只当是奇闻轶事,没想到有生之年真让他们碰上了。 想到孩子们在海外也有这样默契的亲朋互相照拂,而且这个小菲看着家里有钱有权的,能耐不小,侯盛元心中一定,觉得自己的宝贝徒弟又多了一重保障。 因着这样的心思,大人们对菲尼克斯很是热情亲切。 菲尼克斯看着被堆满肉蛋菜的饭碗,心中温暖且有些不知所措。 在秦追送他到街口坐车的时候,他对秦追说:“侯叔叔真的很关心你,他今天对我的好,都是因为我是你的朋友。” “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秦追对范罗赛挥了挥手,又对菲尼克斯说:“我看得出师父他们很喜欢你,觉得你是个很礼貌很讨喜的小伙子。” 他的语气很温和:“也谢谢你,在上门时这么认真地准备,还给他们送了那么多国外带过来的礼物,以后如果有机会去你家拜访克莱尔阿姨,我也会认真准备的。” 晚风微热,菲尼克斯坐上车时满心振奋,寅寅说了,以后会去北美拜访他们家。 他和寅寅之间有关未来的约定又多了一个。 又过了几日,家里的孩子就要回苏黎世了,不然要赶不上开学,仔细算算,其实他们也没在家里待几天,大部分时间都要花在来回坐船上。 侯盛元特别舍不得:“不能多留几天?” 秦追拉着他的手:“明年还要回来的,知惠拿了奖牌肯定还要回来炫一炫。” 侯盛元吐槽:“比赛还没开始,先预订个奖牌的位置,你可别这么自信了,当心给你妹妹太多压力,我和你说啊,这人只要压力一大,什么都做不成……” 秦追耐着性子听师父念叨,德姬用扁担挑了泡菜坛子、酒坛子过来,要让她闺女带到瑞士去吃,范罗赛连忙上前,看到这美丽的女子,不由得小声问:“小姐,您是洪小姐的姐姐吗?” 好年轻,好漂亮! 梅花香不知何时挤过来,冷冷瞪范罗赛一眼,接过扁担,熟练地挑起:“德姬小姐,请让我帮忙。” 知惠瞅着梅花香,俏脸一变,立刻拉着菲尼克斯跑到一边:“菲尔!你看看你堂哥!” 菲尼克斯疑惑:“我哥怎么了?” 知惠的食指噔一下弹起,指着那个梅森罗德大个子:“他、他对我妈献殷勤!” 菲尼克斯震撼了:“你才发现吗?我以为你回家这么几天早就有所察觉了!”难道他还是低估了这丫头的迟钝吗?之前知惠不吭声,他还以为这丫头默许德姬阿姨泡小鲜肉了呢! 就连寅寅都有所察觉,特意找他要了梅花香的家庭背景。 梅花香是家中第二个小孩,父母早逝,由哥哥带大,因为哥哥家里也有好几个小孩,所以他没有财产可以继承,从宾夕法尼亚大学商学院毕业后就跑到中国来做海贸生意,在费城和申城都有房产,爱好看书、钓鱼、种花,不会抽烟,酒量差劲,因幼时一次高烧导致左边耳朵听不见声音。 虽然有点缺陷吧,但人品和才华都是有的,而且他的耳聋是后天导致,也没啥会遗传的不良基因,姑且算不上差,秦追还特意找德姬聊过,确定德姬生平第一次被人正儿八经的追求,目前正在享受这个洋鬼子花样百出的追求方式,并未对此感到不适。 知惠跺脚:“我发现什么了?那小子除了每天来买酒,然后因为我们家酒好喝经常给柜台上的花瓶送新鲜的花,他还做什么了?不就是正常的酒友吗?” 菲尼克斯不敢置信:“他酒量差得要死还天天去买酒,你没发现他只喝一口米酒都会脸红吗?而且他还天天对着你妈妈笑得像块奶油糖果,那花也不是送给花瓶的,是送给德姬阿姨的,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知惠再次跺脚,像一只焦躁的兔子:“我之前以为他就是个爱笑的美国人!你们美国人不都傻乎乎的特别爱笑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菲尼克斯:这是什么刻板印象?他就不爱笑啊,梅花香也不爱笑,他们只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才笑而已。 托梅花香的洪福,知惠上船时一步一回头,临开船时还扑到船边大哭:“妈,我舍不得你啊妈,妈你和我一起走嘛,我带你到苏黎世开酒铺啊!” 德姬听了这话,直接吼了回去:“洪知惠,你能不能靠点谱?你妈我好不容易置办一份家业,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吗?” 知惠呱呱大哭:“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的,妈妈啊,我最爱你,你一定也要最爱我啊!” 德姬面红耳赤:“肉麻不肉麻啊你!真是个,这孩子去国外留个学,现在说话没羞没躁的,张口就是爱啊爱的,真是的,妈妈也舍不得你啊!” 说着说着,德姬也站在岸边哭了起来。 秦追哭笑不得地拉住知惠:“危险!不能往海里跳!这傻丫头,真是服了你了。” 作者有话说: 第223章 乖宝[VIP] 海洋的浪潮中, 秦追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被一头黄金蟒缠绕起来,感觉身上发紧, 冰凉的蛇身上鳞片光滑。 秦追有些不安, 在摇晃的床上滚了滚,终于惊醒, 才发觉自己已经在床的边缘,差点就要掉下去了。 船上的床是这样的,不如陆地上安稳,但摇摇晃晃的很好睡。 秦追坐起, 才察觉到自己似乎应该去换裤子。 到底是男科妇科都能治的老中医,秦追面上还带着热,心里却迅速冷静下来, 起身去翻出衣物,进盥洗室将弄脏的裤子洗了。 前世他直到18岁都没有做过春|梦,这一世也平平淡淡到了17岁, 同一个家族的格里沙和菲尔早上都会有反应,和他们一起旅行、住一间旅馆房间时, 秦追是见识过的。 至于秦追自己?他一点反应都没有,他都做好自己可能是x冷淡或者x无能的心理准备了, 不想自己原来还是个功能正常的男人耶。 他对此有点稀奇。 可春|梦的内容却和他想得大相径庭, 任何旖旎的画面都没有, 不, 应该说连个人类都没有!回想起来, 只有金色的物体将他箍得死紧, 几乎没法呼吸。 秦追关掉水龙头,抬头看着镜子, 镜中少年的面颊还带着醉酒般的酡红,一张白瓷面多出了人气,竟是活色生香。 “只是生理反应而已。” 他对镜中的自己这么说了这么一句,脑子里却并不平静,若有所悟,纷乱遐思充斥着大脑,被他一丝一缕捋顺。 他是有欲的。 成长来得猝不及防,但也不妨碍生活,秦追把自己收拾齐整,该做什么做什么,只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邮轮马上要抵达法国了。 露娜在港口等着他们,天气炎热,女孩穿了件浅色连衣裙,手里提着把伞,却没有撑开,只是拄着,伞尖点地,那艳丽锋锐的面孔极具异域风情,甚至吸引了一位过路的画家坐在不远处用铅笔对着她的侧影细细描绘。 这位港口最靓丽的风景线等了一会儿,邮轮靠岸,旅客们纷纷下船,露娜也挥着手,仗着显眼的身高吸引船上的注意力:“喂!这里!” 知惠第一个看到她,高兴地喊:“露娜,我回来啦!我给你带了我妈酿的米酒!” 露娜的酒量就很不错,对酒也有研究,家里还有一个酒窖。 她接住扑过来的妹妹:“我早就馋你们家的米酒了,谢谢啊。” 菲尼克斯提着行李箱下来,秦追两手空空,露娜横他们一眼:“只是下次你们再要去中国的话,我也要把工作丢给菲尔,然后和你们一起走,不然太不公平了。。” 秦追摊开手:“随时欢迎你。” 菲尼克斯道:“下次我提前安排好工作。” 露娜刺一句,实际早就气消了,她不是个爱计较的性子,她那可以遥望大海、坐船便可以抵达南极的故乡赋予了她相当辽阔的内心世界,从小在爱与信任中长大,让她强大到愿意去体谅他人。 菲尼克斯爱上了一位难以打动的美人,且两人的家乡隔得天远地远,他想努力靠近秦追,露娜理解。 有时候看到菲尼克斯这个样子,她既庆幸自己并未遇到这么个把自己迷到奋不顾身的人,又觉得能全身心投入到一段感情里的菲尼克斯勇气过人。 四人在法国相聚,聚不了几日又要分别,因为北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也要开学了。 大家都要各归各位去读书,菲尼克斯走的那天,秦追没有去送,而是直接带知惠去赶回苏黎世的火车。 大家在旅馆一层的门口分开,道一声别,便去往人生的下一场。 菲尼克斯看秦追的背影,始终没等到一个回头。 露娜凉凉道:“你也是日子太舒坦了,才会给自己找不痛快,硬生生去撞铁石心肠,你要是不生出这种心思,他不会对你这么狠。” 菲尼克斯回道:“我认为他并非无动于衷,但他的理智太过坚硬,而我还不够让他安心。” 两个男人要在1919年相爱?毫无疑问是要对抗世俗,菲尼克斯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他需要更多的权力和财富。 菲尼克斯没怎么停留,便上了横跨大西洋回北美的船,露娜和他同行。 只是一路奔波,菲尼克斯在船上便有些低烧,范罗赛有些着急,菲尼克斯却很淡定地翻出七蛇丹吃了,这是秦追新调试的版本,对肠胃的刺激比之前那一版低很多,药效却没变弱,但制作成本也高了一些。 吃了药,他便沉沉睡去。 秦追在归去的火车上摇摇晃晃,旅途劳累,他们的面上都有疲惫之色。 知惠一直是精力比较充沛的类型,便劝她能量不足的哥哥:“你睡吧,我看着行李呢。” 秦追已经很信任这个长大的妹妹了,闻言便安然睡去。 梦里,他再次听到了壁炉中柴火燃烧的噼啪声。 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身处橡树庄园的客厅中,靠在沙发上,身上盖了件宽大的外套。 旁边的单人沙发上,二十多岁的大菲尼克斯低头看一本书,神态沉静,不见丝毫疯狂,只是室内阴暗,他又穿暗色西装,火光落在他身上,在墙上拉出一道很有压迫感的黑影。 “有时候觉得,你就像一头巨蟒,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你吞掉。” “真的?有些人说我像蝙蝠,因为我做生意时会吸食他人血液,但我没有真的吸血过,我有洁癖。” 两人都没有看着对方,却完成了一段对话。 秦追轻轻一叹:“每次我离开梦境,就会忘记和你说过什么了。” 大菲尼克斯回道:“不出所料。” “菲尔对我告白了。” “意料之中,我有他的记忆,他深深地爱着你,我也爱你。” 秦追坐直,拥着风衣:“为什么他会爱我呢?这爱意来得莫名其妙,问他他也不说,你能给我答案吗?” 大菲尼克斯笑道:“反正你也不会记得,告诉你也无妨。” 他沉默一阵,深蓝的眼中含着自嘲:“他对你有欲|望,这让他难以启齿,他自信愿意为了你去死,就算哪一天你头发白了,他依然会想拥抱你,但他不好意思告诉你他对你的感情从欲开始,这似乎……不是一个体面的去爱的理由,他怕你介意这件事。” 秦追怔了怔,随即回道:“不,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一个人爱我,却对我没有丝毫欲|望,那只能说明那不是爱情,很多爱情都从色|欲,爱情本就不是高尚洁净的东西,心理和生理的变化也不可能完全分开。” “我不介意他对我有欲,但他自信就算我老了,也依然想抱我,让我有点惊讶,我没想到在他眼里我是这么有魅力的样子。” 大菲尼克斯温和道:“你的魅力不只在于皮囊,我爱你。” 秦追想,I love you这句话怎么可以如此轻描淡写的说出口又如此富有力量呢? “我想知道我是否对你有感觉,而且我知道你们就是一个人,让我试试吧。”秦追站起来,走到大菲尼克斯面前。 “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亲爱的。” 大菲尼克斯放下书,仰头看着他,分明是一头嗜血凶兽,神态成熟从容,却在秦追面前表现出乖顺的模样。 秦追俯身吻了吻他,一触即分。 唇瓣向神经传递微凉的柔软触感,秦追没有离太远,单手扶着大菲尼克斯的肩膀,微微低头,眼眸轻轻阖起,又睁开,睫羽微颤。 “如何?” “不坏。” 秦追压抑自己的心跳。 “菲尔,如果我和你更进一步的话,会怎样?” “会上床,你会有大概一天一夜的时间出不了门,不管屋外是刮风下雨还是晴空万里,我不会放过你,但我会准备好食物和水,不会饿着你的。” 秦追抱怨道:“你真不该这样追求我的,令我的人生平生波折。” 大菲尼克斯笑道:“承认吧,你有和我相似的一面,你喜欢刺激,而且内心有深重的欲,抛开生存,你也想肆意享受人生,你可以尽情地享受我,享受够了就把我踢开,我也不会怪你的,我的底线放得很低,就算你不陪我变老,我还是会很爱你的。” “我不会踢开你,所以我依然不会被你攻陷。”秦追站直,揉着这头大野兽,“你也要做个乖宝宝,好吗?别让哥哥再为难了。” 梦醒,秦追记不起梦里的一切,却发觉自己一身是汗,他将汗湿的鬓发撩开:“知惠,现在是八月,别给老哥盖毯子,好吗?” 知惠哦了一声,将他肚子上厚实的毛毯拿开。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开学了,秦追顺利升入大四,但所有人都知道他肯定还会继续往上读,直到拿下博士学位。 不过进了大四,学分又已经修够的话,就可以开始忙碌其他的事情,比如找实习,准备进社会开始工作什么的。 秦追被玻尔兹曼叫去实验室。 “我们的确可以开始看一些更细微的东西了。”玻尔兹曼介绍着,“这就是第一版电子显微镜,它不完美,但可以使用了。” 米列娃坐在一边:“用了磁透镜,我们还在改进结构。” 秦追问道:“放大倍率是多少?” “10万倍。” “我要100万倍的。”秦追叹息一声,“还不够。” 米列娃翻了个白眼:“好吧,我们会继续努力改进,反正西门子已经答应和我们继续合作这个项目了,哪怕是10万倍呢,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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