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人,那他要自己给自己造一个世界,他跑到了荒山的另一头,已经在黑暗里过了七年,他早已学会怎么不用眼睛来看路,他的母亲并不知道,其实他也可以聪慧到这个地步,甚至说,他比王府里的那位小少爷还要聪明。 他要在这里建一所房子,不会被母亲发现的房子,他每天都会来到这里,一天完成一点,他小心翼翼的坚持了三年,在手上的伤痕全都好了变为疤痕时,他建成了一座小木屋,这座小木屋是他的世界,不论是照顾他的老爷爷还是他的母亲都没有发现,也许老爷爷对他每天要失踪那么一会儿有所怀疑,可他从来不会多说什么,只会叹息着**他的头顶。 第四年,老爷爷去世了,那一天齐暮被罚关在小黑屋里,他没有送老爷爷最后一程,等出来后,他失踪了一天一夜,没人知道他去了自己的小木屋,那也是他母亲第一次露出焦急的时候,齐暮从此成了只会笑的人。 从梦中惊醒,他有些恍然,手臂搭在额头上,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梦到过从前的事了…… 齐暮侧过身,身边躺着的女人又无意识的往他怀里钻了钻,他一只手环上她的腰,另一只手放在了她已经变得很大的肚子上,他轻轻**着,眼底竟然不见开心之色。 只有每次当他有逃避的想法时才会想起小木屋,而今又想起来,是因为他常听人说,女人生孩子就是一脚踏进鬼门关,当听到风光怀孕的时候,他的确很开心自己将要有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可随着日子越来越近,他开始不安了,即使府里已经备着最好的产婆和最好的大夫,也不能抵消他一丝的顾虑,哪怕是一点点风险,他也承担不起会失去风光的可能。 “风光,我们不生了好不好?” 这是在饭桌上第三十五次听到齐暮说这句话了,风光笑笑,“阿暮你在开什么玩笑呀,被我们孩子听到了,他可是会很伤心的哦。” 齐暮把她抱在了自己的腿上,如同说笑一般的道:“不要孩子,只有我们两个人一起生活,不好吗?” “阿暮……”风光知晓他不是随便说说,她了解他,便能知道他此时的认真,不过,她还是要让他失望了,“如果孩子没有来,我当然也可以和你过一辈子,可是既然他来了,我们就没理由不让他降临这个世界,阿暮,你会是一个好父亲的。” 可他一点都不想当父亲。 齐暮一直想要动摇风光的想法,但屡屡失败,终于,风光生孩子的这一天到了,所有的人都忙碌起来。 萧王妃站在门口念阿弥陀佛,手中的佛串转个不停,里面的叫声越来越大,齐暮要走进去,被郭嬷嬷拦住了。 “世子,女人生孩子男人是不能进去的。”产房都被认为是污秽之地,也因此很少会有男人走进去的情况。 齐暮只用一只手推开郭嬷嬷,冷笑道:“我的妻子在为我生孩子,我有什么理由不进去?” 话落,他推门而入。 “王妃,这……” 萧王妃闭上眼,“一切都随他吧。” 风光躺在床上,她死命的抓着床单,浑身是汗,本来生孩子已经够让她痛苦了,结果看到进来的齐暮,她差点没断过气去,大喊:“你出去!” 她现在肯定是丑死了,虽说他看不见吧,可是……可是她满身是汗,味道肯定也不好闻啊。 齐暮坐到床边,第一次听到她这么大声说话,还有些新奇,不过现在可不是让他感到新奇的时候,他拉着她的手,立马被她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来陪你,不要害怕。”他又回头对因他到来而驻足的产婆们厉声道:“都愣着干什么?不想活了吗?” 房内众人立马忙了起来,该干嘛干嘛。 “我才不害怕!”风光抓紧了他的手,用力叫了一声,“我不想生了!痛死我了!” 他拿着帕子擦她脸上的汗,“好好好,我们不生了。” 不知怎的,听到这句话,她又忍不住想笑,都这个时候了,哪能说不生就不生了,从前他一直说不要生孩子,她不同意,现在被痛的倒是什么话都能讲了。 “齐暮,都怪你!” “是,都怪我。”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怀孕,现在我就不用这么痛苦了……啊!”因为阵痛,她又惨叫一声。 “都是我的错,生了这个我们就再也不生了。”他现在脾气简直是好的没话说,风光说什么,他就顺着答什么,他贴在她的耳侧,小声道:“我已经喝了绝子汤了。” 那她以后都不用这么痛苦了。 “你……”她忽然眼眶一热,阵痛没让她哭出来,现在她却掉出了眼泪,“你个傻子……” “我有你就够了。”他的爱太少,只能堪堪都给一个人而已。 风光一边哭一边叫,她能猜到自己现在肯定是滑稽死了,终于,她再一次用力后,只感到有什么从小腹里坠出来,紧接着是产婆的一声大喊:“恭喜夫人,是个千金!” 是个女儿呀,她听完,立马就脱力的昏了过去,她这一昏,就昏了两天。 婴儿房里,乳母有事出去了,只剩下一个还没睁眼的孩子睡在摇篮里,她还太小,看不出像谁,但安静的模样倒是有她母亲的风范。 一只白色的狐狸站了良久,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它忽然朝着摇篮从地上跃起,但一道剑光让她退回了地上,还损失了一条毛绒绒的尾巴。 “有点意思。”不知何时,齐暮提剑出现在摇篮的前面,虽然他笑着说有意思,但他一片冰凉的眼底可没有透露出这个意思,“不去陪着齐端玩人妖恋,你来找我女儿干什么?” 白狐失血过多的趴在地上,呜咽了一声。 齐暮轻缓的说道:“我娘子手上有见远所赠的佛链,你近身不得,于是,你就换了目标,想夺我女儿的身''体。” 安鹿修为还不够,她无法修成人形,要想成人,就只能夺其他人的身''体,当然也不是谁的身''体都行,这要讲契合度的,风光的女儿就很好的遗传到了她的这种体质,从前会进入风光的身''体是意外,但现在就是她想要再制造一次意外了。 “呵,你们这一对,怎么都喜欢夺其他人的东西呢?我已经饶了齐端一命,看来你是不满足了。”齐暮的手指轻轻滑过剑身,“你说,如果我砍了你的腿,你还能走过来找我的女儿吗?” 一阵凄厉的狐叫,门外的侍卫接到了一个命令,把这个被世子扔出来的狐狸,准确来说是断了后腿但诡异的还没死的狐狸,把它送去荒宅,侍卫不敢耽误,马上就去了。 齐暮的剑回鞘,他从摇篮里抱出奶香味的孩子,小小的婴儿睡醒了,她伸手抓着他的大拇指,像是抓住了什么好玩的东西,发出软软的笑声。 “笑声倒还真像是你娘。” 就像是觉得这应该是一句好话,她笑的更欢。 齐暮低笑一声,捏了把她软乎乎的脸蛋,唔……这触感倒是和她娘一样,他神色一软,“这么爱笑,就叫你笑笑好了,笑笑,这是你的护身符。” 他将一个锦囊放在婴儿的襁褓之中,那里面所谓的护身符,其实是那日风光的桃木牌,桃木牌是他求的,而上面的字是风光写的,那一天,风光离开灵感寺后,他就取了回来,他知道,这上面一定是他和她的名字,毕竟,那天她可是盯着他瞧了许久呢,齐暮让见远大师开了光,如今,这个桃木牌便是护身符一般的存在,这些,风光都不知道。 何必让她知道呢?如果她知道自己早已经对她动了心,她还不知道会怎么得意。 “咿呀……”小娃娃抓着他的手指塞进嘴里。 齐暮把手拿出来,他看不见她,可他能感觉到她是这么小的一团,就在他的手上,他的怀里,这是他和风光生命的延续,这也是他唯一的孩子,当爹的感觉,似乎也不是那么差。 “笑笑,爹带你去找你娘。” 于是等风光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孩子时,她很奇怪的发现本来对孩子还很抗拒的齐暮,已经喜欢动不动的捏一把孩子的脸,而孩子也总喜欢抓着她爹的手发出傻笑。 这一对父女……好像都把对方当成自己的玩具了。 ……………………………… 作者ps:白致篇番外已补齐 第78章 攻略邻家大哥哥 “攻略成功,宿主现有积分七十八。” 站在白色的世界里,风光手中的名叫《白狐绝爱》的书本化作一阵烟雾消失,她目光有些怅然,说实话,她还挺喜欢齐暮这个角色的,当然了,她更心疼的是为了对付敏贵妃,换了一个比敏贵妃更尊贵的身份,那花掉的五点积分。 风光知道这是为了达成HE必须做的一点小牺牲,可她就是心疼呀! 她握紧手,自己必须发愤图强,赶快凑齐一百积分才是,“抽选剧本。” 她周身浮现出没有名字的书本,所有的书都长一样,看不出有什么不同,风光闭着眼睛随便抽了一本,她再睁眼时,便看到封面上浮现出了《我的修罗校草》这几个字。 “……”风光默然半晌,在剧情全部印入她的头脑后,她嘴角一抽,“这还真是校园言情啊。” 她感到不爽的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好不容易熬过高中大学毕业了,结果又要她回高中体验一把学习生活,这就好比一朝回到解放前,你说气人不气人? 气人又咋样,她就这手气了,无奈的撇撇嘴,她进入了书本的世界,睁开眼,她已经身处一间奢侈粉色的房间,在连着去了两次古代后,她重回现代。 保姆阿姨来敲门,“小姐,吃饭了。” “好,我就来。”风光看着落地镜里的自己,精致的脸蛋,微卷的长发,再配上红色的无袖洋裙,她就是最美的公主,露出自信的微笑,她很快掌握了自己应该有的性格。 走下楼,她坐到餐桌前,看着拿报纸的中年男人,问道:“爸爸,妈妈又不回来吃饭吗?” “她公司有生意要谈,今天不回来了。”夏朝放下报纸,如同公式性的回答。 果然呢,不论哪个世界,要么她的“母亲”就不在,要么她的“母亲”和“父亲”的关系就不会好,总归她就没有一个能称得上完美的“家”。 风光并不在意这些,她随口问道:“爸爸,你已经决定好我们要搬去哪儿了吗?” 提起这个,夏朝面有难色,“A市有两个房子都不错,一个在市中心,一个在郊区,我还没有决定好。” 夏朝是一名律师,自己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在业界很有地位,而他的妻子王辞则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因为她的事业发展重心转移A市的缘故,夏朝也不得不陪着她一起去A市。 “在市区方便,但是在郊区环境好。”风光也蹙着眉想了想,忽而想到了什么,笑道:“我听说A市最好的高中就是四叶草高中,这个学校我查过了,就建在绿化最好的郊区呢,那里离市里也不远,爸爸,不如我们就挑郊区那一间吧,你平时不就想着种种花吗?那里肯定能有很大的空间让你发挥,而且我上学也方便。” “什么上学方便,我看你就是为了和穆家那小子同学吧。”夏朝摇头失笑,风光与穆家少爷穆天泽自幼就有婚约,而且穆天泽也的确长了一张能让女生疯狂的脸。 风光笑笑,也不解释,“那爸爸,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是没什么意见,等你妈回来再说吧。”不得不说,风光说的没事种种花的日子,打动他了。 第79章 攻略邻家大哥哥 王辞并没有意见,应该是说她每天忙着处理公司的事,根本就没有时间放在这些小事上,要不她怎么会把搬家这件事交给夏朝呢?虽说从郊区去她公司有点远,但胜在环境安静,能让她在家的时候也能好好办公。 在天气晴朗的一天,他们搬进了新家,搬家公司搬着东西进进出出,一时也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风光不需要去帮忙,于是她欣赏起了周围的景色,这里视野开阔,视野所及都是一片的绿色,让人心旷神怡,这里是郊区不错,但也是出了名的富人区,白色的别墅楼房一座座的拔地而起,看来有不少人都越来越懂得享受生活了。 望着优美的风景,风光伸了个懒腰,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榕树下的秋千,她十分有兴致的走了过去,这个秋千上落满了灰和落叶,已经很久没有被人使用过了,忽而若有所感,她抬头,朝就在不远处的那一栋别墅的窗口望去。 落地窗上只有蓝色的窗帘在微微晃动,再也看不到其他,她驻足良久,直到王辞叫了她,风光跑回去,也没搭理王辞,就从一堆东西里翻出了准备好的给邻居的见面礼,她拿出一个盒子就挥挥手,留下一句“我去和邻居打招呼了”就跑了。 风光跑到隔壁家,按响了铁门上的门铃,不一会儿,里面传来一个很年轻,但又十分具有磁性的声音:“请问是哪位?” “我是今天新搬来的,就住在你家隔壁,想来打声招呼。” 对面沉默了一秒,才说道:“请进来吧。” 铁门缓缓打开,风光抱着盒子就不急不缓的走了进去,穿过有花有水的庭院,墙上爬着的红蔷薇令她惊艳,她走到门口,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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