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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需要她。 但没关系,他知道这种事急不来。 慢慢来吧,反正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 太阳落山后,两人用最后的钱在街上买了两个虾饼,简单当做晚餐填填肚子。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林瞳想要存档,等会儿多吃几遍。 “诶,怎么切不动?” 568有些心虚地小声道: “……” 这么关键的链子,你一掉就是两次。 算了,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 这期是度假模式,几乎都是嘉宾自行游玩,自由度极高,她后面应该也用不到读档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吹了一下午海风的原因,在回别墅的路上,林瞳有些头晕。 但她没表现出来。 不然季无声又该担心了。 回到房间内泡了个热水澡后,林瞳的头晕还是没有缓解,她吃了点止痛药和感冒药,准备睡一晚再说。 要是明天早上脑袋还难受,再看医生吧。 是的,她出事儿就喜欢自己硬扛,实在扛不住了再向外寻求帮助。 …… 第二天,等所有嘉宾都出来后,发现少了一个最重要的人—— 林瞳。 工作人员说她从昨晚进了房间后便没再出来过。 周则吃了口华夫饼,“可能还没睡醒吧?” 姜以宁点点头,“可能昨晚又沉迷于到第三章就要收费的漫画了。” 大家都认为林瞳还没睡醒,只有季无声来到林瞳房门前,敲了好几声,无人答应。 他向节目组借来钥匙,将反锁的房门打开,视线第一时间就落在床上—— 被子下微微鼓起一团。 他轻缓地走过去看了看,呼吸匀称,睡颜平静。 再摸摸额头,正常体温,没有发烧。 或许真的只是睡着了。 ——这个念头直到傍晚,林瞳还没清醒时,被众人质疑了。 几人全部围在林瞳床边,面面相觑地懵逼着。 周则挠挠头,“如果老大通宵到早上,从早上七八点睡到现在其实也才十个小时,也算正常睡觉时间吧?” 众人:“……” 算吗? 第145章 145 或许是上天奖励她,林瞳的愿望被实现了。 她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长到跨越了二十多年。 那好像是她的前世—— 林瞳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第八个孩子。而她的母亲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下面还有个小三岁的弟弟。 她的爷爷在父亲十几岁时便生病去世,奶奶也在她出生的前一年去世。 外婆在妈妈七岁那年去世,在外公一个人拉扯姐弟俩两三年后,又续弦娶了一个带小孩的女人搭伙过日子。 这个外婆满心都扑在自己的亲生小孩身上,自然没空在意和自己毫无血缘的孩子。而外公重男轻女,对女儿的女儿,更是鲜少关心。 从某个角度来说,林瞳出生便没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那些年,农村人长大后就会拥有一张前往大城市打工的车票。 在林瞳一岁时,父母去了相隔两千多公里的大城市打工,而她则被托付给几个姑姑伯伯养。 在1岁到6岁这五年多里,林瞳辗转在几个亲戚家里,这个姑姑家住上一年多,那个伯伯家住上大半年。 幸运的是,姑姑伯伯们对林瞳父亲这个家里最小的孩子总是格外疼爱,因此对于林瞳自然也是爱屋及乌。 父母每隔几个月都会寄点钱回来,当作林瞳的生活费。 在稍微懂事后,林瞳偶尔也会向长辈们询问她的爸爸妈妈去哪里了? 他们说:爸爸妈妈在外面打工赚钱。 林瞳问赚钱干什么呀? 他们说:供你长大供你读书呀,农村太苦了没前途,你爸爸妈妈想在城里买房子,好给你一个家,到时候你们就能越来越好了。 当时林瞳还小,记不住那么多东西,她只记住了一句话—— 父母把她留在别人家里、在外努力打拼,是为了在以后给她一个家。 从那以后,林瞳便一直期盼着那个家的到来。 因为它象征着团圆。 七岁那年,林瞳被送到了镇上唯一一所小学,那里有着许许多多和她一样的留守儿童。 林瞳开启了她的住校生涯,周一至周五都待在学校,只有周末放假才回家。 她适应的很快,因为她从小就在“借宿”。 林瞳懂事乖巧,开朗活泼,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从未跌出年级前三。 好吧,虽然一个年级就两个班,一百多人而已。 但那也很优秀了! 三年级结束那个暑假,由于在老家的所有亲戚都已经外出打工,家里实在没人能照顾她了,父母便把林瞳接到了身边。 林瞳开心极了,因为上一次见父母还是在五岁的冬天。 得益于那年大雪,工厂订单减少,爸爸妈妈终于有空坐上单程三天的火车转大巴再转乡巴再转摩托车,回一次老家。 哦,老家也不是林瞳的家。 父母在老家没有房子,就算回乡,也只是借宿在亲戚家里过个年。 四年级,林瞳被父母送进了大城市的一间私立小学—— 那可不是什么学费十几万起步的高档学校,而是一所集齐了所有外来打工人员子女的半公益性质的学校。 当地什么领导慰问啊,什么慈善捐款啊,帮扶的对象都是他们这种学校。 父母很忙,每天早上七点多就要出门上班。 他们会提前做好林瞳的早餐放在保温桶里,等她睡醒吃完后,再自己走二十多分钟的路前往学校。 中午,她在学校里吃饭,偶尔也会拿着父母给的零花钱去外面吃—— 父母对她并不吝啬,四年级的林瞳每天都有2块零花钱! 如果中午在外面吃的话,还会额外给她8块午饭钱! 这个时候林瞳就只会只吃4块的午饭,存下4块当零花钱。 当然,这种终归只是少数,每天固定的3块零花才是她最终的归宿 3块钱,一块钱买两包辣条,五毛买包冰棍,五毛买瓶色素水,剩下一块钱还能买神秘大礼包或者小玩具。 林瞳非常大方,她买的冰棍都是一包三根,她一根,两个朋友各一根,再来两包辣条,那不得爽翻啊?! 到了大城市,林瞳的成绩也依旧优秀。 她每天在学校里就把作业写完并且预习课本,一放学回家吃完保温桶里的晚饭后就跑出去跟附近的小孩玩。 每天能从下午五点玩到晚上十点多。 就算到了城里,林瞳也还是那个野孩子。 虽然她听话,但脾气也倔,经常和同样强势的妈妈吵架,被父母拿着衣架棍子打是常有的事儿。 最严重的一次,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儿,父母将她抱到了马路边的垃圾房外,说她再不听话就把她丢掉。 但相应的,父母也会奖励她。 比如会给她买自行车,给她买芭比娃娃,给她买轮滑鞋,带她去超市买糖和薯片。 再比如每次期末开家长会时,拿着奖状回来的爸爸总是会带她去吃肯德基,给她点一个儿童套餐。 他不吃,看着她吃。 毫不夸张的说,那是小小的林瞳去过最高档的地方。 曾经的林瞳一度认为肯德基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但它太贵了,贵到林瞳一年只能吃两次。 还需要用满分试卷和“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这些奖状来换。 肯德基太贵了。 这种生活持续了三年,直到林瞳小学毕业那年,在外工作了十几年的父母终于凑够了在老家省会城市郊区买套二居室的钱—— 自己出了一部分,找亲戚借了一部分,银行贷款了一部分。 林瞳没有当地户口,在大城市上不了公立中学,私立中学学费又太贵,因此她跟着妈妈回了老家省会城市上学。 至于爸爸,自然是继续留在大城市打工赚钱还债,毕竟老家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 省会R市,是林瞳生活的第三个城市,距离她出生的老家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小学毕业的暑假,两人回到了R市。因为她们的新房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装修,因此只能借住在舅舅家。 林瞳知道,在外婆去世后,外公一人拉扯俩姐弟,每天忙碌奔波于镇上的工作,因此家里大部分的农活家务都是妈妈在做。 慢慢的,没空学习甚至经常请假在家干活的妈妈学习越来越差,没考上高中,只有初中文凭。 从小颇为轻松的舅舅学习则越来越好,考上了省会的一本,在村里算是有名的大学生了。 在那个年代,读书确实是最好的出路。 初中毕业的妈妈十六七岁便去外面打工,当不需要动脑不需要学历的厂妹、去做只需要体力的服务员、买一套小房子需要耗费十几年甚至不是全款。 大学毕业的舅舅在省会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同镇的初恋结了婚,在省会买房定居,还买了两套,儿女双全,幸福美满。 侄女侄子从小跟在父母身边,上了画画、跳舞、书法这些兴趣班;而林瞳的童年,在田间奔跑、在河里嬉戏、在捉迷藏、扔沙包、跳皮筋儿。 虽出身贫穷,但林瞳的亲戚们都格外的好,朴实又善良。 舅舅一家人也很好,在新房装修的那几个月里,他们对她和妈妈都很好。 初一的那个冬天,房子终于散完味儿了,林瞳和妈妈终于住进了属于她们一家人的房子。 这是林瞳自己的家。 她等这个家,等了十三年。 或许等待的时间有些久,但没关系,只要能等到就好。 林瞳太想太想要一个家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这个家里有她、有爸爸、有妈妈。 只要能拥有这个家,让她等再久都没关系,只要有希望就好。 在她的要求下,房间被刷成了代表忧郁的蓝色。 对不起,当时的林瞳还有点非主流,追求特立独行。 在身边同龄人都喜欢粉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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