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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活了》《人生不值得》《那就这样吧》的丧歌,他们能迎来这一流行音乐史上的巅峰吗? 那必然是沉寂到死啊! 不过,摇滚有时候代表的不是乐队自己,代表的是乐迷的倾向。 所以有些乐队一直很丧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一堆赚大钱吃香喝辣的人,丧气能丧到哪儿去? 和普通苦命人经历的绝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过,接自己之口,表达这个歌迷小团体的内心倾诉,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从爆燃的程度上讲,首选当然还是正向的东西。 《it's my life》杀穿全宇宙后,杀到了另一个宇宙。 无数人为之倾倒: 千人千面,不同国度的人,不同的歌迷,听到这首歌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林轩拍了拍手,另外一支乐队登场。 “老规矩,我们邀请了这个世界的乐队,来演唱邦乔维乐队的经典歌曲,也是三首。” “这支乐队来自于米国,让我们欢迎多簧乐队!” 林轩继续:“另外我讲一句,邦乔维的歌很好,邦乔维乐队是煞笔!” “好的,欢迎多簧乐队为我们带来三首歌曲。” 台下的观众面面相觑。 林轩还是第一次当着公众的面,说地星某个人的坏话。 邦乔维乐队到底干了什么事情,所以才让林轩敬佩他们作品的同时,说他们是煞笔? 不过,这完全不影响蓝星的穿越者粉丝一起骂。 八万人一起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附近几条街的居民,骤然间听到八万人体育场传来了纯正的京骂,都惊呆了。 这么统一的吗? 看着多簧乐队上台表演,林轩偷笑。 虽然煞笔邦乔维乐队被地星龙国封杀了,但用他们的歌赚蓝星米国人的钱,还是美滋滋啊。 正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现在轮到林轩用邦乔维的歌去攻略米国,冲击米国的市场了。 侧台,唐云低声:“为什么说邦乔维乐队是煞笔啊?” 林轩笑着:“他们本来就是煞笔,细节你就不用知道了,没什么好处。” 多簧乐队的表演持续了二十分钟,才结束。 林轩走上台:“让我们一起喊!!!” 台下的观众一开始没反应过来。 但还是有聪明人振臂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接下来,全场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林轩满意的点头:“大家以后听到标注邦乔维的歌曲的时候,先骂一句……” “邦乔维是煞笔!” 这下爽了,不久之后至少十亿人知道邦乔维是煞笔了。 只有林轩一个人在偷笑。 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反正邦乔维是煞笔就对了。 什么?让林轩把邦乔维做的事情说一遍? 不好意思,想到都恶心,想吐。 说一遍?说一遍林轩能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割了,邦乔维除了歌之外的东西,污染空气。 国家体育场的声浪巅峰,在‘煞笔’两个字中到达了顶峰。 这让很多半路来看节目的人产生了一种想法。 是不是在地星听摇滚,得先骂主唱或者乐队是煞笔? 当然不是。 林轩拿着话筒:“听了两首英文歌,让我们来听一听地星上的中文摇滚。” “本来应该先听巅峰之作,不过让我们缓一缓心情,来听一首比较丧的歌。” 比较丧的歌? 后面的屏幕上正在播放。 而直播观众看到的直接就是地星的演唱会现场的情况。 一个皮裤眼镜男子站在台上:“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字幕打了出来:“汪半壁,《春天里》。”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现场,很多人听完第一段就绷不住了。 在现场听歌,感触要比在耳机里听好很多。 毕竟现场的音响设备光是租一周就得数千万。 第一段的歌词,果然很丧。 许多年前的春天,我还留着长发,还没有遇到她,也没有钱,也没有家。 但当初我那么快乐。 如今更惨? 很多人回忆起了自己当年的奋斗之旅,眼泪忍不住纵横。 而年轻观众,只是觉得旋律优秀,非常精彩,非常好听。 但是,也有部分年轻观众,突然带入了这份感情。 俗话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少年觉得,这歌词的确写的愁,所以丧一下很帅嘛。 有故事的大叔唱的歌? 而那些中年人,早就泪流满面了。 台上的皮裤男汪半壁并不知道他这一次演唱会,还有另一个世界的人全世界直播观看。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天,并不是说如果有一天,而是真的有这一天。 第一段重复,演唱会的现场切换上了MV版本进行视频播放。 而《我是穿越者》《流行音乐节》也切换成了MV版本。 汪半壁走在桥洞下。 桥洞里,一个青年正弹着吉他,虽然没有观众,却依旧放声高歌。 那是汪半壁的曾经。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冒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也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虽然汪半壁是个歌手,但谁还没有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呢? 谁还不是抱着未来会更好的心情在奋斗呢? 奋斗过后,回头看去,还值得吗? 值得,这首《春天里》是双重否定,当初生活很差,但当初快乐,现在更差。 但《春天里》也是双重肯定! 当初生活很差,但很快乐。 如今经过奋斗,至少生活更好了不是吗? “凝视着此刻烂漫的春天 依然像那时温暖的模样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地流淌……” 林轩在台上,默默地流着泪。 当年的林轩,在大学宿舍里,听到了这首歌,于是买了一把吉他,去学习弹唱,想要追上那心爱的姑娘。 不好意思,林轩各方面天赋都很好,就是唱歌五音不全。 弹唱没学会,手指头被琴弦折磨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血泡。 吉他送给了那个心爱的姑娘。 但是心爱的姑娘没有吧自己送给林轩。 台上的林轩,带头唱了起来,声音沙哑,一点不好听,就是干吼。 现场的人也早已经学会了副歌,一起高吼。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春天里……” 龙国观众们一起嘶吼,一起高唱。 这次轮到国外观众懵逼了。 这首歌,好听是好听,但是真的这么猛吗? 先不说这么快龙国观众就学会唱了,这歌能引发几乎全体龙国观众一起高唱吗? 镜头在今天特殊的观众席上移动。 一张一张热泪盈眶,一张一张泪流满面,一张一张陷入往昔的脸,都告诉国外观众。 这首歌就是这么牛逼,就是这么好听,就是这么容易打动人。 这首歌丧吗? 那真的是丧妈给丧丧开门,丧到家了! 但是,它代表的却是另一种东西。 那就是对青春往昔的祭奠。 谁的青春不是埋在了春天里呢? 哦,正值青春的人,还没埋,还在开开心心给自己挖个尺寸适合的坑呢。 汪半壁的现场,观众高呼尖叫。 《流行音乐节》的现场,观众高呼尖叫。 林轩:“他是地星龙国的流行摇滚代表人物,名叫做汪半壁,因为他的工作人员曾经说他是月坛的半壁江山。” 林轩补充:“业外人士吧他骂出翔,说他太高调。” “业内人士不敢多嘴半句。” 汪半壁是真的惨,因为他当年的确是半壁江山。 这就要讲到地星龙国悲惨的音乐史了。 一开始八九十年代,只要是个歌手发专辑,盗版商就会跟上。 但那时候盗版商还是讲江湖道义的。 给歌手正版一周的时间赚钱,然后他们开始发盗版。 但是后面,市场开始恶化了。 一群不讲武德的盗版商进入了市场。 什么?还给你正版一周时间赚钱?给你妈。 直接盗版比正版都先出来。 什么?我是盗版我要低调点?低你妈。 我直接比你正版都卖的贵。 反正你正版没渠道卖出去,我盗版到处都是渠道。 九十年代到05年之间,一线歌手,能年入两千块。 自己吃饭都不够,更别说养活自己的团队了。 这种情况下,大量的歌手离开了这一行,开店的开店,进厂的进厂。 在九十年代末,看到电视上的歌星出现在玩具厂流水线,千万别惊讶,这就是现实。 这种情况一直到03-05年,手机铃声销售市场爆发,才得到了改变。 这种悲剧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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