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为夺宝,只为报仇,煽动大家杀了他。 宋游静静的听他们说着。 头顶风云聚集,天光越来越暗。 不断有人往前迈步,说一句便走一步,后方之人则纷纷跟上。 众人离宋游越来越近了。 舒一凡目光冰冷,站着不动,只任风吹动衣裳,瞄着这群江湖人,心中盘算,哪几个看起来有点本事,哪几个又叫嚷得最凶,等下动起手来,自己要先杀掉哪几个人,才能镇得住这么多人。 “诸位。” 却听身边传来了宋游的声音: “可知今天是什么日子?” “郑某不知今日是什么日子,只知如果道爷不交出宝物,恐怕不是道爷的死期,便是郑某的死期了。” “交出也是你的死期!” “各位好汉,不要与他废话了,干脆乱箭齐发,先将他射死!之后宝物的归属,咱们按江湖中的办法再论!” “莫要射坏宝物了!” 宋游只摇头笑了笑,随手一伸,便从马背上抽出了匣子。 就这一下,众多江湖人立马安静下来。 所有目光都聚集在这个匣子上。 “今日,是惊蛰。” 除了舒一凡闻言神情一凝,先看了眼宋游,又抬头看了眼天空,其余人几乎没有注意到他说什么,只留意着他的动作。 宋游不慌不忙,打开匣子。 里边果然有一幅画卷。 江湖人立马一片骚动。 有人握紧了手中长弓兵刃,有人踮脚盯着匣中画卷,还有人不断往前挤,却是没有人注意到,天上乌云卷积,世界早已暗沉得不像话了。 “啪!” 大家伙还没看清楚,匣子便又合上了。 众人目光一抬,只见道人一脸平静。 “诸位想从在下手中拿走宝物,须得先取了在下的性命,就看诸位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只是也得提醒诸位一句,拉弓拔剑,便不可反悔了。” “……” 众人闻言都已知晓,今日是没有办法和和气气的从这名道人手中取走这幅画了,各自对视,心中便也有了决断。 杀意在山上聚集。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今日道人交出这幅画,也只是消除了最厉害的一个对手。画只有一幅,他们却有这么多人,大概还是要拼杀一番的。 此时江湖人中鸦雀无声。 慢慢的有人注意到了,不知何时,也不知为何,在场有人的头发已经飘了起来,随风而抖,却不落下。 杀心越重,发丝飘得越高。 “要打雷了!” “大家快放箭!” “一起放!” “射准一点!” 有弓弦被绷紧的声音。 舒一凡没说什么,只策马上前一步,刷的一声,抽出了手中宝剑。 目光却忍不住往天上看。 以他的敏觉与悟出的剑道,已然察觉出来,在这头顶乌云之上,正有可怕的力量在积蓄着。 这力量让他也为之心悸。 “须得与诸位说清,今日身死之人,皆是欲杀在下之人,负伤之人,皆是欲伤在下之人。”道人依旧一脸从容,“也再给诸位说一遍,在下在逸州灵泉县山中修行,从此之后,江湖上再没有窦家的至宝了。” “噗……” 有人撒手放箭。 就像引发了连锁反应,众人皆松开了手,箭矢如雨,划过长空。 舒一凡眯起了眼睛,盯着箭矢。 单手紧握剑柄,剑势沉积。 然而几乎同时—— 天地光生! 头顶的乌云酝酿了万道雷霆,一瞬间齐齐降下,汇集在这座山头,直映得天地一片雪白,就连绝世的剑客也睁不开眼睛。 此乃神力!而非人力! 一时间他又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雷雨夜—— 义庄四周,雷霆不断。 当日他坐在门口,感悟天地雷霆之势,虽只一夜,却获益匪浅,以至于离开之后,也常常想起那夜的万钧雷霆,仍旧受用不尽。到了现在,已有人传说他的剑法有如惊雷,不动则已,一旦出剑,剑光如电,其势如雷,而又连绵不绝,皆是从这万钧雷霆中取的一抹造化啊。 当时他便疑惑过,每年都有惊蛰,何处不有雷霆,可却为何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气势磅礴、连绵不绝的电光雷霆? 临走之时,便已有所预料,于是特地留下一句,林德海并未娶妻,膝下只有一子,好让道人放心,自己就算从他这里得了造化打败了林德海,也不会给他多添罪孽业债,可即使当时留了这么一句,其实心中也终究是拿不准的。 直到离开之后,过了很久,常常思索,感悟渐深,才渐渐明悟。 不是那年特殊,不是那地特殊。 是自己身边的道人。 直到今日,再见这满天电光,才算彻底确认,那晚的万钧雷霆、此后的剑道感悟,果然都是这位先生赐的造化。 “噼啪!” 万道雷霆,不知击中了多少人。 第二百零六章 京城又多一件传说 “轰隆隆……” 电光散去之后,雷声才姗姗来迟。 其声震耳欲聋,其势滚滚不绝。 山上山下不知多少商旅行人,送别宋游的大妖也还没走回京城,不知多少人看见了这一幕,被那电光晃花了眼睛,哪怕在长京城中,也有一些地方可以看见这边天空一闪而过的雷霆,而山上的江湖人早已躺下了大部分,冷风吹过,只闻到一片焦糊味道。 这一刻实在没有武艺高低的区别。 江湖上的混子也好,货真价实的高手也罢,雷霆之下,众生平等。 至于那漫天箭矢,就像没有出现过一样,又或是消弭融化在了先前的电光之中。 出乎宋游预料,居然还有不少人站着。 可能有两三成的样子。 看来不少人都是来看热闹的。 站在最前面的,便是长京云鹤门、席家的席异尚。 席异尚也刚放下遮目的手臂,此时环顾四周,却再也维持不住镇定了,呆若木鸡。 此非人力,实乃天威。 “足下。” 只听前方传来道人的声音: “这个热闹可还满意?” “……” 席异尚说不出话来,也不知所措。 身边甚至有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不必多礼,只想请诸位今后告知江湖,这江湖上再也没有苍山图了。”宋游说完,转身便走,“也免得江湖好汉们再为了它而厮杀不断。” 枣红马默默抬蹄,跟了上去。 三花猫则还伸长脖子,盯着那躺了满地的人,又吸了吸鼻子,这才扭头跟上。 灰衣剑客回过神来,亦是连忙牵马跟上。 “先生!” “多谢足下方才相助。” “先生说笑了,舒某并未帮上忙。” “足下还有事么?” “……”灰衣剑客沉默片刻,这才问道,“不知先生这次又往哪里去?” “往北。” “要去北方?” “是。” “在下也往北方走。”灰衣剑客抱剑行礼,“三年前栩州相遇,舒某愚钝,不小心从先生这里得了一番造化,却不自知。后来醒悟过来,却也没了先生的仙踪。如今有缘再遇,舒某愿与先生同行,做些鞍前马后的杂事,权当报答先生当日恩情。” “当初相遇不过偶然,足下所得感悟,也是足下天赋所致,何来报答一说?” “当时是缘,此时亦是缘,舒某往北,先生也正好往北,又何尝不是缘分?”灰衣剑客再次行礼,诚心请求道,“北方混乱,妖鬼横生,人心不轨,舒某知晓先生乃是当世神仙,不敢说替先生扫清路上障碍,不敢说能为先生降妖除魔,只求为先生扫清道上尘埃,省些烦心事。” “……” 宋游想了想,笑了笑,转头看他:“不知足下原本要去哪里?” “原是要去光州。” “光州……” 宋游想了想,才说道:“在下往北,要先去禾州,再沿着边境走,足下去光州虽不是必须得从禾州过,但从禾州过去,倒也不算绕路。若是足下有心想要护送我等一程的话,便送我等走到禾州吧。” “依先生所言!” 灰衣剑客再次抱剑说道。 同行人中便多了一名剑客。 三花猫常常盯着剑客看。 对陌生人暗中观察。 宋游则一边走一边说:“当日栩州一别之后,在下倒是常常听到足下的传闻,满是江湖豪情。” “江湖人就爱说这些,只管将事情说成他们喜欢的样子,不管事情原本是什么样子。”灰衣剑客很谦虚的说,“有时候舒某自己去了茶楼,听说书先生讲舒某的事,也忍不住面红耳赤。” “足下莫要谦虚。”宋游说道,“仅足下背负灭门之仇,却还能留下林家女眷与独子一事,便称得上豪杰了。” “留下独子,是因为当年林德海留下了舒某,舒某自要奉还给他。” 灰衣剑客摇了摇头,没有多说。 沉默之间,是满身骄傲。 林德海当年自诩为天下第一刀,一身骄傲,自信无比,不屑于杀仇家的小孩,也不认为一个小孩二十年后便能威胁得了自己,此时的舒一凡又何尝不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一身英雄豪情,哪一点又比当初的林德海差了去? 若他杀了林德海的独子,在江湖人看来,岂不是弱了那林德海三分?真那么做了,如今江湖传闻中又哪来他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呢? “至于林德海的女眷……” 灰衣剑客犹豫了下,目光闪烁:“说来也是先生的指点,若非如此,舒某指不定也会一时冲动……” 宋游笑而不语。 其实像是舒一凡这样的人,面对一个大的选择,他人的话是很难对他造成大的影响的,最多起到点拨的作用,而起不到说服的作用。 不过是助一把力罢了。 就算当时事实真的如舒一凡所说,之所以在那一瞬间宋游的话能说服他、让他放过林德海的家眷,也不过是因为他本身就倾向于这样做。 “听说足下曾在南州一人一剑杀败过上百山贼?” “江湖夸大,只是数十而已。” “那也很厉害了。” “那群山贼太过嚣张,不光劫财,而且劫色,还以杀人、折磨人为乐,实在该杀。”灰衣剑客说道,“那群山贼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其实若他们真的围杀过来,舒某也不见得能轻松取胜,若肯以箭矢远射,舒某也许也会负伤。只是他们并非虎豹,只是一群野狗,只在百姓面前凶狠,舒某只冲杀过去取了七八个人的性命,他们便落荒而逃,舒某慢慢跟在背后,便将他们杀了个七七八八。” “足下还懂兵法。” “称不上。” “不知足下去光州又有何事?” “不瞒先生,舒某其实还有一位亲人尚且在世,乃是嫁出去的一位姑姑。不过当初舒某背负血海深仇,不知成败与否,自不敢相认,然而如今舒某大仇已经得报,也在江湖上有了名声,便想去寻一寻亲人,不说别的什么,只见个面,也是好的。”灰衣剑客说道,“也不知见了如何,只是不去见一面的话,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那之后呢?” “北方多有乱象,朝廷管不过来,正是我等心怀天下的江湖之人大显身手之时。” “原来如此。” 有故人同行是好事。 宋游与他边走边聊,借这位绝世剑客的眼睛,品一品江湖的侠气。 慢慢走上了山顶。 这里是离长京最近的山,近可以看到长山,远可以眺望北钦山,若是往回看,整座长京城也尽在眼中。 宋游便站在山顶亭子边,眺望长京。 从此处看去,这座都城方方正正,是一座巨大的平面化的城池。城中整体规划也很方正,房屋无数,最高最显眼的,便是位居中央的宫城、旁边不远的观星楼和城中几座寺庙、石塔,城外土地亦是一片平整。 天上风云变化,隐约又有光照下来。 这座京城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面祥和明媚,一面阴暗难测,有多少盛世繁华,就有多少民生疾苦,表面风平浪静,长京百姓也仿佛没有察觉,暗地里却有风云酝酿。 暂时别过,长京。 宋游心中默默想着。 然而就如此前所说,长京是这个时代的中心,自己必然还会回来。只是此时一别,下次再回来就不知道是多久了,也不知道有多少变化。 “走吧。” 宋游转身迈开脚步,猫儿也好,枣红马也罢,还有牵着黑马的剑客,都跟在他的身后。 由此往北,有万里的路。 但远的又何止万里。 这注定是一场时间的旅程。 …… 长京城中。 管理西城店宅务的勾当右厢店宅务公事陆文林一觉睡醒,只觉大脑昏昏沉沉,摸了摸头,颇有些奇妙。 昨夜好像做了个梦,梦见了神仙。 又好像没有。 揉了揉眼睛,起床之时才发现,自己枕头旁赫然放着一小堆碎银子。 “!” 陆公事顿时清醒。 昨夜的梦也全都想起了。 自己确实梦见了神仙。 要说是哪位了不得的天神,倒也不至于,可要说这位神仙是无名之辈,也是不可以的。 梦中来客正是长京城隍。 梦中城隍恭恭敬敬,客客气气,托他帮忙将西城柳树街的一间小楼留下来,权当赁出去了,请他莫再赁给别人。 陆公事虽在长京为官,但说实话,这辈子还真没正儿八经的见过几次神灵,何况是最近在长京颇有名气、很受百姓敬重的城隍老爷。更别说人家还对他这么客气,陆公事脑子一热,便在梦中应了下来。 看见这一堆银子,陆公事才知晓,昨夜并不是梦。 然而他也是醒来才想起—— 那间小楼自己早已知晓不简单,何况早在年前,就从观星楼来了国师的亲笔信,也是请他将那间小楼留下来,莫再往外租。包括昨天白天,总裁明德大典编纂一事的崔南溪崔公也曾带了钱来,也是托自己办差不多的事,自己也推掉了。 “梦中不清醒啊。” 陆公事拍了拍脑袋,抓起这一堆银子看了看。 除了一两块官银,都是些碎银子,有大有小,看得出是香客们送的。 “城隍爷也不富裕啊。” 陆公事思索了下,才决定去一趟城隍庙,把这些银钱还了,也将事情给城隍老爷说明。 穿好衣裳,出去吃早饭。 早饭正是皮蛋瘦肉粥。 说来皮蛋也不知是怎么做的,只听说是鸭蛋做的,黑漆漆一颗,看着像坏了不能吃一样,表面偏又长着漂亮的松花,前段时间买来尝了尝,生吃倒是觉得没什么好吃的,可按着那人说的,伴着瘦肉煮成了粥,才觉得鲜美至极。 这么便宜的玩意儿能做出这么鲜的一碗粥来,可真是不简单。 陆公事一边吃着,一边在心中盘算,等会儿叫下人再出去寻一寻那卖蛋的贩子,多买一点,过几天自己有几个知心的老友来,既是知心老友,便请他们尝一尝自己最近寻到的新奇玩意儿。 就在这时,管家从门口走过。 陆公事立马将之叫住,将心中打算吩咐于他,却只听管家笑道: “公事放心,小人见公事喜欢吃这玩意儿,今早出门时,便想着再多买一些存在厨房,这不,刚买了回来。” “你倒机灵。” “不过有件新奇的事,却得说给公事听听。” “可是昨日城外坡上晴天霹雳,劈死数百个江湖武人之事?”陆公事笑着问。 “却不是。” “哦?那是什么事?” “小人今早出去采买之时,碰见那皮蛋贩子在原先太尉府门口叫卖,太尉府也买了一些。”管家说,“小人连忙将那贩子叫住,买蛋之时,随口问他这蛋是怎么做的,他却不肯说,小人追问几句,他也只说是西城一位高人见他生活困窘,特地传授于他的。” “西城高人?” “小人仔细询问了下,正是公事想的那位!”管家笑着说道,“那贩子倒也听说过太尉府之事,却如城中别的百姓一样,只知晓个大概,并不知晓那位惩治过太尉衙内的道人究竟是谁,小人听了觉得新奇,与他一说,他也睁大了眼睛,被吓得不轻。” “那可真是巧。” “可不是嘛……” 管家讲完趣事,便又去忙了。 剩下陆公事坐在桌旁,一边品着碗中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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