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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秦追却提起问题:“秦筑叔叔好像是海员?” “现在跟一艘船做大副。”秦筑轻描淡写。 杨晓一好奇道:“是哪艘船啊?是航母吗?” “不是航母,我服役的船不大不小。”秦筑拿起手机给几个小的看了,大家哇了一声。 每次有人问秦筑做什么工作的,他都说“我是个跑船的”,等熟悉了他才会坦言,其实他是海军,而且军衔不低。 秦家这一家子,老大警察,老二拳击运动员,才在巴黎奥运摸了块银牌,老三海军,老四是八角笼女王,全员身负武力昌盛的美感。 老秦和孙苗两口子也没为自家小的成就多自满,那是孩子自己努力的结果,他们帮上忙的地方不多,平时还是开早餐店开得不亦乐乎,看一群年轻人吃锅子时满面慈爱的笑容。 “家里平时难得这么热闹,多亏了小曲和小追、知惠常上门,尤其是知惠,她姐姐从东北寄了那么好的人参给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吃,小追听了立刻上门给我们酿酒,上次家里要换灯泡,还是格里戈里来给我们换的,来,你们都是运动员,多吃肉。” 孙苗热情地照应着他们,生怕小孩们少吃一口就饿死了。 等到晚上回家,秦追在路上问格里沙:“我阿玛和你说什么呢?” 格里沙听了,神情很是奇妙:“他对我道谢。” 秦追:“啊?谢什么?” “谢我陪你,还有照顾你。”格里沙这么说着,神情复杂起来,“他说后来翻了很多我们那个年代的史书,知道你很不容易,很遗憾不能陪你一起度过那些人生的难关,所以对我,对知惠他们都充满感激。” 阳台之上,曲善彦言语温和,神情洒脱:“若是换了前世,知道寅寅和男人在一块,我总要担心他吃亏,担心世俗不容他,现在好了,世界正在变得更加宽容,当然了,也有些人在这个时代变得更加狭隘,不过我们都是大风大浪趟过来的人,我对他只剩一点所求。” “就是幸福,格里戈里,你和他要幸福的过日子,知道吗?” 格里沙很郑重地应了:“一定会的。” 曲善彦重重拍格里沙的肩膀:“我知道,你是个说话算话的汉子,诶,对了,等到寒假,快过年的时候,我就和简姐结婚了,你们可要来给我当伴郎啊。” “这事我也知道,妈妈让知惠和露娜来给她做伴娘。”说到这事,秦追的神情雀跃起来,“我还没见过他们办婚礼呢。” 这话说的,好像谁家孩子还能参与自家亲爸妈的婚礼似的。 这一夜,他们没有回家,而是约了家郊区民宿,脱离了城市的光污染,两人一起在阳台,用天文望远镜去看天上的星星。 “寒假除了参加阿玛妈妈的婚礼,我们再一起去趟摩尔曼斯克吧,冬天正是看极光的好时候呢。” “好。” 作者有话说: 蘑菇的新书《魔神还债》已发布,对修仙小甜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哦~ 第359章 现代37[VIP] 秦简和曲善彦的婚礼举办的时候, 0212家族所有的男孩都过去做了伴郎,女孩做了伴娘,抛花的时候, 秦追接住了。 身披火红婚纱的秦简笑眯眯地过来, 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以后也要做一个幸福的人哦。” 秦追由衷祝福道:“你也是,你们一定要非常非常幸福, 长久相伴,做世上最快乐的人。” 曲善彦过来抱了抱他,带着他去拍全家福,秦兴国和孙苗站着, 新郎新娘站在他们身后,秦策、秦笑、秦筑三个汉子站两边,秦追站在秦简身边。 秦策看了秦追一眼, 婚礼结束后,秦笑偷偷和他说:“诶,你说, 在咱们梦里,咱们都在闹义和团的时候死了, 小妹在那时认识了曲善彦,那他们有孩子吗?” 秦策低声说:“以前的事了, 我回忆起来也没太多感觉, 只是有股惆怅, 别提了, 不过小追那孩子不错, 对咱们爸妈挺好的, 以后就当他也是咱们亲戚吧。” 婚礼结束后,秦策要赶回去办案子, 秦笑去国家队加训,秦筑要坐军舰去秘鲁的钱凯港,秦简则要去打卫冕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而秦追也按照他和格里沙事先规划好的,一起坐飞机前往摩尔曼斯克。 “据说在摩尔曼斯克,有一架可以看得到北冰洋的秋千,被誉为全世界最孤独的秋千,可是哪里孤独了啊?这不是还要排队吗?” 秦追指着前方,一脸悲愤:“上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人的!” 他上次来这还是上辈子的事呢。 格里沙站一边憋笑:“这里有好多你的同胞哦,寅寅奇卡。” 秦追满脸无奈:“真是要论凑热闹,谁比得过我家啊,算了,回旅店吧。” 这么热闹的秋千,感觉坐上去也只有哭笑不得,没上个世纪的心境了。 秦追懊恼地回旅店,秦欢坐在旅店中,悠哉道:“我说了到了极光季,这边会很热闹吧?你就是不听,来,这儿的海鲜不错。” 因着还未成年,出国得有大人带,秦欢再次陪伴弟弟出国,自然,两兄弟的旅店房间是一起的,格里沙就住秦追对面,秦欢倒是没严防死守,不许他们凑一起玩,毕竟这两人都在京城同居了,哥哥还能说什么? 秦追摘下毛绒绒的驼色耳罩,脱下手套,解开围巾,将厚实的军大衣脱下,卸完一身防寒装备,总算从一头小熊变回精悍的小老虎。 格里沙过来时,手里提着几个蛋筒,他问:“你们吃吗?” 秦欢拒绝:“不了,我控糖。” 秦追伸手手:“我要。” 他和格里沙一个攀岩运动员、一个柔道运动员,锻炼量大,又还年轻,基础代谢高,偶尔吃点小甜品也不碍事。 之后秦欢便和他们分开行动了,小两口在一起生活,偶尔会给秦欢一种错觉,那就是这两个人没有在民国分离那么多年,只能通过通感相爱,他们一直在近距离相守,才会有这种惊人的默契。 真的很惊人,秦欢和六人组也算混熟了,知道连知惠和杨晓一、罗恩和希娃在重逢过后都是有过磨合的,可秦追和格里沙没有,生离死别那么多年,他们重新相遇后,很快就在一起,而且默契无间,简直吓人。 秦欢是关注弟弟的,在秦追和格里沙出门的时候,他和六人组里看起来比较成熟的泳坛女帝露娜说起了这件事,用带笑的语气,是一种“弟弟能找到这么默契的爱人让哥哥很欣慰”的感触。 露娜却露出了一种似乎是错愕的神情。 “他们之间一直很默契,菲尔早年还吃过醋,这和他们是不是情侣,有没有近距离长期相处是无关的。” 秦欢疑惑:“那小追为什么要选择格里沙,而不是菲尔呢?我是说,早年他和菲尔没那么默契的时候,他们也在一起过了。” 这个问题他也想了很久,总不能是因为他刚好对菲尔、格里沙两个人都很心动,和菲尔因为立场分开后,歇了几年就衔接上了格里沙吧? 有时候秦欢会觉得弟弟和他一样是个天然的单身主义者,他坚信只探究自身的无数种可能便已令他心满意足,因此他天生便远离那些爱恨,小追骨子里那种理性和冷冽,即使被温暖的人生包裹起来,偶尔露出一隙也能让秦欢确认——这就是我弟弟,我们骨子里是一样的。 菲尼克斯用他的执着突破了秦追的冷性决定去尝试爱情,那么格里沙呢?他是用什么吸引了小追,这对情侣是怎么在一起的?他们内心那些幽微的变化,那些不能为外人道的想法,秦欢参不透。 尤其是露娜这么一说,秦欢就更想不通了。 露娜呼了口气:“这个问题啊,你得庆幸你问的是我,问菲尼克斯他恐怕都不能清楚地告诉你原委。” 真相说来残酷,那就是,菲尼克斯拥有舍弃一切和秦追走的觉悟,而格里沙有为了祖国和秦追互相开枪的觉悟。 两者之间,秦追经过思考,近乎本能地选了后者。 “如果寅寅和菲尔至始至终都没有分开过,寅寅不会选择菲尔以外的任何人,他在这方面的道德感很强,但如果把两种不同的觉悟放一起,寅寅会更欣赏格里沙。” 秦欢居然听懂了露娜的意思。 菲尼克斯的灵魂底色有点接近汉尼拔,非常危险,当然了,0212家族里有5个人都是在抵达21世纪以后才知道汉尼拔这个名字的。 秦追从小到大陪伴菲尔,他是最早意识到菲尔灵魂底色和他身上兽|性、危险性的那个人,但他对此并未刻意去改变,甚至能理解菲尔某些做法。 他是菲尔的朋友、哥哥,也是菲尔在某些事情上的同类,以至于当菲尔在追求秦追的过程中爆发出强烈人性的时候,秦追被吸引了。 谁能不被那样热烈的爱吸引就是x无能。——露娜语。(这是她的个人看法) 语完以后,露娜又说:“这样的感情对寅寅来说是很有安全感的,诚然菲尔是个危险人物,但对寅寅来说,他是个安全到足以托付一生的人。” 菲尔是一条有|毒的泰坦巨蟒,文明的外表下隐藏着蛮荒的野性,曾在金三角生活,与兽|性极强的人类交锋共舞的秦追能无障碍理解菲尔的想法,与他亲密相处。 在那段感情里,其实菲尔和秦追都是赚的,菲尔更懂人性了,他更“人”了,露娜有时候会想,寅寅是菲尔走向成熟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而寅寅在这段关系里认同了自己人生中存在爱情这一发展可能,有了去接纳和经营一段感情的能力,以至于分开之后,他们两个对彼此都是祝福的。 寅寅会释然和放下的更早是理所当然的,他知道历史,知道总有一天,他的祖国和菲尔的祖国会在朝鲜交锋,那是不可挽回、必然会发生的历史,而秦追不可能在自家战士不断牺牲的时候,还和敌国高层爱死爱活吧? 他只是接纳了自己的人生中会有“爱情”,可从没接纳“我会为了爱放弃道德与人格”啊。 至于菲尔,他现在肯定也释然了,因为第一周目那个汉尼拔版本的大菲尔和第二周目的菲尔是一体的,在21世纪,同时拥有两段记忆的菲尼克斯很可能成为了一位无害的汉尼拔。 露娜听闻他还是决定接受梅森罗德在荷兰的产业,而且在考虑以后要不要从政。 前世的,在露娜决心竞选总统的时候,菲尔和她在通感时说过一次“当寅寅和我说,他来自未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决心不再爱我,他对自己非常残忍,宁肯拿刀切割自己的心脏,也要这么做,于是我既悲伤,又为他高兴。” 露娜问:“为什么你会既悲伤又高兴?” 菲尼克斯答道:“那意味着寅寅选择的那条道路必然会成功,他的祖国会和格里沙的祖国一样选择红色,我想对他而言,只有我们的祖国终将对立这件事,才会让他那么决然地对自己的心下刀。” 于是露娜便懂了,为何寅寅离开北美后,一度痛苦到要服药缓解抑郁情绪,那时他在对自己的心下刀呢。 再后来,露娜死在了某次竞选演讲的刺杀中,菲尔和她的父亲、前世的两位爱人为她复仇,且都付出了生命作为代价。 露娜终于彻底理解自己的哥哥秦追,因为她也为国死了一次,哪怕这死亡让她和心爱的家人、恋人天人永隔。 那格里沙呢?难道他的爱意对秦追来说反而是危险的吗? 这是秦欢不能知晓的部分,他从未参与过弟弟在上个世纪的时光,他和秦追的出生年份决定了他们人生理所应当在21世纪开启,幸运的话在下个世纪终结。 露娜说:“也许格里沙对他而言,才是一旦踏上会如履薄冰的爱意,谁知道呢?一切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秦欢:如履薄冰?用这样一个词汇来形容的爱情难道反而会更吸引自己的弟弟吗? 冬季的摩尔曼斯克寒冷非常,有些道路上是存在细碎薄冰的,而在阿廖莎纪念碑总是沉默地矗立于此。 它是为了纪念二战中与纳粹战斗而牺牲的战士们而建立的纪念碑,秦追上次来这里的时候,这座纪念碑还未出现。 多年以来,阿廖莎在此沉默地注视着北极圈的风景,不知何时也会沐浴极光,阿廖莎的祖国在变化,在死亡,而人民永存。 格里沙怕秦追滑倒,一路上扶着他:“小心。” 秦追握着他的手:“别担心,我的协调性很好。” 待靠近阿廖莎,两人一起看着巨大的石像,格里沙随口说道:“我以前和战友们说过,若是有一天我去世了,不要把我放在伏尔加格勒,那是我爸爸的故乡,那会儿我还不能确认他是我的亲生父亲呢,但我不想像爸爸一样躺在河流中,请把我的骨灰撒在摩尔曼斯克的海边。” “是因为北冰洋的海水比伏尔加格勒更诱人吗?”秦追调侃一句。 格里沙肯定道:“当然了,这里有你我的回忆。” 既然格里沙曾留下那样的遗嘱,那么想来在另一个时空,在他们一起经历的二周目的平行世界里,格里沙的遗骸也会伴随阿廖莎,永远在北极圈的极光之下沉睡。 秦追向着阿廖莎前进,他仰望那巨大的雕像,忠诚的阿廖莎,风中的阿廖莎,他面向柏林。 “格里沙。”他呢喃这个名字,在冬风中闭上双眼。 作者有话说: 第360章 过往1(43万营养液加更)[VIP] “格里沙, 你真的应该结婚了。” 对于很多工作来说,一个已婚已育的人无疑是更加值得信赖的,因为他的妻子孩子就在这里, 比那些孤身一人说走就走的人自然更加可控、可信。 若是想在政坛上走得更高更远, 结婚生子便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项。 25岁那年,格里沙已经拒绝了很多次上司、好友们介绍的女性, 他从不去与那些女孩们见面,如果在工作中碰上了,他会礼貌地打招呼,但绝不会进一步发展。 这种固执让他的上司埃德蒙先生非常苦恼:“其实你之前就有升职的机会了, 格里沙,我们都很信任你,你是如此的忠诚, 勇敢,聪慧,可你一直拒绝组建家庭, 为什么呢?” 格里沙说:“我不想结婚,我希望能够终身保持单身。” 埃德蒙先生无奈道:“你不可能这样一辈子的, 一位好先生总该配一位好太太。” “我不是好先生,不需要好太太。”格里沙匆匆离开办公大楼, 在漫天的风雪中, 他呼出一口白气, 想起远在瑞士的那个人。 秦追还好吗? 0212家族习惯叫那个人寅寅, 格里沙可以叫他寅寅奇卡, 那个人总会应下的, 虽然寅寅是他的小名,寅寅奇卡更是带着一点孩子气, 可秦追总会应下,因为他是哥哥。 哥哥是会纵容弟弟妹妹的请求的。 “寅寅奇卡,寅寅奇卡。”格里沙这么叫着,好奇秦追会纵容他这幼稚的称呼到什么时候。 渐渐的,这个昵称在格里沙口中越发甜蜜了,每次这么叫,他都觉得自己被纵容着。 格里沙戴上帽子,遮住显眼的银发,去买了些列巴和果酱,回到家里随意应付一餐,他的工资足以支持他给自己补充充足的蛋白质和脂肪,只是有时候格里沙会没有心思到厨房里折腾,日常的工作已经让他有些累了。 年幼的时候,格里沙是个爱吃的孩子,他是0212家族里最大的吃货,比知惠饭量还大,在猎人舅舅、强悍妈妈的喂养下,有一阵子胖得像一头熊崽,也只有秦追会觉得他可爱。 后来开始上山打猎了,整天在高加索山脉中跑来跑去,格里沙又瘦下来,秦追还为此遗憾过。 从事情报工作的格里沙是个非常敏锐的人,他坐在卧室的床上,盘腿看一本书,看着看着,他想,秦追从小就很成熟,那种理所当然的成熟超越了一个孩子的界限,还有那优秀的医术,也超越了“郎善彦教导”的界限。 秦追常常用傻阿玛顶锅,但不代表格里沙看不出破绽,他只是不说罢了。 那个人到底来自何方呢?他会是外星人吗? 不不不,外星人不会真心实意的将地球的父母看得那么重要吧?而且秦追和傻阿玛、秦简干妈长得那么像,一看就知道是他们的孩子。 寅寅是那对好心的夫妻给予秦追的名字,他在成为寅寅之前叫什么?也是秦追吗?是秦追吧?当年在郎善彦死去后,为了避难,他选择改去郎姓,随母姓秦,但他也可以姓曲吧?可他下意识的选择了秦这个姓氏。 熊熊的直觉告诉他,秦追以前就叫秦追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格里沙发了会儿呆,脑子里转了几圈,将那个从12岁就开始猜测和推理的事情过了一阵,躺在自己的大床上滚了滚。 大大的床,是格里沙自己拿木板敲出来的,他的手艺可好了,床很结实,铺上厚实的毛毯和被子,软乎乎的。 工作时积累的疲惫汹涌而来,格里沙眯起眼睛睡着了。 梦里的他回到了高加索山脉。 格里沙晃了晃,心想,哦,对了,我还是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我曾在1922年前就死去了,终其一生都没有看见曙光。 而在有寅寅奇卡的时光,他挣扎着活过了那场死劫。 直觉引领着格里沙前进,在家里,在他住了好几年的阁楼上,他看到了秦追。 美丽的东方青年蜷缩在格里沙年少时的床铺上,这张床配成年的格里沙已经小了,他在上面一躺,稍微有点动作,手或者脚就会落到床外面。 配秦追就正好。 格里沙趴在床边,一双眼睛如同晶石,剔透的映着暗恋的人的面孔,他白皙的脖颈,锁骨,胸,腹。 秦追就连头发都好像是香的,吸引着小熊向他的头发伸出手,轻轻的、很爱惜的摸了摸,又觉得有点冒犯,左右看看,做贼心虚似的收回手。 他怎么会睡在这里呢? 是弦将他们连接起来的吗? 格里沙想起那个在战壕中陪着他的孩子,那孩子长到这么大了,如此迷人,伴随着格里沙走过了他这一生所有的记忆,从两岁半到现在。 秦追并不知道战壕里的少年人在苏醒后就会成为没有前世记忆的格里沙,他只是看到了格里沙,就决定陪他。 多么爱护。 “你是因为我是你的弟弟,才这样照顾我的吗?”格里沙这么问着,熟睡的秦追当然不会回答他,但是没有关系,小熊转身,靠着床铺坐下,两条大长腿伸直,他头一仰,靠上秦追的手掌。 格里沙想,前几年知道秦追和菲尼克斯在一起的时候,他心里可酸了,那时候天天都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试试为爱做三,把秦追撬过来吧? 不行不行,菲尼克斯是能给秦追幸福的人,他有钱,温柔体贴,而且在死心眼这件事上能和格里沙媲美。 格里沙做那么危险的工作,他去做三了,工作怎么办?如果三成功了,难道要秦追跟着他过穷日子吗?那样太委屈秦追了吧? 好男人要接受心爱的人得到幸福,无论那幸福是不是自己给的。 格里沙好几次想对自己的说:“不要管别的了,先顾着自己的幸福吧,你的理想国已经建立了,现在放下一切还来得及,勇敢点,去追求喜欢的人吧。” 最后还是没有那么做,格里沙想,既然我选择了责任,那我就没有资格再厚着脸皮说什么“我也要竞争他的心”之类的话跑过去了。 而且没有责任感的小熊是没有资格得到杏花青睐的。 现在秦追和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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