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季孟舟拿起手机操作了几下,语气平淡: “给你转了一百万,明天去把头发修好。” 我看着到账通知,默默握紧手机:“好。” 五年感情,换不来他一句关心。 而江慕烟随意一句话,就能让他豪掷百万。 我的顺从让他脸色缓和,竟还点评起来: “剪个齐肩短发就行,别学嫂子留黑长直,你没那种气质。” 江慕烟掩嘴轻笑: “孟舟,弟妹哪有刻意学我呀,只是我们审美比较像而已,是吧?” 我浑身一僵。 恍然发现,为了讨好他,我竟然在不知不觉模仿江慕烟的穿着打扮。 “我可以走了吗?”我低声问。 他嫌弃地扫我一眼:“去换件衣服,跟我去见爸妈。该说什么,你清楚。” 我沉默地点头,径直走向卧室。 刚推开门,脚步猛地顿住。 我的衣物全被剪成碎片,婚纱照被踩碎扔在床上。 江慕烟跟在我身后,声音带着刻意的歉疚: “对不起啊弟妹,刚才我躁郁症突然发作。等回过神来,就这样了…” 我冷笑打断: “江慕烟,你犯病可以在任何地方!为什么偏偏选在我的卧室?” 她眼眶立刻红了: “是孟舟让我在这里休息的,其它房间都没打扫。” 季孟舟见不得她受一点委屈,直接将黑卡甩到我脚边: “够你买下整个商场的衣服了。” 过去五年,他送我的生日礼物从没超过三位数。 他说季家很有钱,但希望我们的关系是纯粹的,不被金钱污染。 今天为了江慕烟如此财大气粗,倒是让我第一次有了入豪门的感觉。 我弯腰捡起那张黑卡,微笑:“谢谢季总慷慨。” 季孟舟轻蔑地睨着我: “沈溪,早知道花钱就能打发你,我何必费心思哄你。沈家养出来的千金,不该是这副德行。” 我死死攥着卡片,破罐子破摔,笑得灿烂: “那是你看走了眼,我为了钱,什么都能做!我死缠烂打追了你两年,不就是为了钱?” 他喉结滚动,胸腔剧烈起伏:“恶心!” 季孟舟拽着江慕烟摔门而去。 江慕烟不解地问: “孟舟,你怎么跟沈溪这种人在一起?她无论家世和人品都配不上你。” 季孟舟心情烦乱: “还不是我爸!非要信沈家老爷子那套风水说法,说什么季家有死劫,得找纯阳命格的人化解。” “这么巧就是沈溪?”江慕烟怀疑道,“该不会是被沈家做局了?” 季孟舟冷笑: “没办法,我爸深信不疑。不然我怎么会答应沈溪?追了我两年,长得一般还整天作天作地。” “要真有用,两年前我和哥就不会出车祸…” 我靠在门后,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掉。 用力去擦,却越擦越多。 我对季孟舟一见钟情。 就因为他在学校辩论赛对着我笑了一下: “对方辩友,请您直接回答是或不是。” 他帅得正气,气质清贵,我呆呆的回答:“对方辩友,是,我喜欢你。” 全场顿时一片起哄声。 季孟舟却臭着脸: “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生。” 从此以后,我成了全校的嘲笑对象,季孟舟的舔狗。 他的命数不是爷爷算的,爷爷会看风水,但算命不是他的范畴。 决定放弃他时,我找师傅偷偷看我们的缘分。 师傅眉头紧锁: “有缘无份,你跟他在一起,能保他寿数绵长,但你的命就苦了。” 我毫不犹豫地让爷爷在给季父看风水时,透露了这个信息。 没想到季孟舟反而认定是沈家设局,逼他就范。 胡乱把参差不齐的头发扎成丸子头,勉强遮住被剃的痕迹。 沉默地跟着季孟舟前往季家老宅。 车上,手机震动。 陆宸发来消息: “沈溪,师兄刚给你卜了一卦,说你命格已变,苦尽甘来。” “看,我说什么来着?嫁给我准没错!” 我忍不住轻笑: “小师叔,师傅说你修道多年毫无长进,就混了个辈分。” 陆宸立刻回复: “我这是大器晚成,突然开窍不行吗?” 陆宸开窍? 当然不可能。 他是陆家独子,幼时体弱多病,被送到道观寄养二十年。 修道一事无成,倒是把陆家产业经营得风生水起,成了北城首富。 我不过是爷爷想让我多学些本事,才在道观挂了个名。 从未想过这位小师叔何时对我动了心思,毕竟辈分摆在那儿,我一直觉得跨不过这道坎。 直到领证那天,看着他紧张到同手同脚的样子。 我突然觉得,或许,我们可以试试? 季孟舟突然回头打量我,目光在我发间停留了几秒:“头发这么扎着,看着还行。” 这大概是他这些年给我的最高评价了。 放在从前,我怕是能高兴得整晚睡不着。 可现在,心里竟掀不起一丝波澜。 江慕烟温柔地附和: 暭靇璲鬃翿剗墛库宦梭蘳仓檃哶菜乆 n兔wa兔j故)> 《???????????》来自: http://www.xqb5.cc/49_49381/ ===侯门闺秀穿七零 第1节=== ============= 《侯门闺秀穿七零》 作者:素染芳华 文案: 穿越到沈家村第七天,沈瑶第一次见到贺时,他冷冷嘲讽:“想进城想疯了?我教你个乖,户籍政策摆在那呢,嫁了知青你也进不了城,算计那么多,小心赔了自己再落一场空。” 后来,听闻媒人进了沈家,贺时急急堵了沈瑶在草垛边:“我们处对象。” 沈瑶摇了摇头,“我不嫁知青。” 到沈家村插队没几天,贺时半夜被小队长家的女儿爬了床,直接将人拎了出去好好教训了一通。 不知道她心智有缺,只以为这女孩子为了进城不择手段,此后对她极看不上。 后来,听闻她其实只有五六岁的心智,心生愧意,又怕她不知事,对其他男知青也这样,时时关注,处处留心,意识到时,已经一头栽进情网出不来了。 看清自己内心后,贺时决定先拉拢未来小舅子。 “我喜欢你姐,以结婚为前提,心智问题我不介意。” 沈刚:“…… 我姐早好了,你不知道的吗?” 候门贵女穿成农家女再奋斗成豪门的故事,成长向年代种田文。 内容标签: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主角:贺时,沈瑶 ┃ 配角: ┃ 其它:七零,年代,七十,知青,古穿今 作品简评: 古代侯门贵女穿越到1970年,和下乡当知青混日子的高门绔纨子弟从相看两相厌到相知相恋的爱情故事,低情商男主前期误把喜欢当关心愧疚,各种给自己挖坑。这大概是个怼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自己挖坑自己埋的故事,是俩个同样没吃过什么苦头的年轻人的成长和蜕变。男主口嫌体正直代表!实力宠妻狂魔!!大型打脸、真香、高甜现场!双成长向。 本文行文轻快流畅,情节文笔引人入胜,将恋爱朦胧期的怦然心动,心动不自知的各种犯傻,爱而不得的痛苦纠缠,倾心相许的甜蜜爱恋尽皆诉之笔下。 ============= 第1章 穿越 昏暗的泥瓦房里,沈瑶躺在老旧的架子床上看着泛黄的帐顶,第六天了,她就这样成了沈家村的沈瑶,会痛会饿,已经没敢奢望是在做梦。 屋外隐隐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没多会儿王云芝手里端着碗红薯饭和一个搪瓷茶杯进屋来了,“瑶瑶,看你爸给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她小心扶了沈瑶起来,献宝一样把那搪瓷杯给沈瑶看,说:“你爸今天去乡公社开会给带了红烧肉。” 她说得那样宝贝的好东西,是一茶缸底子的红烧肉汤汁,里头两块指肚大小的红烧肉。王云芝把那碗红薯饭端过来,说:“中午你吃不下,妈给你温着呢,热乎的用肉汤拌一拌,香得很。” 她一面说着把那碗放到床边的木箱子上,端了茶缸子侧了杯身用勺子舀了两小勺酱色浓厚的肉汤均匀的浇在饭里给她拌了拌,又夹了一块肉放她碗头,说:“中午吃两勺,剩下那两勺妈给你留着晚上拌饭吃。” 沈瑶从来都没想到过她这辈子会有一天沦落到吃剩菜汤拌饭,尽管从原主记忆中知道就这样的口水菜也是只有生产队干部家属才能偶尔吃到的好东西,可定南候府娇宠着养大的嫡出姑娘哪里能受得了这个。 沈瑶原也是这么以为的,但骄傲和尊严都抵不过一连吃了五天的红薯粥和红薯饭,那种烧心灼胃,整个身体像被掏空了一样的感觉侵占了理智,她接过那碗肉汤拌饭送一勺进嘴里,肉汤拌饭粒香气四溢,胜过从前吃的一切美味,沈瑶一边吃着眼泪就啪嗒落了下来。 王云芝见闺女吃着肉汤拌饭反倒是掉起眼泪来了,慌得问她是头晕还是头疼。 沈瑶摇头,忍住哽咽说:“妈,好吃。” 她不能说她吃着满村人一年吃不上几回的肉还伤心得哭,也不能漏馅儿叫人知道她不是沈瑶,只能模仿着沈瑶平日里的言行去说话。 没错,沈瑶是个傻的,十七岁的她只有五六岁的心智。 沈瑶是从山上滚落头撞上了石头才出的事,而她是为了护着二皇子撞上假山,她们两个人,这样的撞击都应该不致死才是,怀疑她和沈瑶之间是不是有什么渊缘,会不会是灵魂互换了。如果真是那样,娘亲发现她成了个傻子该多伤心。 王云芝听她因着这个才掉眼泪,摸了摸沈瑶的脑袋,眼里的慈爱都要满溢出来了。“没几天就是双抢,等双抢过后队里会杀头猪,交了任务剩的那半头到时壮劳力是可以吃的,你爸指定带回来给你和刚子吃。” 她这厢提到沈刚,沈刚就咋咋呼呼回来了,听到他姐房里的声音径自进去了,刚进房呢,眼睛就瞄到他姐碗里还剩个碗底儿的饭,米粒儿和红薯粒儿都裹上了一层酱色的油光,不过十三岁的沈刚没忍住咕咚咽了口口水。 沈瑶胃里这几天得不到缓解的烧心感已经被半碗肉汤拌饭治愈了大半,她一个当姐姐的,还是个冒牌姐姐吃独食,心底很不好意思,端了床边木箱上那还盛着一半肉汤和一小块肉的搪瓷杯子就递给了沈刚。 沈刚伸出的手还没够着那杯子就被王云芝在手背上打了一下,“你姐撞破头还没好呢,这留给她晚上吃。” 王云芝只得这两个孩子,沈瑶大沈刚四岁,是她第一个孩子,那是夫妻俩心尖儿一样疼着长大的,就是七八岁上发现她心智有问题,王云芝哭了些日子后就开始抱着沈瑶到处寻医,甭管是市里县里还是几十里开外的偏远小村,但凡听人说哪里哪个医生有本事,她就要抱了沈瑶找过去给人看看,这样的日子足过了一年多,药吃了不少,沈瑶智力一点儿不见长,倒是因为吃了太多中药整个人都蔫蔫的连往日的鲜活劲都没了,王云芝这才绝了带她寻医问药的心思。 可因着女儿这个情况,王云芝和沈国忠夫妻俩相比较小儿子沈刚,要更疼沈瑶一些。 王云芝也听不得人家喊沈瑶小傻子,初时有大人或是孩子这么喊,王云芝先把沈瑶哄好了,说咱们家瑶瑶不是傻,瑶瑶只是心性单纯些,没别人那么聪明。过后就会找到说话那家人去,恳切的请人口下留些情,别伤着孩子。 沈瑶是她心尖是她的命,女儿心智不足,她不知受了多少煎熬,和人说起来少不得红了眼掉泪,她两口子平日为人好,渐渐的村里没人会说沈瑶傻了,就是对自家孩子也多了管束,加之沈瑶生得玉雪可爱,村里人对她更是怜爱多一些。 王云芝也不是一味偏心沈瑶的,家里很久没吃上肉了,看儿子那样心软了软,说:“晚上吃饭的时候你跟你姐分一分,现在别吃,这东西精贵,得拌饭吃,你这么空口吃了白瞎好东西。” 沈刚向来懂事,也肯护着让着沈瑶的,听了他妈的话点了点头没去接那茶缸子。 外头响起提醒社员们出工的口哨声,王云芝拿了那茶缸子放到灶屋碗橱里去,交待沈刚照看好沈瑶,说猪已经喂过了,要是沈瑶头不晕了就让沈刚下午带着她出去走动一下。 沈刚正是好动的年纪,这样的要求自然满口应下。 村里像沈刚这么大的小子都是要出工的,也算半个劳动力,可沈刚从来没下地出过工,还是为了沈瑶。 沈瑶虽心智不全,可实实在在是个美人儿,就连村里的大队长都说,十里八村没有比沈国忠闺女长得好的姑娘了,私底下谁不叹一声可惜。 随着沈瑶一天天长大,相貌出落得越发好,不说本村的了,就是邻近几个村的后生和小子们农闲时也总会往沈家村第八生产小队这边转悠,倒不是说喜欢沈瑶,毕竟就算村里人不会说,但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谁都知道这是个心智只得几岁的。 可沈瑶美啊,后生们嘴里不屑她一个傻子,心里谁不是心念念想着看一眼再看一眼。 王云芝怕自家闺女不知事叫那起子歪心的给欺负了,从沈瑶十五岁起,交给儿子沈刚的任务就是寸步不离陪着他姐,护着他姐。 王云芝出门了,沈瑶看着自己碗里还剩的两三勺饭,见沈刚馋得不行就递了过去。沈刚先还不肯吃,见他姐坚持递碗的姿势,嘿嘿挠了挠头笑了,接过那碗说:“姐你真好,晚上肉汤你多吃点。” 沈瑶现在不挠心挠肺的觉得烧心了,理智又回了笼,想着那口水汤连连摇头,说:“晚上都给你吃。” 这样大方的沈瑶把沈刚感动得不行,吃完了麻利的洗了碗就问沈瑶头还晕不晕了,想不想出去走走。 “大溪滩那边今天队里人都在摘桃子,咱一会儿去那边看看去吧。” 沈瑶想了想他说的大溪滩,迟疑着点了头。 她头上的伤其实早就不痛了,也不能在屋里躺一辈子,她还想到原主摔伤的地方看一看,如果,如果能回呢?心里到底是抱着一点点期望。 大溪是真大,溪面宽近百米,沈刚说的大溪滩就是溪边的泥滩地,和大溪只隔了一道堤岸,划给他们第八生产小队的这一片前几年沈国忠领着大家种满了水蜜桃树,七月正是采收季,小队一多半队员都在这了,要赶在双抢之前把桃子摘了。 到时大头送到乡食品站去卖了换钱,年底能给队员们分红也是个进项,小头给全队一百多口人按人头分些尝一尝。乡下人一年到头想吃点水果不容易,这点子水蜜桃队里守得不知多严实,从挂果后日夜都有四五个人守着这片桃林的,就怕被小孩子祸祸了或是被人给偷摘了。 姐弟两个一到溪滩边上,沈瑶发现这里是真热闹,队里老老少少的这会儿估计都在这呢,正上工的忙着摘桃子,一群没上工的六七岁孩子窜来窜去的看着那些桃子咽口水。 见了沈瑶和沈刚两人,一群小毛头老远就喊:“瑶瑶、刚子哥。” 俨然把沈瑶当一般大的玩伴儿。 靠着棵桃树磨洋工的徐向东听到有小孩子喊瑶瑶,循声看去,远远看到穿白色圆点上衣的沈瑶眼睛就亮了。 拿手肘拐了拐贺时,示意他看沈瑶那边,“是那个姑娘,很多天没见着她出来了,你说这南边的山水难不成真比较养人?咱在北京也没见过长这么水灵的姑娘,盘亮条顺,还有种纯然质朴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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