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拿起尖刀,双手合十地慢慢插入耀祖的胸膛,把我咬过的刀柄放在他嘴里,他叫不出来只能像垂死的狗一样呜呜。 「你和申六有什么事?」 「申六说…说…他族里表弟缺个媳妇…讨不到。」 「然后呢?」 「要找中间人…买个娘们…回家我就和爸妈说了…爸妈说可以找中间人…卖你。」 「耀祖,你真是我的好弟弟啊,申六你不会再找到了,他们村绝后了。」 我一刀封喉,嘴里也呕出一大口鲜血。 我扶着伤口猛喝了一口凉水,披上了张宝花两件特别大的外衣,不仅为保暖,更为了遮掩血迹。 我不敢从正门出去,我怕身上的血腥味会引起附近的狗叫。 我打开铁门,从来时的两户之间的排水渠边逃走。 因为失血和饥饿,我跑到几百米之外的草丛中就晕倒了。 天亮了,我被刺眼的阳光照醒。 我半撑着身体坐起,发现周围只有跑回居民街才能活命。 我又扶着东西走回去,我已俨然是个乞丐婆了。 居民街入目全是警察。 全镇的村民几乎都围在警戒线之外,这时候没人会注意到一个陌生的乞丐婆子。 有个好心人给了我两个包子,喊我去救助站。 我蹲在街角,吃着包子听人议论。 「镇上还说办活动迎千禧年呢,这关头出这事。」 「汪耀祖也死了,他可欠了一身贷款呢。」 「会不会让追债的给砍死了啊?」 「胡说,砍死更拿不着钱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完,坐在地上发愣。 凶手谁都可以是。 二十二年前就被车轧死的我肯定不是。 我撑着腰一步一挪地走,找了一根粗树枝子做拐。 腰上的伤已经干涸,结成巴掌大的结痂。 但我能感觉到伤口已经深入骨肉,我稍微直一点身子伤口就钻心地痛。 预感强烈地告诉我。 我的身形可能要在四十岁之后的年纪永远保持45度的倾斜了, 我二十二年没有见过警察公安了。 我完全无法估量他们能不能查到我身上。 为了安全我必须离开,走得远远的。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我杀的人几乎没有人性,害了我的上半辈子,就别想再害我下半辈子。 还有一个重大的问题我解决起来很费劲,我完全不清楚现在的物价。 刚刚买包子差点被注意到,幸好人多,小贩们没有时间跟我扯皮。 这已经不是一个包子一毛五的年份了。 必须找个快捷又不引人注目的方式离开乡镇。 我在发愁,此刻对环境的陌生不禁让我暴躁不安。 一堆妇女成群结队地走了过来,拿着笸箩筐子,包着头巾有说有笑。 我本想躲开,但是转念一想,她们一行五六人,这里又是长长的大路,说不定她们有三轮车什么的。 我放慢脚步,实际上我自己也走不快。 跟她们慢慢缩小距离,等她们离我越来越近。 「要给我家老二买三个本子,他爷爷还抓草药,赶一趟集全家要把我累死才甘心。」 「你偷着乐吧,我还想给我家孩子买本子呢。」 「你买呗谁还能拦你啊!」 「买个屁啊,老师跟我说又考了两个大鸭蛋!」 她们是去赶集的,至少跟着她们可以往富裕一点的地方走,人多好分散精力。 她们的脚步很矫健,赶上我也就十来分钟的事。 注意到了我这个驼子老太,一个看起来身子结实又健谈的女人凑到我跟前来。 「大娘,你也赶集去啊。」 我瞬间哑口了,发觉自己现在说什么都不对。 衣服上连块不沾土的布都没有的乞丐婆子,说赶集未免太冠冕堂皇。 说不去吧,一会跟着她们走又显得不对劲。 我干脆装傻,指了指前方不作声回答。 「你不会说话啊。」 「这可不好办啊。」 「咱带着这哑巴大娘一起走吧。」 …… 不过愿意带着我总是好事。 一辆大兜子货车按着喇叭在路对面停了车,招手大喊女人们都过去。 原来是他们说好的接送他们赶集的车。 我的龟龟这车兜了真大呀,放牛也能放四五头吧。 女人们一个个灵活地翻上了车,我在车屁股后面抬头傻站着。 那健谈的女人又跳了下来,托举起我,两个女人在上面拉着我的手,人虽然上去了,但是伤口是又撕开了一会儿。 我不敢暴露剧痛,忍者不叫,但龇牙咧嘴的表情被女人们看到了,她们更笃定我是个疯老婆子了。 她们让我坐到车兜子最里面的位置,可以靠在车的一面遮阳。 车发动了。 我的龟龟,这个车开动颠簸得很,一次次与我撕开的伤口共振。 我盘算着下车一定要找一家不引人注目又可以清洗伤口上药的药铺看看。 只不过药铺难找,医生问起来也难说,太难了。 我从满是灰尘的车玻璃再次看清自己的脸,皱纹遍布,满头白发乱得像鸡窝,眼窝深陷,双目无神,看着五十多。 简直就是个被子女们扫地出门的寡疯婆子,而且我只要继续装傻充愣,她们应该不会怀疑。 那健谈的女人坐在我身边,我坐着就不用像直不起腰来一样有视野限制。 我歪过头看女人的脸,面庞黝黑透着生机勃勃的红,眉高眼正,瞳仁闪亮着灵敏的光,一头利落的短发剪得整整齐齐,圆圆的鼻头显得有几分憨厚。 她把我的痛苦表情理解成了车太颠簸头晕,塞了一个大杏儿给我。 「闻着杏子味就不晕了。」 已经二十多年没有人正经给我吃食了,被人当人的滋味真好啊。 「谢谢你啊。」 「我天,不是哑巴,不是哑巴你不早说话。」 健谈女人兴奋得叫起来。 我看着她突然自己也笑起来,她笑得这样好看。 「你从哪里来的,没个孩子老伴儿什么的。」 「记不得了。」 「那大娘你姓啥?」 姓什么?汪和申我都不想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我就先姓赵吧。 「我好像姓赵来着。」 我上一次喝水是什么时候我都要记不清了,我的嗓子就像砂纸磨过一样嘶哑,虽然疼但是让我是个被抛弃的孤老婆子更可信了。 「燕子你带回去给你家老刘看看吧,好歹找找。」 「公安肯定能找到儿子闺女啥的。」 两个炸雷一样的信息,这个健谈的女人叫燕子,她男人是公安。 燕子想带我走。 没想到燕子当即就同意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赶完集你们给我拿着东西,我给老刘去个电话。」 不能去不能去,杀人犯一头扎进公安局里还了得。 下了车,我比划着要上厕所。 她们清点着包袱笸箩的功夫,我拄着拐开始加速前进,这里果然很热闹,人挤人挤人。 燕子收拾着大包袱,她是好心人,我回头努力地看她。 我以为我走得很快,结果倒腾了半天腿还在那条街上,而我已经汗流浃背了。 很奇怪,伤口竟然没有那么痛了。 我把手伸进去,没想到摸到的还是温热的血,浸透了衣服,让后腰上的衣服变得硬邦邦的, 幸好我捂得严实,没什么血腥味。 我到衣服店里买了两件很肥大很厚的外衣,在我掏出钱的前一刻,我看的都是服务员快翻上天的白眼儿。 不过我不在意,我不理会她,在衣服店里我支起耳朵来听别人砍价,对现在物价大概心里有数。 我找到公厕,这里是不是人来人往的,并不安全。 我到公园偏僻的厕所,四下无人火速换了衣服。把沾血的衣服扔到垃圾坑里,用垃圾覆盖起来。 伤口和衣服粘在一起了,我很清楚这样的疼痛。 但是这次不是多么难忍的痛。 是伤口快好了吗? 温热的血液告诉我不是,这应该是我已经疼习惯而产生的麻木。 伤口这么多天还在流血是非常危险的信号, 我必须找医生! 走路真的太难受了,在集市边缘,土地爷半人高的小土庙点着香火,后面竖起挑杆系上了红绳。 这是赶集市的习俗,求土地爷保佑。 我走上前,在心里默念。 土地爷爷,求你保佑燕子和那帮好心女人们平安。 我在这附近走了很久,几乎是无头苍蝇,我看不懂村镇里墙上的地图,问路也没人理我,也找不到小药铺子。 唯一的收获就是从小贩那里串了零钱,吃饱了饭。 我没办法住店,必须在天黑之前找个睡觉的草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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